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也只有林肯.萊姆可以躺在床上就逮到兇手!
驚悚大師傑佛瑞.迪佛經典代表作
「鑑識神探林肯.萊姆」系列全新版!改編拍成電影,由奧斯卡影帝丹佐華盛頓、超人氣女星安潔莉娜裘莉主演!
亞馬遜書店讀者4顆半星欲罷不能激讚好評!
剝去累贅的皮膚,剔除干擾的肌肉,
只留下最完美堅硬的骨頭,這是我的極致傑作!
林肯‧萊姆,你看到了嗎?林肯‧萊姆一直都想死。
三年半前他是世界第一的刑案鑑識專家,如今他躺在特製的床上,只有頭、肩膀,和左手的無名指可以動。
即使如此,因為一樁兇殘無比的命案,昔日的同事還是不得不來向他求助。
現場唯一找到的線索,只有兩張碎紙片和一團石綿,沒有人可以解讀。
但萊姆的回應一直很冷淡,全身癱瘓的傷害讓他從靈魂到肉體都渴望脫離痛苦的折磨。
與此同時,那兩張碎紙片和一團石綿卻反覆在他的腦海裡播放,紙片上有兩個數字:下午3點……第823頁。
林肯‧萊姆的心臟開始狂跳,汗珠不斷冒出……
該死,他們怎麼沒有看出來呢!
這是萊姆的宿命,從物證上解讀訊息的鑑識魂早已深深植入他的生命。
「是的,我看到了。」萊姆從這兩個數字中知道:8月23日下午3點,還會有命案發生!
但萊姆和他的助手莎克斯要如何才能及時阻止兇手「集骨者」的刻意挑釁呢?……
在無數的神探中,「鑑識神探」林肯‧萊姆無疑是其中最有魅力的一個。他的魅力來自於比英俊臉龐更性感的聰明腦袋,更來自面對身體痛楚時的脆弱人性,以及偵辦刑案時的專業和專注。傑佛瑞.迪佛因為創造出了「鑑識神探」這個角色而成為當代驚悚小說的大師,而「林肯‧萊姆」也從此在讀者心中佔據經典的地位,成為不朽。
作者簡介:
傑佛瑞.迪佛Jeffery Deaver
1950年生於美國芝加哥。11歲時從007獲得靈感,寫了第一部小說,後來並得過多項文學獎。他擁有密蘇里大學新聞系與福特翰大學法律系雙學位,畢業後替雜誌寫過稿,也曾在華爾街工作數年,並利用通勤時間,開始從事自己最熱愛的偵探小說創作。
迪佛成名後,不僅是暢銷排行榜上的常客,也是得獎連連的常勝軍,作品已被翻譯成35種以上語文版本,在150個國家發行,堪稱國際級的暢銷作家。而在他的眾多作品中,為他奠定「驚悚大師」地位的便是「鑑識神探林肯‧萊姆」系列。
迪佛筆下的林肯‧萊姆原本是最頂尖的刑事鑑識專家,卻因公受傷,導致癱瘓在床無法動彈,於是勇敢果決的女警莎克斯成為他的手、腳與眼睛,透過萊姆的指示,深入黑暗的犯罪叢林追查兇手。萊姆辦案時從不相信人心,物證說明一切。經由聯想、推理,他可以一步一步建構兇手的側寫、還原事件的始末,而他對物證的解析能力更是令人嘆為觀止!
這樣鮮活獨特的人物塑造,加上高潮迭起、多重轉折的情節安排,果然「林肯‧萊姆」系列第一本《人骨拼圖》一推出即橫掃全美各大暢銷排行榜,更被改編拍成電影,由兩大巨星丹佐華盛頓和安潔莉娜裘莉攜手主演,蔚為話題。其後推出的系列續集,每一本也都既叫好又叫座,也使得「林肯‧萊姆」成為當代最具魅力的偵探角色之一。
迪佛的其他作品包括「真人測謊機凱瑟琳‧丹斯」、「景探裴倫」等系列,以及《傑佛瑞迪佛的黑色禮物》、《傑佛瑞迪佛的驚奇劇場》、《謊言迷宮》等單行本小說。
譯者簡介:
何致和
1967年生,文化大學英文系、國立東華大學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畢業。短篇小說曾獲聯合報文學獎、寶島小說獎、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著有小說集《失去夜的那一夜》、《白色城市的憂鬱》,譯有《巴別塔之犬》、《時間箭》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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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深譯者兼影評人】景翔
對推理迷來說,只要是屬於推理類型的作品,無論是以文字呈現的推理小說,或是訴諸影像的推理電影或者電視劇集,都能帶來不同程度的滿足。但是遇到有原著推理小說和改編的影視作品同時存在時,卻常常會產生究竟該先看原著,還是先看電影,或是在看過其中之一後,是不是還要再看另一個等等的困惑。
其實只要是根據原著小說改編成電影,多少都有這類的問題,不過一般來說,由於小說和電影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藝術表現方式,除了情節發展與轉折大體相若,可能會在看過其一之後,少了一些意外驚喜之外,兩者篇幅大小不一而有增刪或改動,可以欣賞編劇的匠心,或補足在電影中省略的好戲;演員對書中人物的詮釋與讀者自己想像中的角色相比較,也可以有另一番趣味,至於閱讀時的想像空間和落實在銀幕或螢光幕上的意象,當然也會各有千秋。所以前面所說的「困惑」即使會有,也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加以化解。
可是推理小說和據以改編的電影會讓身兼讀者和觀眾的推理迷困惑的重點在於:一個謎案的偵推過程和破案關鍵是最大的吸引力所在,一旦完全知悉之後,是否還能先行歸零,然後再度欣賞以另一種不同形式所作的呈現?
