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親的朋友與最愛的男人,哪一個我該放開?
蕾秋,敦厚善良的乖乖牌好女孩代表,從小到大都活在好朋友妲西的光芒(或說是陰影)下,只要在妲西身旁,她永遠只是第二女主角。雖然兩人情同姊妹,個性喜好卻截然不同,唯一共同點是愛上了同一個男人達斯。
達斯,外型高帥挺拔,是蕾秋在法學院時期的異性知己,因為蕾秋的促成而和妲西成為戀人,卻在蕾秋三十歲生日那天醉後共度一夜激情,開始正視內心對蕾秋隱藏多年的情感。
現在,蕾秋和達斯再也無法抗拒彼此的吸引力,逐漸演變成地下情。但隨著妲西和達斯的婚禮步步逼近,首席伴娘蕾秋夾在自己真實心意與道德良心譴責之間左右為難……
一邊是最愛的人,一邊是最要好的朋友,剪不斷理還亂的三角戀愛難題可否有圓滿的結局?當最後終究得攤開來面對時,他們三人準備好承擔隨之而來的風暴了嗎?
◎ 蟬聯《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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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一線都會小說天后」艾蜜莉.吉芬令人驚豔之處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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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艾蜜莉.吉芬 Emily Giffin
畢業於北卡羅來那州的北威大學,之後在維吉尼亞大學進修取得法律碩士學位,曾在紐約擔任律師多年,後來搬到倫敦全心投入小說創作。目前與丈夫和三個孩子定居於美國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市。著作有《結婚友沒友》、《幸福來不來》、《愛情的抉擇》與《再一次心動》等書。艾蜜莉的作品兼具精彩、悲傷及詼諧的特質,撫慰許多渴愛卻為愛所傷的心靈。
處女作《結婚友沒友》甫發行便獲得廣大迴響,備受許多都會小說家讚賞,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當女主角蕾秋發現自己愛上閨中密友妲西的未婚夫,這道三角習題該如何解?最後他們三個人又會有什麼樣的歸宿?艾蜜莉以流暢細膩的筆觸,娓娓道來這糾結的愛情習題,其角色塑造很能引起共鳴,使得男女主角的三角關係不僅不落入俗套,更令人動容。
而以好朋友妲西為角度撰寫的第二本小說《幸福來不來》,則是另一部深刻描繪人性掙扎與成長的作品,關於友誼、愛情以及幸福人生的意義。同樣以「背叛」為引爆點,從另一面向反思愛情中沒有絕對的對和錯,以及我們最後想要的,究竟是否真是我們需要的?看完兩書之後不禁會開始留意和男友(女友)太過要好的朋友們,同時讓人在歡笑與淚水中,想起那位和自己最要好的朋友。
艾蜜莉的個人網站: www.emilygiffin.com
譯者簡介:
賴婷婷
