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 Sack說:「空間(Space)是一種思維方式。」G. McCracken指出,沒有消費性商品,文化中自我界定、集體界定的行為將成為不可能。J. Baudrillard主張「商品」(Commodity)愈來愈帶有「文化」的意味,而逐漸不是一種純粹的「物品」。以「創意階級」一書聞名於世的Richard Florida最近提出另類創新觀點:「世界不是平的,三度空間的『地點』(Place),遠比過去來得重要,全球化反而讓『地點』在每個人的生活中變得更重要。」可見「空間」、「商品」、「地點」三者,在當今與未來的創意城市中絕對不可或缺。
本書作者一方面指出空間「美學」的型塑,人人都會受到美的吸引,古老諺語:「情人眼裡出西施」,每個人都在自己的生活世界中找尋符合自己的美感,而這種美感是如何創造出來的呢﹖是與生俱來的,還是自身從社會實踐中得到的﹖另一方面,告訴讀者,隨著全球化邁向多元化與創新性,「商品」與「地點」大大促使都市的經濟結構與主題性格,與過去大不相同,為人們所提供的生產方式、就業市場與生活品質也都跟著發生差異。在「商品」層面,書中論述聚焦在「文化」、「創意」、「商品」三者之間的關聯,強調一個成功的文化創意產品必須於消費者與文化間建立一道無形的連結,透過連結,讓消費者可以回憶起文化特色,進而延續與保存文化。在「地點」或「空間」層面,本書指陳文化遺產發生的經濟現象或文化創意,成為創意城市的一環,並且介紹國內外成功發展出來的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場域再利用經營案例。本書也針對六個文創園區的開發方案與成效,進行優劣的評估,其實,作者隱約透露出一個見解:可藉由文創園區的發展成功與否,讓讀者知道城市排名,也讓讀者掌握城市發展與創意經濟的關鍵力量。
作者簡介:
陳坤宏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研究所都市計劃組(現為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博士
●現任:國立臺南大學文化與自然資源學系教授
●曾任:國立臺南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教授兼所長、教務處組長、特別助理、實輔處組長
●榮獲
行政院國科會99、100、102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傑出類」特殊優秀人才獎
國立臺南大學105、106學年度教師教學創新獎勵
●接受行政院科技部人社中心「人物專訪」,並刊登於NEWSLETTER No.10(2018年3月號)
●學術專長:都市計畫、空間結構理論、城鄉關係、消費理論、文創經濟
林思玲
●學歷: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博士
●現任
國立屏東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系副教授
嘉義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第一類文化資產審議委員、臺東縣政府文化局第一類文化資產審議委員、國防部「老舊眷村文化保存審議會」委員、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眷村文化諮詢委員會」委員、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眷村進駐廠商日常營運稽核」稽核委員
●榮獲:行政院科技部(國家科學委員會)99、100、101、102、103、104、106年
度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獎勵
●專長:建築學、建築史與理論、文化資產保存與再利用、文化遺產保存經濟學、文化遺產可持續性發展
董維琇
●學歷:英國中央英格蘭大學伯明翰藝術設計學院哲學博士
英國華威大學藝術與設計教育碩士
●現任:國立臺南大學視覺藝術與設計學系暨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榮獲: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藝術與社會環境結合」藝術社會學博士論文獎助,
2010-2011年擔任英國倫敦都會大學 Sir John Cass School of Art, Media and
Design公共藝術訪問學者
●擔任《藝術研究學報》主編以及 Journal of Chinese Contemporary Art(Routledge)國際編審委員
●長期研究關注領域為藝術的社會參與及實踐、公共空間藝術、藝術家進駐計畫等
陳璽任
●學歷:德國威瑪包浩斯大學藝術與設計博士
●現任: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設計學系助理教授
●曾任:德國Papenfuss Atelier設計公司擔任產品設計師與顧問
●學術專長:工業設計、人機互動、感性工學、跨文化設計
目錄
第1章導論
第2章文化創意空間與藝術的社會實踐
第3章 創意文化商品設計與開發
第4章 創意文化空間中文化資產場域的功能及應用
第5章 文化創意經濟與政策方案評估
第1章導論
第2章文化創意空間與藝術的社會實踐
第3章 創意文化商品設計與開發
第4章 創意文化空間中文化資產場域的功能及應用
第5章 文化創意經濟與政策方案評估
購物須知
關於二手書說明:
商品建檔資料為新書及二手書共用,因是二手商品,實際狀況可能已與建檔資料有差異,購買二手書時,請務必檢視商品書況、備註說明及書況影片,收到商品將以書況影片內呈現為準。若有差異時僅可提供退貨處理,無法換貨或再補寄。
商品版權法律說明:
TAAZE 單純提供網路二手書託售平台予消費者,並不涉入書本作者與原出版商間之任何糾紛;敬請各界鑒察。
退換貨說明:
二手書籍商品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二手影音商品(例如CD、DVD等),恕不提供10天猶豫期退貨。
二手商品無法提供換貨服務,僅能辦理退貨。如須退貨,請保持該商品及其附件的完整性(包含書籍封底之TAAZE物流條碼)。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
退換貨原則、
二手CD、DVD退換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