基本上,改編原著而成的推理電影,編劇大體上都已認知觀眾有可能先看過了原著,所以在維持原作精神這點上必須注意,然後就要發揮創意來添加可以吸引觀眾的素材,像約翰.葛里遜的《黑色豪門企業》在金獎編劇勞勃.唐易筆下有了更合理的結局與更精采的布局;艾拉.李文的《銀色獵物》經改編後,除了偷窺與扮演上帝的主題之外,有幾近完全不同的詭局和偵推情節。也有的即使情節保留原狀,卻因導演、演員和其他技術層面的精采表現,讓讀過原著的觀眾看得目不轉睛,而看過電影再回頭去看原著的讀者,也因觀影留下的深刻印象而倍感驚悚,像《沉默的羔羊》、《人魔》和《紅龍》這個三部曲系列就是很好的例證。
《人骨拼圖》雖是先有小說,再搬上銀幕的,但對國內的廣大推理迷來說,卻多是先看過了電影,後來才有中譯本問世。
初看「人骨拼圖」,以影評人的身分來談這部電影的時候,最常說的一句笑話就是由丹佐.華盛頓飾演的男主角林肯.萊姆是個肩部以下因脊椎受傷癱瘓臥床,只有一根手指能動的刑案專家,當然該歸在「安樂椅神探」這個類型,只不過該修正成「安樂『床』神探」,而且那張床還不太「安樂」。
從奧希茲女男爵創出「角落裡的老人」之後,有不少和那位坐在角落裡的老人一樣的神探,並不親身查案而純靠所取得的資料動腦推理,從而破解謎團,道出案件的真相,例如雷克斯.史陶特筆下的超級大胖子神探尼羅.伍爾富,除了蒔蘭、飽餐美食之外,就是坐在他那張特製的大椅子裡喝啤酒,聽或看由他秘書或手下蒐集來的資料,就破了無數奇案;另外知名的科幻小說大師伊薩卡.艾西莫夫也寫了很多非常精采的短篇推理系列作品,其中一個叫「黑寡婦俱樂部」。會員們每次聚會都有個謎案,這些貴賓放言高論,相互問難,最後能一語道破謎底的卻是一直不動聲色在旁邊服侍他們的侍者亨利,這位不要說安樂椅,連張凳子都不能坐的侍者,也是「安樂椅神探」的一個好例子。
所有的「安樂椅神探」都有一個共同的特色,就是要有代他蒐集或提供各項相關資料的人,然後這些神探才能根據資料,利用他本身的特殊經驗與能力,透過縝密的邏輯思考來進行推理。「角落裡的老人」靠的是一位女記者,尼羅.伍爾富當然要仰賴他那有些「痞」的秘書,還有從偵探社雇來的幫手。阿嘉莎.克莉絲蒂筆下的老小姐瑪波(雖然也有出去訪查的時候)憑恃的是村子裡的傳言閒話,而《人骨拼圖》裡的林肯.萊姆則是慧眼識英雌地選中了反應靈敏又極為敬業的菜鳥巡邏女警艾米莉亞.莎克斯。
林肯.萊姆在受傷癱瘓之前,本來就已經是世界知名的刑事鑑識專家,不但著書立說,更了不起的是他憑著對這方面的興趣和執著,利用工作之便和公餘之暇自己建立了一座相當齊全的資料庫,這些本身的優勢加上現代化的科技設備,使他辦起案來更是出神入化。
推理小說迷看到萊姆,想必會馬上聯想到推理小說史上另一位強調科學辦案的神探,就是奧斯汀.傅里曼筆下的「宋戴克醫師」。其實在細小的證物蒐集與分析上,福爾摩斯也早就十分講究,不過宋戴克醫師辦案的科學化卻更為極致,幾乎可以說是「微物辦案」的先驅。而從宋戴克醫師隨身攜帶的「手提實驗室」(一個僅有一呎見方,深約四吋的小箱子,裝著一套雖然都很袖珍,卻相當完整的器材),到《人骨拼圖》裡萊姆讓莎克斯提到現場去的「沉重的手提箱,至少有二十公斤重」,裡面用來做現場蒐證的多種工具的完備與進步,當然不可同日而語,而蒐證的技術和技巧也都有新的發展。
犯罪現場勘驗和鑑識是一種相當專門的學問,除了精良的裝備外,還必須有豐富的經驗;(演技出眾的勞勃.狄尼洛在「瘋狗馬子」一片中飾演一個不得志的犯罪現場攝影人員,單憑十多年拍照的經驗,就能把血案發生的狀況說得一如親見。)《人骨拼圖》的重點就在蒐證時分析證物來進行偵查的推理工作,類似這樣大量使用專門知識的推理小說,其實是十分難寫的,因為如果太過詳盡,會讓完全門外漢的讀者難以了解,或會覺得像在看犯罪偵查的教科書般無趣;太過簡略則不但重心全失,讀者也很難有共鳴。在這方面,《人骨拼圖》的原著作者傑佛瑞.迪佛卻利用人物設定,很巧妙地運用這些專門知識。
