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168篇章白話新譯,並因循原著採用之古字體,力求經典完整重現。
◎結合兩岸文學與法學專家合力著作。
◎原文與譯文並列排版方便查詢比較,免去讀者前後翻索的困擾。
◎上冊564頁,下冊528頁
《東萊博議》一書是南宋大儒呂祖謙所著,呂祖謙祖籍河南開封,曾祖父呂好問曾受恩封為東萊郡侯(今山東境內),後因而尊稱呂祖謙為東萊先生。東萊先生於浙江武義明招山守母喪時,為其學生上課及參加科舉考試所需而寫成此書。
《東萊博議》為議論文典範,其評論內容採本於《左傳》,是當時學子上課、科舉考試的必備用書,經宋、元、明、清歷代流傳不息,迄今仍為大學授課、各級考試及公務員考試的重要教材。其文章旁徵博引,能啟發思路,利於議論與翻案文章之撰擬。論理分明,處處是驚人之筆,說理頭頭是道,筆鋒犀利,辯駁有力。成書時東萊先生正當三十八歲年富力強之時,故其文章氣盛辭嚴,理富思精。全書二十五卷,凡一六八篇。自從南宋面世以來,人們稱譽不絕,故能留傳至今。原著為文言文體,為使現代學子易於研讀,特以現代白話文重新翻譯著成本書《東萊博議今譯》。
作者簡介:
原作者:呂祖謙,男,南宋大儒,西元1137年-1181年。著有「東萊博議」、「古文關鍵」等多部名作。
譯者:中華呂祖謙學術研究協會
浙江師範大學江南文化研究中心
中華呂祖謙學術研究協會成立於西元2011年,專門研究南宋大儒呂祖謙生平與作品,創會長呂理胡本職為律師,在桃園中壢開設長興法律事務所,三年多前,在機緣之下,得知呂祖謙竟為台灣呂姓宗親之先祖,因此創立協會,同年9月,呂理胡會長於浙江師範大學和梅新林書記、黃靈庚、陳年福、陳玉蘭三位教授商談,正式合作新譯東萊博議一書,並定名為「東萊博議今譯」。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沈友椿古文專家
古時稱「律師」為「訟師」,又稱「刀筆」,七十年前在故鄉書坊內,曾看見一本名為「刀筆大全」的書,因年幼,看其目錄約知其是「訟師」所用的。其實「東萊博議」勝過「刀筆大全」,今人學法學又想為律師者,都可研讀「東萊博議」,如能熟悉內容,寫作議論文時,會使構思縝密,運用「推拓援證」的方法,迂迴曲折、有條不紊;尤其對申辯之術,書中很多實例,使讀者敬佩祖謙先生的雄健辯才,當你感到「江郎才盡」無法續言時,會找到指導迷津之途徑,而步入柳暗花明的境地。
八百多年後的今天,運用本書的議論方法及倣效其申辯的技巧,凡參與國文考試,無論任何層次、學校、高普考、律師、司法官,皆足為範本,得心應手。
劉素梅主編
《東萊博議》以《左傳》所記所評春秋時代的史事為題材,品人論事,借事議理,在治亂得失之中從不同的角度予以評論發揮。呂祖謙在書前序言中說:「凡春秋經旨,概不敢僭論,而枝辭贅喻則舉子所以資課試者也。」可見書中之評論不在闡釋經學,也不是研究史學,而在開拓諸生讀史傳的視野,助益文思,以「佐其筆端」。其於謀篇立意、章法布局、引喻論證的行文技巧,均有獨到之處,可作為寫作的參考,所引用的史事和借喻,更為讀者提供豐富的寫作資料。其內容豐富,凡舉政治、風俗、兵法、待人、處事之議題,皆所論及,最善於從隱蔽處洞察人心,在細微處分析事理。這些哲言雋語,見諸今日,仍是不朽的名言。
