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所收的散文,主題遍及工作、愛情、親子、老年、金錢、名聲、政論節目,也有多篇討論閱讀與寫作。筆調輕快活潑,間雜以妙喻妙比,言別人所不能言,雖然引經據典,卻無學究氣。
關於美貌,她寫:
「贏得最多一見鍾情的另一面,就是看到最多愛過自己的人移情別戀。」
關於棒球,她寫:
「所以撇開全壘打這種特例,棒球就很像警察捉小偷了。
打者把球擊出就開始他的逃亡,奔回本壘就是回家,
成功的得分者只是一個歷盡滄桑渴望回家的倦客,一點都不英雄。」
關於愛情,她寫:
「連理枝、比翼鳥那種盟誓並不用花多少時間,光這些唐明皇沒必要從此不早朝。」
在她看來,不早朝的真正原因,是唐明皇與楊貴妃之間的信任崩壞。
在〈向康德學習請客吃飯〉,
她則從吃飯品質去看婚姻、工作、友情,
探討為何康德心目中的最高幸福就是請客吃飯。
在〈不讀書的人〉,她問:
「如果讀書到頭來只剩抓重點,那好書壞書有何差別?」
學到很多重點是真的,但恐怕都是壞書的重點。
就像男人一旦相信「燈關起來統統都是女人」,大增的一定是醜女緣。
最後幾篇則展現作者的細讀功力。她解析張愛玲晚期作品的筆法,
諸如草蛇灰線、烘雲托月、一擊四鳴、背面傅粉,並指出《小團圓》是悔罪之書,〈相見歡〉是後設小說,〈同學少年都不賤〉主角原型則是廣大張迷,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創見。
作者簡介:
顏擇雅
News98《張大春泡新聞‧JOYCE時間》中的Joyce。柏克來加州大學畢業,主修比較文學。第一次寫專欄是一九九九年在英文《台北時報》,之後陸續在《民生報》、《親子天下》、《財訊》、《印刻文學生活誌》、《天下》有過專欄。譯過珍‧奧斯汀小說《理性與感性》,教育類評論已結集為《愛還是錯愛》一書。曾獲第三十八屆金鼎獎專欄寫作獎,二○○二年創辦雅言出版公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顏擇雅中西學養豐厚,
加上長時間從事一人出版,勤於閱讀,
廣泛吸收新學新知,練就一支專業獨到,犀利無比的筆。
一方面,顏似乎完全不怕掉書袋,
除了文史部分旁徵博引,
又積極援引當代人會感興趣的經濟學及社會學入文;
另方面,大雅不避俗,
從國際時事到本土八卦,她也都朗朗上口,
因切入點及穿透力過人,文章跌宕有姿,
讀來處處充滿驚喜,堪稱新品種散文作家。
——楊 澤
名人推薦:顏擇雅中西學養豐厚,
加上長時間從事一人出版,勤於閱讀,
廣泛吸收新學新知,練就一支專業獨到,犀利無比的筆。
一方面,顏似乎完全不怕掉書袋,
除了文史部分旁徵博引,
又積極援引當代人會感興趣的經濟學及社會學入文;
另方面,大雅不避俗,
從國際時事到本土八卦,她也都朗朗上口,
因切入點及穿透力過人,文章跌宕有姿,
讀來處處充滿驚喜,堪稱新品種散文作家。
——楊 澤
章節試閱
美貌是修行
美貌給人優勢,最大特色即一目瞭然。財富與才智沒辦法一目瞭然,因此需要徵信調查、學歷認證,本人也忍不住會想炫耀。炫富者開名車、住豪宅,炫才者爭取講座教授、文藝獎章之頭銜。美貌卻不必,旁人除非瞎了眼,不然一定感受其威力。
只要看看「沉魚落雁」成語的演化,就可洞知美貌之力道不凡。典故來自〈齊物論〉:「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莊子意思是美沒什麼大不了,雖能奪人之目,遇到魚鳥就沒轍。後來意思卻顛倒過來,變成震力大得把魚打沉,鳥則翅膀瞬間麻掉,飛一半掉下。
