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春花三月.揚州
西元八○一年(貞元十七年),六十七歲的杜佑在完成他生平大著:《通典》之後若干時日,便打算獻給皇帝李适。這部大書將會是中國史上第一部通史性的文化史,涵蓋時間約三千年,從唐堯時代寫起,寫到他活的八世紀八○年代。這一天,杜佑端坐在辦公廳的桌案前,桌案上有個奏本平舖其上,只見杜佑舉筆沈思,奏本上仍然墨汁飽飽的第一行字是:「進通典表」。不久杜佑落筆不曾中斷,從表明著述目的是「將施有政,用乂邦家」,到結尾部分寫說:「固不足發揮大猷,但微臣竭愚盡慮」、「庶明鄙志所之」等語都紛紛出籠,一篇上皇帝李适的奏本就完成了。杜佑呼了一口氣才擱筆,並起身走到一落木箱子前面。這一落木箱子共有五十個之多,佔了大半個廳堂。杜佑用右手撫摸在他胸前的一只木箱,並將箱蓋掀起,裡面裝的正是他花費三十六載歲月心血的一部分,即《通典.食貨典》,共計一十二卷,是整部書的頭前部分,如此安排是基於他認為經濟是文化的基礎這一理念。再加上他的政治生涯多在財經官職的歷練,因而他對經濟有比常人更強烈的感受。他彷彿聞到當年他書寫此部分的墨香。
這時一陣橐橐的腳步聲自遠而近,倏地就傳進廳堂,他知道那是他副手行軍司馬王鍔要來處理搬運五十箱書的事。他一思及此便轉身返視站在廳堂門邊的王鍔,並對他說:
「如何?汴河水深夠這次航隊行動嗎?」
「稟報帥爺,泗州探子回報,今春雨水足,汴河可航行漕船。」王鍔回答說。
唐代的節度使被下屬尊稱為連帥,王鍔在口語上稱「帥爺」是當時官場習慣,毫不足奇。可是以王鍔與杜佑的關係,他是客氣了一點。這是王鍔真心誠意崇敬杜佑的方式,杜佑只好由他。倒是杜佑,這裡需要介紹一下。杜佑這時正身任淮南節度使,並兼鹽鐵轉運使。這兩個使府都座落在揚州城的子城內。揚州別說是當時唐帝國最繁榮的商業城市,它更是舉世聞名的國際大商港,其地位有如今天美國的紐約。淮南府設在這裡,正見出它控遏著這個國際大商港。八世紀中的帝國經濟重心已隱然非淮南和江南這個長江三角洲莫屬,淮南府更身負保護帝國經濟重心的大責重任。再說鹽鐵轉運使府自從在內戰(755-763)設置以來,便掌控帝國一半的錢物。從此以後帝國的財政機構分化成在都城長安的戶部、和在揚州城內揚子院的鹽鐵轉運使府。帝國中央稅收有九百五十萬貫錢由戶部負責徵收,九百萬貫錢由揚子院統籌包辦。戶部的錢來自徵收全國三百一十萬農戶所得,揚子院則因專賣鹽、鐵兩項重大民生物資而獲利。還有,揚子院握有運河航行和管理的職權,轄下有一支運輸船隊,負責督運江南物資前往關中的首都。每年長安需要糧食兩百萬石,端賴揚子院船隊能忠實執行任務。其實揚子院用今天的話講,應該稱作經濟部.鹽鐵專賣總局和交通部這兩個部會的聯合辦公室,如此一來,戶部則單純就是財政部了。另外,淮南節度使府用今天話說應叫淮南軍管區,這類軍管區在內戰(755-763)結束後則有幾十個之多,遍布全國,軍管區的實力大、小不一,隨轄下人口和軍隊多寡而定。淮南府應是一級大軍管區,地位相當特殊。
杜佑五十三歲(787)來到揚州履任軍府和鹽鐵轉運使府這兩機構的主管,至今已快屆滿十四年,他這時並不知道他還有兩年光景才離職入調中央相職。至於方才王鍔講的汴河水位,指的是汴州經宋州、宿州(按:這時尚不叫宿州),以迄泗州的一段運河,其水位受制於雨季和旱季,而有所深淺,當旱季之時是不利於運輸大宗物資和人員的。這是杜佑要問明此番航程的遲速決定於汴河水位之淺深也。
