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才女作家喜劇新作,女主角假裝失憶來開創人生空白的新頁。
‧電影版由【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史嘉蕾‧喬韓森主演。
工作爛、主管糟、男友廢!
生命中的哪些記憶,可以按下Delete鍵消失不見?
喬玬‧藍道的生活簡直是一團糟!
媽媽老是說她胖、上司總是剽竊她的點子、男友背著她在外偷吃。這一切只能怪她自己的個性太怯弱,總是任人擺布。
直到有一天,她被車子一撞之後突然開竅了。在醫院裡的她,突然想到自己有個完美的藉口讓一切「重來」。她決定假裝失憶,她可以變得又嗆又直接,不必理會別人怎麼想。
意想不到的是,這方法竟然很有效!喬玬在工作上贏回了她應有的待遇、勇敢面對她的神經家人和混蛋男友,她終於過著她一直夢想的生活。
但是,事情可沒有那麼簡單!喬玬哪能事事都料到?一件插曲讓她不得不回到真實生活,以及思考她的人生還能不能用假裝失憶繼續過下去……
作者簡介:
卡普瑞絲‧克萊恩Caprice Crane
作家、小說家、音樂製作人、劇作家、電視製作人,同時也是女演員Tina Louise和電視節目主持人Les Crane的女兒。
出生於加州好萊塢,加上天蠍座(生日和Hello Kitty同一天)的天性,讓她總有用不完的創意和靈感。她畢業於紐約大學電影學院,之後於MTV音樂臺工作,撰寫、監製遊戲節目、運動節目、音樂特別節目以及MTV音樂大賞。
在忙碌的工作之外,她還自創珠寶品牌,很多電視明星和歌手都會穿戴她的作品。卡普瑞絲在成長的過程中深深被重金屬和辣椒醬影響,她現在把每一天都視為人生的最後一日,完全不管編輯催稿的通知,經過繁忙的路口時也毫不在意「禁止穿越」的告示。
因為超脫樂團(Nirvana)的〈Smells Like Teen Spirit〉這首歌,寫出了第一本書《Stupid and Contagious》。書中包含新鮮原創的故事、輕鬆幽默的文字、流行音樂與電影橋段,笑料比芭樂的籽還要多,榮獲2006年浪漫時代書評嚴選都會輕浪漫小說。
《愛情失憶症》已被買下電影改編權,目前正翻拍為浪漫喜劇電影,由好萊塢性感女星史嘉蕾‧喬韓森(Scarlett Johansson)飾演女主角。
章節試閱
01 我的第一次婚姻
我七歲的時候就結婚了。那情景清晰得就像昨天一樣。我嫁給我的鄰居陶德.貝克特。就像大部分男人有承諾恐懼症一樣(他竟然不知道結婚的好處,畢竟小學二年級沒人教這個),陶德很反對這件婚事,但他還是把婚禮辦完了,因為那天我們沒有其他事可做。我最要好的朋友,凱特.帕克,則是主婚人。
七月中,天氣最適合婚禮,有微風,氣溫約二十三度,天空晴朗蔚藍。我很幸運能穿著最漂亮的衣服—Jordache毛邊牛仔短褲加一件彩虹條紋泳裝上衣。凱特則是穿了她最愛的彩色拼布短褲和她哥哥不准她穿的范海倫合唱團紀念T恤。陶德穿的是Hang Ten上衣配燈芯絨牛仔褲。他根本不管天氣,一年四季都穿絨褲和Vans運動鞋。
婚禮就辦在我爸媽家後院的鞦韆下,我們站在凱特面前,她莊嚴地看著我們說,「喬玬.喬喬豆.藍道,妳願意嫁給陶德.貝克特作為妳的丈夫嗎?與他在神聖的婚約中共同生活,無論是疾病或健康、貧窮或富裕、美貌或失色、順利或失意,妳都願意愛他、安慰他、尊敬他、保護他?並願意一生對他永遠忠心不變?」雖然凱特擅自在誓詞中加入我繼父幫我取的小名,但我沒發脾氣,我知道她是在不高興那天只能當主婚人不能當新娘。