本書流傳久遠,坊間版本甚多,間有闕略,新編《東萊博議今譯》以二十五卷,一百六十八篇,完整呈現。
呂勝倉
《東萊博議》成書於乾道5年(即公元1169年),東萊先生正當38歲,年富力強之時,故其「文章氣盛、辭嚴、理富、思精」。全25卷,凡168篇。以其「稽古之博、畜理之鄉」,觸機而發出,持之必有故,而發之必有為精言澳論,往往震發於中,足以箴切物情,而裨助意智(瞿、跋文),故面世以來,人們稱譽不絕,若從文章學、申辯學術論文,一是議論文之最佳模範,二是申辯術之最優途徑。
《東萊博議》與當時空間(地理環境)與時間歷史背景要配合瞭解,如身歷其境,更能發現此書的價值,熟讀此書會讓日用而不知的好處,現代人靠白話文翻譯看懂文言文的意義,及其遣辭,用字、析理之技巧,如果能就文言語法進一步瞭解、漸漸可以不看白話文翻譯,或背誦多篇之後,自然熟習東萊先生的語法、文章結構、議論之技巧,尤其青年學子記性好,每日背一篇或每週兩篇,五十篇後必能增進文史哲的興趣、做人處事的道理及文筆之功力,不可小覷,盼讀者,尤其青年學子,發奮研讀日後必有大用。
名人推薦:沈友椿古文專家
古時稱「律師」為「訟師」,又稱「刀筆」,七十年前在故鄉書坊內,曾看見一本名為「刀筆大全」的書,因年幼,看其目錄約知其是「訟師」所用的。其實「東萊博議」勝過「刀筆大全」,今人學法學又想為律師者,都可研讀「東萊博議」,如能熟悉內容,寫作議論文時,會使構思縝密,運用「推拓援證」的方法,迂迴曲折、有條不紊;尤其對申辯之術,書中很多實例,使讀者敬佩祖謙先生的雄健辯才,當你感到「江郎才盡」無法續言時,會找到指導迷津之途徑,而步入柳暗花明的境地。
八百多年後的今天,運用本書的議論方法...
章節試閱
左氏博議卷一
鄭莊公共叔段 隱公‧元年
釣者負魚,魚何負於釣?獵者負獸,獸何負於獵?莊公負叔段,叔段何負於莊公?且爲鉤餌以誘魚者,釣也;爲陷穽以誘獸者,獵也。不責釣者而責魚之吞餌,不責獵者而責獸之投穽,天下寧有是耶?
莊公雄猜[一]陰狠,視同氣[二]如寇讎,而欲必致之死。故匿其機而使之狎[三],縱其欲而使之放,養其惡而使之成。甲兵之強、卒乘之富,莊公之鉤餌也;百雉[四]之城、兩鄙[五]之地,莊公之陷穽也。彼叔段之冥頑不靈[六],魚耳獸耳。豈有見鉤餌而不吞,過陷穽而不投者哉!導之以逆而反誅其逆,教之以叛而反討其叛,莊公之用心亦險矣!
[注釋][一]雄猜:猶多疑。[二]同氣:指兄弟姊妹。[三]狎:輕忽,親近。[四]百雉:雉,古代城牆度量單位。方丈曰堵,三堵曰雉。百雉,指三百方丈。[五]鄙:邊邑。[六]冥頑不靈:冥,昏冥;頑,頑固。愚昧無知又頑固不化。
莊公之心以謂:亟治之則其惡未顯,人必不服;緩治之則其惡已暴,人必無辭。其始不問者,蓋將多叔段之罪而斃之也。殊不知叔段之惡日長而莊公之惡與之俱長,叔段之罪日深而莊公之罪與之俱深。人徒見莊公欲殺一叔段而已,吾獨以謂封京[一]之後,伐鄢[二]之前,其處心積慮,曷嘗須臾而忘叔段哉!苟興一念,是殺一弟也;苟興百念,是殺百弟也。由初暨末,其殺段之念,殆不可千萬計,是亦殺千萬弟而不可計也。一人之身,殺其同氣,至於千萬而不可計。天所不覆,地所不載,飜四海之波亦不足以湔[三]其惡矣。莊公之罪顧不大於叔段耶?
