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是該死的騙子。我真是該死的傻子。」
好一個完美關係
可恨的是,破綻失了暗示的意義
可喜的是,愛情荒唐終於謝幕,我將重新完美演出
愛情從來沒有這樣簡單過,而婚姻從來沒有這樣複雜過。
接受不完美,才是最完美的生命形式。―袁瓊瓊
朱莉的一生在一個平凡的下午徹底改變:她的先生亨利在家中猝逝,身後留下妻子和六歲大的女兒。朱莉突然間變成了一個寡婦,但這一切只不過是序幕……。
幾個月後,正當朱莉覺得自己已在深淵中看到光明時,亨利生前的多段外遇曝光卻讓她再度跌進谷底。直到那時,她才發現自己與亡夫所擁有的那段看似美滿的婚姻,一切都只是個謊言。亨利外遇的其中一位對象甚至是朝夕相處,互相托兒的鄰居太太。
朱莉唯一能做的,就是主動面對亡夫的外遇對象,將包裹在「完美」華麗外衣之下的醜陋真實揭發出來。這是一個勇敢面對背叛事實、自我覺醒,並重建生活的故事,悲傷卻堅強,沉痛卻勇敢,試圖為現代女性找出真正完美婚姻的定義。
作者簡介:
朱莉‧梅茲Julie Metz
朱莉‧梅茲為一平面設計師,並曾在眾多雜誌專欄中發表文章,包括《紐約時報》、《魅力》雜誌、《赫芬頓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半球》雜誌(Hemispheres)等,也是麥道威爾獎金(MacDowell Fellowship)得主。梅茲剖析自身經歷,記述和已故亡夫之間那段曾經以為美好但如今早已不堪回首的婚姻,悲傷卻堅強,沉痛卻勇敢,試圖為自己,也為現代女性找出真正完美婚姻的定義。梅茲目前與伴侶、女兒住在美國紐約布魯克林區。
章節試閱
one驟逝
2002.01.08-01.12
事情是這麼發生的:老舊的木頭地板響起亨利的腳步聲。馬桶沖水聲。更多腳步聲,或許來到樓梯上了。靜默。接著砰地一聲。
這個寒風刺骨的星期三下午,我正在樓下的工作室忙著。我的工作區塊是客廳一片圍起的陽光走道,三面的小窗格將路另一端的積雪山丘框成一片片風景。我裹著披巾,冰冷的腳上穿著毛襪,在電腦前研究手上的案子。四十三歲的我,當特約平面設計師快二十年了,專為出版社設計書封。這次的案子是一本關於一個不幸牛仔的小說,截稿日是昨天(總是這樣)。我瞥了電腦上的時間一眼,停下手邊的字體設計。學校三點十分下課,我得在一個鐘頭內,開車去接六歲半的女兒麗莎。一整個早上,亨利都臥病在床。待會兒,在冷風中,我得和其他媽媽在學校遊樂場上寒暄一番,接著迅速回家,繼續完成手上的工作。我穿上新的羊毛大衣。天氣暖一點時,它的昂貴會讓我有罪惡感。回頭再想,刻意磨損的無襯線字體和牛仔斜倚木頭柵欄的憂鬱氣氛比較搭配。
忽然間,我的腦子像是驚醒過來。
不是快遞把包裹丟在外頭。
辦公室的電話忽然響起來,我本能地接起。打來的是攝影師,問我喜不喜歡他寄來的圖片。
不是貓把廚櫃上的雜物踢下來。
「我現在沒辦法講話——家裡剛剛發生事情。」
我匆忙掛上電話,衝上階梯,一邊喊著亨利的名字,屋裡一片靜悄悄的。我們養了四隻貓,其中兩隻擋在我面前輕快跑著,爪子刮著木頭地面。臥房沒有人。我又衝下樓梯。
亨利呈大字型般躺在廚房地板上,頭離烤爐只有幾公分遠。他還在呼吸,海藍色的地板襯著他的暗色身影。我想像警方在命案現場用蠟筆畫出受害者輪廓,並不斷被自己正處於案發現場的感覺淹沒。那種感覺就像我們最喜歡的影集《六呎風雲》的開場片段,通常會有不重要的角色在前五分鐘死去。亨利淺淺吸了一口氣,彎曲的嘴唇淌出幾滴白沫,臉上的皮膚蠟黃、沒有血色。他吐出微弱的嘆息,眼睛半張。我告訴他我在身邊陪著他。那卻是我們共度的日子裡,他第一次沒有回話。
接下來的一分鐘顯得無止盡而漫長,卻又嘎然而止:就是這種時候該打一一九嗎?還是亨利會突然坐起身,叫我別大驚小怪,就跟他昨天昏倒時一樣?這次的狀況一定一樣。他倒完垃圾後進屋子,忽然昏倒在地。醫生說所有檢查都正常——