「那就叫人把書運走,不得有誤。」杜佑下令說。
「屬下聽令,必不負所託。」王鍔躬身回答畢,並轉身欲走。
「慢著,」杜佑說:「船貨大約幾時可抵京師?」
王鍔思索一下下回答說:「若沿途氣候不變,按理四旬可抵京師。」四旬是四十天,從揚州至京師花費四十天,算是快的。
杜佑頷首,示意王鍔自行其是,莫要管他是否在現場觀看。王鍔依舊沒離去,仍在杜佑身邊不遠處,隨時注意杜佑的舉動。
不久五十只書箱全裝上牛車之後,杜佑著人備轎要親眼目睹《通典》套書裝船的過程。杜佑原本不需如此,但感情上驅策他非如此作不可。運書的牛車緊隨在杜佑坐轎之後亦步亦趨,轎子之前有十數位衙役鳴鑼開道。牛車之後有由王鍔指揮的一小隊侍衛親兵護衛。一行人就從揚州城內的衙城直奔羅城外碼頭區。這一趟路非走十里長街不可。十里長街是羅城貫穿南北的交通孔道,街道兩旁商店林立,遊人如織,是騷人墨客詠贊的揚州景緻。坐在轎中的杜佑不時摩挲手邊的《通典.食貨典》,原來杜佑隨身攜一只書箱,正是裝納這十二卷的書箱。
這十二卷前十卷內容包括如下經濟內容:田制、賦稅、戶口、丁中、錢幣、漕運、鹽鐵,以及與造戶籍冊相關的地方基層組織,杜佑簡稱為「鄉黨」。第十一、十二兩卷則在講一些理財的非常手段,諸如鬻爵、榷酤、算緡、雜稅、平准(附均輸),以及輕重(按:即用貨幣手段操縱物價)。每一項目,他都從陶唐時代講起,講到他活的唐代。唐代部分多能講到玄宗朝,但有些部分講得更挨近當朝皇帝李适的建中年間(780-783)。這有如在講建中年間之前中國三千年經濟通史。這十二卷基本上是平舖直敘,間載抄錄典籍的一些重要發言,但有兩處以論的形式的出現,一在卷七講完歷代中丁問題之後來個長篇大論,另一在卷十二講完歷代輕重術之後也來個長篇大論。這兩篇論文都有一個中心思想貫串其中,那就是低稅理想或低稅主義。
第一論是在講百姓足則不逃稅,國家足則不重歛於民這層道理。這可以用今天國民經濟論述來概括。杜佑在正文部分將隋代創造八百九十萬戶的功勞歸之於高熲行輕稅政策將縛綁於豪強的浮逃戶給釋放出來,成為國家的編戶。這個八百九十萬戶創了東漢末以來歷朝納稅戶的最高紀錄,而李唐建國一百三十年後,亦即玄宗之時才又平了這個紀錄。不久安史之亂起,過了四、五十年,國家擁有的納稅戶才三百一十萬戶。杜佑在注文處表示,東漢末年國家的編戶泰半都流入豪強之家,比之西漢初稅率是值百抽一,是一個上下顛倒,然他借用東漢末大儒荀悅之口道出,西漢國家優於三代,但東漢豪強之橫暴酷於嬴秦。杜佑在指出隋代稅制最為歷代楷模、東漢稅制乃可怕之淵藪之餘,又回到唐建中朝的現實,國家從只擁有一百三十萬稅戶,賴創「兩稅法」新稅制,而獲致三百二十萬稅戶之紀錄。這番議論是鼓勵多過救時之弊。接著杜佑旁出去講唐朝官員養成不夠務實,而社會又多狡猾之徒,兩相加乘,國家掌握稅戶能力因之大減。這番議論竟然與底下講兩稅法之善政成了驢頭不對馬嘴。
杜佑的第二論一開始便說,天寶時代一改有唐盛世國用充足的情況,而變成:「出納之職,支計屢空。于是言利之臣繼而導行,割剝為務,每歲所入,增數百萬。」有唐盛世國家全年收入為五千餘萬貫,天寶時雖年增數百萬貫,但杜佑指出這是厚斂人民而來,而且是為了支應邊境戰事。換言之,儘管國家收入變多,但一則來路不正,二則縻費而已。既而杜佑講到肅宗,則充滿推崇之辭,接著話鋒一轉提到艱難的現狀上頭來:「今甲兵未息,經費尚繁,重則人不堪,輕則用不足……」「夫欲人安之也,在于薄歛;歛之薄也在于節用……先在省不急之費,定經用之數……」
