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歲的紐約曼哈頓區律師愛蜜莉.哈斯比,在男友即將求婚之際,卻先開口提出分手,結束了兩人之間的美好戀情。對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她連對閨中密友傑絲都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包覆在她獨立外表下的內心深處,愛蜜莉知道自己提出分手,問題不是出在男友,而是出在她自己。傑絲告訴她:「好像妳覺得心碎中可以尋到快樂。」
在節日來臨之前,愛蜜莉思索自己是否犯了大錯,而同時她週遭的世界好像就要崩解。她的好色上司派給她一樁求償額高達數百萬美元的官司,但為了勝訴,她必須替自己鄙視的價值辯護。她的祖父傑克是她世界上最關心的人,健康卻每下愈況,而自己的父親又似乎遠在天邊,她必須獨自應付一切事情。這時她一再憶起在她青少年時逝去的亡母,思念的心緒讓她深深感覺到世間的愛無法存留到永久。
這位勇敢的女性最終是如何面對困擾她半生的恐懼,是這本精彩小說的最大成就。作者娓娓的敘述充滿過來人的經驗、悲憫心腸與智慧。
作者簡介:
茱莉.布絲包姆(Julie Buxbaum)畢業於賓州大學及哈佛法學院,畢業後曾在紐約一家大型法律事務所工作,過了兩年不見陽光的日子。她後來發現自己不適合作律師,而在新年新計畫時決定辭掉工作,開始寫小說。她的這本處女作《真愛以前,先分手》一出書即轟動全球出版界,並以高價賣出版權,電影版權也已由二十世紀福斯公司買下。布絲包姆另著有《失去你以後》。
作者網站:www.juliebuxbaum.com
譯者簡介:
齊盼,舊金山加州州立大學英文碩士,現任教大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一本初試啼聲的小說,真情滿紙,撥動人心。在作者茱莉.布絲包姆慧黠的筆觸下,心思細密的女主角的失落情懷、她的愛情歷程,將引起無數女性的共鳴。」
──艾蜜莉.吉芬(Emily Giffin),《結婚友沒友》作者
「小說精彩地檢驗人生的失落感與浪漫的愛情;我們也是這樣跌跌撞撞、並不完美、卻又千真萬確的是這樣陷入與停留在這樣的愛戀裡。這部處女創作一鳴驚人。」
──荷波.艾德蔓(Hope Edelman),《女兒的靈界朋友》作者
「我愛死它了。」
──瑪麗安.琪斯(Marian Keyes,作家)
「這本小說的真正樂趣,不在它高度喜劇性的時刻,而是在作者稍帶自我調侃的敘事口氣之中。自嘲的敘事人口吻雋永,但她自己永遠嫌它不夠智慧。」
──《華盛頓郵報》
「喜見大眾文學書中再添一部佳作……它讓人愛不釋手……女主角愛蜜莉能夠面面俱到,同時擁有工作、家庭、愛情生活和其他嗎?讀者捧讀時會忍不住猛翻書頁,直到找到答案。」
──《圖書館月刊》
「作家布絲包姆的處女作吸引力十足……敘述一個在大城市討生活的單身女子,發現自己的生活與愛情都漸漸難以掌握。」
──《出版者週刊》
「一名即將擁有一切的年輕女子的傳神寫照,文筆脫俗而寫實。」
──《書單》
「一位哈佛大學法律系畢業生的第一部小說,將愛情與失落感刻劃勻稱得恰到好處。」
──《人物風尚觀察》
名人推薦:「一本初試啼聲的小說,真情滿紙,撥動人心。在作者茱莉.布絲包姆慧黠的筆觸下,心思細密的女主角的失落情懷、她的愛情歷程,將引起無數女性的共鳴。」
──艾蜜莉.吉芬(Emily Giffin),《結婚友沒友》作者
「小說精彩地檢驗人生的失落感與浪漫的愛情;我們也是這樣跌跌撞撞、並不完美、卻又千真萬確的是這樣陷入與停留在這樣的愛戀裡。這部處女創作一鳴驚人。」
──荷波.艾德蔓(Hope Edelman),《女兒的靈界朋友》作者
「我愛死它了。」
──瑪麗安.琪斯(Marian Keyes,作家)
「這本小說的真正樂趣,不...