威力既馬上又直接,當然就大大提高其他人(不具美貌者)的競爭門檻。美貌製造的不平等是近年人權重要議題,英文說 lookism,字很新,大概三十年前才冒出,這歧視卻由來已久。《史記》說澹臺滅明(字子羽):「狀貌甚惡,欲事孔子,孔子以為材薄。」幸好去楚國講學,名震諸侯,孔子才自承錯誤:「吾以貌取人,失之子羽。」
孔子若生在今日,大概會調侃自己:「我是外貌協會的。」同一協會還有巴黎知名的喬治餐廳(Le Georges)。二○一三年,其離職員工爆料,說餐廳帶位以貌取人,俊男美女才享有頂級座位,相貌平平則只能帶到隱密角落。老闆巡店時,若窗邊有誰外表礙眼,就破口罵人:「是誰讓那醜八怪坐那裡?」
其實老闆的歧視並沒孔子嚴重。孔子以貌取人,剝奪了澹臺滅明的受教權,打破「有教無類」原則,這位老闆並沒要剝奪誰的用餐權,他只認為醜人不該給大家看而已。餐廳位於龐畢度中心頂樓,窗景想必可圈可點。因此這差別待遇亦有其貼心一面:客人望向窗外,要的是悅目景觀,庸容俗貌豈不敗興?大才子或超有錢,坐那裡誰看得出,只看到你長得抱歉而已。
問題來了:老闆憑什麼知道服務生的審美標準等於他的審美標準?還有四方來客的審美標準?
審美標準一向主觀,我的一目瞭然並不等於你的一目瞭然。那麼,集眾人之主觀,是否就等於客觀?想想《一般就業理論》十二章虛構的那場選美比賽,凱因斯要解釋股匯期市的價格波動,就想像選美主辦單位是一份報紙,登出六張美女照,要讀者票選最美的一位,票數最高者,其投票者有資格抽大獎。
這樣的規則,讀者投票時一定不是投給他判斷最美的那位,也不是投給他揣摩一般人心目中最美的那位。嚴格說,讀者是投給他揣摩別人所判斷之一般人心目中最美的那位。風吹草動都能影響這揣摩,股匯期市因此價格常在波動。
服務生以貌取人是應老闆之要求,而老闆之目的又是悅所有來客之眼目,那麼服務生帶位時,想的一定不是他自己判斷的美醜,也不是他揣摩的一般人心目中的美醜,而是他揣摩老闆所判斷的一般人心目中的美醜。他自己認定澹臺滅明不醜,或老闆講一句「澹臺滅明好耐看」,都不構成澹臺滅明坐窗邊的理由。但如果老闆講一句「好多人說澹臺滅明變好看了」,就另當別論。
孔子認證過的醜男亦可能變好看,這不是怪譚。像《莊子》、《列子》、《韓非子》都有收的這則故事:楊朱到宋東,投宿旅店,老闆有妾二人,一美一惡,「惡者貴而美者賤」,大概是醜的坐櫃台收錢,漂亮的卻必須洗髒床單。楊朱問為什麼,老闆說:「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惡者自惡,吾不知其惡也。」這是「情人眼裡出西施 」的具體化。西施東施,全憑看的人有情無情。不愛了,西施就打回原形變東施。
查理王子應是「宋東逆旅」最有名的現代版。黛安娜豔色天下重,查理偏偏不知其美。全世界都嫌卡蜜拉姿容,查理就是不知其惡。查理的一目瞭然,真的迥異於你我。
左拉有一故事〈陪襯人〉,寫的就是如何把你我的一目瞭然變成像查理那樣,也把非美女看成準美女。故事中的商業奇才觀察到,美醜其實是襯托出來的,女人只要身邊的女人比她醜,姿色即可大大加分。於是他廣搜醜女,論小時出租,只要上門客戶不要醜到不可方物,都可租到為其面貌增色的「陪襯人」。
左拉一定有觀察到,美貌雖能聚焦眼球,眼球卻很容易上當。也許大家覺得卡蜜拉不美,是拿她跟黛安娜比?如果跟德國總理梅克爾比呢?同理,如果查理是為了奧黛莉‧赫本而背叛婚誓,我們就算依然同情黛安娜,還會覺得她豔冠群芳嗎?