國立中央大學英文系畢業,曾任職翻譯公司與新聞局國際輿情小組編譯。以中文換句話說英文為生,興趣是用文字演戲,信仰是翻譯。譯有《我只是骨架大》、《幸福來不來》、《真愛挑日子》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你不需要對好朋友的男友有非分之想才能欣賞本書(真的,我不騙你……),只要你翻開本書開始閱讀,肯定會對勇於爭取真愛的女主角崇拜不已,絕對因愛不釋手而捨不得闔上!」── Lauren Weisberger,《穿著PRADA的惡魔》作者
「《結婚友沒友》捕捉了三十歲都會單身女子的生活,描述以友誼和愛情為中心的生活樣貌,道出她們所面臨人生中複雜的問題。」──《舊金山紀事報》
「《結婚友沒友》探討的是人們在愛情裡所展現的自私,同時並以有點批判的味道來看待女性的情誼,令人驚豔!」──《RIPSAW雜誌》
名人推薦:「你不需要對好朋友的男友有非分之想才能欣賞本書(真的,我不騙你……),只要你翻開本書開始閱讀,肯定會對勇於爭取真愛的女主角崇拜不已,絕對因愛不釋手而捨不得闔上!」── Lauren Weisberger,《穿著PRADA的惡魔》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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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第一章
小學五年級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想到三十歲這個問題。有次我和妲西,也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在電話簿後發現了萬年曆,用這個小方格就可以查出未來某個日子是星期幾。所以,我們查了自己的隔年生日,我的是五月的某個星期三,是個平日晚上,她的是九月的某個星期五,比我略勝一籌,向來總是如此,妲西總是幸運的那一個。
她的肌膚比較快曬成古銅色,頭髮比較快吹蓬,也不須要矯正牙齒。她月球漫步的樣子比較美,橫翻筋斗或前手翻身也做得比較好(我連前手翻身都不會)。她收集到的郵票比較好,麥可傑克森的徽章也多一些。她有翠綠色、紅色、桃色的Forenza毛衣(我媽根本不讓我買,她說太時髦而且太貴了),還有件要價五十元、腳踝部分有拉鍊設計的Guess牛仔褲,(我媽也不讓我買,理由同上)。此外,妲西兩個耳朵都穿了雙耳洞,家裡還有其他小孩,就算只是一個哥哥,也好過我這個家中的獨生女。
但是,我的年紀比她大幾個月,至少在這方面她永遠追不上我。因此,我想查查看三十歲生日。在當時而言,三十歲就像科幻小說裡的時空一樣遙不可及。結果我的三十歲生日是在星期日,而妲西的則是在星期一,她可真倒楣。星期日的三十歲生日意味著在星期六的晚上,我和帥氣老公會找個有責任感的褓姆幫忙照顧兩個小孩(或三個),然後前往浪漫的法國餐廳(就是那種一定要用大餐巾的餐廳)用餐,我們會在外面待到午夜直到十二點那一刻一同慶祝我的生日。而就在那陣子,我可能剛打贏一場官司,為冤枉的被告人平反。我老公會拿起酒杯敬我:「敬蕾秋,我美麗的妻子,孩子的媽以及印地安那州最棒的律師。」我和妲西分享想像中的美好故事,看著她的嘴脣,期待她聽完之後的反應。
「蕾秋,妳知道嗎?等我們三十歲的時候,誰還在乎那天是星期幾啊?」穿著橄欖色上衣的她聳聳肩說。「到那時候,我們就老了,人老了生日一點都不重要。」