章節試閱
第一章
昨晚在夢中,我像「紅花」連鎖日本料理店的廚師一樣揮刀,把我的男朋友安德魯剁成百塊小碎塊,一塊接一塊的吞下肚去。肉的味道有點像雞肉;我覺得很飽,可是難掩失望,因為我一直想吃的是牛排。
我要忘掉這個夢;要盡量忘掉這道「木須安德魯」吃在嘴裡木木的感覺,還有因為乾嚥肉塊而留在喉嚨裡的刺刺癢癢的感覺。我打算把這場夢刪得乾乾淨淨,不讓它有任何留連不去的回音,也不要留下惱人的似曾相識的感覺,雖然無情地把我帶到此情此景的,可能就是這場夢。
內心深處我知道,這個有如死胡同的夢中情景,會一直纏著我,我活在躲不掉的記憶中。
今天我跟安德魯分手了,分手的地方是在紐約一家餐桌上有蠟筆、地板上滿是花生殼的餐廳。有一名喝得醉醺醺的年輕女子在餐廳裡開婚前派對,正在動員大夥兒跳舞,她身上除了牛仔帽與幾片流蘇外,別無遮物。我現在明白當時我應該等到有一個更好的場所再提分手的;在這家餐廳表示我們應該各奔前程,好像我認為我們的關係充其量是由幾杯啤酒和幾根佐酒的辣雞翅加起來的總和,這不是我要的效果。
我原想像分手是簡簡單單與客客氣氣的,甚至可能有點羅曼蒂克。浪漫的分手畫面曾經在我腦中以默劇的方式呈現:不需多費唇舌解釋,臉上只帶著歉意的微笑;我們在對方的頰上吻別、瀟灑地向背後揮手互道珍重。它可能帶點思鄉的痛楚,多少摻雜著如釋重負的感受,但它是一種我們兩人都能懂得與接受的分手方式。
可是現實中的分手不是這樣;安德魯表情奇怪地看著我,好像我是他剛認識的一個外國人,他從我的口音中聽不出來我來自何地。我不願接觸他的眼光,想衝到第三街,淹沒在從酒吧出來與走到街上的人潮中,消失在人潮中當然比面對安德魯的困惑表情好受些。不過我努力克制自己,坐在原地不動。他的困惑表情像皮膚下散發出來的體味向我撲來,我雙腳僵硬地纏在酒吧的高腳椅上,看到沾在他上唇的烤肉醬時,我的罪惡感稍微減輕了些,我怎麼能對臉上留著食物走來走去的人認真?安德魯也有風度地還沒有拂袖而去,他彷彿震驚過度,被鎮在椅子上。
我自己身上其實也到處是調味料。我的白色緊身上衣上沾了番茄醬,看起來我的心好像在淌血。
「我們兩個人不會走上『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那種童話故事的結局,你曉得的。」我說。然而從他的沉默與反應看來,我知道他不能理解我說的話。我不知他是否想打我;我幾乎有點希望他這麼做。
現在想起來有點奇怪的是,事發之前我並未意識到這一刻會來到;我昨天才開始在腦子裡練習應該怎麼說這番話。我平常非常長於收尾,事實上對此還頗為自滿;對於別人說不知道自己怎麼會突然分手的,我總覺得他們沒說實話。事情永遠不會突如其來,也許只有意外事件或是癌症例外,而即使是這些事,我們多少應該也有心理準備。
大概我應該讓這個週末彼此相安無事度過的、應該讓安德魯的手臂翌日依舊摟著我的肩,與我在床上一同醒來,之後去上班,我也可以照常在大家愛講八卦的飲水機旁,加油添醋地講一些勞工節長週末發生的趣事。然而此時我心裡明白,因為跟安德魯分手了,明天到辦公室後,我沒有任何趣事可以娛人。
今天,在勞工節長週末的最後幾刻,我枯坐在我過去兩年長相左右的人對面,試著向安德魯解釋為何我們不能再「坦誠」相見。我希望告訴他是因為年齡作祟──我二十九、他三十一──,因為我們活在集體文化錯覺中,覺得人一過二十五,不管是誰在一場特別的「搶位子」遊戲中掉到你旁邊,你就註定要跟他終生廝守。只有用這種方式我才能解釋得通為何安德魯昨天一反常態地提到戒指、暗示求婚。但我沒有把這些話說出來;言語似乎太曖昧不明;太像藉口,可能也太像事實。