可見,美貌與非美貌之間很難劃出界線。美貌應給本人不安全感,鄒忌問妻妾「我孰與城北徐公美」是正常的。相較之下,財富就沒主觀客觀的問題,不會帶來類似的不安全感。很難想像哪個富翁會問:「魔鏡啊魔鏡,請問誰是世上最富有的人?」
這點,才智倒是跟美貌比較像。海明威應該也會問身邊女人「我有沒寫贏契訶夫」吧。問題是,這種不安全感可以是一種鞭策,才智也可透過努力而日日精進,美貌卻努力不來。這就是東施的悲劇,她努力的如果是財富,是才智,別人會誇她有志氣,知道要見賢思齊,標竿學習。只因她努力的是面貌,就是大笑話。
西施努不努力都是西施,當然可坐享特權,餐廳最好的座位之類。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經濟學家漢摩米希(Daniel Hamermesh)就曾拿出統計數字,指證俊男美女享有時薪更高、貸款利率更優惠、犯罪量刑較輕,特權遍及各層面。
不過一般人心目中美貌帶來的最大特權,應該是在愛情與擇偶。最多人為她(也可能是他)一見鍾情,為她輾轉反側。她有最大自由,去選擇要不要眼神接觸,要不要笑笑婉拒再補一句:「我爸管超嚴。」如果嫌麻煩,也可以選擇擺出「你想都不用想」的表情。
這特權的另一面,就是她沒做什麼,卻惹出一堆怨氣,愛慕者望而卻步的怨氣。葉慈有詩〈為吾女祈禱〉,詩名祈禱,好幾段讀來卻像討伐天下美女的檄文。詩中說,願女兒長大普通美即可,不要美到炫目。美女既然麗質天生,贏得感情不必付出,因此常失去仁厚之心。他舉海倫與維納斯為例,說明美女最易任性,挑來挑去挑到笨蛋與跛子。
葉慈這樣寫,只說明他心胸真小,久久不原諒他迷戀過的美女。但詩又說,許多男人曾被美貌所惑,但到頭來總會愛上和善可親的女性,與之相廝相守。這就點出美貌的另一包袱:贏得最多一見鍾情的另一面,就是看到最多愛過自己的人移情別戀。一大堆曾為美女形容枯槁的男人後來都在婚姻找到幸福,在事業找到人生的追求。
美女能怎樣?是她做的選擇。最好她不要三心二意,因為曾有最多可選的另一面,就是日後將有最多理由回想:選另一個會不會更好?
這時她應已不是美女了。這是美貌不如財富與才智的另一點:不能累積,只能消逝。那過程極舒緩,魔鏡不可能有一天突然宣布:「今天起別問了,你不是美女了。」
偏偏,也不能趁消逝之前轉贈出去,或傳給小孩。財富就可以,身外之物就是這點美妙。才智雖也不行,但至少可拿來創造,可以寫出《戰爭與和平》,可以畫出〈夜巡〉。
這麼說來,跟財富與才智比起來,美貌其實最像生命。它與人一體,屬於人又不受人支配,是禮物也是包袱,而且必朽。人都知道自己會死,只是不知何時。美女也知朱顏必改,也是不知何時。
差別只是人死一切皆忘,朱顏改卻記憶猶在:那些破碎的誓言,那些明明認得卻假裝不識的街頭照面!