以上議論固不出低稅理想,無如國用繁重又如何減輕人民負擔呢?杜佑提出以「輕重術」來濟國用不足,又不失輕稅於民。杜佑說從燧人氏到三皇,都「通輕重法,以制國用。」這是遠古事例,杜佑又舉後代事例,先提出太公呂望、管仲、李悝、商鞅、蘇綽,以及高熲等六賢如何輔佐君王,成就一番王業或霸業;繼而說,退而求其次,像西漢的桑弘羊和耿壽昌兩人:「雖本于求利,猶事有成績。」杜佑同意人才無代無之,但要像上述六賢,甚至退求其次的桑、耿兩人,則「蓋不可多見矣。」
在此有一事需要釐清。那就是杜佑對於天寶時代的「言利之臣」是持否定的態度。理由他不諱言是興利為的是從事戰爭。但安史之亂後的朝局是要被動因應突如其來的戰爭,已與天寶時代不可同日而語。籌措錢物以應付戰事已成了朝政之常態,戶部司、度支司,以及鹽鐵轉運司成了財政三司,莫說在杜佑之前已有許多官員履任此三職,他本人也履任過度支司,目前則是鹽鐵轉運司的掌印正官,而且已在職十數年,更重要地,財經官歷是他仕途重要職任,難不成這些財經官都沒有一位他看得上眼的?再說鹽鐵轉運使府的創辦人是劉晏,是後世大家公認與桑弘羊齊名的財經大家,難道也不當杜佑法眼?在此,清楚看出杜佑是與「言利之臣」他的同行同僚在理財態度上是不同一國的。對於蕭、代兩朝,以及貞元年間有許多位財經官身負國家重任,其中不乏像劉晏之流貢獻卓著者,竟然都不當杜佑之青睞。像杜佑這般看待同時代理財事務的人倘若為數不少,則唐代財經官其處境之艱難可想而知。
筆者藉著杜佑親自上碼頭壓運運書事宜這趟路上,把杜佑的財政思想表露無遺,正是要告訴讀者杜佑這番對理財的獨特態度在官僚體系中是居絕對多數。財經官再怎麼理財都會碰到杜佑在此為他們所畫的一條紅線,那就是再怎麼籌措財源都不得有違低稅理想。那如果有違呢?我可以事先透露於此:朝廷便淪為戰場矣。這是本書主題所在。如今在杜佑還未抵達揚州城外碼頭區之時,先行預告。
杜佑這趟路與平日一樣沒有任何波瀾發生。在城區大街有衙役鳴鑼開道,市廛囂鬧之聲早被壓抑不少,只有愈靠近城外碼頭區,人聲鼎沸之聲才稍稍蓋過鑼聲呢。
讀者諸君且莫管杜佑和王鍔在碼頭區如何監臨搬運書箱之事。我在此先行預告本書第三部第五章處,王鍔還有機會上場,惟那時他已經儼然一號人物。
且讓我們再去檢視杜佑所寫這部中國經濟通史中,如何看待其前輩在唐代財政這一區塊的表現。前述已及到了杜佑活著的唐帝國,財政機構已畫分成在京的戶部和在揚州的鹽鐵轉運使府,全國稅收剛好由這兩機構各自處分一半。所不同地,戶部管的是農戶所得稅,是一種直接稅,鹽鐵府(按:以下全採此簡稱)主要靠鹽專賣利權而獲錢物,乃是一種間接稅。這是由於每人或每戶所繳鹽稅多少乃依各自消費多寡而定。戶部所經營的直接稅要收得多有賴於與具隱匿戶口能力的豪家之間的競爭而定,易言之,戶部倘若老提高稅率,勢必激起農戶相率逃亡,從而藏匿於豪勢之家。鹽鐵府收益要多,則端視查緝私鹽能力是否增強而定。官鹽與走私鹽之間的競爭是此中問題的關鍵。戶部和鹽鐵府都要力拼效能才能各自維持恆定的年收入數額。