我們兩人從來不會像其他充滿幻想的男女朋友,認為兩個人會有圓滿快樂的結局,或是第一次約會就為他們未來的孩子取名字。其實我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很像我們分手的餐廳;還記得初次約會時,我們不但沒有高談未來,也沒有談自己,我們反倒有一場激烈的競賽,看誰吃的辣雞翅多。等我們離開餐廳時,我們吃得連嘴唇都腫了,連親吻道別時都有點感覺不到是在互吻。四個月後,他向我坦白,說約會那天他趕著要走,因為辣雞翅讓他想拉肚子;我也是在兩個月後才對他承認我是故意讓他贏,對此他有點不能接受。
在以後交往的日子中,如果「未來」二字會出現在談話中,我們兩個人總是會在談話中加上方便的「如果」兩字,刻意不要讓對方想太多。
我會在安德魯的肚子上用指尖畫圓圈說:「如果我們有孩子,我希望他們有你的眼睛和我的腳趾。」
「如果我們有孩子,我希望他們有妳的腸胃。我們可以把他們送去大胃王比賽,可以用他們贏來的錢到墨西哥去退休。」他會邊說邊把我的頭髮攏成一束馬尾,然後讓頭髮從他的手指間滑下來。
也許這裡我們要學的功課是「留意」。(人生什麼事都有功課要學,不是嗎?沒有功課,人生意義何在?)而這次要學的也許是要提高警覺、要注意。因為在我們沒注意、沒察覺的情況下,昨天的某一個時刻,不知怎麼的,我們的地震斷層帶突然移位了。
昨天的計畫是跟我們的情侶檔朋友丹尼爾與凱特一起走到中央公園,一起把我們有限的自己可以運用的時間,淘氣地浪費掉。籠罩在曼哈頓的濕氣已被微風取代,在熱得令人吃不消的八月之後,我們在夏去秋來季節交換的時節,得到了一點平衡與喘息。週末假期中紐約其他的市民有更好的去處,於是我們利用這大好機會將人行道據為己有。安德魯與我在人行道上前後走來走去,我們故意去戳對方的肋骨、故意伸腳去絆住對方,大玩特玩看誰先碰到對方身體的「抓到你了」的遊戲。我感到一種單純的愉悅,不是那種令人不安的快感。我的胃裡沒有任何緊張的感覺,警告我下一刻會發生什麼事。
丹尼爾與凱特走在我們前面。她的訂婚戒指耀眼得離譜,有時會反射出陽光,在人行道上畫出光影。我們這對好友(昨天我還可以用「我們」二字自稱),象徵著世間多少有情人將來也可以像他們一樣終成眷屬,象徵著男女之間的承諾可以得來全不費力氣。丹尼爾與凱特的步調雖然懶洋洋的,卻領著我們這一票人向前,顯然我們應該抓住這夏季的最後剎那,在樹葉掉光、冬雪來臨前,盡情享受。
我又一次出其不意「抓到」安德魯後,百試不爽的,他用手指扣住了我的手指,結束了這場遊戲。我們手牽手走了一會兒,我開始注意到他不斷地把玩我什麼都沒戴的無名指,用他的整個手掌將它包住。雖然他始終不出一聲,可是一切盡在不言中:他會向我求婚,要我嫁給他。
我猜得出來安德魯的思緒是多麼有條不紊;他在思考「如何」求婚,而不是「要不要」或「為什麼」要求婚。他會找一個例假日坐火車到康乃狄克州去徵求我父親的同意,或是到里河岱去向祖父傑克徵詢意見。他會猜出我最喜歡的餐廳是哪一家,並決定訂做首飾的珠寶店。他不會思考對我是否了解夠深、是否已到了可以共度未來的程度,也不擔心是否猜得透我上鎖的腦袋裡的所有念頭。安德魯就是這樣的人,對「要不要」或「為什麼」的事,他不會過度煩心。
我正在想手掌逐漸感到的疼痛是否只是錯覺時,他把我拉到一家首飾店櫥窗前,他站在我身後,雙手環住我的腰。在我的想像中,戒指正在對我眨眼,嘲笑我的不安感。
「妳喜歡哪一個?」他問。
「那個手鐲很好看。」我說:「哦,那對耳環漂亮極了。我喜歡看它們垂下來的樣子;我從來沒有戴過垂下來的耳環。你看他們有不滿意的話百分之百可以退款的保證!我喜歡可以退費。」
「這些戒指怎麼樣?」