我叫了救護車,然後坐在地板上陪他,一面摸他的額頭,一面注意他的呼吸。唾液在他唇間顫動,嘶嘶作響。
真希望我手上有便條紙和鉛筆,亨利一定會希望我把這一切記下。救護車人員待會兒就到。他們會幫他做檢查。他會沒事。下一次我們邀朋友來家裡吃飯時,他還會跟大家說他大難不死。他會說:「說我會死根本是誇大其詞。」大家聽了會開懷大笑,而我會為自己的窮緊張感到難為情。我很樂意難為情,只要一切都沒事,拜託沒事。
我又撥了一一九,再確認一次。我也打給愛蜜麗,她住在附近,五分鐘就可以到,而且通常她下午兩點就回到家。安娜比較可靠,無論發生什麼事,我知道一定都嚇不倒她,但是她過來要十二分鐘。所以我又打給亨利最好的朋友馬修,他和老婆住在鄰近的鎮上。
每分鐘都可能發生改變。救護車馬上就會到。他們會帶來氧氣筒、電擊器、點滴袋,一切都會沒事。愛蜜麗會找人幫忙照顧麗莎,然後陪我去醫院。等我們到時,亨利就會醒了,像往常一樣開玩笑。
我又坐回藍色地板,摸著熟悉的皺紋,一邊眼皮上的疤,和一邊臉頰上的小痣。
吸氣。吐氣。他的臉彷彿覆上淺藍紗布,皮膚頓時轉成蠟白。
「呼吸!」我對他尖叫,「趕快呼吸!」我捶他的胸膛,但是他不理我。我把嘴對著他的嘴吹氣,淺藍臉色頓時像水彩漲成粉紅,但隨即又褪回藍色。他一動也不動。這個十六年來一直愛我、讓我神魂顛倒、和我爭吵、餵我、跟我做愛、和我生了一個小孩的男人,將我送入他肺裡的空氣呼出。那是他的最後一口氣。
我抬起頭,滑開的門分散我的注意力,接著是竄入屋裡的冷空氣。醫護人員帶來輪床和各種裝備,溫柔地將我從廚房支開。愛蜜麗緊跟著來到。
————
當他們把我叫到小小的等候室時,我便知道情況不妙。愛蜜麗扶住我的左臂,一臉蒼白,嘴唇還因為冷空氣顯然紅潤,深色短髮從一頂熟悉的鐘形藍帽下露出來。馬修坐在我右邊,像樹一樣高大。年輕的醫生眼神流露悲傷,告訴我們是肺血管拴塞,腿部凝塞的血塊往上移動到肺,導致心臟停止。他們試了所有方法搶救,但是……
聽著他的話,畫面彷彿像是電影裡的慢動作。不可能。他明明只有四十四歲。每回我們一起看《六呎風雲》時,主角總會安然無恙地在下一集出現。我的椅子滑倒在地。我尖叫出聲。
「妳可以躺在他身邊。」愛蜜麗說。她出乎意外地冷靜,看著輪床上沒有生命跡象的軀體,「去吧。我不介意。」
我爬上狹小的輪床,躺在他身邊。他一定會希望我為他記下每個細節。他的胸膛仍舊溫熱,手臂卻已僵硬冰冷,手指發青,蜷縮在一起,左臉有片瘀血。我將手臂環繞著他,一如往常地撫摸他。身邊有人陪我,使我感到安心,即使他再也不可能說話。
他有一雙美麗的腿,優雅連成一線的腳趾,就像希臘雕像那樣均衡分布。我攤開他的襯衫,看他胸膛上清晰的疤痕。青少年時期,他曾在農場上做事,有一片玉蜀黍外殼扎進他的胸口。傷口癒合後,形成一條約三公分的小疤腫,我總愛在黑暗中撫摸它。我撫觸他左肩上深色的痣,以及右眼上的疤。這是他小時候和家人去檀香山的旅館時,被一扇突然掉下來的窗戶砸傷的。他所有的疤、痣對我來說都是那麼熟悉,就像領我穿越漆黑森林、一步步走回家的踏腳石。
兩名護士走進來。「妳該回家休息一下了。」其中一個人說。她把手放在我肩上,輕輕按了一下。
愛蜜麗扶著我,穿過點著日光燈的走廊。外頭已是薄暮時分,天空一片墨水藍,雲低垂著。一群黑鳥衝向天際,翅膀整齊拍動,宛如悲劇的旗幟。
————
「我覺得好像被卡車撞到。」亨利過世前兩個星期還這麼開玩笑。那時正值聖誕假期,我們前往班布里基島拜訪他的大學朋友和家人,從西雅圖一路沿海岸往下開。西北方的雲持續像灰色毛毯覆蓋在頭頂,每天日照時間不長,孩子們玩耍、喝熱巧克力,大人們張羅三餐、裝飾聖誕樹,為聖誕老人的到來做準備。亨利一向愛熱鬧,唯獨不喜歡聖誕節,他坐在一旁的沙發上呆望著。
他的俏皮話仍像在耳畔迴盪。十六歲那年,他騎著朋友的新摩托車一路狂飆,想不到在急轉彎處撞到一輛白色小貨車。他非常喜歡說這個故事,每次都會加油添醋。
