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推薦:
名人推薦
勞倫斯.卜洛克可謂犯罪小說大師……馬修.史卡德系列則可謂本世紀最棒的推理小說之一。──強納森.凱勒曼,亞力士心理探案系列作者
當代最棒最優質的小說家之一……卜洛克的私探小說創新、令人激賞。──華爾街日報
卜洛克寫得真是好,他筆下的對白活像是在紐約街頭會偷聽到的片段一樣生動精采。──華盛頓郵報
他的世界處處斷垣殘壁、夢想傾頹,處處瀰漫著絕望的氣息;然而這位都會私探即便在其中載浮載沉,卻仍然維持一貫風格,剛強與溫柔並存,絲毫不為所動。──亞特蘭大立憲報
清洌的文字,下筆犀利見骨的散文體風格,這個風格從達許漢密特、詹姆斯凱恩到勞倫斯卜洛克,一脈相承。沒錯,他就是寫得這麼好。──馬丁.克魯茲.史密斯,《高爾基公園》作者
推薦序
關於這一版……傅月庵
向一名作家致敬的最好方法是什麼?買本書追隨請他簽名,這不錯。如其因緣湊巧,能為他效勞,編一套書,那更好!
認識卜洛克是一九九七年的事。
那年,初入編輯這一行,工作壓力不大,看書成了最大福利,天經地義。恰巧「推理傳教士」詹宏志加上「臉譜」總編輯唐諾,聯兩手之力把原本冷門的「歐美推理」硬是加溫炒熱了起來,讓向來浸淫「日本推理」,只識「本格派」、「社會派」的台灣讀者,得見世界之奇,滄海之闊,慢慢竟都轉向西顧了。我是其中之一。
於是,《八百萬種死法》甫登陸台灣,便即邀來一晤,一見傾心,驚為天人。此後十多年時間裡,但凡「馬修.史卡德系列」中文新書出版,總要在第一時間購入,無暝無日讀完始休。若說我是那些年「馬修.史卡德現象」(開口閉口:「我今晚只聽不說」、「我一天戒一次」、「大多時候我是容易收買的,但你不能收買我」……)參與製造者,一點不為過。更多時候,家裡所買的卜洛克新書,一如朱天心她家一樣,總是被拿走,總要再補。
甚至讀著讀著,竟把他與王國維等量齊觀了:
「嗚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過,即以生活之苦痛罰之。此即宇宙之永遠的正義也。自犯罪,自加罰,自懺悔,自解脫。」,四月裡,斷斷續續,我一直在重讀卜洛克的馬修.史卡德探案。原因是偶然看到王國維〈紅樓夢評論〉這幾句話,忽然隱約理解一些「生命自持」的線索,因而更想靠近卜洛克,貼近馬修.史卡德。有些書,你不論何時讀,總會讀出一些道理。有些書,時候不到,你很難理解。人間無理可推,無謎可解。我所等待的四月的雨,最終還是沒有落下來,但我還有五月可以等。我一次等一天……。
奇怪的是,儘管日後卜洛克其他系列一一被引入,我也嘗試找來一讀,卻都不甚入港,從「雅賊」到「殺手」,就是有「隔」,進得去,耽溺不了。這事,跟小說行不行關係不大,純然緣分作怪,緣淺還能說什麼?有位朋友,他是「雅賊迷」,愛跟我鬥嘴,老說柏尼.羅登拔如何如何機智迷人,怎樣怎樣淵博難說,「真正愛書人都該喜歡他!」對此,我想了想,總冷冷一句回嗆:「不會老的不是人,角色而已,喜歡個什麼勁兒?」
誠然,「馬修.史卡德」與其他類型小說最大的不同是,馬修肉體會衰老,意志會動搖,道德會踰矩,辦案會潛行由徑,人家給錢他通常都收下,轉個身卻又丟一些到教堂捐獻箱。案件向來不是他的困擾,女人也不是,真正困擾他的,無非紅塵滾滾,該如何照著自己的那一套存活下去,或說存活出來自己的那一套。而幾乎有大半的時間(至少從一九七六到一九八二年,整整六年時間裡,他終於明白且面對「我是酒鬼」這一事實),他都是在跟酒瓶奮戰,To be or not to be?說穿了,馬修既不「冷」也不「硬」,與我們人人都一樣,他心中也有一個哈姆雷特。
至於辦案方式,也奇了,他似乎沒多少小小的灰色腦細胞,也沒有角落或輪椅,鐵拳或好大一把槍。接了案子,他只能不停打電話,不斷上街晃盪詢問,「有時候我們知道一些事情,卻不知道我們知道」、「去他的,東西全在那兒,只是我看的方法不對。」要想知道,要看對,只有一個方法:GOYAKOD,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抬起屁股敲門去!天道酬勤,也許就對了。但「其實百分之九十八的調查工作皆毫無意義,你只能把想到的事都做好。你不知道哪件有用。你就像在煤礦堆裡找尋一隻不存在的黑貓,但除此之外我不曉得還能怎麼做。」——這不就是人生嗎?「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幾千年前,傳道者早已論定。你我人等孜孜不倦所打拚之事,有哪幾件不是徒然、枉費的呢?