當時國家稅源,在法定上認為農戶年產糧食所得一部分折算成現金上繳公家,這是其一;其次,國家自行生產食鹽,並轉託合法商人承購販賣許可證,而由此賺取錢物。但中晚唐除了糧食和食鹽有充稅目的條件之外,尚有一支潛力稅目未被列為法定稅目,那就是商稅。中晚唐工商部門逐漸崛起,在國家生產比重上日益加重,按說商人繳交營利所得實為天公地道之事,無如李唐政權著眼於稅商會將所付代價轉嫁到農戶身上,而認定稅商是秕政。中央政府放棄此一稅目,但不能禁止地方政府看商稅眼紅,有些地方政府實際是稅商的,其辦法是在於關津和市集之處設關卡收取貨物稅。這在唐代叫關市之徵,是打唐代前半期便不時出現過,只是仍屬爭議之事就是了。(詳情容後敘述)但「關市之徵」是有名堂的,只是不被中央政府視為法定稅目,而且它偷偷地在一些地區被人興辦著。鹽稅原本和關市之徵一樣不被列入法定稅目,但唐玄宗起創制,此後便形成定制。中晚唐時,關市之徵仍是一種妾身不明的稅收名目。
杜佑在他《通典.食貨典》在卷十一「雜稅」條下談及商稅,那是以註文形式從事歷史書寫,講到安史亂起,中央財政拮据乃分遣官員往江淮和蜀漢向豪商戶攤派,之後諸道節度使在關津市集收關市之徵,稅率是千錢取若干。此外,杜佑又提及肅宗上元中(761)江淮地帶利用運河運貨者要繳交類似漕路服務費,叫「埭程」。這樣的歷史書寫令我們看不到任何個人做何等事。此其一。第二,杜佑似乎暗示這是戰時經濟,是一種非常態性質事務,故爾只需以註文形式一筆帶過即可。倘若此處的猜測屬實,則杜佑對商稅賤視的態度不言可喻。
再者,關於鹽(鐵)稅如何成為法定稅目,觀杜佑書中雖於卷十列有「鹽鐵」條,但可說簡筆為之,不夠詳實。他只說玄宗開元元年(713)在拾遺劉彤上書建議收取鹽鐵稅,於是執政團體便命強循(戶部侍郎)、姜師度(將作大將)率領諸道按察使視察各地產鹽狀況以及課鹽可能性。到了開元二十五年(737)始在「倉部格」中立法通過課取鹽(鐵)稅。杜佑還抄錄了劉彤〈論上鹽鐵表〉和開元二十五年〈倉部格〉這兩條公文書史料。
以上無論是關市之徵的商稅,還是鹽(鐵)稅都是攸關帝國財政的大事,但從前述杜佑的歷史書寫看來只是輕描淡寫,難謂重大事件。
再說帝國利用之漕運收集、管理,以及儲存全國物資的轉運制,為大財經家劉晏的重要政績,但在杜佑書中絲毫不見蹤影。如果說劉晏是轉運制建制後的首任主管,那麼杜佑應是劉的後三任吧?他自己正掌理轉運職務,焉有不知劉晏遺澤的道理?杜佑書卷十列有「漕運」專條,只講玄宗朝裴耀卿、李齊物,以及韋堅三位財經官的政績。在杜佑看來,劉晏是無法與上述三人相比肩的。這樣的歷史判斷又跟我們今天的歷史判斷有著天壤之別。即使文末有一段註文補充說明李傑和裴迥兩位官員的貢獻,但就是對劉晏吝於一言。
杜佑寫的《通典.食貨典》其時間斷限止於建中年間(780-783),劉晏於建中元年陰曆七月己丑日被詔賜死,享年六十三歲,而杜佑四十六歲,正任職戶部,方由金部郎中,實代理度支司事,轉為權領江淮轉運使才三個月。其實,杜佑繼承了劉晏的事業。杜佑所獻書的皇帝李适,正是二十一年前賜死劉晏的下令者。杜佑寫《通典.食貨典》其定稿的時間必在這二十年內,沒有不知劉晏其人其事的道理,竟然讓劉晏毫無歷史地位。再怎麼同行冤家,又屬不同世代必不至讓杜佑對劉晏心生妒恨才對,豈不啟人疑竇?其中原故為何,倒是耐人尋味呀。
劉晏死後逾三百年,北宋司馬光在所著《資治通鑑》一書中對於劉晏非凡的貢獻描述詳細,且語多實在,毫無誇飾。劉晏地下有知,亦當驚知己於千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