莎克斯女警在刑事現場勘驗方面大概曾經學過相關理論,卻幾乎完全沒有實際的經驗,所以萊姆在派她第一次「出勤」時,必須先以遙控的方式來指導她做現場的實務工作,再逐步對她加以各種訓練,而且也就所蒐到的證物作分析和推理的同時,讓她對相關的技巧和知識有進一步的了解。這種由淺入深地討論和介紹現場勘驗的教育方式,正好也讓讀者和莎克斯一同慢慢進入狀況,也對那些專門知識有了相當的認識,至少對於書中專門知識的運用和分析結果能夠信服,從而認同對案件的偵查與推理的邏輯。
根據《人骨拼圖》原著改編的電影當然保持了這個優點,所以觀眾在觀賞時,並不會因為某些平日根本沒有機會接觸到的專門知識而感到有所隔閡。不過由於劇幅的關係,有很多其實很重要的小技巧(如進現場之前先用橡皮圈套在鞋子上,讓鑑識人員的鞋印有明顯的識別記號),並沒有在銀幕上出現。
不過看過電影的讀者對兩者有感的最大區別恐怕還是主角的膚色問題。《人骨拼圖》的原著中,林肯.萊姆是個白人,影片卻請了曾得奧斯卡最佳男配角的黑人明星丹佐.華盛頓(他再得最佳男主角是後來的事)來飾演。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選角安排,我們不得而知,不過丹佐.華盛頓的表現的確可圈可點,(據說原作者迪佛原本並不贊成改變萊姆的膚色,但看過丹佐.華盛頓的演出之後,也覺得他的演技精湛!)使得讀者在看原著時得費點心思忘卻他給人留下的深刻印象。
編劇在人物的更動,還不止萊姆的膚色,另外幾個重要的角色也有所更易,像真兇的身分就和原著大不相同,這樣更動其實是優劣互見的,電影中的安排較為合理,但原著中卻有更好的伏筆。至於照料萊姆的護理師助理由男性改為女性,卻不見得有什麼道理,儘管電影中那個角色演得很好,但原著中萊姆和男助理之間的互動卻是書中在緊張懸疑之間很好的調劑。
由於劇幅關係,電影中將原著的情節作了大量的刪節或更動,部分人物也加以減縮或「合併」,這些變動或許有其必要,不過正好讓看過電影的讀者在閱讀《人骨拼圖》原著時,不會因為已經大致了解故事情節而稍減興味,而是仍然可以發現很多作者精心設計或意有所指的安排。像是原著中有聯邦調查局人員搶功奪權的情節,或是一對母女遭綁架的事件(電影中將小女童和原書中另一個老人「併案處理」),其實都另有反諷的意味在內。
但更動得最大的是林肯.萊姆這個人物的心理背景,電影中雖然也略提了一句萊姆一度因病消沉得想自殺,但觀眾在銀幕上所看到的林肯.萊姆是個充滿活力、旺盛企圖心和強大意志力的勇者。原著中的萊姆卻是即使在接辦奇案後仍然一心想自我了斷。這樣的心理和他在工作上的堅持所產生的矛盾與衝突,不僅讓情節多了轉折,他和莎克斯之間的互動與關係變化也更具說服性和吸引力。外在的對罪犯鬥智鬥力,內在的自我掙扎,也讓迪佛筆下的林肯.萊姆更能打動讀者的心。
媒體推薦:
以初刷十萬本的氣勢及改拍成電影的條件來說,《人骨拼圖》的故事性及可讀性是絕對不容置疑的!然而不論這番成就,由書中內容來看,也確實看得出迪佛所下的苦功。其中所涵蓋的知識令人咋舌,不過完全不見作者有絲毫賣弄知識的意圖,相當難得。──【好書情報】
迪佛的確是偵探小說界的佼佼者!無論在劇情的鋪陳、人物描寫或對白上皆不見矯飾,讓人只想一口氣看完而不忍釋卷。──【出版家週刊】
迪佛的小說充滿了動感,不僅給予你觀賞精采偵探片的快感,亦可從中享受到偵辦刑案時與時間賽跑的緊迫感……充分的科學知識全融進了劇情中,絲毫沒有賣弄知識的姿態,讀起來相當過癮!