這時我想起爸媽,他們三十歲生日的時候也是一副了無興味的樣子。我爸送了我媽一台可以同時烤四片的烤吐司機,我們家那台剛好壞了。而我媽對這個禮物似乎很滿意,完全不像我找了很久卻發現聖誕禮物完全不符合期待而很失落。所以,妲西可能是對的。有些我們現在看來很有趣的事情,到了三十歲可能一點都不重要了。
後來我再次認真想到三十歲這個問題是在高三的時候,那時我和妲西都在看《三十而立》(譯注:Thirtysomething,描述一群大學時期的好友,步入三十歲後,他們的生活陸續遇到如感情、事業、友誼、婚姻等問題及感受。),我們並沒有很喜歡這個影集,像《妙管家》(譯注:Who’s the Boss,八○年代美國知名影集。)或《歡樂家庭》(譯注:Growing Pains,主要講述住在紐約長島的西維爾一家的日常生活故事,劇中西維爾醫生對子女採取啟發式教育的方式,讓觀眾得到啟示。)這樣的喜劇我們比較愛,但無論如何我們還是看了。我最後受不了這個節目的是,裡面角色每個都很愛發牢騷,總是思考一些令人沮喪的人生問題。記得我當時真希望他們能成熟點,快點長大,停止思考什麼生命的意義,想想每天的購物清單吧!那時的我正準備告別青少年時光,迎向二十歲的青春年華,對那時的我來說,雙十年華好像會永遠沒完沒了似的。
然後,我就二十歲了。前幾年的感覺也好像會永遠沒完沒了一樣。我聽見大我幾歲的人哀悼年華已去時,我還可以沾沾自喜,反正拉警報的是別人,我還有足夠的時間。大概到二十七歲的時候,我就沒資格笑別人了,我自己也開始感嘆怎麼突然之間時光飛逝(這讓我想起每年我媽拿出聖誕節裝飾品都會說的那些話)、臉上多了幾條細紋、意外多了幾根灰髮。到了二十九歲的時候,我才知道什麼叫可怕,因為總算這時才明白,可能在很多方面而言我已經三十歲了,只是那天還沒到而已,但我還是可以說我二十幾歲,跟大學生還是有個共通點的。
我瞭解到三十只是個數字,年齡是自我的感受,如此而已。我也明白,在許多人生大事方面,三十還算年輕,但也沒那麼年輕。例如:三十歲已經過了生育子女的最佳年齡;想開始訓練奧運金牌選手也來不及了;而且就算能活到壽終正寢,三十歲也已經三分之一。所以,那天晚上我坐在一張又厚又軟的酒紅色沙發上,但心情實在無法輕鬆。那天我最好的朋友——妲西為我在上西城區某間燈光昏暗的酒吧裡,舉辦了驚喜的生日派對。
今晚過後我的二十歲時代就要結束了,這個人生的章節將永遠過去了。這時的感覺讓我想起跨年夜晚,倒數的時候,我總是不確定究竟是該拿起相機亦或是盡情享受當下就好。通常我會拿起相機,然後發現根本什麼也沒拍到,於是便開始後悔。我會非常失望地想著,如果這個晚上不是那麼地意義重大,或許會比較有趣吧,假設我不用思考過去做了什麼,未來又該如何是好,或許會比較盡興吧。
就像跨年夜一樣,今晚是結束也是開始。我向來不喜歡結束與開始,比較喜歡過程中的翻騰與混亂。但今晚最討厭的是,這個結束(我的青春)與開始(我的中年)是我人生中首次瞭解到自己不知該何去何從。我的願望很簡單:一份喜歡的工作和一個我愛的人。然而在三十歲的前一晚,這兩者我都沒有。
首先,在自己喜歡的工作這方面。我是個律師,在紐約一家大型事務所工作,這意味著我的人生真的很悲慘。律師這行業並不像一般人想像中那麼美好,絕對不像《洛城法網》(譯注:L.A.Law,講述一家位於洛杉磯的法律事務所中發生的故事。)裡演得那樣——這個影集在九○年代時帶起一股法律學院的申請風潮。我上司是事務所的合夥人之一,他很機車跟吹毛求疵,和他共事非常痛苦,加上工作內容乏味,這種爲了求生活而工作的厭惡感,日積月累啃食人心。所以我記得公司裡一位同事的名言:我恨我的工作,我會馬上辭職。沒錯,只要我還完房貸,只要我明年拿到獎金,只要我找到其他想做的事情又剛好能賺錢付房租,或找到一個願意替我付房租的人,我就會馬上辭職。
