每次旅行,每回出走,都會有新的相遇──與人、與物、與景,或是與不會再有的心情和回憶。喜愛旅行、喜歡在異域遊蕩的吳淡如,珍視每一次的探險、放逐,也寫下每個令她難忘的相遇。在南極的冰天雪地,與心中的夢想相遇;走訪丹麥,與蒼涼的自在相遇;在巴里島,與天地靈性相遇;來到京都,與逍遙相遇……每一次相遇都是奇蹟。在分享吳淡如的相遇之際,你也可以和她一樣,以同樣的眼光看待旅行中每次邂逅,或是人生旅途中的,每個相遇。
作者簡介:
吳淡如 著
台大法律系學士,台大中文研究所、台大EMBA雙碩士。現為知名作家和主持人。旅行於她,就像是一種註定的召喚。她總是克制不住想要出外走走、冒險的衝動,既能享受一個人旅行的自由與浪漫,也能擁抱有伴同行的精采。所有未知的國度、地域,她都充滿興趣;但也有幾個珍愛的、一去再去的地方。旅行中所感受到的奇蹟,都化做她生活與創作的養分。她也總是,盼望著下一回的出發,期待另一次相遇。著作豐富,在天下文化出版的另一部作品是《吳淡如超人氣說話術》。
章節試閱
因為南極,我與夢想相遇
為什麼要去南極?
在我出發到南極之前,好多人問我這個問題。答案啊答案,在無知的風裡。
又或許,藏在十萬里外從未解凍的冰雪裡。
我就是想去南極。
並不是因為我已將世界走遍,除南極無處可去。
並不是為了在我的地球儀上增加一個紀錄,好向別人誇口:看,連這麼遠的地方我都去過!
所有還沒去過的地方對我都有吸引力;所有的未知,都是一醰封口完美的蜜酒。開封之後滋味也許苦澀,我也不懊惱自己曾取一瓢飲。
總之,遠在天涯海角、還沒有被任何國家以冠冕堂皇的名義占領的廣漠大地,總是在召喚我。
因為遙不可及,所以容許各種想像。
這麼說吧,我是個衝動的人,我的「想」與「做」之間,距離都不太遠。其他的國家,只要我有空,並不需要「想」太久,很容易去。只有南極,似乎十分孤絕、飽含神祕,令我心悸。
像一個我暗戀很久的情人。
至於去那裡做什麼?那裡又有什麼?好玩嗎?好像並不重要。
暗戀那麼久,就算只有一夜情,即使沒有明天,都沒有遺憾。
我的心中潛伏著一個亡命之徒、一個冒險家、一個永遠沒有被治癒的夢遊者。
南極是一個夢想。夢想似乎總比理想對我重要;對於夢想,我較不遲疑。
* * *
想去南極的夢,或許來自於小時候讀過的南極故事。
童年曾經打動過你的故事,會影響一生。它是一枚種籽,即使尚未看到它迸出綠意,也老早在心裡生了根。
二十世紀初,大部分的領土已經淪為所謂文明國家的殖民地,被冰雪封藏的南北極成為最值命的挑戰。好多冒險家,在那個講求以生命換取榮光的年代,此仆彼繼,想要在極點插上國旗。北極點被征服之後,南極成為最嚴酷的比賽場地。
南極不只是冷而已,它也擁有世上最高的高原、最乾的天氣和最猛烈的風。冰風如刀,這一點,我到了南極才親身體會到,儘管我抵達時,應該算是一
個「炎熱」的夏季。在冬季,太陽完全打烊,史上最低溫度竟然接近攝氏零下九十度。
當時最傑出的兩位角逐者,是英國探險家史考特和挪威冒險家阿孟森,他們爭著要到舉頭望去全是北方的南極點,幾乎在同一時間點出發。
史考特是個仁慈的英國紳士。剛開始時,他的隊伍有六十五人,帶了十七匹西伯利亞小馬和三十條狗。
阿孟森的隊伍只有八個人,和八十六隻愛斯基摩狗。
他們都做了很久的預備工作、建立補給站──路途遙遠,連返回的路程也是艱難考驗。
南極的氣溫在瞬間就可能大變臉,暴風雪時,一天走不了兩公里的路。一九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輕裝便捷的阿孟森和四位夥伴抄了險路到達南極點,插上挪威國旗。途中,為了食物補給及減輕裝備,他遣返了三位隊友,也射殺了多餘的狗。之後,又花了九十九天,才回到一千多公里外的安全補給站。
史考特沒走得太急,他還想為國家帶回一些科學研究的資料,也殷勤的搜集化石、探勘地質。
他比阿孟森遲了三個星期出發。選擇西伯利亞馬為工具,是他犯下的一大錯誤。馬蹄會深陷在冰雪之中,狗不會;狗沒有汗腺,也可以在夜裡躲進帳棚休息,馬兒卻只能一直站在外頭忍受風霜雪雨。沒多久,小馬一隻一隻倒地、在風雪中瑟縮而死。起初,他還堅持隊友不許射殺這些疲憊不堪的忠實夥伴,使糧食短缺問題更顯嚴重。