「我願意。」我們各說了一次。
「我現在宣布你們二人結為夫妻。你可以親吻新娘了,你們至少要親三秒。」
然後我們接吻了。呃,我們的嘴唇碰在一起,凱特慢慢數秒的時候,我們連動都不敢動。就這樣。我打著赤腳,頭上插了一朵花。婚禮簡單隆重。男方女方不需要吵架,也不需要為了邀請多少人大傷腦筋,也不需要為了辦登記而煩惱,什麼問題都沒有。但我們還是準備了蛋糕。我們在電影裡看過新郎新娘在臉上塗奶油,所以我們覺得這是結婚最重要的事。
「蛋糕時間!」凱特一大叫,我們就準備好要大鬧一番。我從冰箱裡拿了兩塊莎莉巧克力蛋糕,在婚禮前一小時就拿出來解凍。我想學電影裡看到的蛋糕塔,所以把兩塊蛋糕疊起來。我偷偷用手指抹過蛋糕的邊緣,再把手指放進嘴裡,已經解凍了。我抓了一把,抹在陶德的臉上;他也抓了一把抹在我臉上,很小心地沒沾到頭髮。這只是剛開始,後來他注意到我很保護我的瀏海和髮飾,所以當然就「髮飾再見啦,糖霜來啦」!凱特還敢大笑,我們在她臉上抹了幾把。一部分是為了報仇,但主要是為了讓她有參與感。
我記得那時候我們很迷《小子難纏》續集,電影裡有一段是日式婚禮中,新人要用對方的茶杯喝茶,我們覺得應該也要有這樣的儀式。因為天氣太熱不適合喝茶,所以我和陶德各嚼了一片Hubba Bubba葡萄口味泡泡糖,吹個大泡泡,讓兩個泡泡黏在一起,表示我們兩人的生命就會結合在一起。至於結婚禮物,陶德送了我一大包西瓜口味泡泡糖。
那天真是過癮,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婚禮過程非常簡單,從事前籌備到我說出「我願意」不超過兩分鐘。但後來我開始擔心那三秒鐘的親吻會讓我懷孕。我愈想愈緊張,所以我拉著陶德,扯著他的手臂。
「你覺得我會不會因為剛剛親你就懷孕了?」我小聲說。
「我不知道,妳覺得呢?」
「我要是知道就不會問你啦。」我們站在那裡互相看著對方。
陶德眨眨眼睛、揚揚眉毛。他聳聳肩說,「反正,我們結婚啦,如果妳懷孕,應該沒關係吧。要是我們沒結婚就糟了。」
「也對。」我接著說。
問題解決了。我們又繼續慶祝,婚禮最後,我們開始玩鬼捉人的遊戲。
我會嫁給陶德應該是因為我看過我爸媽的婚姻之後,想尋找一種更完美的家庭,至少不要更差。我還記得那天我爸要我坐下來,把手按在我肩上。他直視著我的眼睛說,「喬玬,我要妳知道,我很愛妳,妳要永遠記住。」我還記得我有點害怕,雖然我當時不曉得這到底是什麼感覺。我只知道這感覺不好,所以我分心去觀察他稍微過長的鼻毛。「妳懂嗎?喬玬,妳知道我全心全意愛著妳嗎?」他問我。我眨眨眼睛看著一根灰色的鼻毛從他的鼻孔探出來,就像黑色老鼠群中的一隻灰色小老鼠,想要檢查外面安不安全。「喬玬?」
「好,爸爸。」
「妳懂嗎?」
「嗯……」我有點不確定,他可能希望我可以更篤定一些。
「我可能很長一段時間都沒辦法見妳了,」他繼續說,「但我可能在其他地方……」他的聲音漸弱,做出戲劇效果。他的鼻毛在一片沈默中輕輕呼吸。我被催眠了。他準備要講重點了,「我只是要確定妳知道爸爸很愛妳,妳長大之後才不會變成憎恨男人的女同志。」
我才五歲。腦子裡千頭萬緒。我有幾億個問題要問他,但是我動彈不得。你為什麼要跟我講這個?你要去哪裡?你什麼時候回來?什麼是女同志?最重要的是,你到底要不要剪鼻毛?