談到這,就讓我想起第二個願望——我愛的人:在這個人口數百萬的城市裡,我孤零零一個人。我交遊廣闊,今晚的出席人數鐵證如山。一起溜直排輪的朋友,一起到漢普敦避暑的朋友,週四晚上下班後一起小酌一杯或兩、三杯的朋友。我還有妲西,我的最好的朋友兼同鄉,她可以和我一起做上面所有事情。但每個人都知道朋友是不夠的,雖然我嘴巴上總說有朋友就夠了,但那也只是爲了在那些已婚或訂婚的女性朋友前保留點顏面的說法而已。我也不想在三十歲的時候還單身,就算只是三十出頭也不想。我現在就想要一個老公,我想在二十幾歲的時候結婚。但我明白,我們無法決定人生的時刻表,無法冀望一切會準時不誤點。所以在這個瀕臨三十歲的夜晚,我瞭解到單身讓人對三十歲感到害怕,而三十歲這件事又讓我倍感孤單。
而最淒涼的是,我認識最久且最要好的朋友,她的工作是光鮮亮麗的公關而且還剛訂婚。妲西始終是幸運的那一個。現在,我看著正對著一群好朋友(也包括她未婚夫)說故事的她。達斯和妲西是對令人稱羨的情侶,他們又高又瘦且同樣有著黑髮綠眼,十分登對。他們是衣著光鮮的紐約客,就是你會在布魯明岱爾百貨六樓看見的時髦情侶。這種情侶會去那裡挑選精緻瓷器和水晶家飾,而一旁的妳可能在挑個不太貴的結婚禮物,因為又要參加婚禮了,而即使參加了這麼多次婚禮妳還是無伴可攜。妳討厭他們那副體面的模樣,卻又不自覺地盯著他們瞧。妳努力克制自己不看她的鑽戒,但很抱歉,妳立刻偷瞄了一眼。她看見妳的眼神並開始輕蔑地打量妳全身上下,妳開始後悔不該穿著雙破網球鞋來逛百貨,因為她大概會覺得這雙鞋就是妳的問題所在。於是,妳買了Waterford(譯注:Waterford,愛爾蘭水晶品牌,目前與Wedgwood合併為Waterford Wedgwood。)的花瓶,忿然結帳離開這個鬼地方。
「所以,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的教訓是,如果妳要去做巴西比基尼式熱蠟除毛,請妳可得講清楚,記得請她們留個三角形,否則最後會只剩光禿禿的一片,到時妳可就像十歲小女孩了!」妲西說完她的黃色笑話,除了達斯之外全體哄堂大笑。他搖搖頭,好像在說,天啊,我未婚妻真是個活寶。
「好啦,我很快就回來,」妲西突然說。「我再去幫大家拿龍舌蘭!」
她從我們這邊走到吧檯時,我想起了每個一起度過的生日,我們總是一起度過人生里程,而我總是先到達生日的這天。我比她早拿到駕照,也比她早能夠合法飲酒。以前,如果只是老一點,早幾個月出生,似乎是件好事,但現在我們的命運完全不同了,妲西還有一個二十幾歲的夏天,這個在秋天出生的小孩可得意了。但三十歲對她而言並不那麼可怕,若妳已婚或是訂婚,三十歲就顯得格外不同。
現在,妲西整個人傾向吧檯,她正在和那個二十多歲的年輕酒保(也是兼職演員)調情,她跟我說過如果單身的話「肯定會上」他,說的好像她有單身過。我們高中時,她曾說:「我不分手,我只換人。」她確實說到做到,她總是那個拋棄對方的人。我們十幾歲時、大學時、二十幾歲時,她沒有一天是單身的。比較好的時候,她通常有一個以上的約會對象。