──【法國名偵探小說家】克勞德.梅普雷得
迪佛的小說與時下的驚悚小說不同之處,在於他並不特別描述受害者受虐時的血腥駭人場面,而是立刻將焦點移至警探搜尋線索時分秒必爭的場面,讓讀者旋即被另一種緊張的氛圍緊緊攫住。而這種相異氣氛交替的說故事方式,的確是相當引人入勝!──【中西部網路書評】
令人炫目的科學技術!即使你對這些技術沒有半點興趣,仍會深陷在迪佛的小說之中而無可自拔!──【紐約時報】
迪佛的小說不僅讓人親臨警察辦案時驚心動魄、分秒必爭的場面,也讓人深入犯罪者的心底層面……結構完整,是當今數一數二的驚悚小說!
──【有聲檔案】
傑佛瑞的小說人物個性鮮明,節奏緊湊,牽涉的知識範圍雖廣,讀來卻絲毫不感艱澀。──【圖書館期刊】
一段驚心動魄的閱讀之旅!──【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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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深譯者兼影評人】景翔
對推理迷來說,只要是屬於推理類型的作品,無論是以文字呈現的推理小說,或是訴諸影像的推理電影或者電視劇集,都能帶來不同程度的滿足。但是遇到有原著推理小說和改編的影視作品同時存在時,卻常常會產生究竟該先看原著,還是先看電影,或是在看過其中之一後,是不是還要再看另一個等等的困惑。
其實只要是根據...
章節試閱
星期五 10:30 P.M. 至星期六 3:30 P.M.
1.
她只想睡覺。
飛機遲了兩個小時,領取行李的時間又拖得太長。然後,租車公司一團亂,預定來接他們的車在一小時前已經離開。所以,他們現在只能叫計程車了。
她站在候車隊伍中,苗條的身體因手提電腦的重量而歪向一邊。約翰喋喋不休說著利率以及重新爭取這筆交易的方法,但她只想著一件事:現在是星期五晚上十點三十分,我好想換上睡衣,倒在床上大睡一覺。
看著川流不息的黃色計程車,這些顏色和外型都相似的車輛,讓她聯想到昆蟲。她想起小時候在山上,她和哥哥發現一隻被開膛剖肚的獾,或踢翻一個紅螞蟻窩時,就會看見一大群濕濕濡濡在地上扭動的身體和腳,這種毛骨悚然的感覺讓她打了個寒顫。
一輛計程車發出尖銳煞車聲停下。黛咪珍.柯法斯拖著腳步上前。
司機按開行李廂,卻沒下車幫忙,他們得自己把行李搬上去。約翰為此很不高興,他已習慣別人的服務。不過黛咪珍倒不介意,直到現在她偶爾還會為自己居然能擁有一位幫她打字和整理文件的祕書,感到不可思議。她把手提箱丟上車,關上行李廂蓋,鑽進計程車內。
約翰也跟著上了車,重重關上車門,猛擦他那張肥臉和禿了髮的頭皮,彷彿剛才把行李搬上車的動作已耗盡所有精力。
「先到東七十二路。」約翰對隔板另一邊的司機說。
「然後再到上西區。」黛咪珍補充。擋在駕駛座和後座間的塑膠隔板上布滿刮痕,使她幾乎看不見司機。
計程車加速駛離招呼站,很快就開上前往曼哈頓的高速公路。
「妳看,那就是今天人這麼多的原因。」約翰說。
他指著上面寫著「歡迎聯合國和平會議代表蒞臨」的廣告看板,這次會議將在星期一召開,預計將有一萬多位訪客。黛咪珍看著這塊看板──上面畫有黑人、白人和黃種人,全在揮手微笑。不過,這張畫作有點奇怪,人物的體型比例和膚色都不對,每個人都是一張大餅臉。
黛咪珍咕噥:「亂畫一通。」
他們飛馳在寬闊的高速公路上。在路燈照耀下,公路反映出一種令人不安的黃色光芒。計程車經過舊海軍軍港,又經過布魯克林碼頭。
約翰終於不再說話,掏出德州儀器公司的計算機,按著一些數字。黛咪珍向後靠著椅背,看著煙霧彌漫的人行道,以及那些坐在褐色台階上俯瞰高速公路的一張張陰沉臉孔。在熱氣中,他們似乎都陷入了半昏睡狀態。