我什麼都沒說,幾億個問題像流星雨在腦海裡閃過,最終都黯淡逝去了。我只開口說了,「好。」
他點點頭說,「乖女兒。」然後就走了。
幾分鐘後,媽媽從後院回到屋子裡,我說爸爸可能不回家了,她完全不相信我。她還氣我怎麼說出這麼過分的話,又問我,「難道妳是靈媒嗎?」我說我不是,我不是靈媒也不是女同志。雖然這兩個詞我都不懂,但我好像應該講出來,而且我覺得我媽需要一些鼓勵。
「什麼?」她大叫。於是我把爸爸講的話重述給她聽,我想我有抓到重點,因為她聽完之後就走進浴室,在裡面哭了三個半小時。
當她走下樓,她的臉已經乾了,下巴抬得很高。顯然她花很多時間挑衣服,她穿了一件我沒看過的黑色洋裝,還在頸間掛了兩圈珍珠,看起來端莊又帶點性感。老實說,那一幕害我以後都不喜歡黑色洋裝。她帶我進房間,換上天鵝絨洋裝,梳理我的頭髮,綁了兩個蝴蝶結。她讓我坐下來,對我說,我們要重新開始。然後,我們真的重新開始了。
三年後,我有了一段新生活,加上新房子、新爸爸、新妹妹。你可能覺得我會很害怕,或許吧,但我過得很好。華特.藍道走進我們的生命中,娶了我媽,要我叫他爸爸。我媽媽說他是我「新的進化型父親」,但我不覺得舊的那個很爛。他送我「小焦糖」,那是一條棕色混種狗,牠的頭上有一道白色條紋,看起來就像牛軋糖。小焦糖是我全世界最要好的朋友。吃晚餐的時候,牠會坐在我腳邊,我走到哪牠就跟到哪,就算我去上廁所,牠也會在門口等。牠每天晚上都陪我睡覺。我有個幸福的家庭,還有個好朋友,凱特,還有個新丈夫,陶德。
凱特、陶德和我是三劍客。我們做什麼事都在一起。凱特和我是完全不同類型的人。我的頭髮很長,是棕色的;她的是金色。我很白,鼻頭很多雀斑;她的皮膚是健康小麥肌。我們的身高差不多,但她看起來總是比較瘦。我們曾立下血盟,把手指刺破,把傷口碰在一起。我們那時年紀還小,不曉得什麼是愛滋病,也不曉得最好不要把血和在一起。但那是個純真的年代,當時小一的學生還不必知道什麼是安全性行為和海洛因,所以還好沒事。
我的婚禮比生日早一個月。我還記得那年生日,我很想要一部Schwinn腳踏車,閃耀藍色金屬光澤,還要香蕉型加長版坐墊、白色車籃和花燈。我什麼都不想要,只要那部腳踏車,所以在那宿命的早晨,我爸要我去門口拿報紙時,我第一眼就看到了我的夢幻腳踏車,令人朝思暮想的Schwinn。我興奮地大叫,以致於強褓中的妹妹流下一行眼淚,開啟了我們長達二十年的戰端。
我的童年回憶都很愉快,我有點懷疑那不是回憶,而是我根據照片和錄影所編織的故事。因為事實上,我爸離開我和我媽之後,我媽就變得很怕窮,也很怕被拋棄。她從此變得很重視物質享受,我的新家庭就是一個很會賺錢的男人和兩個更會花錢的女人—分別是我媽和我妹莎曼珊。莎曼珊根本就是我媽的翻版。再來就是我,我算是她們的折衷版,但有點像是一個失敗家庭的不良分子,而不是新家庭的優秀組合。或許這一切只是我的空想。有一次莎曼珊說我一定遺傳了我爸大量的醜陋基因,我身上一點都沒有媽媽的優良基因。或許這只是姊妹之間互相拌嘴,但一般家庭的姊妹應該不會打架打到肋骨斷裂吧。
如果我們的回憶真的記錄了我們的視覺和感覺,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被過去的經歷嚇傻吧。我過十八歲生日的時候心情很好,雖然我已經有了自己的第一部腳踏車、經歷過第一天上學、第一次婚姻……而第一部車和第一次草率的初體驗都還很遠。
生命很美好。我喜歡自己。
02 街頭時尚