「太耀眼了。我喜歡垂下來的耳環。」
「別這樣。妳喜歡哪種切割法?公主型?橢圓形?還是馬卡斯形?」他顯然是有備而來,他不是第一次想到這件事。
真是要命,F---。
「我不知道有什麼分別,我不內行。」我這樣說是實情;「我還以為馬卡斯是加勒比海的一個小島。」可是我不知道還可以怎麼做,便朝離我最遠的地方指了指。
「你看!」我像小孩剛剛學會了一個新字一樣,說:「一隻小狗!」
那個下午其餘的時間,都像完美的喜劇劇本一樣一幕幕上演。我們四個人在中央公園中玩「猴子中央站」的幼稚遊戲;為了好玩我們故作競爭,不必要地去攻擊對方,四個人當中可能屬我玩得最幼稚。我可能是要過度補償我的畏懼感,下意識地以為裝瘋賣傻的搞笑可以阻擋那免不了要來的。
但其實我並沒有脫身的方法。我答應自己這個週末絕不留在公司加班,甚至「故意」把黑莓機留在辦公室中,這也是我在「艾特曼.普萊爾暨提希律師事務所」(簡稱艾普提)工作、擔任訴訟律師五年以來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我對擺脫工作的桎梏,在週末之前還感覺是個極好的主意,因為我需要從無休無止的加班中找一個喘息的機會。我沒想到自己這時居然想回上班的公司去看那些成堆的卷宗,要逃到一個「我們的」或「我們」的概念根本不存在的地方。
不過,回去工作只是我靈光一現的緩兵之計而已。站在首飾店櫥窗前那一刻我已作了決定,要在他跪下來向我提出我不可能答應的問題前,跟他分道揚鑣。我猶如一個在專拍給青少年看的電視電影中玩槍的孩子,要把我們天真安適的世界震毀。
可是當你發現自己原來的樣子跟「自己應該如何」不是同一回事時,也不是說想要自我覺醒就能自我覺醒──我知道自己「應該」嫁給安德魯,知道有些女性一生都在等待有人跪在他們面前求婚,或幻想著手指可以戴上那顆閃亮的鑽石,默默地向世界宣告:「你看,有人愛我;有人選了我。」
她們夢想自己跟新婚丈夫在觀禮的群眾歡呼聲與婚禮的第一支舞曲聲中,翩翩起舞。有些人甚至還幻想自己的伴侶是鴛鴦大盜中的大俠,兩人聯手同心犯案;老實說,我對後面這個版本還比較嚮往些。
可是真正論及婚嫁?嫁給安德魯?兩人至死不渝?我做不到。要我扮演新娘的角色,我不過是一個假裝已經成年的騙子罷了。我甚至跟自己一起度過餘生都不太願意,安德魯怎會願意跟我「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呢?我又怎麼去向我愛的人解釋無法將自己的終身交給他,因為如果我託付了自己的終身,卻不確定託付出去的是誰?我甚至不確定自己這番話有什麼意義?可是,這些話你都不能對人說,尤其是不能對你愛的人說,因此我什麼也不說。
因此,我做我認為正確的事;我扯謊。
「嗯,我想就這樣了。」在點唱機音樂的樂聲中,幾乎聽不見安德魯的聲音。他的聲調強硬而堅定,沒有一絲的求情之意。他像一個專業的醫生一樣冷靜,接受臨床的診斷。
「我抱歉。」
安德魯只是點點頭,彷彿他突然有了睡意,頭重得抬不起來。
「我要你知道我非常在乎你。」我這樣說,好像我在對一本「分手指南」照本宣科。我甚至還厚顏地加了一句陳腔濫調說:「問題不是你,是我。」
安德魯苦笑了一聲,我終於惹火了他;他的情緒從困惑先化為悲傷,現在終於變成我此刻覺得他最應該有的反應──憤怒。
「妳對。問題當然是妳。妳不用擔心,愛蜜,我知道什麼都因為妳。」他抓起外套,準備離開。我希望阻止他,希望在一切決定前延長這要命的一刻。可是,我不知道還能說什麼。
他把幾張鈔票丟在桌上,我喃喃說:「我很抱歉,真是很抱歉。」這句話沖淡了一些氣氛,他的肩頭僵硬的程度緩和了一些。