我突然想到,我也可以跟那酒保調情,我完全沒有負擔,甚至有兩個月沒約會了,但這還真不是個三十歲的女人該做的事。一夜情是二十幾歲女孩的專利。我以前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循規蹈矩當個假正經的好學生,絕不走錯路,高中時每科都拿A,大學時期以「極優等」榮譽畢業,通過法學院入學考試後便進入法學院就讀,畢業後進了大型法律事務所。我沒當過流浪歐洲的背包客,沒什瘋狂經歷,也沒有不健康的情愛關係、沒有秘密、沒做過壞事。而現在,要做這些都太晚了,因為這些事只會延宕我現在的目標——找個好老公、穩定下來生個小孩、打造個花園裡綠草如茵的家(還要有一次能烤四片吐司的烤土司機)。
所以我對未來感到不安,對過去感到後悔,我告訴自己明天再煩惱也不遲,現在我只想盡情玩樂,一個教養良好、品德高尚的好學生最後只能這麼想,更何況我還是那種教養無敵良好的超級好學生——就是那種星期五放學後下午會在家寫完作業的小孩,或是每天晚上用牙線、早上鋪床單的女人(今天過後我就不能再自稱為女孩了)。
妲西拿著龍舌蘭回來了但達斯不想喝,所以她堅持我得喝兩杯。我沒有想太多一飲而下,然後這個夜晚開始變得模糊,我不斷被灌酒,眼前的景色開始交疊,時間感以及事物的順序感都開始混亂,而妲西早就不行了,她正在吧檯前跳舞,她穿著紅色露背小洋裝,踩著三吋高跟鞋,身體在舞池裡旋轉跳躍。
「她又喧賓奪主了,」希拉蕊低聲對我說,她是我工作上最好的朋友。「真不要臉。」
我大笑。「是啊,早就料到這一天。」
妲西大叫一聲,雙手在頭上鼓掌,用一種極具吸引力的表情召喚我過去,肯定讓在場那些曾經幻想女女性愛的男人看得入迷。「蕾秋!蕾秋!快來!」
她當然知道我不會過去,我從未在吧檯上跳舞,在吧檯上除了跌倒我不知道還能幹嘛。我搖搖頭,給她一個微笑,禮貌地拒絕。我們每個人都等待著她下個動作,也就是她會隨著音樂搖擺著屁股,慢慢地彎下腰來,然後迅速把身體打直,這時她的秀髮會四處飛揚。妲西柔軟的肢體動作讓我想起,之前她曾經模仿陶妮·基坦(譯注:Tawny Kitaen,美國運動、影視圈的社交名媛。)在白蛇合唱團(譯注:White Snake,八○年代重要的搖滾樂團。)〈Here I Go Again〉那支音樂錄影帶的表演,真是完美演出,還曾經在她爸那台BMW的車篷上滾來滾去、表演劈腿,賣力吸引鄰近青少年的目光。我看了達斯一眼,這時候的他看上去有種不知道該生氣還是大笑的感覺。保守點來說,這個男人還真有耐心啊,這向來是達斯和我的共通點。
「蕾秋!生日快樂!」妲西大聲吆喝。「我們大家敬蕾秋一杯吧!」
然後大家向我敬酒,但每雙眼睛還是看著妲西。
一分鐘之後,達斯迅速將她抱離吧檯,讓她勾著他的肩膀,一個流暢的動作就把她帶到我面前,很顯然這並非第一次。「好了,」他向大家說。「我要帶今天的派對策劃人回家了。」
妲西用手觸碰吧檯上的飲料杯,雙腳用力一跺說:「達斯,你不能這麼獨裁!妳說是吧,蕾秋?」她宣佈自己主權獨立,然後不小心絆了一腳,手上的馬丁尼酒灑的到處都是,濺到達斯的鞋子上。
達斯微微苦笑著,「小西,妳醉了。這裡除了妳之外可沒人覺得好玩。」
「好嘛,好嘛,我回家就是了……反正我也有點不舒服,」她看起來有些反胃的樣子。
「妳還好吧?」
「別擔心,我會好好的,」她說。現在開始扮演「勇敢堅強小公主」的角色。
我向她道謝,感謝這驚喜的派對——這當然是謊話。因為我知道妲西只是假借我三十歲生日派對的名義,買件新衣服、好好把自己打扮一番,然後邀請一堆她的朋友(幾乎和我的朋友一樣多)來參加派對。不過,我還是很開心有今天的派對,而且她也出席了。她總是能把每一件事情弄得很特別。她用力抱著我,然後說願意為我做任何事,說沒有我也沒有今天的她,我是她的好伴娘、好姊妹。她淚眼汪汪、滔滔不絕地說,她只要喝醉就會這樣子。