等我二十五歲時,我超恨自己。我厭惡生命的每一件事,我早就把Schwinn腳踏車換成十段變速Cannondale自行車,但是我恨這部自行車,我恨它的程度大概和我愛Schwinn腳踏車的程度一樣。但我更憎恨每天在市區中騎自行車上下班,要順利活到二十五歲還真不容易,因為我每天在紐約街頭鑽動,和計程車或公車肉搏,死裡逃生。
在紐約市騎自行車漫遊需要真功夫,我的功夫又更上乘,因為我騎車上下班,我得盡量不要花太多力氣,以免套裝被汗水沾溼。我拿的薪水和移民來美國的農工差不多,所以我騎車上下班不是為了拯救地球、節能省碳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或是因為我熱愛戶外運動,純粹是因為我沒錢搭計程車,而搭公車或地下鐵又要走很遠。
小時候,騎車就是漫無目標的追逐、或是到鄰居家串門子、或是到雜貨店買糖果。現在,騎車則是為了讓我到「潑灑傳播公司」打卡。這是一間中型廣告公司,我把我的職業生涯都寄望在這兒,但是我得到的回饋應該和中央火車站的廁所清潔員差不多。騎車上班真的很痛苦,但只要天氣好,我還是會騎單車,在車縫中求生存。
最近讓我最反感的就是那些大喊「注意左邊」的騎士。每每我想盡量不要流汗,這些人就會大喊「注意左邊」、從我身邊呼嘯而過、還回瞪我一眼。我聽都聽煩了,有時候覺得我好像是自動放棄比賽資格。
嚴格說來,我好像不該回應他們。他們說要超車,所以我就應該要注意。但我已經聽膩了,所以有時候他們喊「注意左邊」,我就會回「注意右邊」。如果我那天真的很不爽,我就會亂接不相干的話,只想讓自己開心。有一次我就對著一個穿著時髦彈性運動裝的自行車騎士說:「衝吧!朝著夢想往前衝吧!」我敢發誓那個人真的是七屆環法自行車賽冠軍藍斯.阿姆斯壯。過了兩個紅綠燈後,他追過一輛垃圾車,轉頭用一種不安的表情看著我。
有時候,我會和單車快遞員一起等紅燈,我們會互相點點頭。我每次都很想趁綠燈亮時和快遞員競速,腦海中會浮出電影「再見,人生」的畫面,同時耳邊也會響起運動比賽播報員一直慫恿我賽車的聲音,不過我通常都當作沒聽到。
在紐約騎單車最痛苦的莫過於飛濺的泥水,我大概每個月會獲得一份免費的泥沙奶昔。有些雅痞名媛開著休旅車、擦著脣蜜、對著手機大吼大叫,動不動就要把我輾斃;而且每次我只差一個紅綠燈就到辦公室時,他們就會駛過水坑,潑得我全身泥。通常我離開案發現場時,不管在運動短褲外面疊穿哪件套裝裙褲,小腿以下都是一整圈濕淋淋。往上看,斑斑汙漬則一路從大腿爬上了襯衫或袖子。我說「泥水」是因為對於不住紐約的人來說,道路的泥濘就應該是泥水,但其實呢,紐約街頭的泥濘是一種綠色螢光毒性污水,噁心到讓人希望它變成一般泥濘就好。
這些事情發生的頻率實在很高,我忍不住想上帝是不是在開我玩笑,我遭遇到那麼多難笑的窘境都是祂搞出來的。我懷疑上帝的助理在設計我的人生時情緒不太好,所以他決定把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一訂為潑泥節。
每次被潑到泥水,我都沒時間回家換衣服。當我走進辦公室時,同事和主管就用好奇的眼光看我,心想著我是哪裡不對勁,為什麼我上班時總是看起來很像抽象派表現主義畫家。
當然,只要我被泥漿潑得唏哩嘩啦,我就一定會在走廊上碰到畢老闆,本公司的總裁。前幾天就是這樣。