計程車裡也很熱。黛咪珍伸手按向車窗開關,想降下窗戶。開關沒有反應,但她並不感到意外。她伸手越過約翰,想開另一邊的車窗。那邊的開關也壞了。此時,她才注意到兩邊車門的門鎖開關也都不見了。
連門把也沒有。
她的手摸向車門,想找斷掉之門把所剩下的殘餘。什麼都沒有──好像有人用鋼鋸將門把鋸掉了。
「怎麼了?」約翰問。
「呃,這車門……我們該怎麼打開呢?」
在約翰檢查左右兩邊車門時,計程車已經過了中城隧道的標示。
「喂!」約翰拍打分隔板。「你忘了轉彎了,你想開到哪?」
「說不定他想走皇后區大橋。」黛咪珍猜測。走這條橋雖然較遠,但可以躲掉隧道的收費站。她往前坐直身體,用戒指敲打塑膠板。
「你想走那條橋嗎?」
司機不理他們。
「喂!」
沒多久,他們又飛速經過了皇后區大橋的入口。
「媽的!」約翰吼道:「你要把我們載到哪?哈林區嗎?他一定想把我們載到哈林區。」
黛咪珍看向窗外。一輛汽車正和他們平行前進,慢慢超過他們。她猛力拍打車窗。
「救命!」她叫道:「救命啊!……」
那輛車的駕駛不經意地看了她一眼,然後又仔細再看一次,且皺起眉頭。他降低車速,跟在他們後面,但這時計程車突然猛地右滑,從皇后區的交流道下了高速公路。計程車轉進一條小街,疾馳過廢棄的倉庫區,時速至少一百公里。
「你想做什麼?」
黛咪珍猛拍分隔板。「開慢點,這裡是……」
「天啊!糟糕。」約翰喃喃說:「妳看。」
司機不知在何時戴上了滑雪用的頭套。
「你想幹嘛?」黛咪珍大叫。
「要錢嗎?我們會給你錢。」
前座的司機仍然沉默不語。
黛咪珍拉開手提袋,拿出黑色筆記型電腦。她稍微後退一些,用電腦的邊角砸向車窗。雖然這巨大聲響似乎把前座的司機嚇了一跳,但窗玻璃仍好端端地沒破。計程車猛地偏向一邊,差點撞上路旁建築物的磚牆。
「給你錢!要多少?多少錢我都可以給你!」約翰激動地說,眼淚從肥胖的臉頰上滑落。
黛咪珍再次用筆記型電腦撞向窗戶。撞擊的力量讓螢幕飛了出來,但車窗還是完好無缺。
她又試了一次,這次電腦的機殼撞破了,在她手中粉碎。
「啊,完了……」
他們兩人突然被猛烈地甩向前方。計程車戛然停下,停在一條陰暗不明的死巷裡。
司機下了車,手中握著一把槍。
「不要!求求你!」她哀求著。
司機走向計程車後門,弓身彎腰,從髒兮兮的玻璃看向車裡後座。他在車門外站了片刻,黛咪珍和約翰拚命後退,直到抵住另一邊的車門,兩人汗濕的身體貼在一起。
司機把手拱成杯狀,擋住街燈射來的光線,仔細看著他們。
突然,一聲巨響在空中爆開。黛咪珍縮了一下,約翰發出一聲尖叫。
在司機身後遠方的空中,出現無數道明亮的紅、藍色火焰條紋,接著又是幾聲爆響嘯聲。他轉身抬頭,看見一個巨大的橘色蛛網,罩住城市的上空。
是煙火,黛咪珍想起在《紐約時報》看過。這是市長和聯合國祕書長送給會議代表的禮物,歡迎他們蒞臨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城市。
司機又轉身面對計程車。啪噠一聲,他拉開門閂,慢慢打開車門。
報案的人沒有留下名字,總是這樣。
所以他們無法追查報案人說的是哪一個空地,總部的無線電說:「他只說西三十七街靠近第十一街的地方,就這樣。」
通報中心的人向來搞不清楚犯罪現場的確實地點與方向。
雖然才上午九點,氣溫已讓人汗流浹背。艾米莉亞.莎克斯撥開高高的草叢,她正以犯罪現場鑑識人員的S形路線搜索可疑的物件。什麼都沒有。她低頭朝別在深藍色制服上的麥克風說話。
「巡警五八八五號呼叫總部,沒有任何發現。你們有進一步的消息嗎?」
總部調度員的回答在一陣電訊雜音中傳來:「五八八五號,目前沒有關於案發地點的消息。但有一件事……報案人說他希望被害人已死。完畢。」
「請重複,總部。」
「報案人說他希望被害人已經死了,這是為了他著想。完畢。」
「完畢。」
希望被害人已死?