史考特在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七日,零下三十度的強風中,和四位隊友千辛萬苦的抵達南極點。殘忍的是,他發現了阿孟森的挪威國旗!阿孟森還留下了小帳棚,也留給可敬的對手一封信,要他們好好享用帳棚裡多餘的食物。
成功抵達南極點,卻敗給競爭者。這種滋味應該很難形容吧。
回程比來路更艱鉅。隊友伊文斯先支撐不住,在雪地中失去生命。
而剛度過三十二歲的隊友歐特斯,雙腿凍傷,毫無知覺……
這個故事中,最感動我的並不是阿孟森和史考特,而是歐特斯。
在返程的第六十天,四人已疲累不堪,又面臨糧食短缺的問題。歐特斯寫了一封信給母親,然後走進零下四十度的風雪中,沒有再回來。他默默的、主動結束了生命,把食物與生存的機會留給他的隊友。
剩下的三個人卻也在暴風雪的刁難下,在距離安全補給站只有十七公里的地方被困住了,食物、燃料用盡,死神在帳棚外等候,史考特寫了十二封動人的信給親人、朋友和英國。
就這樣,仍默禱「天祐吾土」,吸進最後一口南極的空氣。
阿孟森,雖然成為第一個登上南極點的探險家,隨後又駕飛船橫越北極,卻也在某一次北極空中搜救行動中喪命,也一樣把一生獻給最潔白的兩極冰雪。
對探險家而言,應該是「求仁得仁,又何怨」吧?
我想,沒有一個夢想家不會為這樣的事蹟感動。為一個夢想而盡全力,是人類最潔白堅貞的情操之一。
是的,每個領域的探險家,以最新鮮的血液,提供了世界巨輪往前滾動的燃料和動力。
****
南極好玩嗎?很多朋友在我回來之後這麼問我。
真的很難說出好玩兩個字。許多時間在冗長的轉機中消耗,許多行程在漫長的等待中度過。南極離「玩」字很遠。
但又不叫冒險,不及先烈們冒險程度千分之一。
與一般南極破冰之旅大不相同的是:我搭飛機到南極,所以更深入南極圈,更快捷,但必須等待飛機可以起降的天氣。
登陸南極是必須經過申請的。為了維護南極的環境,每天獲准登陸的遊客不到兩百人。一位跟我一樣發神經、立志要去南極的朋友,運籌維幄許久,才弄到幾個名額,當他打電話給我,問我:「只剩一個名額,要不要去南極?」,我輕易的在一分鐘之內答應了。
做大決定不假思索、做小決定十分猶豫,聽說是一種「失敗者性格」。但我一直如此。
三十八小時的飛機,我們搭乘的智利航空像每站都停的巴士。我正在考慮是該機或跳機時,好不容易到了智利最南方的都市普塔麗娜(Punta Arenas)小鎮。
在拜訪南極之前,我又忍受了顛簸到無法想像的十二小時碎石子路車程,環繞了智利百內(Paine)國家公園一周。在忍耐力快到極限時,看到一群野生羊駝低頭悠悠吃草,真覺得造化弄人。
雖然,風景很是壯觀:雪在山顛之頂,而山顛劃入白雲之中,天空地曠,瀑布雄渾、湖水湛藍。只是十二個小時內舉目望去.一致性極高,再加上恐怖山路的刁難,以及陽光荼毒的鞭打,實在是一種苦刑。
我如此形容,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自然景觀保護區的百內國家公園,似乎不太有良心。聽說百內的星空最美,可惜我無法在那裡露營。
第二日又搭船遊百內,雖然冰河峽灣的風狂傲如刀,但行程舒適許多。離想像中的冰河那麼近,讓人驚心動魄。飽含著海水顏色的淺藍色巨大冰錐,從山頂處推推擠擠溜著滑梯慢慢滾下,像一群穿著白制服的小學生。
他們說這巨大冰原中綠意從沒這麼多、冰從沒這麼少過……地球的暖化真的已經很嚴重了。
有幾個晚上,我住在冰河懷抱中的那塔勒斯(Puerto Natales)小鎮。它是個有野獸派色澤的小城──所有的樹都剪成兒童畫裡的棒棒糖模樣,貓狗在道路上自在遛躂,所有的房子都穿上拉丁美洲熱情的色澤。遊客雖然不多,但顯然比當地人多很多,總有情人在街上依偎散步。雖然烈日當頭,天氣還是詭譎難測,這一刻風如輕吻,下一刻飛沙走石。