[注釋][一]京:鄭邑名。在今河南滎陽縣。[二]鄢(ㄧㄢ):本妘姓國,在今河南鄢陵縣。後為鄭邑。[三]湔(ㄐㄧㄢ):洗滌。
吾嘗反覆考之,然後知莊公之心,天下之至險也。祭仲之徒,不識其機,反諫其都城過制,不知莊公正欲其過制;諫其厚將得衆,不知莊公正欲其得衆。是舉朝之卿大夫皆墮其計中矣。
鄭之詩人,不識其機,反刺其不勝其母以害其弟,不知莊公正欲得不勝其母之名;刺其小不忍以致大亂,不知莊公正欲得小不忍之名。是舉國之人皆墮其計中矣。舉朝墮其計,舉國墮其計,莊公之機心猶未已也。魯隱之十一年,莊公封許叔[一],而曰:「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糊其口於四方,況能久有許乎?」其為此言,是莊公欲以欺天下也。魯莊之十六年,鄭公父定叔[二]出奔衛。三年而復之,曰:「不可使共叔無後於鄭。」則共叔有後於鄭舊矣。段之有後,是莊公欲以欺後世也。既欺其朝,又欺其國,又欺天下,又欺後世。噫嘻!岌岌[三]乎險哉莊公之心歟。
[注釋][一]許叔:許莊公之弟。許,姜姓國,故地在今河南許昌。[二]公父定叔:公叔段之孫。[三]岌岌:不安貌。
然將欲欺人,必先欺心。莊公徒喜人之受吾欺者多,而不知吾自欺其心者亦多。受欺之害,身害也;欺人之害,心害也。哀莫大於心死,而身死亦次之。受欺者身雖害,而心固自若。彼欺人者身雖得志,其心固已斲,喪無餘矣。在彼者所喪甚輕,在此者所喪甚重。本欲陷人而卒自陷,是釣者之自吞鉤餌,獵者之自投陷穽也。非天下之至拙者,詎至此乎?故吾始以為莊公為天下之至險,終以莊公為天下之至拙。
[譯文]
是釣魚的人對不起魚,魚哪有對不起釣魚的人?是打獵的人對不起野獸,野獸哪有對不起打獵的人?是鄭莊公對不起共叔段,共叔段哪有對不起鄭莊公?況且在釣鉤上裝好食餌去引誘魚兒的,是釣魚的人;挖掘好陷阱去誘引野獸的,是打獵的人。現在不責備釣魚的人,卻反責備魚呑食鉤餌;不責備打獵的人,卻反責備野獸墜落陷阱。天下難道有這種道理麼?
鄭莊公是一個生性多疑、陰險狠毒之人,他看待自己的胞弟共叔段就好像仇敵一般,一定要致他於死地。所以隐匿其動機而使共叔段習於輕慢,縱容他的慾望而使他恣意放肆,馴養他的惡行而使他形成叛逆事實。兵器的強固、軍隊的富衆,就是莊公所設下的鉤餌;三百方丈的城池、西北兩處的邊邑,就是莊公所挖掘的陷阱。那個共叔段愚昧無知又頑固不化,就是那魚和野獸。哪有見了鉤餌而不吞食,走過陷阱而不墜落的呢?莊公引導他違逆卻反要指責他違逆,教導他反叛卻反要討伐他反叛,莊公的用心也真是險惡啊!
莊公的心思是:若立即把共叔段除去,那麼他的惡跡尚未顯露,衆人必定不會心服;若慢慢將他除掉,那麼他的罪跡已經暴露,衆人一定沒有話說。莊公在當初之所以不責問,原是要加多共叔段的罪名後將其擊斃。竟不知當共叔段的惡行一天天長成之時,莊公的惡行也隨同一起長成了;共叔段的罪孽一天天加深之時,莊公的罪孽也隨同一起加深了。人們只看到莊公想殺一個共叔段而已,但我卻獨自以爲,在封共叔段於京邑之後,討伐共叔段於鄢邑之前的這段時期,莊公處心積慮,哪裏有一刻忘掉過共叔段呢!徜若說起一個念頭,便是殺了一個弟弟;那麼起一百個念頭,就是殺了一百個弟弟啊。從一開始到最後結束,莊公想殺共叔段的念頭,大概不會是上千次上萬次能夠計算得了的,這樣說來,莊公殺掉的弟弟也是成千上萬個而不可勝計啊。一個人殺死他的同胞,直至殺死成千上萬不可勝計的地步。這是上天不能覆蓋,大地也不能承載,就是翻動四海的波浪也不足以洗淨的罪惡啊。莊公的罪行難道不比共叔段還要重大嗎?