她奮力越過一道破爛的鐵絲網圍籬,搜尋另一塊空地。依然沒有任何發現。
她想離開了。她大可呼叫一○─九○這個無線電密碼,回報沒有任何發現,然後回到丟士區,那是她日常巡邏的區域。她覺得膝蓋很痛,並且熱得像被丟進這個可怕的八月天裡生烹活煮。她只想溜到港務局跟那些小孩鬼混,喝一大罐亞利桑那冰茶,然後在十一點三十分的時候──離現在只剩兩小時──收拾好在中城南區的置物櫃,再到下城區去受訓。
但她畢竟沒有這樣做,因為她不能不理這通報案電話。她繼續往前走:沿著熾熱的人行道,穿過兩棟廉價公寓之間的巷弄,走進另一個長滿植物的空地。
她把細長的食指伸入平頂警帽裡,穿過盤在頭上的紅色長髮,難以抑制地抓抓頭皮。汗水從前額滴下,產生麻癢的感覺,她又用力抓了抓眉毛。
她心想:「在街上的巡邏生涯只剩最後兩個小時,我撐得住。」
莎克斯繼續前進,在走進一個灌木叢時,她察覺到今天早上以來第一次的不舒服感。
有人看著我。
熱風使得乾灌木叢發出沙沙聲,一輛輛汽車、卡車嘈雜飛快地從林肯隧道進進出出。她想起巡警經常想到的一件事:這城市如此喧鬧,就算有人從我背後走來,接近到刀子能刺中的距離,我仍舊渾然不知。
或持槍瞄準我的背……
她飛快轉身。
沒有東西,只有枯葉、生鏽的機器和垃圾。
艾米莉亞.莎克斯爬上一堆石頭,膝蓋痛得讓她縮了一下。她今年三十一歲,已經患有關節炎──她母親常說,才三十一歲!這是來自祖父的遺傳,正如她遺傳了母親的好身材、父親的好臉蛋和職業(至於那頭紅髮就沒人知道了)。當她慢慢穿過一叢枯死的灌木時,膝蓋又傳來一陣劇痛。幸好她及時停住腳步,才沒有自三十呎高的陡坡摔下去。
她的下方是一道陰暗的峽谷,深深切過西區的底部。在這峽谷之中有美國鐵路公司的鐵軌,列車經此開往北部。
她瞇起眼睛,看向峽谷底部離鐵軌不遠的地方。
那是什麼?
是插在一圈被翻動過的泥土中的小樹枝嗎?它看起來好像……
噢,我的天啊……
眼前的景象讓她打了個寒顫,噁心的感覺像一道灼痛皮膚的烈焰頓時升起。她有一小股衝動想轉身逃開,想假裝自己沒看到,但她還是強壓住這個念頭。
他希望被害人已經死了。那是為他著想。
她跑向一座由人行道通往峽谷底的鐵梯。就在快要摸到鐵欄杆之時,她及時停下。不對!犯人應該已經逃逸,而且可能就從這座鐵梯離開。如果她摸到欄杆,或許就會破壞他留下的指紋。好,那就走比較麻煩的路線吧。她深吸一口氣,忍住膝關節的痛楚,面對岩壁開始往下爬,將她擦得發亮如同第一天到職般的警用皮鞋插入石縫間隙。降到離地面四呎高的地方時,她跳了下去,開始向那個埋有東西的地方跑去。
「噢,天哪……」
那不是突出於地面的樹枝,而是一隻手。這個人的身體被垂直埋進土裡,露出地面的只剩前臂、手腕和手掌。她看著這隻手的無名指:指頭上的肌肉已被削去,殷紅見骨的手指上套著一只女用鑽戒。
莎克斯跪在地上,開始往下挖。
泥土在她如狗般刨地的雙手下飛出,她注意到這隻手掌上其他幾根未被切割的手指張得很開,伸向指頭通常不會彎曲的方向。這表示,被害人在最後幾鏟泥土埋上他的臉時還活著。
說不定現在還有一口氣在。
莎克斯拚命挖著鬆軟的泥土,手被一塊玻璃瓶碎片割破了,暗紅色的鮮血和進了暗黑的泥土。這個人的頭髮露出來了,接著是因缺氧而發紺變灰的前額。她繼續往下挖,直到看見這個人呆滯的眼睛和嘴巴。這個人的嘴扭曲成恐怖的弧度,顯示被害人在最後幾秒仍奮力想把嘴巴努過漸漸升高的黑土。
雖然手指上套有鑽戒,但這人並非女性。他是五十幾歲的胖男人,和裹住他的泥土一樣,沒有半點生氣。
她退後兩步,眼神卻離不開眼前的這幅景象,因此差點被身後的鐵軌絆倒。一時之間,她的思緒一片空白,只知道這個人被埋成這樣非死無疑。
接著,她又想:拜託,親愛的,妳現在看到的是兇案現場,而妳是第一個抵達的警察。
妳知道該怎麼做。
ADAPT,適應。
A是逮捕(Arrest)現行犯。
D是留置(Detain)重要目擊者與嫌犯。
A是評估(Assess)犯罪現場。
P是……
忘了,P到底是什麼?