然而,他還是一旦咬住了就不鬆口,就是要從百分之九十八的徒然裡,找出那百分之二的存在意義。
於是,推理一點不重要,破不破案也不是重點了。有人從馬修身上讀到了堂吉訶德,有人看到了卡拉馬助夫兄弟;有人說他是班雅明筆下「複製時代的抒情詩人」、「步行者」;有人則相信他是推著石頭上山的現代薛西佛斯……。凡此種種,無非說明了一件事:馬修.史卡德像鏡子,人人都可在他身上照見到自己,照見到比敘事更多的其他東西。而這,大約就是「經典」的本質了。
一口咬定「馬修.史卡德系列」已成「經典」,未免說得快了,畢竟最近一本《烈酒一滴》出版於二○一一年,還待時間考驗汰擇;但若說,這套從一九七六年創作迄今,歷時三十多年,前後十七冊的小說,已然具備「推理名人堂」候選資格,相信絕不會有什麼人有意見的。
也因此,當「臉譜出版」期望為此系列再出一個新版本,邀請我參與其事時,我欣然同意。畢竟,人生能有幾次機會為自己所仰慕的作家編一套書呢!?
此次新版修訂作業,大體分為兩部分,內容與裝幀都有許多變動。
內容方面,由於出版時間跨越十多個年頭,執行編輯屢經更迭,譯者多有,許多人名、地名或專有名詞未見統一,前後冊常見扞格,趁此機會一一修訂,讓讀者閱讀時,得以一氣呵成,疑惑不生;譯文方面,盡量保持譯者多元風格,但若確定錯譯、漏譯,經徵詢後,都予修正。甚至連書名,只要有問題,也都盡量求取確定答案。譬如讀者曾質疑,《每個人都死了》(Evebody Dies)中譯書名若為《每個人都會死》,當更精準。為此,我們特別親詢卜洛克,經他回答:「都可以!書名應該保持某種曖昧,讓讀者有更多想像空間。」遂決意維持原名不動。
至於實有發微抉幽之功的「唐諾導讀」,早已成為此系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維持不動,僅於涉及時事處,加以註解,方便讀者掌握行文來龍去脈,了解敘事理路;系列編號則按照英文出版,重新依序排列,讓這套書最大特色的「時間感」,得以凸顯。閱讀過程裡,讀者更能感受馬修在時間之河裡奮力泅泳,逐漸老去,終而得以迎向隧道最後那一線光芒的微妙心境轉折。
裝幀設計上,特別邀請著名平面設計工作者楊雅棠擔綱,除了提供一般讀者的「平裝版」之外,更設計一款附有松木書箱,亦得為書架的「珍藏版」,限量五百套,用饗重度發燒友,以便傳家。此版封面,楊雅棠以「一抹紅」表達了這一套書「懸疑、危險、溫暖」本質,簡潔明亮的設計出「很不傳統、很不一樣」的成組推理封面,讓人耳目一新,心湖大大為之一蕩。
相對於此,平裝版封面幾乎每一個都獨立表達一個抽象的詞彙,譬如「背叛」之於《酒店關門之後》,「執念」之於《到墳場的車票》,「情慾」之於《屠宰場之舞》……等等。整體則維持他一貫素雅細緻的風格,並與時俱進,添加更多「現代」元素,希望跳脫窠臼,吸引更多新世代年輕讀者,親近這套「非常不推理的推理經典」。
「馬修.史卡德系列」全套十七冊,數逾五千頁,共二百餘萬言。短短半年不到的時間裡,要完成浩大的「改建重裝」工程,其艱難可知,疏漏必然不免,還望四方讀者不吝予以指教。「校書如掃落葉,旋掃旋生」,編書當亦如是,只能盡力,無從滿意。而這一份「永遠追求更好」之心,實即一名編輯所能奉獻給作家與讀者的最大溫情與敬意了。
〈導讀〉
酒店關門我就走——走哪兒去?