「我流著血,躺在地上,右腿斷了七個地方。那個男人一直哭,求我千萬不能死,還是我安撫他,讓他冷靜下來,他才終於跑去找鄰居幫忙。」亨利的腿後來醫好了,但總會不時發疼,每天都要吞止痛藥。他預估自己到了五十歲就得換膝蓋,六十歲開始坐輪椅。
雖然是開玩笑,但看亨利這樣,我真的很擔心。他打盹、翻翻雜誌、在筆電上敲敲字,接著又繼續打盹。像這樣的假日,他幾乎寸步不離沙發;要是我問他身體還可不可以,他也只是說過去這年東奔西跑,非常疲倦,迫不及待想快點回家寫他的書。
他的主題是「umami」,也就是日文「完美」的意思,通常指食物,可翻成「第五味」,也就是西方人熟悉的「美味」。其他幾味分別是甜、酸、鹹、苦。「umami」是品嚐一道料理時,那種令人垂涎的美味與全然的飽足感。「umami」是蛋白質與脂肪交揉的味道,如燉肉、濃稠醬汁、或一片濃郁起司的香醇滋味。「umami」也在陽光催熟的水果中,或是一杯滋味複雜的酒。比較粗糙的例子是,大型食物公司其實會聘請食物科學家,為沒有味道的食物添加化學人工的「umami」,如麥當勞漢堡、洋芋片或冰箱裡的冷凍食品。「umami」也在令人上癮的味精裡。中國餐館最愛用這個。
不過,亨利的任務是找到真的「umami」。他偏愛西岸的新鮮食材,那裡出產的食物尤其具備完美特性,不像東岸,只能找到未熟透的番茄或鬆軟的桃子等非當季食材。他和出版社簽下合約,對方也已先支付一半預付版稅。於是二○○二一整年,他沿著海岸開上開下,收集農場上成熟的水果、富異國情調的多樣海鮮、海草,以及地方紅酒。
這一年,大部分的時間他都來來去去。他至少去了西岸八趟,有幾次出門甚至長達八週。他都在大名鼎鼎的餐廳吃飯,如納帕谷的「法式洗衣店」餐廳,或是華盛頓州伍迪威爾市的「香草農場」。他在奧瑞岡州品嚐新鮮牡蠣和野菇,或是沿著海岸造訪酒莊和品酒專家。他會寫長長的電子郵件,跟我報告他和一位知名水果專家大衛.柯普一起去華盛頓州聖璜島,在某間家庭小農場吃到現在已非常稀少的「馬歇爾草莓」。
亨利會帶一罐罐檸檬果醬和自製莎莎醬回來,還有能測水果甜度的糖度計。他拿出折疊小刀切幾片杏桃和柳橙測試,讓當地雜貨店經理非常驚豔。接著,聯邦快遞更從將加州布倫特伍德市的「霧空農場」送來一盒有機桃子,每一口都美味得讓我幾乎要失去控制。
五月時,麗莎和我曾和他一起旅行。我們待在英屬哥倫比亞溫哥華島上的「蘇克海灣度假旅館餐廳」。麗莎年紀雖小,卻已展露出美食天賦,特別喜歡海鮮,和參觀廚房的特別行程。我們盡情散步、在戶外玩,亨利則和老闆潛水捕魚。一天下午,在氧氣筒耗盡之前,他們帶回一隻大章魚和幾個紫岩石扇貝,後來成了晚餐做湯的食材。那是我第一次品嚐到那樣濃烈複雜的香氣,而那正是「umami」的精髓。
那時麗莎還沒滿六歲,大快朵頤後竟然向我們鄭重宣布:她以後也要開一間自己的旅館餐廳,而且不但會為我開設瑜珈課,還要為她的貓咪打造客房服務。
————
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們結束班布里基島的聖誕假期回家。亨利站在廚房中間,咬著右食指指甲,一如往常地張羅著除夕派對最後的準備工作。
他圓鼓鼓的肚子上繫了一條髒圍裙。亨利拾起高腳杯暢飲一口,為接下來的任務揭開序幕,然後又咬起左手指甲。有時,當我們開上高速公路,朝沉悶的小型購物中心前進時,他會搖下車窗,把咬下的一點皮或指甲吐到外面去,像在吐魚骨頭一樣。他也以同樣的旺盛精力卡滋卡滋地嚼雞骨頭,或把肋骨牛排一路撕到只剩白骨,像狼吞虎嚥的狗般津津有味地露出他的銳牙。
亨利把酒杯放在桌上,對著淺盤上的烤羊腿硬皮發愁;他撕下一小口嚐看看,希望說服自己待會兒客人也會喜歡。他走到冰箱,拿出另一個盤子,上頭鋪著一排自己做的燻鮭魚。他手上的刀閃過光芒,油滋滋的手遞來一片琥珀般半透明珊瑚色的鹽漬鮭魚,魚肉在我喉嚨裡滑下,美味極了。客人一小時後就到,到時我們會把鮭魚擺在土司上,淋上醃漬的續隨子和切碎的紅洋蔥,一定會更好吃。他又切了一片塞進我嘴裡。