往壞處想當然心寒,往好處想卻是別人抄《金剛經》百遍也難得的領悟。葉慈詩中只說迷戀美色的男人終究會癡久生智,卻沒想到心上人讀他這詩,連為初生女祈禱也要抒舊怨、貶情敵一番的詩,應該會生出更大智慧。
她會意會:被一見鍾情是一種修行,被衣帶漸寬終不悔是一種修行,被怨是修行,被放下也是修行。她沒為美貌做過什麼,但美貌卻為她的人生某一階段帶來多到爆棚的選項,偏偏勾選的時間也沒比較多。勾完,其他都是修行了。
棒球靈魂學
不小心轉台至棒球賽,第一印象往往是它的靜。不理看台的喧囂,棒球簡直靜得不像一種運動。籃球、足球、曲棍球看的是整時段的連續動作:人不停的攻,球不停的東西南北飛。棒球看的卻是時刻而不是時段,是中斷而不是連續。球飛出去是中斷,在投手與捕手的手套之間來去才是連續。靜,占去一場球賽的絕大部分。
球未被擊出,球員只能各就其位孤單的等待。在這裡,棒球和《舊約‧約伯記》很像,主題都是人的孤獨。千金散去,子孫妻女死光光,約伯孤伶伶跌坐塵土,朋友的安慰卻句句割裂他的心。棒球員亦一樣孤獨,雖然有很多隊友,球場上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卻很遠。
棒球也強調人必須進步,別無選擇。籃球、足球、曲棍球的人可以整場跑,打棒球卻沒那麼自由,必須循一條線,一壘二壘三壘,准進不准退。就算你安於現狀,只想固守原來的壘包,後面的隊友卻會逼你跑,就算跑的結果是刺殺甚至雙殺,十分無情。
棒球還講究責任感,講究到冷血的地步。籃球、足球、曲棍球的一群人衝上去搶球,誰沒搶到並不會留下紀錄,就算眾人皆搶你不搶,也隨你便。棒球卻不行,是誰的守護機會,是誰沒接到球,都會一一記下,每個錯誤都會跟著球員一輩子,多少汗馬功勞也不能抵銷,就像古代罪犯要在臉上刺字一樣。但這樣也有好處,既然人人都犯錯,犯錯就不那麼可怕了。
失意的約伯可以跌坐塵土中,以一串華美的詩句詛咒自己的誕生,被殺出局的棒球員雖然也是屁股著地,卻必須站起來,拍拍球衣上的塵土,然後走出球場。他知道,如今觀眾對一個失敗者的背影並沒興趣。跌倒了爬起來,在棒球場上實在太尋常太不值一提了,可知天底下的勵志書對棒球來說都是廢話。哪有什麼別的球類,我們會重複看一個個球員頹然離場呢?
所有的球賽都是不能預測的,棒球偏能預測一項,就是至少將出現五十一名失敗者。因為只有棒球,一局的終始不是計時,而是計算出局人次。再怎麼光芒四射的球員也是出局比奔回本壘多很多。所以失敗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發生的事就是發生了,人生還要繼續。
但所有的失敗與成功都是果,抉擇才是因。揮不揮棒是抉擇,把球傳給哪一壘是抉擇,該投好球壞球慢球快球直球還是變化球也是抉擇。球員不能說:「我不願抉擇。」棒球令我們發現,原來人生也是由無數的抉擇時刻組成,你還在逃避,卻沒意料到逃避也是抉擇,後果由你承擔。
接殺三振安打,我們在瞬間看到球員承擔抉擇的後果。當然有人失敗就有人成功,但棒球也教人不必把成功看得那麼了不起。籃球、足球、曲棍球都像兩軍對壘,像戰爭家家酒,棒球卻一點也不像戰爭,是九人防守一人。除非你打的是全壘打,一棒揮出所有壁壘應聲而垮。
偏偏,全壘打王最常被接殺了,這是棒球給英雄開的玩笑。英雄必須常常懷疑自己是狗熊,他最常被隊友拋上天空,也最常要承受隊友失望的眼神,渴望鑽入地底。