她低頭對麥克風說:「巡警五八八五號呼叫總部。進一步報告,在西三十八街與第十一街間的鐵路旁發現刑案,是兇殺案,完畢。請派刑事警察、鑑識人員、救護車與急救醫護員,完畢。」
「收到,五八八五號。逮捕嫌犯了嗎?完畢。」
「沒發現嫌犯。」
「五八八五號,完畢。」
莎克斯看向那根手指,那根被削去肉、露出骨頭的手指。她看向那只突兀的鑽戒、那對眼睛,以及扭曲的嘴……噢,那恐怖的嘴型。她全身起了一陣顫慄。艾米莉亞.莎克斯曾在夏令營在有水蛇的河裡游泳,也絕對敢說她能從一百呎高的橋上做高空彈跳一躍而下。但只要一想到幽閉……想到被困住,動彈不得,她立刻就會像觸電般出現驚慌的感覺。正因為如此,莎克斯走路時才那麼快,開車時也快得像光速。
只要你移動,他們就抓不到你……
她聽見一個聲音,急忙抬起頭。
一陣隆隆聲,從遠方傳來,漸漸變大。
幾片碎紙被風颳起,沿著鐵軌飛過。沙塵在她身旁旋轉飛舞,像一群憤怒的鬼魂。
接著,是一聲低沉的嗚聲……
一百七十五公分高的巡警艾米莉亞.莎克斯發現自己正面對一輛三十一噸重的美國鐵路公司的火車頭。那輛紅、白、藍相間的金屬巨獸,正以十英里的時速接近。
「停車,馬上停車!」她喊道。
火車司機不理她。
莎克斯跑向軌道,站在鐵軌中間,兩腿張開,雙臂拚命揮動,示意司機停車。那輛火車發出長長的尖銳煞車聲後停下了,司機把頭探出窗外。
「你不能從這裡開過去。」她對他說。
他問她那是什麼意思。她心想,這個人開著這麼大的一輛火車,但年紀居然那麼輕。
「這裡是犯罪現場,請你關掉引擎。」
「小姐,我沒看到任何犯罪。」
不過莎克斯沒聽他囉嗦。她抬頭看向陸橋西邊鐵絲網圍籬上的一道縫隙,從那個縫隙上去,離第十一街很近。
想把被害人運來這裡而不被人發現有一種方法:把車子停在第十一街,然後將被害人拖過狹窄的巷弄到懸崖邊。如果他停在橫向的西三十七街,就可能被二、三十個公寓窗戶後面的人看見。
「先生,你把火車停在原地別動。」
「我不能把火車停在這裡。」
「請你關掉引擎。」
「我們不會因為這樣就關掉火車引擎,引擎必須一直運轉。」
「你快打電話給調度員或誰,要他們暫停所有南向的列車。」
「我們不能這麼做。」
「立刻照做,先生。我已經記下你這輛車子的號碼了。」
「車子?」
「我建議你最好立刻照做。」莎克斯吼道。
「妳想幹什麼,小姐?給我開罰單嗎?」
可是艾米莉亞.莎克斯已爬上陡坡,她的關節喀吱作響,嘴唇沾上石灰、泥土和自己的汗水。她跑到她從鐵軌上看到的那條巷弄,然後轉身研究第十一街和對街的賈維茨會議中心。會議中心現在擠滿了來參觀的民眾和新聞記者,一面大型標語上寫著「歡迎聯合國代表」。但在今天清晨,當街道還沒什麼人的時候,那個歹徒可以輕易在這條街上找到停車位,將被害人移到鐵軌上而不會被任何人發現。莎克斯走向第十一街,觀察這條六線道的大馬路,現在路上正塞滿了車輛。
放手做吧。
她走進一片車海中,冷靜地擋下北向車道的車流。幾名駕駛想要闖關,她祭出兩張罰單,才好不容易拖來幾個垃圾桶擋在車道中央當做臨時路障,以確保這些好市民遵守規則。
莎克斯終於想起第一位抵達現場警員「ADAPT」規則中的第四條。
P是保護(Protect)犯罪現場。
憤怒的汽車喇叭聲開始在晨間迷濛的空中發出震天價響,很快又加上許多駕車人氣惱的咆哮。沒多久,她聽見在這陣不和諧的聲響中多出尖銳的警笛聲,第一輛警車趕到了。
四十分鐘後,犯罪現場擠滿了制服警員和刑事警探。被害人的死因確實可怕,但「地獄廚房」從未來過這麼多警方人士。然而,莎克斯從其他警員口中得知,這是個媒體會追逐的案件──死者是昨晚抵達甘迺迪機場的兩位乘客之一,他們搭上一輛計程車前往市區,但一直沒有到家。
「CNN的記者來拍了。」有位制服警員低聲說。
因此,當艾米莉亞.莎克斯看見金髮的文生.皮瑞提,也就是負責統籌犯罪現場的偵查資源組組長,在爬上路基高處後立刻停步拍掉萬元西裝上的灰塵時,她也就不那麼驚訝了。
然而,讓她驚訝的是,他居然注意到她,並招手要她過去,在他輪廓鮮明的臉上微微帶著笑。她想,他大概想感謝她今天精采的表現。幹得好,保存了那道鐵梯上的指紋!說不定還會給她一點獎勵。在最後一天值勤的最後幾個小時,她可以帶著榮耀離開。
他上上下下打量她。「警員,妳不是菜鳥,對吧?我應該不會看錯。」
「抱歉,長官?」
「妳不是菜鳥,我敢說。」