十三年前,亨利就是用這種輕率又稚氣的熱情餵我吃我們的結婚蛋糕。他把一大塊巧克力蛋糕塞進我張開的嘴裡,讓我當場又驚又窘。但那同時也是一種私密的承諾,暗示著我們將攜手展開激情、打破傳統的人生。他舔舐手指上殘餘的蛋糕,像隻貓似的對我咧齒嘻笑。他一身午夜藍的經典晚禮服、深色皮膚、一雙杏眼清新的白襯衫托著一頭鬈髮,看上去真是迷人極了。當他一把攫住我的腰,輕聲在我耳畔說愛我時,我瞬間感到春心蕩漾……。
把鮭魚放回冰箱後,亨利拿出一個小塑膠罐,裡頭裝著小牛肉,是之前一次費時費心的料理成果。他把肉倒進一只小鍋,讓滾燙的鍋底逼出牛肉汁,然後倒入紅酒。
我一邊看他忙,一邊試圖收拾殘局。我繫上白圍裙,手裡拿著海綿和紙巾,把從流理台滴落的米粒、火雞內臟、蔬菜屑擦乾淨。當初我特別挑選藍木地板,就是因為這種顏色能讓所有碎屑無所遁形。這會兒我看到窄小的縫隙裡卡著鮭魚屑,卻怎麼也挖不出來。
我奮力想挖出肉屑,卻不小心撞到亨利,他馬上露出厭惡的表情。「走開,別擋路。該死,妳沒看到我正在忙嗎?」
雖然每年除夕派對上亨利和我總是貌似和睦,但我們其實動不動就對彼此大呼小叫。一開始是政治立場不合,現在,就連養小孩、家事分配等家裡大小瑣事也能讓我們大戰不休。有一次,我們兩個吵得不可開交,他竟然拿《牛津辭典》砸我。雖然沒打到,但裡頭那承載著那麼多我不認識、也不知該用什麼回駁的單字,以及那股重量,還是深深傷了我。後來他迅速溫柔地道歉,這次也是這樣。
我跑下地窖拿塑膠香檳杯。酒精總讓客人不知不覺地輕率起來,讓我不免擔心美麗的威尼斯玻璃香檳杯會有被打破的危險。但亨利偏偏就愛在客人面前炫耀,就算不安全,還是堅持讓早到的客人享用。我把它們視作珍寶,希望留在親密聚會時使用。尤其,那是一個慷慨的朋友致贈的結婚禮物,要是弄破了,我們根本無力重買。我拎著塑膠杯上樓,把杯子、紙盤、紙巾、餐具擺在餐桌的一邊,很快便堆成一疊,一旁還有個攜帶式冰箱,裡頭有冰塊和一大堆新鮮的生蠔,等著被撬開品嚐。我不敢問亨利那些生蠔一共多少錢,因為他的字典中沒有節省這兩個字。每當他拿我的信用卡去買晚宴食物時,我都盡量不讓自己看收據。要和亨利一起生活,就得接受一盎司一百五十美元的白松露。
再進廚房時,他對我微笑,還殷切送上一匙光滑濃稠的醬汁,那是之前的晚餐調味加上新鮮配料和紅酒,並灑上幾片月桂葉調製成的。我瞥了杯盤狼藉的廚房一眼,之前的努力完全付諸流水,這裡仍有如颱風過境。
「還需要加什麼?」他問。
「什麼都不用。」我看他輕輕攪動著。對他而言,醬汁是非常嚴肅的事。他沒去當專業廚師真是可惜,不然就會有一大批崇拜他的學徒,時時等著為他收拾殘局。
他又忙了一會兒,邊攪邊嚐。「我覺得還要多加點鹽。」
「已經很棒了。」我說,「很完美,真的。」但是我想,他的醬汁大概需要更多有品味的知音吧。
麗莎跑到樓下找她的朋友。六歲半的她,彷彿有著一張來自不同時空的娃娃臉,融合了豐富多樣的基因。亨利是半亞洲與半盎格魯混血,我則有東歐猶太血統。她遺傳了亨利的橄欖色皮膚,和使我想起玫瑰花苞的彎彎嘴唇。深蜜色的完美鬈髮一路披垂到她的肩膀,還有一對大大的杏眼,如灰色花岡岩中的一池的藍色海水。她也有像我一樣的緊緻下巴,小巧的方尖手指,擦上藍綠色的指甲油尤其迷人,就像現在這樣。
我們的客人一一抵達,將外頭的冰雪和冬天後院的枯葉氣息帶入。他們還帶來一瓶瓶凜冽的香檳、自家烘焙的瑞典巧克力餅乾和杏仁塔。
愛蜜麗和他的先生賈斯汀提早到。愛蜜麗總能為我帶來一點波西米亞式的風彩,那是我老早拋諸身後的都會生活。第一次看到她是在當地的一間餐館。她和家人一起,可愛的髮型、紅紅的嘴唇、那頂鐘形帽。當下我就想,那個女人可以做我的朋友。她和鎮上的許多女性一樣沒有上班,孩子上課時,就寫自己的東西或做藝術創作。我的生活永遠卡滿截稿日,但因為是自由工作者,每天都能和她聊聊書和藝術,通常是在電腦上工作的時候。下午學校放學後,我常帶麗莎去她家裡,她的小女兒柔伊也成了麗莎的好朋友。孩子在一邊玩,我們喝茶談天。她這個人洋溢著豐沛趣味,像為我安靜的生活帶來一絲清新空氣。不過,在自信滿滿的外表下,有時她也是個脆弱、需要溫暖的孩子。此時此刻,她像是紅毯上的巨星,一臉燦笑地衝進廚房,派對的情緒蓄勢待發。