我看他沿著走廊走過來,我想盡量把臉壓低,以免他認出我,但命運就是這麼無情,我們面對面走著,他一定會看到我。諷刺的是,平常在公司,我覺得自己就像個隱形人,就那麼一回,我真的想隱形起來,但是服裝卻那麼醒目。畢老闆是個狠角色,不過如果你是第一次見到他,一定不會這麼想,因為他看起來就是一位吃太好的小學校長,聖誕節還可能會打扮成聖誕老公公,戴著白色假髮、臉色紅潤、笑起來有酒窩、挺個大肚子。但他只要一開口,聖誕老人就幻滅了,他尖酸苛薄的程度連馴鹿都想去撞牆。還好,畢老闆很忙,通常一句話還沒講完就閃了。偏偏那天他不忙。
「還好嗎?」畢老闆問我。
「我嗎?好啊!很好!」我說完才明白他是問我為什麼看起來這麼狼狽。「喔,你說這個啊?這是最近流行的。街頭時尚。」我想保持樂觀積極。
「那以後就把它留在街頭。」
既然這招沒用,我只好試試其他戰術。「我被泥漿潑得唏哩嘩啦。我想,搞不好我可以當公司的吉祥物,這和公司的名字『潑灑』很搭。」我的身體往前一彎,做了個爵士舞的手勢。
畢老闆瞪了我一秒,笑不出來,大概覺得這種寒暄太浪費他的時間,便立刻走遠了。我只是一個泥巴上身的窩囊。
簡單來說,潑灑傳播公司根本就不正常。業務部的工作就是要讓客戶安心,在一間好公司,業務部會盡量讓每個人都滿意。但是我們的業務部同事只會拍馬屁和扯後腿,一直激怒公司同事,根本搞不清楚他們是在客戶的公司就業還是在潑灑工作。他們會到創意部門,「溫柔地」告知客戶有哪些要求,像是:「我完全支持你們,而且我覺得客戶腦袋有問題,但我們還是先照他們的意思做吧。」接著他們會拿著創意部改版過的創意向客戶簡報說:「我完全站在你們這邊,我知道這個還要再修,但我已經把創意呈現給你們看了。」他們是拐彎抹角的雙面人,就像風向球隨時伺機而動。
這間公司的創意部又都是自視過高的人,你如果想改一個字或調整圖片的尺寸,他們就一直哇哇叫。當然,我會這麼憎恨創意部其實是因為我一直很想進去。
廣告製作團隊都是很友善的人,他們接受製作組組長瑪莉蓮.梅森的高壓統治。她最擅長「主動侵略」心理戰術。主動侵略和被動侵略的差異在於,瑪莉蓮.梅森她想怎樣就怎樣。因為她的名字很接近瑪莉蓮.曼森,一個歌德式搖滾樂團,我們都說製作組是一個大家庭。他們有一股神聖的使命感,他們總是覺得如果沒有製作組,什麼事都辦不了。如果他們哪天休息,我們就完蛋了。但願這只是在打比方。
我在連絡組工作了兩年半。連絡組是公司各部門的眼睛和耳朵。我們看到每個部門的弱點,我們可以透視每一個人,大部分連絡組的同事都很會善用這些資訊。連絡組的流動率很高,因為有意在廣告界發展的人都會跳到製作組。有些則是到業務部,有的人甚至離開這行去客戶的公司上班。我對這幾條路都沒興趣。或許是我選錯方向,所以我的工作態度也不好,雖然我的個性甜美又很好說話。這間公司企圖用好聽的職稱來包裝我們的爛工作,我們是專案經理,職稱雖然好聽,但其實我們就像是公司的地鼠。我們負責安排會議,連絡各部門,然後呢,幫忙打通關節。
我每天的例行工作包括篡改一堆錯誤的資料,打上百通電話,在開不完的會議中保持清醒,把文案送去校對,或是逼創意部的人在截稿前交稿,要不就是安撫攝影棚內跩個二五八萬的蠢蛋,最後再把成果送回各部門,讓他們確定修改的效果是他們要的,或是確認所有人都知道重點是什麼。
雖然這些工作常把我惹毛,但這些瑣事讓我更瞭解公司的脈動,再說這些雜役可以一直刺激我的心肺運動,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很討厭上健身房。