我曾經反復推究此事,然後纔知道莊公的心機是全天下最陰險的。祭仲這班人未能認識莊公的心機,反而上諫言共叔段的都邑城池僭越了制度,卻不知道莊公正想要他僭越制度;又上諫說共叔段勢力雄厚了恐將得到衆助,卻不知道莊公正想要他得到衆助。這是全朝廷的官員都落在莊公的計謀之中了。
鄭國的詩人未能認識莊公的心機,反而譏諷莊公是礙於他的母親所以纔害了他的弟弟,卻不知道莊公正想要得到礙於母親的名義;又譏諷莊公是姑息養奸以至釀成大亂,卻不知莊公正想要得到姑息養奸的名義。這是全國的人都落在莊公的計謀裏面了。說朝廷官員、全國人民皆落入了他的計謀,這還不足以揭明莊公的心機之深。魯隱公十一年,莊公在賜封許莊公的弟弟許叔時還說:「我有親弟弟,不能和睦相處,而讓他寄食他方,何況是別國的許國,我能長久佔有嗎?」他說出這樣的話,是想要欺騙天下所有的人啊。魯莊公十六年,鄭國的公父定叔逃奔到了衛國,過了三年,莊公讓他返回本國,說:「不可以讓共叔段沒有後代留在鄭國。」那麼,其實共叔段有後代在鄭國已是很久的事情了。讓共叔段留有後代,這是莊公想要欺騙後世的人啊。已經欺騙了朝廷官員,欺騙了本國人民,又欺騙了全天下人,還欺騙了後世之人。唉呀!多麼陰險呀!莊公的狡詐心機啊!
然而,想要欺騙他人,必定要先欺騙自己的良心。莊公只喜歡別人受了自己很多的欺騙,卻沒想到他自己的良心也受了很多欺騙。被別人欺騙的害處,只是自己身體的傷害;而欺騙別人的害處,則是自己良心的傷害。天下最悲傷的事莫過於心死,而身體的死亡猶在其次。被欺騙的人身體即使受到了傷害,但他的良心依然未變。那欺騙別人的人身體上雖然得意,但他的良心卻已毀壞,那麼他的喪亡也就沒有多少日子了。他人喪失的十分輕微,自己喪失的卻十分重大。本來想陷害他人而結果卻陷害了自己,這是釣魚的人自己吞下了魚鉤,打獵的人自己墜落陷阱。若非天下最愚笨之人,哪裏會走到這一地步呢?所以我開始時認爲莊公是天下最陰險的人,但最終認爲他應是天下最愚笨的人。
【古評】
朱字祿:《博議》之文,為課試而作,故於時文為近。此篇起首排立三語,後用喻意正意夾行,逼出莊公是一險人。末復推開四層,用四「正欲」字,兩「莊公欲」三字,應前兩「使」之字。起伏收束,各極其法。至尾取喻意作收,斷出莊公至拙,屹然而止。有山廻海立之勢。意雖未必盡當,而文章機軸,卓然一家。○莊公養成叔段之惡,即《左氏》謂之鄭志譏失教之義。然段為人臣子,至恃寵而驕,請制之後,竟不復請。擅取國邑,繕甲兵,具卒乘,此豈人臣所得為者?縱無襲鄭之謀,而蔑視其君亦甚矣。莊公之失,在平昔不教,而遽興兵以伐之,為有殺弟之心耳。若封許叔而有悔心,卒使之有後,此自是莊公天理民彝,不至斷絕處。君子許人改過,當亟予之,復以為欺天下後世。然則不悔不置後,乃為仁愛其弟乎?即置姜氏於城潁,母子已絕,莊惡已極。及聽潁考叔之言,而為母子如初,則其天性之復萌,有不可得而斯滅殆盡者,安得並融融洩洩以為欺天下後世而斥絕之也?《穀梁》以為賤段而甚鄭伯,最得其平,謂段無負於莊公亦太過。
張明德:篇中擒定一「險」字,如老吏斷獄,使其無可躲閃。末復轉出欺人者必先自欺其心,以一「拙」字重奪其魄。使死而有知,莊公應愧死於丸京矣。何況後人讀之,有不驚心動魄,而復敢萌欺罔乎?《春秋》之作,誅死者於前,所以懼生者於後也,東萊全部《博議》,皆本此意著筆。故此篇詞嚴義正,不少寬假。此真有關世道人心之文。不可草草讀過。
【今評】
呂理胡:鄭莊公誘使共叔段自取滅亡之方式,猶如現今刑事查緝人員,在網路上透過釣魚方式,設陷阱誘使犯罪,致使本無犯意之人,掉入預設的陷阱,受誘之人是否真的有罪,頗值研究,所以呂祖謙說:「釣者負魚,魚何負於釣?」
左傳原文
鄭莊公共叔段 隱公‧元年
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
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他邑惟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將自及。」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于廩延。子封曰:「可矣!厚將得衆。」公曰:「不義不暱,厚將崩。」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書曰:「鄭伯克段於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
左氏博議卷一
鄭莊公共叔段 隱公‧元年
釣者負魚,魚何負於釣?獵者負獸,獸何負於獵?莊公負叔段,叔段何負於莊公?且爲鉤餌以誘魚者,釣也;爲陷穽以誘獸者,獵也。不責釣者而責魚之吞餌,不責獵者而責獸之投穽,天下寧有是耶?