「天啊!看看這頓大餐!」
亨利摟過她的肩,熱情地擁抱她,在她粉紅的臉頰上親了一下。
「你最棒了,亨利,絕對是最棒的!」她接過亨利遞給她的婚禮香檳杯,臉頰泛紅、一面咯咯地笑,泡泡在細長的玻璃杯裡往上浮。
安娜則是近年認識的朋友,和她的先生約翰、兒子里歐一塊兒踏入門廊。里歐馬上把雪靴踢掉衝到樓上,等不及想對女孩們施展魅力。
安娜有一對亮藍色的雙眼,和一頭染得不自然的紅鬈髮(她說她正在「矯正」她的髮色),一身行頭像是道地的紐約女郎。因為這樣,當她告訴我她其實是在俄亥俄州長大時,我非常驚訝。大學畢業後,她立刻離開俄亥俄,衝到紐約,在蘇活區的品牌零售店上班,晚上則在東村過著夜生活。看著那一頭亮紅髮絲,無論她告訴我多少八○年代的狂野情事,我都不會不信。
我們是透過一個同事介紹認識,那時兩人都想甩掉產後暴增的體重,友誼也因此迅速加溫。我們在當地的健康中心報名了一堂課程緊湊的體操班,有開合跳、伏地挺身、慢跑。每次去都像高中的魔鬼體育課,兩個人卻也因此瘦了三公斤。總是伴隨課後而來的肌肉劇烈痠痛,無形中讓我倆的情感更加緊密。八個星期的密集課程後,我們決定該上一些較舒緩的課程。
就這樣,接下來的兩年,我們變成忠實的瑜珈粉絲,我也總是期待每星期的出遊。她會從家裡開車過來,在我家車道前按喇叭。上車後,我們盡情交換對工作、對孩子的教育心得,還能一起聽我們最喜歡的創作歌手露辛達.威廉斯。
我們欣賞對方的實際,做的工作也都是平面設計,甚至雇用同一個助理。我們的孩子同年齡。要是我出去運動遲到,她會抱怨;要是她忘了我們的午餐計畫,我也會不高興。我們很瞭解對方,生活都很忙碌,總把時間切割成半小時為一單位的區塊。兩個人之間沒有廢話,從不浪費時間。
另一小群年輕未婚賓客則有湯馬斯和他的室友、也就是我的助理尼克。湯馬斯細長的手裡拎著杯啤酒,看起來很內斂。身為女主人的我,在屋裡忙進忙出時,對他友善地笑了笑。派對終於就要開始,賓客各就各位,所有人恣意談笑。當我去客廳換音樂時,湯馬斯對我拋了一抹微笑。
這幾年,我和他變成朋友,去年冬天,我們還和他當時的女友琳賽,以及一群朋友一塊兒去哥斯大黎加,從此互動更加緊密。湯馬斯整修位在北邊城鎮的新家時,來我們家閣樓住了兩個月。他是個非常英俊的年輕人,身高超過一八○,一頭棕髮。他常常換髮型,所以一段時間後就見他造型大變完全不令人訝異。有時他會把頭髮剪短,像是六○年代的大男孩。幾個星期後,他可能又蓄起短鬍子,一頭「我剛從荒野回來」的邋遢模樣。或者,他會嘗試讓人聯想到六○年代早期流行歌手的爆炸頭,不然就是即將獻身天職的僧侶。他的個性摻雜了種種極端,常常晚上興高采烈地和朋友喝啤酒,白天則獨自在屋後山上的工作室創作大型雕塑。
湯馬斯為我們家帶來許多樂趣。亨利很樂意多煮一份晚餐,多一位好品味的哥兒們,我也常發現他們一塊兒在廚房喝啤酒,聊得非常深入的樣子。要是我走進廚房,他們的對話會嘎然而止,讓我覺得自己像是入侵者,打斷了私密的一刻,只好趕緊離開。湯馬斯有眾所皆知的感情問題,常淪為小鎮八卦的話柄。一回,他的女朋友在電話上和他分手時,他人剛好在我們家。他於是走進我們房間,坐在床上開始哭,我們這對結婚多年的夫妻只好靜靜安慰他。
麗莎喜歡坐在湯馬斯肩上衝上樓梯,也喜歡和他在客廳地毯上玩摔角。要是他搔她癢,她會開心地咯咯笑。他也會專注地聽她講學校的事,比方誰不乖,誰搗蛋,誰和她下課一起玩等等。她還喜歡在廚房餐桌上跟他一起畫畫。
而且,家裡多個外人,也能讓我和亨利暫時停戰。
一晚,我摺衣服時,湯馬斯突然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看我,還說我很漂亮。我向他道謝,胃卻有如一陣扭轉,只好埋頭繼續摺手上的衣服。我大半輩子都在家裡工作、帶小孩,覺得自己在其他男人面前像是隱形人,尤其是英俊的年輕男子。