我甘願做這份工作是因為我想進入這個早已過份飽和的市場。你在紐約市隨便找一位餐廳服務生問她想做什麼,九成會跟妳說她想當演員;如果妳問洗碗工,大部分的人會說她想當廣告文案編寫人。我想,在聯絡組工作,就有機會接觸所有的廣告案。我最常接觸的創意部主任就是麗蒂亞•貝德芙-她是全公司最受重視的創意主任,但是也最會折磨人。
我的工作內容根本不包括編寫、校對或潤飾廣告文案、標語,但我偶爾會做這些事,想一些好點子,默默提出我的建議,假裝輕描淡寫地隨口講講,但我絞盡腦汁的心血通常都會被納入廣告初稿中,最後拍版定案。麗蒂亞最愛利用我的創意和我不邀功的個性。我不在乎,尤其是有一次麗蒂亞為了私事幾乎兩個禮拜都沒認真工作,她每天來上班,但她的心根本沒帶來。那時有間網路家具行要和IKEA對打,我便自己替她把全部的工作都做完了。客戶、公司、消費者都超愛那份廣告案。附註一筆:我一點功勞都沒有,但沒關係,因為我想遲早麗蒂亞會認同我的努力,我早晚會往上爬。
不只我想往上爬,我聯絡組的同事小柯也這樣想。他比我晚七個月進公司,他一直想謀取升遷的機會。我看得出來他想多賺點錢,但他只是空想,卻沒有努力。
這樣講也不太對。他很努力打屁,這是我最厭惡的地方。換個比較有創意的說法,他打屁打出全壘打。我不喜歡每天晚上都和同事出去,要不是我領了薪水必須和他們相處,否則我通常不會和這些人混在一起。我們公司訂了一些聚會的日期,讓大家下班後一起喝點小酒。問題是星期一慘兮兮、星期二很忐忑、星期三鳥獸散、星期四反正沒事、星期五懶得自己煮,根本每天都可以是同事小酌日。如果要下班後和同事鬼混,不但完全失去自己的社交生活,你還得變成酒鬼。小柯每晚都去喝酒、聊天、拍馬屁。有時候我也會去,只是為了趕上小柯的進度,但氣氛實在太尷尬了,我就是不擅長小團體聊是非。
我討厭下班聊天的程度就和我討厭每週一早上被不熟的人問起:「妳週末過得好嗎?」差不多。不管是在電梯裡還是茶水間,我只是想趕快泡杯咖啡,要不然就是我急著要把校正過的文案送到創意部,讓他們決定最後一分鐘要修改哪些部分,再趕快送到攝影棚。當我要回答週末到底過得好不好時,這些愛裝熟的人就開始恍神,或在我回答到一半時走掉。
我的工作有薪水可領,我想我應該要心存感激。但我的工作就好像是個陷阱,每次我要逃出去,就會被一些人打回來。有些是沒唸完商學院就到職場上混的人,呆頭呆腦;有些是自以為很了不起,穿著仿亞曼尼西裝的失意藝術家;要不然就是綁著馬尾、擦著深紅色脣蜜的工作狂,對我鬼吼鬼叫說為什麼排版和原先的設定不一樣?現在客戶急著要,為什麼不能把圖片放在他媽的正確的位置?
當然,你可能會勸我要惜福,不要只會發牢騷。如果你想要我的生活,請自便。雖然有那麼多冒用身分的犯罪,但我完全不擔心,如果要人要冒用我的身分,就大方一點吧。
01 我的第一次婚姻我七歲的時候就結婚了。那情景清晰得就像昨天一樣。我嫁給我的鄰居陶德.貝克特。就像大部分男人有承諾恐懼症一樣(他竟然不知道結婚的好處,畢竟小學二年級沒人教這個),陶德很反對這件婚事,但他還是把婚禮辦完了,因為那天我們沒有其他事可做。我最要好的朋友,凱特.帕克,則是主婚人。七月中,天氣最適合婚禮,有微風,氣溫約二十三度,天空晴朗蔚藍。我很幸運能穿著最漂亮的衣服—Jordache毛邊牛仔短褲加一件彩虹條紋泳裝上衣。凱特則是穿了她最愛的彩色拼布短褲和她哥哥不准她穿的范海倫合唱團紀念T恤。陶德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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