莊公雄猜[一]陰狠,視同氣[二]如寇讎,而欲必致之死。故匿其機而使之狎[三],縱其欲而使之放,養其惡而使之成。甲兵之強、卒乘之富,莊公之鉤餌也;百雉[四]之城、兩鄙[五]之地,莊公之陷穽也。彼叔段之冥頑不靈[六],魚耳獸耳。豈有見鉤餌而不吞,過陷穽而不投者哉!導之以逆而反誅其逆,教之以叛而反討其叛,...
作者序
呂理胡
呂祖謙先生,字伯恭,其祖籍為河南開封人,後遷至浙江金華,官至直秘閣著作郎、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與朱熹、張栻齊名,人稱為「東南三賢」。其學說主張治經史以致用,不規規於性命之說,遂開學派之先聲,因其曾祖父呂好問獲恩封為「東萊郡侯」(東萊是漢置的郡名,約在今山東半島),故世人尊稱「東萊先生」。
所謂「博議」之名稱,在史上是始於呂祖謙先生所著之【左氏博議】,亦簡稱【博議】。「博」者,廣大也、通也,「議」者,講論也,言法制乎正,不頃側也,文體之一、論事之文,以言其可否者也,如駁議,奏議。
【東萊博議】原名【左氏博議】,是以【左傳】(左丘明著)的史事為體材,書成於宋乾道四年,共二十五卷,一百六十八篇章,今坊間常見之版本,內容僅剩不到一半(八十六篇章)是選其代表作出書也,本協會為其正統真傳,乃全文搜輯,以現全貌。祖謙先生在本書的自序中,開頭就說:【左氏博議】者為諸生課試之作也。由此得悉【東萊博議】是祖謙先生在「明招講堂」(此四字今仍存在),對學生為應當時科舉考試所作的範本教材,不是闡釋經學,也不是研究史學。斯時「明招講堂」學生人數逾三百人,運用本書作為教材,在祖謙先生的調教下,於南宋乾道以後,僅武義地區,就產生三十一位進士,(有一門五進士、父子三進士)。以外地區亦應有一倍以上,估計其教育成果,考上進士(最高學位)的比率,當在百分之二十。
祖謙先生在明招山講學六年,作育英才無數,其著作【東萊博議】是當時及其後歷代科舉考試的重要用書,而直到八百年後的今天,本書仍然有其珍貴的價值。凡國文科考試,無論各級學校招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者律師、司法官特考試的作文,皆足為範例,仍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且【東萊博議】教人對人的觀察:「凡人之情,為惡於人之所不見,為善於人之所見。」又說:「觀人之術,在隱不在顯,在晦不在明」。是要洞察隱藏的一面,晦暗的一面。另又指出:「天下同知畏有形之寇,而不知畏無形之寇」。這是要辨別其外表及內在之真相,強調知其人還要知其心,不要被其金玉的外表所誘而不察其內在之敗絮。
祖謙先生又講到人與人之相處:「共患易,共利難」。所謂患難現真情,因為彼此要互相依靠來突破難關,但是當利益來到就難免爭著要了。又說:「豐歉在人而不在天;強弱在人而不在地」。雖然他也知道天地陰陽的變化會影響時局,人不能掌控,但是他認為人若能善用自己的力量,也能夠突破困境的。這些都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千古名言。