新房子一有水電,湯馬斯立刻搬出我們的閣樓。他離開以後,我竟異常想念他的陪伴,這讓我自己也非常訝異。後來我摺衣服時想起他的讚美,臉上不覺露出笑意,但也因為他不在而感到安心。
亨利很羨慕湯馬斯的單身新生活。一晚,我們整理廚房時,他竟然說:「要是我搬去和湯馬斯一起住,週末再回來看妳和麗莎,妳覺得如何?這樣妳就比較像我的女朋友了。」
我從堆滿髒汙鍋盤的洗手槽抬起頭,勉強擠出一個微笑,告訴他我認為他不是說真的。「我想我不會喜歡吧。」
「還有,妳應該要跟湯馬斯有一腿。」他繼續說,這種遊戲顯然讓他樂在其中,「妳不覺得他很有魅力嗎?我不會介意的。」
「湯馬斯的確很帥,但是我嫁給你了。為什麼你要說這種話?」
亨利始終不放棄,像隻雀躍的小狗,死咬著一根骨頭玩。「那要是我跟他超辣的新女友瑪菲雅約會,妳會不會介意?」
「你不會真的跟瑪菲雅約會的。」
我更加賣力地刷髒鍋子。亨利有時真像是瘋了,雖然他喜歡挑戰極限的精神也總是帶來驚喜。
回到除夕派對那晚。我在回廚房多拿幾個塑膠杯的路上又撞見湯馬斯。他喝了口啤酒,然後緬靦地笑了笑。湯馬斯和我很像,我們倆都比較喜歡安靜獨處。我們都覺得這種大型聚會有些難融入。
凱西和她先生史帝夫、他們的女兒艾美,和幾個教會的朋友一起來。史帝夫是典型的美國高挑俊男,下巴微方。他手裡拎著酒杯,二話不說當起生蠔服務生,一群人立刻圍住他,他在小小的舞台中央容光煥發。艾美衝上樓找麗莎。
我和凱西是因為身為住在城市遠郊的媽媽而熟識起來。要是你帶著不到兩歲的孩子搬到一個新地方,每週二都去購物中心買清潔劑、洗衣精、大批尿布,接下來的固定行程便是去當地的遊樂場。小孩一見同齡的伙伴就會玩起來,堆沙堡、蹺蹺板更讓他們形影不離。接著你會看看孩子的爸媽。他們或許不是你個人喜歡的朋友類型,但至少感覺起來很負責、受過教育、也不像殺人犯。凱西和亨利都是作家,雖然風格調性不同,但似乎很快就在工作上聊開來。
直到今年夏天為止,我和凱西幾乎每天都到對方家裡報到。我們會互相接送孩子、幫忙臨時照顧,或讓對方的小孩在自己家過夜。我們四個人會一塊兒吃飯,兩家只能說密不可分。不過,儘管我和孩子最好的朋友的媽媽共度許多時光,實際上並不完全了解她。
凱西和史帝夫的教育觀念有點過時,政治立場也比我保守一些。雖然偶爾也會化身啤酒派對女郎,但她其實是在紐約郊區一個富有家庭長大。凱西和史帝夫總堅持小孩要有正確的餐桌禮儀。我卻認為這種要求對連叉子都拿不穩的三、四歲小孩實在太高(我對麗莎有沒有真的把東西吃進去比較在意)。聖誕假期時,凱西的媽媽特地寄來給艾美穿的成套童裝讓我不禁莞爾。那是一套筆挺正式的彩格塔夫綢洋裝,外加正牌的搭扣帶低跟皮鞋。那種衣服小孩子穿起來很不舒服,我絕對不會要麗莎穿,不過跟我自己六○年代穿的衣服頗像就是了。
亨利常惡毒地挖苦凱西的外表。她身材瘦小,比我高幾公分,深色頭髮,小小的一對眼珠發亮,膚色蒼白。她每天跑步、走路,體格纖瘦,尤其產後還能回復這樣的身材,令人十分羨慕。雖然亨利說她運動過度、骨瘦如柴,但我還是嫉妒她那雙結實的細腿。
不過,我的女性友人們對她的看法不一,我也發現自己常想試圖影響眾人對她的觀感。「她很狡猾。」朋友抱怨她的態度時我這麼說。派對上,大家都會彼此分享喜歡的書和電影,但她卻總是自己拎著啤酒躲在角落,一臉侷促不安,等著讓酒精麻痺她的知覺。一兩罐啤酒下肚以後,她竟開始變得不可理喻。
去年,凱西也有來我們的派對。脫掉大衣時,她小聲宣布:「今晚我要爛醉一場。」後來她說到做到,整晚啤酒一杯接一杯灌,笑聲簡直震耳欲聾。就這樣,二○○二年才剛開始,她就在廁所整整吐了一小時。我們的女兒躺在客廳地毯,緊緊摟著才終於入睡。
我真心希望今年不要再發生同樣狀況,而她的打扮也果真截然不同。今年,她穿了一件剪裁簡單的紫色及膝套裝,高高的圓領、黑色平底鞋、還穿褲襪,儼然像是星期天做禮拜的打扮。