達斯打斷她。「蕾秋,生日快樂!我們明天再跟妳聯絡。」他吻了我的臉頰一下。
「達斯,謝謝你,」我說。「晚安。」
我看他領著妲西出去,她差點被旁邊的圍欄絆倒,但達斯及時扶住她的手肘。真好,有這樣的護花使者。真好,能這樣肆無忌憚地喝個爛醉,並且知道有人會把自己安全送回家。
過了一會兒之後,達斯又再次出現在酒吧裡。「妲西說她的手提包掉在酒吧裡,一個銀色的、小小的包包,」他說。「有誰看見嗎?」
「她把新買的香奈兒包包忘在這啊?」我搖搖頭然後大笑。妲西總是這樣忘東忘西的。以往幫她找東西的職責通常落在我身上,雖然今天我生日放假,但我還是幫忙達斯一起找,我們在一張凳子下找到她的包包。
正當他轉身離開的時候,達斯的好朋友兼伴郎馬可士,想說服他留下來,他說:「留下來吧,別那麼早回家。」
所以達斯撥了通電話給妲西,她模模糊糊地說好,並告訴他就算她不在也要玩得開心點。雖然她嘴上這麼說,但是她心裡一定想著:「怎麼可能啊!」
漸漸地,朋友們紛紛又向我說了一次「生日快樂」之後離開,連馬可士都走了,只剩下我和達斯。我們正坐在吧檯和那位酒保聊天,我看見他身上有個「艾咪」的刺青,看得出來他對人老珠黃的紐約律師一點興趣也沒有。我們決定離開時已經凌晨兩點了。今晚感覺比較像仲夏而不像春天,溫暖的空氣舒適宜人,彷彿在給我希望:就是這個夏天,我會找到真命天子。
達斯替我招了輛計程車,但當車停下來時,他說:「再去一間酒吧如何?再喝一杯吧?」
「好啊,」我說。「有何不可?」
我們一起上了那輛計程車,他請司機先開車,他想想下一站要去哪。我們最後來到字母城(譯注:Alphabet City,位於紐約的城中城,該區街道以英文字母A、B、C、D……命名。)第七街和B大道交叉口上的一間酒吧,店名正好就叫7B。
這並不是個令人愉快的場景,7B裡面燈光昏暗、煙霧瀰漫。雖然如此,我還是愛,它並不是時髦的酒吧,也不是那種刻意營造的很酷的酒館,它就只是那種不時髦的酒吧。
達斯指著一個雅座。「坐吧,我等等就過來。」然後他轉身問我,「妳要喝什麼酒?」
我說跟他喝一樣的就好,然後坐在雅座上等他。接著,他和吧檯邊一位穿著軍綠色工作褲、背心上寫著「墮落天使」的女孩交談,她笑一笑後搖搖頭。這時背景音樂正好是〈Omaha〉,這是首憂鬱中帶著愉悅氣息的歌曲。
一會兒過後,達斯滑進對面的坐位並推給我一杯啤酒。「新堡,」他說,然後給了我一個微笑,眼角邊漾起了迷人的魚尾紋。「喜歡嗎?」
我點點頭,給他一個微笑。
我眼角的餘光注意到坐在吧檯椅上的「墮落天使」正轉過頭觀察達斯,他的輪廓分明、頭髮飄逸、雙脣性感。妲西常向我抱怨,達斯總是比較搶眼、比較引人注目,然而他本人則完全沒有注意到這點。接著,「墮落天使」的眼神往我這裡看來,大概在想旁邊那個平凡女子和他究竟是什麼關係。我希望她覺得我們是情侶。此時此刻,其他人無須知道我只是他婚禮中的一位賓客。
我們聊了很多事情,工作、之後某個星期要去漢普敦玩的事。但我們沒聊到妲西,也沒聊到九月的婚禮。
喝完啤酒之後,我們起身走到點唱機旁,放了張一元紙鈔進去開始尋找好歌。我輸入了〈Thunder Road〉這首歌的代碼,還點了兩次,我告訴他我真的很喜歡這首歌。
「是啊,史賓斯汀(譯注:Springsteen,美國知名鄉村與搖滾歌手,活躍於一九六○年代。)的歌也是我的首選,妳去過他的演唱會嗎?」