夏季,智利的太陽十點以後才下山。八點時的「黃昏」最為豔麗,像火球一般斜斜滾進每家每戶的窗子,尋常角落也變得容光煥發。此時拿起相機最是享受,處處都可捕捉奇妙光影。
我一個人在街上散步,只要看見一間可愛的BAR,便閃進去喝一杯智利的國酒pesco sour──帶著強烈的檸檬酸澀味、又甜又酸的白色雞尾酒──在疲倦的國家公園行程中享受一絲清涼的感覺。
到南極的喬治國王島,還要從普塔麗娜搭十人小飛機,飛行四個小時多。
駕駛員技術極佳,雖然在極地狂風中飛行,飛機尚稱平穩。我的運氣不壞,並沒有嚐到旅遊書上以「雲霄飛車」形容的極地飛行。
不過,機上沒有廁所,讓人連水都不敢喝。
飛機一降落南極,我的第一個感覺是「怎麼會這樣?」
黑礫石滿布的地面,分布著幾間貨櫃改裝的鐵皮屋,看來像個廢棄的礦坑。飛機場也彷彿是在世上最窮苦的小學才會有的操場。
我住在智利科學站的鐵皮屋,所有的配備是一只睡袋、一個小小暖爐。沒有廁所,不能洗澡,晚上整個人冷得像個冰櫃裡的硬麵包。風強大到連衝到五十公尺外的廁所,都讓我自覺像個極地冒險家。
食物只能以「難以下嚥」形容,爛糊糊的義大利麵和披薩實在讓人反胃。好幾餐我靠著椰子餅乾和咖啡果腹,這使我的體重不經意的又變輕了,算是無意中的收穫。
只有一餐在中國長城科學站的盛情招待下,吃得十分豐盛。中國的科學家比我們苦得多,他們搭船從「祖國」來此,已婚的一、兩年都看不到妻兒、未婚的看不到女人。從上海到南極船程要兩個月,「船總在劇烈晃動,比下地獄還可怕。」他們說。
不過,飢寒交迫與不能洗澡都是值得的,在這裡,我幸運的碰上了一個好天氣的黃昏(運氣不好的話,每天伸手不見五指,想要走到海岸,簡直和史考特回程的路一樣艱難),企鵝們正在集體相親,而海豹則孤獨的做著日光浴。
我遵照科學家們的吩咐,不要踏到一年才長一公分的苔蘚與地衣,小心的在
海岸上漫步,不斷拿起相機。即使看來晴空萬里,風仍是冷酷的,為了拍照裸露的手彷彿不斷被小刀刮傷似的。然而,無可抑止的幸福感,仍然源源不絕的湧上心頭。
走著走著,我啞然失笑,這南極跟我想像的不太一樣呀──我想像中的南極,是歐特斯壯烈的走出帳棚、消失在茫茫大風雪中的南極呀……
我小時候認為英雄一定要那樣死才值得,也不認為人應該活超過三十二歲(那時我只有十二歲)。我覺得人應該在三十二歲那年,像歐特斯一樣,為了圓一個夢想而犧牲,默默走出去,永遠沉睡在最冰冷的南極,沒有人找得到他永不腐化、也還沒長太多皺紋的軀體。
哈哈哈,如今我貪生怕死,當然不這麼想了。
極圈氣候暖化,讓我連企鵝站在冰原上的照片也拍不到,和歐特斯的南極也天差地別。
南極好玩嗎?
我想我該這麼回答:南極一點也不好玩。如果,你把它想像成令人目不暇給的遊樂場。
對我來說,只是一次小小的圓夢經驗。一次,也夠了。我想我應該不會再來自討苦吃。
不過,我多麼珍愛一個人在這天之涯、地之角「望斷天涯路」的感覺。
遙迢路程中,熟悉的世界離我好遠,而夢想離我很近。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南極」──它可能是一個沒有人觸及的世界、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或是一個永遠不可能的情人。
到了南極,我的心中也還有另一個南極,或無數南極。所以生命那麼值得貪戀。
因為南極,我與夢想相遇
為什麼要去南極?
在我出發到南極之前,好多人問我這個問題。答案啊答案,在無知的風裡。
又或許,藏在十萬里外從未解凍的冰雪裡。
我就是想去南極。
並不是因為我已將世界走遍,除南極無處可去。
並不是為了在我的地球儀上增加一個紀錄,好向別人誇口:看,連這麼遠的地方我都去過!
所有還沒去過的地方對我都有吸引力;所有的未知,都是一醰封口完美的蜜酒。開封之後滋味也許苦澀,我也不懊惱自己曾取一瓢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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