不知道她最近開始每星期上教堂,是希望尋求社會認同,還是真心想與更崇高的力量接觸。亨利跟我說,有一次當他載兩個小女生出遊時,艾美興高采烈地唱起〈全世界都在祂手心〉,還搭配可愛過度的手勢。雖然有淡淡猶太色彩的成長背景,我對神的存在卻抱持懷疑。不過,當年我也曾在聖公會夏令營唱過這首歌。
我希望用不同的方式養育麗莎。凱西和史帝夫常邀麗莎和他們一起去主日崇拜,但麗莎像她的爸媽一樣存疑。要是你看不到、聞不到、聽不到祂,上帝怎麼可能存在?而且,上帝為什麼是男的?
六月時,亨利突然告訴我他再也不想和凱西跟史帝夫來往。「她心胸狹窄,而且是我看過最保守的人。」他這麼宣布。雖然很驚訝,但不得不承認我也鬆了一口氣,所以沒有再勉強他。
但是到了九月時,凱西卻開始在學校遊樂場大哭,氣我們不理她,說艾美很想和麗莎一起玩。我倒不怎麼懷念和凱西相處的日子,但這樣嘎然斷絕往來似乎太殘忍,尤其讓她的女兒覺得受傷。所以後來,我邀孩子一起出來玩。隨著假期接近,我也慫恿亨利邀凱西來參加今年的新年派對。但暗地裡我還是希望麗莎會和其他的新朋友來往。
新年除夕派對熱鬧地進行著,一向好客的亨利在屋裡穿梭,手裡拎著香檳,一邊幫客人倒酒。他似乎又回復往日活潑的樣子。
某家人帶了望遠鏡來,我於是趁著亨利娛樂賓客的空檔,溜出去享受點寧靜,跟那位爸爸和愛看星星的兒子透過長鏡頭觀賞滿月。小男孩興致勃勃地告訴我月亮和其他星球排成不尋常的一直線。那晚的天空很清澈,冷冽的空氣閃著皎潔的月光。
午夜舉杯後,爸爸媽媽紛紛把小朋友找回來,我則幫他們找帽子、手套、雪靴。最後,大家還一起計畫開學前的出遊,所有人都說這場派對辦得非常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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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那晚興高采烈的計畫後來卻無疾而終。幾天後,亨利癱回無精打采的樣子,嗜睡,還抱怨出現呼吸問題,可能跟他的氣喘有關。這次連吸入器也幫不上忙。他跟我說他和醫生約了門診,我嚇了一跳,因為他通常都要我逼才會去。
一月六日。那天我的工作比較輕鬆,麗莎也已經開學。亨利要我下午和他一塊兒休息,我們摸到樓上做愛。我一直都很喜歡臥房裡的光線,牆上漆著蘑菇灰,冬日的低垂光線穿透窗上的灰塵滲進來,打在起皺的床單和雕花床頭板,那是家族的傳家寶。當我們躺在床上,時間變得越來越柔、越靜、越熟悉。我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高潮,甚至可以在理性起飛前倒數。之後,我們靜靜地躺著。
「妳是個美麗的女人,我好愛妳。」亨利對我說。我躺在他身旁,腦袋仍在天旋地轉。我相信他。
隔天一月七日,收垃圾的星期二早上。當我幫麗莎準備麥片牛奶時,亨利的靴子在外頭的雪地砂石上吱嘎作響,垃圾桶沿著柏油車道刮著。沒多久,他回到後門廊,推門的樣子似乎異常吃力。他弓著身子進門、搖搖晃晃走幾步路以後,竟突然癱平在木頭地板上。
我衝到亨利身邊,不顧他的反對,硬是把他和麗莎拖上車。送麗莎到學校之後,我直接開去診所,比他原本預定的時間早到。他的心電圖和血壓都正常,醫生於是幫他預約下星期一的心臟科醫師。還要再等六天。
真希望能排早一點。
「噢,茱莉,別那麼緊張。」亨利一笑置之。我努力不要緊張,但擔心偏偏是我的天性。