「我知道。」他說話時定睛看著我。我驚訝地發現,他的眸子中不再是憤怒、悲傷或是關愛,而是看起來十分像可憐我的眼光。安德魯清了清喉嚨,親了親我的面頰,平靜走出餐廳。
不到幾秒鐘他就消失在第三街的人潮中。現在只剩下我一個人獨坐在餐廳裡,目視著門口,嚼著他吃剩下的辣雞翅。
我走了二十條街回到自己的公寓。走路可以讓自己的頭腦清醒;空氣讓我的鼻子有癢癢的感覺,這是秋天又即將來臨的跡象。我是走麥迪森大道回去的,街上的人潮正在享受長週末的最後片刻與夏季的尾聲,有人坐在臨時搭成的露臺啜飲雞尾酒。我羨慕他們在星期一回去上班前還可以享受這最後一刻的自由,有那麼一下下,我想在一個時髦的酒吧停下來喝一杯雞尾酒;也許我可以喬裝是他們一夥的,讓自己再有一兩個鐘頭的麻木時間。
可是我沒停下來,我一邊走,一邊專注看著街道門牌號碼;數這些號碼可以讓我這些像洪流般的思緒慢下來。十四號,妳做的是必須做的事;十三號,我們本來就不是天生註定的一對;十二號,都是我的錯;十一號,都是我搞出來的。在這種韻律中我找到慰藉,知道事情到了這步田地完全要怪自己。我知道是我讓兩人的關係進展到這種程度,我應該在幾個月前、早在我們走到首飾店櫥窗之前就說再見的,那樣的話我們兩個人受傷的感覺都會小一點。我告訴自己至少我取回了主控權。十號,事情已經控制住了;九號,妳沒事的;八號,他反正遲早會離開,他反正有一天會離開妳。
我走到公寓大樓時,門房羅伯開門讓我進去。羅伯已經七十出頭,一頭好玩的白髮,鬍子也是白的,看起來像個慈藹的上帝或聖誕老人,而且一樣喜歡多管閒事。羅伯的無所不在,以及他讓我們迅雷不及掩耳的問題,常讓公寓的小套房住戶感到安慰;我們知道我們回來後會有人問我們今天過得如何,會有人注意到我們今天有沒有回家。
「妳的另一半今天晚上到哪兒去了?」他問。
「在他自己家裡。」羅伯對我笑了笑,讓我走進電梯。「晚安。」
「晚安,愛蜜莉。」
就在那一刻,在公寓的門口,我的一天結束了。羅伯是我晚上聽見人說話的最後的聲音,他的臉是我晚上見過的最後一張臉。
第二章
安德魯第一次在睡夢中發笑時我就應該在那個時候把他叫醒,在那時跟他分手。沒人值得那麼快樂。
可是我非但沒那麼做,反而把自己的身子貼近他、肚腹緊緊的貼著他的背,把他睡夢中的律動吸進來,深深希望他這樣自由與純潔的性情具有傳染性。然而這只是我一廂情願。
我夜裡熟睡時,做的夢經常是黑白的。我看見男人的影像在圓形的迷宮中追逐著我、看見自己被吸進一個信封狀的水溝中,或是在紐約時報廣場的人潮中消失。有些天焦慮的夢比較不那麼稀奇古怪,而是以前做過的那種:牙齒掉了、沒穿衣服便去上班、一直尖叫到嗓子都乾了。即使是叫我情不自禁的情色之夢,也會從浪漫變成黑色;在那些夢裡,跟陌生人激情的雲雨後,我會站起來,點一根菸,讓輕煙飄到窗外的暗夜之中,默想我已經遺忘或冤枉過的人。
惡夢我倒不常做,有時夜晚會帶來甜美的放鬆時機。可是我可以告訴你的是:我也許會對自己的夢感到好笑,在第二天早晨醒來時,對自己夢中只有高中程度的特殊效果或A片色情畫面自我嘲笑一番,卻從未在夢中笑過;我就是無法那麼快樂。
昨晚我躺在我的雙人床的中央,要重新取回我的「地盤」,要消除這張床曾經是安德魯與我「二分天下」的一切證據。我四肢大張,不停的在床上上下滑動,抹去了安德魯十二小時前在我乳白色床單上留下的痕跡。但是我仍然一夜難以成眠。
八點時鬧鐘響了,我勉強下了床,很快的照了照鏡子。鏡中的影像證實了我已經知道的事──我看起來糟透了;眼睛底下泛著黑眼圈,好像曾經被人用紫色的麥克筆打到。我的肚子覺得空空的,我告訴自己:這是你自找的。你千萬不能現在覺得自己可憐;理理自己的情緒!