「有啊,」我說。「我去過兩次,分別是『生在美國』和 『愛的隧道』演唱會。」
我差點要告訴他高中的時候妲西被我拉著一起去聽他演唱會,但其實她比較喜歡毒藥重金屬樂團和邦喬飛這件事。但我沒說,因為說了的話,他會想到要回家陪她,我不想在僅存的雙十年華裡還孤單一人。我當然最希望能和男朋友在一起,但是聊勝於無,有達斯陪我也好。
已經到7B最後點餐時間了,我們點了幾杯啤酒回到雅座上。過了一陣子,我們又在計程車上了,在第一大道上往北前行。「到兩個地方,」達斯對司機說,因為我們分別住在中央公園的兩頭,達斯手上拿著妲西的香奈兒包包,那包包在他寬大的手掌裡顯得突兀,我看著他手上那只妲西送的勞力士手錶,銀色的指針指著令人害羞的凌晨四點。
計程車沿途經了十或十五個街區,我們只是靜靜地坐著,各自看向兩邊的窗戶,但後來計程車突然撞到坑洞,我整個人倒向後座的中間,雙腳擦過達斯的雙腳,然後不知怎麼地,達斯吻了我,還是我吻了他,總之我們接吻了。我的腦袋一片空白,只聽見我們的嘴脣一次又一次親吻而發出溫柔聲響。過了一會兒,他敲著間隔的那片樹脂玻璃,趁著接吻的空檔告訴司機去一個地方就好。
我們抵達了第七十三街和第三街的街角,那就在我的公寓附近。達斯拿了二十元給司機,不等找零就先行下車了。我們衝下車,繼續在人行道上接吻,然後碰到我家大樓的警衛,我們一路吻著彼此上了電梯,我被壓著靠在電梯邊,雙手環繞在他的頭後面,很驚訝他的頭髮竟然如此柔軟。
我摸索著鑰匙,把鑰匙插入但卻轉錯邊,這時達斯的手仍然放在我的腰上,他的脣吻著我的脖子和側臉,門終於開了,我們繼續在我那間小套房的正中間那接吻,我們站得筆直,只依偎著彼此,跌跌撞撞地上了我那乾淨整齊的床舖——四個角甚至還用醫院式床單折疊法折好。
「妳醉了嗎?」黑暗中傳來他耳語的聲音。
「沒有,」我說。因為喝醉的人通常不會承認,而即使真的醉了,我仍記得有個清醒的瞬間,我認真思考二十歲錯過的與三十歲希望獲得的。腦海中突然浮現一個想法,或許在這個重要的生日夜,我能兩者兼得。達斯可以是我的秘密,這是二十歲這個章節最後一次做壞事的機會,他也可以是三十歲的序曲,希望有個像他一樣的人能出現在我的生命。我還是把妲西放在心上,但這時她已經被推得遠遠的,超越友誼與良知的強大力量戰勝了一切。達斯更往我身邊靠近,我的雙眼閉著,睜開然後又閉上。
然後,不知道為什麼,我和我好朋友的未婚夫上了床。
第一章
小學五年級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想到三十歲這個問題。有次我和妲西,也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在電話簿後發現了萬年曆,用這個小方格就可以查出未來某個日子是星期幾。所以,我們查了自己的隔年生日,我的是五月的某個星期三,是個平日晚上,她的是九月的某個星期五,比我略勝一籌,向來總是如此,妲西總是幸運的那一個。
她的肌膚比較快曬成古銅色,頭髮比較快吹蓬,也不須要矯正牙齒。她月球漫步的樣子比較美,橫翻筋斗或前手翻身也做得比較好(我連前手翻身都不會)。她收集到的郵票比較好,麥可傑克森的徽章也多一些。她有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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