早上的驚魂讓亨利終於動了起來。那天晚上,他開始整理辦公室,我則坐在床上讀一個案子初稿。晚上十二點,他已經清出三袋垃圾擺到門外,還有裝滿整齊文件的檔案箱。他看起來很累,卻很滿意。「明天,我就要準備動筆寫書。」他說,臉上閃過疲憊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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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愛蜜麗把我從醫院載回家,把亨利留在輪床上時,我彷彿感受到了當時他的疲憊。馬修和亨利的家人熟識二十五年了,也當了我十六年的朋友。他覺得親自通知亨利的家人會比較好,並主動提出晚上直接從醫院出發。對於攤在眼前的任務,我感到惶恐。麗莎還在朋友家裡,對於今天下午發生的一切,完全不知情。
天黑了,安娜也來我家。剛剛去醫院的路上我有打給她,但是她是聽我們合聘的會計師說的,因為他的兒子剛好是其中一位救護人員。
一個住在布魯克林的親密朋友艾琳娜、我爸媽、哥哥、嫂嫂都從市區趕過來,一小群當地朋友聽到消息也紛紛前來。安娜和艾琳娜在門口等我。艾琳娜馬上從忙碌的辦公室抽身,讓我非常感動。她用髮束紮著濃密的深色鬈髮,但今天沒有戴上她招牌的羽毛綴飾。她比我高一個頭,總是像我姊姊。忽然間,我發現自己好需要有人告訴我一切都會沒事。艾琳娜陪我走到一張沙發旁,我啪地一聲癱下。所有人都聚到另一張沙發和壁爐前的椅子,一切有如暴風雨前的寧靜。雖然穿著羊毛大衣,我卻冷得發抖,我從沙發背上抓起一條毛毯,披在顫抖的雙腿上。
晚上八點過後,麗莎回到家裡。那天下午,愛蜜麗急忙幫她找了個玩伴,那時我們還祈禱一切都會沒事。麗莎東張西望,侷促地笑了笑,一邊找亨利,一邊狐疑外公外婆和這麼多人今天怎麼會突然來。大概是辦派對吧,她想。但是食物呢?其他小朋友呢?她到沙發前找我,單腳跳到我的大腿上。
「媽媽,你怎麼還穿著大衣?」屋裡靜悄悄的。所有人都屏息以待。
「麗莎,你還記得爹地最近常不舒服,前幾天還在走廊昏倒嗎?今天下午的時候,他又昏倒一次,那時妳在學校。我馬上叫了救護車,把他送去醫院。醫生很努力地搶救。但他還是死了。」
那幾秒的時間,麗莎百分之百專注地聽著我說。接著,我把她摟進懷裡,她開始哭了起來。她哭了很久,是那種又深又痛的啜泣。而我,卻像被掏空似的,哭不出來。
哭完以後,她靜靜在我大腿上坐了幾分鐘,環顧四周的大人,好幾個人也默默掉淚。我看得出來麗莎在想什麼。她的眼神掃過屋裡,現在她知道家裡為什麼有這麼多人了。
忽然間,她像是想到什麼,從我腿上跳下去,走到櫃子前,拿出我們的愛貓契斯特的骨灰。她把那個小金屬盒拿下來打開,在屋裡繞了一圈,拿給所有人看。
「契斯特是我們的虎斑貓,他病得很重。有一天起床,我們看到他躺在門廊,不吃不喝也不起來,於是我們馬上帶他去看醫生,但是醫生說契斯特病得太重了,好不了。所以他說他必須幫貓咪打一針,讓他永遠睡著,但是他不會痛。」
去年契斯特的死,像是藏著深刻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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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驟逝
2002.01.08-01.12
事情是這麼發生的:老舊的木頭地板響起亨利的腳步聲。馬桶沖水聲。更多腳步聲,或許來到樓梯上了。靜默。接著砰地一聲。
這個寒風刺骨的星期三下午,我正在樓下的工作室忙著。我的工作區塊是客廳一片圍起的陽光走道,三面的小窗格將路另一端的積雪山丘框成一片片風景。我裹著披巾,冰冷的腳上穿著毛襪,在電腦前研究手上的案子。四十三歲的我,當特約平面設計師快二十年了,專為出版社設計書封。這次的案子是一本關於一個不幸牛仔的小說,截稿日是昨天(總是這樣)。我瞥了電腦上的時間一眼,停下手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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