所以撇開全壘打這種特例,棒球就很像警察捉小偷了。打者把球擊出就開始他的逃亡,奔回本壘 (英文說 home plate) 就是回家,成功的得分者只是一個歷盡滄桑渴望回家的倦客,一點都不英雄。
棒球的確不英雄。籃球、足球、曲棍球的得分都和英勇有直接關係,得分的人是神射手是英雄,棒球卻沒直接關係。打點者往往不能奔馳得點,棒球教我們流汗耕種,收成則讓別人去享受。棒球教我們重視過程,而不是結局。
說結局不重要是假的,哪有人不想要成功的?只是球賽是由一系列抉擇的時刻所組成,你必須全神貫注寵辱皆忘,才能在瞬間做出正確的抉擇。瞬間即將來臨之時,得失心只會讓你分心。那一刻過去,成敗已經發生,只是你要面對的現實而已。
不藏書六難
寫《企鵝島》的法朗士曾誇口,說他書架上的書都是借來的。他是特例。一般人臉皮絕不可能這麼厚,藏書應該都是銀貨兩訖買來的。我的方式,是在拿起一本書走去櫃台結帳前,先「三省吾身」一番:「買回去真有時間讀嗎?」在書店中想這問題往往太過樂觀,不妨把多年來想讀而未讀的書單帶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再問:「家裡還有地方放嗎?」除非你打算做獨居老人,須知家裡空間並不屬於你一人。至於第三個問題:「少了我買,這種書將來出版機會就會大減嗎?」很多人把自知不可能讀的書買回家,可能純是出於道義支持,對寫書出書者的支持。
書店中的誘惑只是第一難而已。買回家之後,再來的難題就是割捨了。說不藏書,當然不是一本都不藏,也不是設限,藏書超過三千丈就砍去。我立志不藏書,是希望收藏的書都真的要讀要用,而不只是「汗牛充棟」。只是買時容易捨時難,許多人可以按月匯款給孤兒院,卻不願將自己不讀的書捐給鄉村中小學。
他一定說,我會讀啊。我相信他的真心,但問題是什麼時候讀。我自己就有許多書,年年以為會讀卻年年沒讀,而且年年增加最多的正是這種書。人必須先勘破「生也有涯」,才能想通那些多年未讀的書大概已今生無緣。但是,如果連聖人都「不知老之將至」,要割捨未讀的書,真是太難了。
只要書一多,難免就會把從前買過的書再買回家。買過卻無知覺,可見這本書是否收藏根本無關痛癢。藏書家愛說,書到用時方恨少,卻不承認書到買時往往忘了家中早有一本。想想北魏李謐那句名言:「丈夫擁書萬卷,何假南面百城?」獨裁者與藏書家,真是再恰當不過的類比。獨裁者喜歡檢閱一整團踢鵝步的兵,個別的兵英不英俊卻不重要;豎一大堆銅像,個別的銅像藝不藝術亦無關痛癢;反正數大就是美。藏書家亦然,看到整牆的書難免飄飄然,會搞不清楚什麼書有藏或沒藏,面對沒讀的書也漸漸不再慚愧。所以,不藏書就要能抗拒「數大就是美」的誘惑,這是第三難。
還有一種書,不割捨的原因是將來要用。但什麼叫要用?寫文章時「窺陳編以盜竊」,或學者做考據功夫,都只適用於小眾。一般人還是希望將書中智慧融入生活。《幽夢影》說:「藏書不難,能讀為難;讀書不難,能用為難。」可見一本書是否有用,靠的是領悟力是行動力,與書有無留在書架無關。想通這一點,是第四難。
第五,又有一種書,酣暢讀完,從此惜之如命。如果是希望多年後重讀,我承認,重讀往往能帶來比初讀更大的震撼。但這就回到第二難「生也有涯」了,人的一生能重讀幾本書呢?何況書那麼便宜,真正想重讀時再買即可。