祖謙先生對左丘明【左傳】的評論與史事,是用不同角度予以發揮,教人學到看事情要運用多元化的視角,去獲得客觀而全方位的結論。例如他說:「觀政在朝,觀俗在野」。「善政未必能移薄俗,美俗猶足以救惡政」。「敘事者載其實,論事者推其理」。以此謹慎的觀察、研判,才能認清歷史的真相。
在祖謙先生自序中言:「深痼隱疾,人所羞道而諱稱之者,揭之大塗」。所以本書不僅僅是「課試」學生應考寫文章「佐其筆端」而已,其取用【左傳】「理亂得失之跡,疏其說於下」。而是要治療國家的「深痼隱疾」。這才是本書的最高標的。
祖謙先生是宋代的哲學家、教育家、史學家、文學家,具有經天緯地之大才。這部巨著,使人讀了咀嚼翫味無窮,對人的正心、修身、養性、育德,以及處理人、事、物各方面,都有不可思議的潛移默化的力量,作者的一言一語都含義很深,很能警世感人,有益於世道人心,確是一部萬古不易教人化世的聖典。
呂理胡
呂祖謙先生,字伯恭,其祖籍為河南開封人,後遷至浙江金華,官至直秘閣著作郎、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與朱熹、張栻齊名,人稱為「東南三賢」。其學說主張治經史以致用,不規規於性命之說,遂開學派之先聲,因其曾祖父呂好問獲恩封為「東萊郡侯」(東萊是漢置的郡名,約在今山東半島),故世人尊稱「東萊先生」。
所謂「博議」之名稱,在史上是始於呂祖謙先生所著之【左氏博議】,亦簡稱【博議】。「博」者,廣大也、通也,「議」者,講論也,言法制乎正,不頃側也,文體之一、論事之文,以言其可否者也,如駁議,奏議。
...
目錄
上冊:
序 呂理胡
前言 陳年福
目 錄
東萊博議卷一
鄭莊公共叔段
潁考叔還武姜
周鄭交惡
宋穆公立殤公
衛州吁
臧僖伯諫觀魚
鄭敗燕
東萊博議卷二
隱公問羽數於眾仲
隱公辭宋使
鄭伯侵陳大獲
鄭伯朝桓王
陳五父如鄭涖盟歃如忘
隱公問族於眾仲
東萊博議卷三
滕薛爭長
潁考叔爭車
齊魯鄭入許
息侯伐鄭
羽父弒隱公
臧哀伯諫納郜鼎
晉穆侯命二子名及晉封曲沃
東萊博議卷四
楚侵隨
魯為班後鄭
鄭太子忽辭昏
桓公問名於申繻
王師伐虢
虞叔伐虞公
楚屈瑕敗蒲騷
東萊博議卷五
祭仲立厲公
盜殺伋壽
魯及齊師戰於奚
桓公與文姜如齊
辛伯諫周公黑肩
楚武王心蕩
鄧三甥請殺楚文王
魯莊公圍郕
東萊博議卷六
齊侯見豕
齊公孫無知弒襄公
齊威公入齊
齊魯戰長勺
禹湯罪己桀紂罪人
東萊博議卷七
宋萬弒閔公
息媯過蔡
鄭厲公殺傅瑕原繁
王賜虢公晉侯玉馬
原莊公逆王后於陳
鬻拳兵諫
陳敬仲辭卿飲桓公酒
東萊博議卷八
懿氏卜妻敬仲
曹劌諫觀社
晉桓莊之族偪
莊公丹桓宮楹刻其桷使宗婦覿用幣
管敬仲言於齊侯曰宴安酖毒不可懷也
齊仲孫湫觀政
東萊博議卷九
舟之僑奔晉
衛懿公好鶴
里克諫晉侯使太子伐東山皐落氏
齊侯戍曹遷邢封衛
衛文公大布之衣
晉荀息請假道於虞以伐虢
齊寺人貂漏師
東萊博議卷十
會陽榖謀伐楚
楚伐鄭
楚滅弦
楚文王寵申侯
齊桓公辭鄭太子華
晉里克帥師敗狄
宋太子茲父請立子魚
東萊博議卷十一
會于葵邱尋盟
晉獻公使荀息傅奚齊
沙麓崩
楚子賜鄭伯金
邢人狄人伐衛
秦取梁新里
東萊博議卷十二
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
衛旱伐邢
子魚諫宋公圍曹