我穿上自己最喜歡的黑色套裝。每次穿這套衣服都有穿戲服的感覺;它的細條紋讓我的身材看起來纖瘦,剪裁則讓我流露出一副有專長的職業婦女的派頭,而且性感十足。每當我穿上它,我彷彿就搖身一變成為漫畫書中的人物,安德魯和我每次都會齊口同聲的說:「超級大律師!」我今天穿它,是要它為我打氣。
今天的通勤地鐵人少得有點出奇。平常我在布里克街上六號線地鐵時,車廂中擠滿了人,今天卻只有兩個人;一個是流浪漢,腿上放了一堆報紙,手指黑黑的;另一個是一位穿裙子與運動鞋的年輕女性,聚精會神地讀著《哈利波特》,我上了車在位子上坐下時,兩人都沒有抬頭看我一眼。
我在中央車站下了車,走了兩條街到我辦公的大樓。這棟摩天大樓跟週遭的大樓外觀沒什麼兩樣,有幾千扇永遠打不開的小窗戶,密封得死死的,人跳不出去。
我在大樓的旋轉門旁對瑪姬亮了亮我的識別證。瑪姬是我們公司的警衛,大約六呎一吋高,大概體寬也有那麼寬,臂上二頭肌和大腿一樣粗壯。她臉上的五官也對稱得出奇,像迴文圖一樣;五官都是平行的線條,一雙眼睛緊貼著鼻子,兩片薄唇與她的細眼互相呼應,端端的落在中央。每天身上穿的都是收腰的藍尼龍制服、鞋頭強化的防滑工作靴;她嘴上塗著粉紅色的口紅,可能是要用來美飾她已近中年的相貌吧!我真希望自己有瑪姬的「君臨天下」的威嚴。每當她走入室內,我都感到別人會注意到,我覺得大家都感到:這個女人能在十秒鐘之內要我好看;這個女人連妝都化得那麼一絲不苟。
我每天至少要經過瑪姬身旁兩次、每週有五天要經過,我算過,過去五年我暗地裡,起碼走過她旁邊不下二千六百次,而她連一次「早安」都沒跟我說過。我剛剛開始在艾普提律師事務所上班時,對每天這樣接觸卻被視若無睹,感到自己有點不被當人看,因此,讓瑪姬注意到有點像我的新使命。從一方面來說,這樣做是要使我的上班生活有意思些,因為其他的鐘點我幾乎都深鎖在會議室中,要看一樁詐欺案中的幾百萬件會計文件。我的同事梅森告訴我,有些男同事會在洗手間裡手淫來消減單調沉悶的苦痛。當然,我從此之後也就盡量避免跟同事握手。
第一章
昨晚在夢中,我像「紅花」連鎖日本料理店的廚師一樣揮刀,把我的男朋友安德魯剁成百塊小碎塊,一塊接一塊的吞下肚去。肉的味道有點像雞肉;我覺得很飽,可是難掩失望,因為我一直想吃的是牛排。
我要忘掉這個夢;要盡量忘掉這道「木須安德魯」吃在嘴裡木木的感覺,還有因為乾嚥肉塊而留在喉嚨裡的刺刺癢癢的感覺。我打算把這場夢刪得乾乾淨淨,不讓它有任何留連不去的回音,也不要留下惱人的似曾相識的感覺,雖然無情地把我帶到此情此景的,可能就是這場夢。
內心深處我知道,這個有如死胡同的夢中情景,會一直纏著我,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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