唐諾
哦,丹尼男孩,
風笛又聲聲催人了,
笛聲在山谷之間迴盪,
飄落遠遠的山外。
長夏逝去,玫瑰凋零,
你即將離去,
我黯然神傷。
——蘇格蘭民謠〈丹尼男孩〉
老去的日本大導演黑澤明,曾拍過一部平平坦坦的電影,取材自老咔咔的李爾王故事,片名叫《亂》,讓習慣於且仍然津津樂道於當年他《七武士》、《竹藪中》、《蜘蛛巢城》那樣銳利且閃動明迷電影手法的老影迷,一時悵然若失,但我個人曾讀到一篇報導,其中黑澤明自己談到拍這部電影的真正心志,「我真正想拍的只是,富士山麓那裡的黑色火山土。」
富土山的黑色火山土。那座早已熄滅不活動,但今天日本人猶認定見到它就會帶來一年好運氣的美麗火山;那些當年帶著毀滅意味噴出,但如今冷卻為宜莊稼、宜於人類文明生長的黑色沃土——老實說,我對一個老去導演如此耿耿一念非常非常感動,也對「亂」在電影成就上的不盡成功完完全全釋然。
說真話,不見得必然人家就會相信,真心真志,也不保證因此寫出拍出的就一定是好小說好電影,然而,對一個以創作為志業的人而言,有機會不打折扣捕捉自己的真正心志,其實是很奢侈的。一生不一定能有幾回,因此,明知可能失敗都值得一試。
為什麼好端端講起這個?
因為這部《酒店關門之後》,我相信,就像黑澤明拍《亂》意在富土山的黑色火山土一樣,卜洛克真正要記下的其實正是酒店,紐約那些總隨時光流逝、不會永遠開著門等人的酒店。
◆一道記憶的繩索
和《亂》稍稱不同的是,這部小說卻是卜洛克到此為止最巔峯的作品之一,甚至有相當大一批偵探作家同業和推理迷直接認定這是卜洛克最好的一部小說。
故事包括三個案件:
一、摩里西酒吧,非法營業,位於五十一街,由擁護愛爾蘭共和軍的摩里西兄弟經營。某夜,被兩名持槍蒙面的傢伙搶了好幾萬元,搶案發生時史卡德正好在場(當時他尚未戒酒),摩里西兄弟懸賞一萬美元找出搶匪是誰。
二、小貓小姐酒吧,合法營業,位於第九大道和五十六街交口附近,由史吉普.戴佛和約翰.卡沙賓經營,他們則因帳本被偷,遭勒索五萬美元,遂以二千五百美元雇用史卡德料理此事。
三、這回倒不是酒吧本身了,而是酒吧一個名叫湯米.狄樂瑞的常客,他家被搶匪侵入,東西被搬空,老婆也順帶遇害,警方順利逮到搶匪,但搶匪卻反咬他謀害自己老婆,於是,他出了一千五百美元要史卡德為他洗刷冤屈。
三個案件,三條線,加上俗麗的寶莉酒吧、酒保手會顫抖的麥高文酒吧,有大彩色電視機可看棒球的馬丁酒吧、店名結合「酒吧」和「沙龍」的歐尼爾吧龍、以及史卡德最常去的阿姆斯壯酒吧等等,纏繞成一道堅韌的記憶繩索,拉扯住逝去的流光,存留了時間。
◆你不能帶回家的東西
日本人說,酒店是守護記憶的場所。
這讓我想到一段話,也是產出於紐約這個大蘋果城市,說話的人是七○年代末紐約洋基棒球隊的教頭鮑勃.雷蒙:「我從不帶球賽回家,我總把它留在某家酒吧裡。」——我個人以為,這話說得實在比單純的「遺忘」要好,或者說要準確要世故。漫漫人生,我們難免碰上某些較沉重、並不宜於帶著上床睡覺的事物(對棒球教練來說便是球打輸了),你得想辦法在臨睡之前趕緊把它忘掉,然而,做為人的永恆悲哀之一是:記憶/遺忘這檔子事不能呼之即來揮即去,因此,我們也只有退而求其次的好好找個地方把它們安放起來。
隨著時光轟轟然向前,這些不好帶回家的記憶愈積愈多,乃至於逐步裝滿這些酒店之後,酒店遂成為記憶本身的象徵,成為浩浩時間長河中的一個航標;而時光仍繼續向前,到頭來連酒店都等不及關門了,我們遂也不免感覺到,我們的某一段生命,好像也就此跟著打烊告別。
人很奇怪的,壞的日子,壞的事,一旦它真跟你揮手告別,那一刻都會有(甚至更有)夕暉晚照的絢麗不捨——
所以我才斷言,卜洛克寫這本書是項莊舞劍,偵探故事是對社會大眾的交代,他假公濟私要記念的,其實是那些日子和那些酒店。
◆牧師神父、心理醫生和酒保
酒店是守護記憶的場所。日本人這話的下半段是:酒保便是心事的最後傾吐者。
忘了是在哪裡看過這樣一個故事,就連是童話、寓言或哪個民族的真實習俗都想不起來,只依稀記得:人有不吐不可的心事時,去找棵大樹,挖個樹洞,對著這個樹洞痛痛快快的說,說完再用泥土把洞給封起來。