嚴格說來,她不能算是,雖然她的資歷只有三年,不像她這個年紀的警員邁入警界至少都有九年、十年的時間。莎克斯在進入警校前,曾在社會上晃蕩過幾年。「我不懂你想問什麼。」
他的笑容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惱怒神情。「妳是第一位趕到現場的警察嗎?」
「是的,長官。」
「妳為什麼封鎖第十一街?妳在想什麼?」
她看向寬闊的馬路,現在仍因她放上去的垃圾桶路障而大塞車。她對汽車的喇叭聲早已習以為常,但現在才發覺聲音實在太大;車陣已綿延好幾公里。
「長官,第一位抵達現場警察的職責是逮捕嫌犯、留置目擊者、保護……」
「我很清楚ADAPT原則。妳封閉那條路是為了保護犯罪現場?」
「是的。我判斷歹徒不會把車停在橫向那條街,因為很容易被那些公寓裡的人看見。你看那邊,瞧見了嗎?第十一街似乎是比較好的選擇。」
「呃,這根本就是錯誤的選擇。那邊的鐵軌完全沒有腳印,反倒有兩組腳印通往西三十七街的樓梯。」
「我把西三十七街也封鎖了。」
「這就是我的重點。它們都需要封閉嗎?還有那輛火車,」他問。「妳為什麼攔下它?」
「這……長官,我認為犯罪現場如果有火車穿過,很可能會破壞證物或其他東西。」
「其他什麼東西?」
「我的解釋不好,長官。我的意思是……」
「紐華克機場呢?」
「是,長官。」她轉頭尋找救援。附近有其他警察,但他們都在忙,沒人有空搭理。「這和機場有什麼關係?」
「妳何不一起關閉算了?」
噢,太好了,原來我是來挨罵的。她繃緊酷似茱莉亞.羅勃茲的嘴唇,強忍住氣說:「長官,就我的判斷,看來很像……」
「紐約高速公路也是不錯的選擇,還有澤西高速公路和長島高速公路。妳還可以關閉七十號州際道路,一路封鎖到聖路易去,歹徒也很有可能從那條路逃走。」
她微微低頭看著皮瑞提。他們兩個人差不多高,不過他的鞋跟可能高一點。
「我接到一堆官員打來的電話。」他繼續說:「港務局長、聯合國祕書長辦公室、博覽會場主任,」他撇頭比向賈維茨會議中心。「我們破壞了會議進程、一位參議員的演說和整個西區的交通。鐵路軌道離被害人五十呎遠,而被妳封鎖的街道離被害人至少有二百呎長和三十呎高的距離。我說,就算伊娃颶風也沒像這樣徹底阻斷美國鐵路公司的東北走廊。」
「我只是想……」
皮瑞提笑了。因為莎克斯如此美麗──她進警校前的「晃蕩」是在麥迪遜大道的仙黛爾經紀公司擔任時裝模特兒──因此這位警官決定原諒她。
「莎克斯巡警,」他看著她胸前那塊被穿在底下的防彈背心撐開來的名牌。「給妳一個機會教育:犯罪現場的工作必須顧及平衡。在謀殺案發生後,最好的情況當然是封鎖整座城市,把三百萬人留置偵訊,但我們不能這麼做。我說這些是很有建設性的,對妳會有很好的啟發。」
「說實話,長官,」她不客氣地說:「我正要調離巡警隊,今天中午就正式生效了。」
他點點頭,露出愉快笑容。「那麼,就沒什麼好說了。不過就阻止列車和封鎖街道這件事,在紀錄上都算是妳一個人作的決定。」
「是,長官,」她瀟灑地說:「完全正確。」
他把這些話匆匆記在一本黑色的小冊子上,用汗濕的筆潦草寫著。
哦,拜託……
「現在妳馬上去把那些垃圾桶搬開,留在那裡把交通指揮到恢復順暢為止,明白嗎?」
她沒有說好或不好,也沒有任何回答,逕自轉身走到第十一街,慢慢搬開那幾個垃圾桶。每個經過她身邊的駕駛都瞪著她,或低聲埋怨。莎克斯看了手錶一眼。
還有一個小時。
我撐得過去。
星期五 10:30 P.M. 至星期六 3:30 P.M.
1.
她只想睡覺。
飛機遲了兩個小時,領取行李的時間又拖得太長。然後,租車公司一團亂,預定來接他們的車在一小時前已經離開。所以,他們現在只能叫計程車了。
她站在候車隊伍中,苗條的身體因手提電腦的重量而歪向一邊。約翰喋喋不休說著利率以及重新爭取這筆交易的方法,但她只想著一件事:現在是星期五晚上十點三十分,我好想換上睡衣,倒在床上大睡一覺。
看著川流不息的黃色計程車,這些顏色和外型都相似的車輛,讓她聯想到昆蟲。她想起小時候在山上,她和哥哥發現一隻被開膛剖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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