隨叛楚
宋襄公欲合諸侯
魯饑而不害
成風請封須句
秦晉遷陸渾之戎
子圉逃歸
下冊:
東萊博議卷十三
邾敗魯於升陘
鄭文夫人勞楚子入享于鄭
楚子文使成得臣為令尹
晉懷公殺狐突
晉重耳奔狄止降服而囚
晉文公秦穆公賦詩
東萊博議卷十四
介之推不言祿
鄭伯使盜殺子臧
衛禮至殺邢國子
晉文請隧 啓南陽 圍陽樊 圍原 問原守
展喜犒齊師
楚滅夔
東萊博議卷十五
宋叛楚即晉
晉文夢與楚子搏
晉侯作三行
周公閱聘魯
臧文仲如晉分曹田
晉作五軍以禦狄
東萊博議卷十六
先軫死狄師
臼季舉郤缺
晉陽處父侵蔡楚子上救之與晉師夾泜水而軍
周叔服相公孫敖二子
閏三月非禮
楚太子商臣弒成王
晉襄公朝王先且居胥臣伐衛
東萊博議卷十七
禘太廟躋僖公
出姜貴聘而賤逆
楚滅六蓼
秦穆公以子車氏之三子為殉
季文子如晉求遭喪之禮行
趙孟立公子雍
東萊博議卷十八
陽處父改蒐賈季殺陽處父
宋昭公將去羣公子
士會不見先蔑
穆伯取己氏
酆舒問趙衰趙盾於賈季
晉郤缺言於趙宣子歸衛地
東萊博議卷十九
宋襄夫人殺昭公之黨
箕鄭父殺先克
範山說楚子圖北方
楚範巫矞似謂成王子玉子西皆強死
楚文無畏戮宋公僕
叔孫得臣獲長狄僑如
東萊博議卷二十
秦伯使西乞術來聘
隨會料晉帥
晉使魏壽餘以魏叛以誘士會
魏壽餘履士會之足於朝
趙盾納捷菑於邾
周公王孫蘇訟于晉
東萊博議卷二十一
晉侯秦伯圍鄭
秦穆出師襲鄭
齊國莊子聘魯郊勞贈賄禮成而加之以敏
狼瞫死秦師
楚人滅江秦伯降服
隨會能賤而有恥
東萊博議卷二十二
甯嬴從陽處父
邾文公遷於繹
齊公子商人驟施於國
楚鬬克公子燮作亂
單伯請子叔姬
宋華耦辭宴
公孫敖二子
東萊博議卷二十三
齊人侵我西鄙
楚大饑庸人帥羣蠻叛楚
鄭子家為書告趙宣子
邴歜閻職弒齊懿公
襄仲殺惡及視止立宣公
季文子出莒僕
宋公殺母弟須及昭公子
東萊博議卷二十四
晉不競於楚
鄭人獲狂狡
鄭伐宋囚華元
晉趙盾侵鄭
晉靈公不君
晉趙穿弒靈公
晉成公為公族
楚子問鼎
東萊博議卷二十五
鄭公子宋公子歸生弒靈公
楚箴尹克黃不棄君命
赤狄伐晉圍懷
鄭公子曼滿欲為卿
鄭伯敗楚
晉會狄於欑函
楚子從申叔時諫復封陳
楚子伐蕭
公孫歸父言魯樂
附錄一:序跋
呂祖謙自序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清吟閣正本重刻《東萊博議》例言
瞿世瑛跋
胡鳳丹重刋《東萊博議》序
王樹之跋
上冊:
序 呂理胡
前言 陳年福
目 錄
東萊博議卷一
鄭莊公共叔段
潁考叔還武姜
周鄭交惡
宋穆公立殤公
衛州吁
臧僖伯諫觀魚
鄭敗燕
東萊博議卷二
隱公問羽數於眾仲
隱公辭宋使
鄭伯侵陳大獲
鄭伯朝桓王
陳五父如鄭涖盟歃如忘
隱公問族於眾仲
東萊博議卷三
滕薛爭長
潁考叔爭車
齊魯鄭入許
息侯伐鄭
羽父弒隱公
臧哀伯諫納郜鼎
晉穆侯命二子名及晉封曲沃
東萊博議卷四
楚侵隨
魯為班後鄭
鄭太子忽辭昏
桓公問名於申繻
王師伐虢
虞叔伐虞公
楚屈瑕敗蒲騷
東萊博議卷五
祭仲立厲公
盜殺伋壽
魯及齊師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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