又有人在遺囑中交代,哪些珍愛的書希望能與紙錢紙馬一起燒給自己,就更荒謬了。法國吉霍都(Jean Giraudoux )小說《貝拉》中,男主角聽到某一亡靈聲音,自訴生前無緣一讀某書,死後無法瞑目,懇求男主角把書說給他聽。由此可知,人死即無法閱讀,書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血肉之軀是閱讀的最基本配備。愛書就要珍惜當下,要在閱讀時把握每一字句的驚與喜。這樣,要割捨一本曾感動過我們的書,就沒那麼難了。
英國葛林的小說《與姑媽同遊》中,主角說只要長大遇到挫折,就後悔少年時代在父親的書房內讀錯了書。這個故事值得所有想把藏書留給子孫的人借鏡,因為不藏書的第六難,就是不解兒孫自有兒孫福。不同的年紀讀同一本書,感受尚且大異,何況是不同時代不同的人?不同的人讀同一本書,往往像佛經中的盲人,石杵床繩,一頭大象,各自表述。一本書會讓父親開卷有益,卻壞了兒子終身幸福,就不奇怪了。所以,賣書給二手書店而不傳子,等於放孩子自由,由他去剔篩挑揀,為自己的閱讀負責。當然,如果你的藏書是宋版或古騰堡聖經,價錢可抵黃金地段房地產,又另當別論。
多年來一直叮囑自己不要為藏書而藏書,家中的藏書卻還是常常超過半面牆。可見知易行難,所以才仿清人孫慶增「藏書六難」之說,為不藏書也記下六難。
美貌是修行
美貌給人優勢,最大特色即一目瞭然。財富與才智沒辦法一目瞭然,因此需要徵信調查、學歷認證,本人也忍不住會想炫耀。炫富者開名車、住豪宅,炫才者爭取講座教授、文藝獎章之頭銜。美貌卻不必,旁人除非瞎了眼,不然一定感受其威力。
只要看看「沉魚落雁」成語的演化,就可洞知美貌之力道不凡。典故來自〈齊物論〉:「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莊子意思是美沒什麼大不了,雖能奪人之目,遇到魚鳥就沒轍。後來意思卻顛倒過來,變成震力大得把魚打沉,鳥則翅膀瞬間麻掉,飛一半掉下。
威力既馬上又...
目錄
第一輯
美貌是修行
棒球靈魂學
防老十方
亞歷山卓的傾城之戀
從雷峰塔到摩天樓
薛西佛斯上班去
向康德學習請客吃飯
有誰出夠了名?
莎翁教養學
五種工作與一種怠惰
五種聰明與一種最笨
愛錢說
政論節目可癒頭風
第二輯
不藏書六難
讀過即忘
讀書不該學豬八戒吃人參果
不讀書的人
遺忘無需哀悼
去圖書館還書,不亦樂乎
酸不可耐
翻譯苦樂
出版苦樂
嫌書太多
編輯應該點鉛成金
吾必為厲鬼以擊其腦!
第三輯
珍˙奧斯汀如何變男性讀物
重寫契訶夫
文思何以衰竭?
生前未刊為哪樁?
悔罪之書《小團圓》
張愛玲一題三寫 ―― 析〈留情〉、〈相見歡〉、〈同學少年都不賤〉
後設小說〈相見歡〉
後記
第一輯
美貌是修行
棒球靈魂學
防老十方
亞歷山卓的傾城之戀
從雷峰塔到摩天樓
薛西佛斯上班去
向康德學習請客吃飯
有誰出夠了名?
莎翁教養學
五種工作與一種怠惰
五種聰明與一種最笨
愛錢說
政論節目可癒頭風
第二輯
不藏書六難
讀過即忘
讀書不該學豬八戒吃人參果
不讀書的人
遺忘無需哀悼
去圖書館還書,不亦樂乎
酸不可耐
翻譯苦樂
出版苦樂
嫌書太多
編輯應該點鉛成金
吾必為厲鬼以擊其腦!
第三輯
珍˙奧斯汀如何變男性讀物
重寫契訶夫
文思何以衰竭?
生前未刊為哪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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