人的私密心事,依適合傾吐的對象,大致可別為涇渭二分的兩種:一種只告訴自己最親密的人,名單可能包括父母、知友、丈夫妻子和情人云云;另一種卻必須是陌生人。——前一種你要的可能是同情撫慰甚至開導商量,後一種你要的就只是說,說完就好多了。
這兩種都在人類歷史上相沿甚久,絕不自今日始。
不同的只是所謂陌生人的身分問題:挖了洞的大樹當然歸屬於這個陌生人範疇裡,只是不尋常了點,尋常些的,我個人所想到的有三種:牧師神父、心理醫生和酒保。
這三種,有話想說的人可依個人喜好或方便運用,可單選也可複選,但仍有些許差異。
從個人定位角度來看。找牧師神父,你得有承認自己是罪人的心理準備;找心理醫生,則是病人(學名精神症狀,俗名不太好聽,叫神經病):你若不肯示弱,什麼都不承認,那你最好找酒保。
依費用的角度來看。找牧師神父,價格不一,然而一般來說,宗教救贖挺沉重的,你相信在更高處有一雙什麼都看得到的眼睛眨也不眨注視著你,奉獻太少會產生不安,病上加病;找心理醫生,價格稍昂:因此,酒保可能是其中較便宜的,可量入為出。
再從關係的久暫來看。找牧師神父,你得有被「持續關懷」的心理預備,就算你不再進教堂,他都可能找上門來要你繼續悔改認錯甚至皈依,一不小心就是一輩子甚至永生;找心理醫生,一般不會這麼久,但通常他會要求一個療程,你不去仍會接到電話:只有找酒保,你們每回的關係都是一次完成,無需預約下一次——只要明天酒店再開門時你忍得住。
便宜,可解除,且無需自貶身價,酒保於是成為最簡單、最素樸的陌生人心事傾吐者。此外,他執業的時間較長,且又在深夜、人往往最虛弱最無助的時刻,那個時間你不好吵醒被神揀選但仍然得睡覺的牧師神父,也一定約不到心理醫生,只有酒店還開著門,還在燈火闌珊之處。
最後的心事傾吐者,所謂的「最後」,不就該是這個意思嗎?
◆一堆白化症者
丹尼男孩,是史卡德探案系列中一個充滿著象徵趣味的角色。
這人是資訊收集中心,是英籍流落於紐約的優雅黑人(可能因此才依那首好聽感人的蘇格蘭民謠命名),更有趣的,此人是白化症者,不能適應日常光線,因此他晝伏夜出,以各個酒館為出沒地點——自然,他也是喝酒人口之一,但他喝伏特加。在《八百萬種死法》中有這麼一景:
他把一杯俄國伏特加高高擎起,看光線如何穿透過伏特加。「純度。亮度。精準度。」「最好的伏特加就像刀刃一樣,是技術精湛的外科醫生手裡那把銳利的手術刀,保證切得乾淨俐落。」
這彷彿台灣的小說名家朱天心在〈第凡內早餐〉小說中說鑽石:「惟最佳的鑽石是不合任何顏色的,完全無色的鑽石就像三稜鏡似的讓光線穿透而化成一道彩虹。——把完全無色的鑽石送給女人,就如同把一顆純潔的心交給她——De Beers公司這麼說。」
就像朱天心說的,會讓你不禁想擁有一顆無色鑽石一般,丹尼男孩說的,也讓你起著試試那杯銳利的無色伏特加之念,然而,讓我個人更有感觸、想更多的卻是書中另一段:
丹尼男孩適應不了強光,他一直希望這個世界有個特殊開關,可以讓他根據需要隨意調低光線。史卡德聽這段話的感想是,「威士忌就有這種功能,它可以叫光線變暗,音量降低,稜角化圓。」
如此說來,患白化症無法適應現實世界強光的人可還真不可,某種程度來說,我個人好像也在此列。
然而,我們得正視現實,這些深夜仍殷殷開門的酒店終究會打烊會關門的——就像沙林傑的名小說《麥田捕手》中荷頓的儍問題:「公園的池塘結冰了後,那些野鴨子要到哪裡去?」
紐約的酒店營業到幾點?書中,史卡德告訴我們,合法的依規定只能開到凌晨四點,但沒關係,合法的打烊,我們仍然可轉到非法的去,那裡沒時間限制。
真沒時間限制嗎?不可能的,當晨曦已起,全市的鳥兒彷彿一起醒來,便該是人踉蹌走出酒店、踽踽回家的時刻了——書中,史卡德引用了〈最後的召喚〉這首歌告訴我們可能的應對之道:「於是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敬每個人的歡喜與哀愁/但願這杯酒的勁道/能撑到明天酒店開門。」
再問下去,如果有那麼一天的明天,酒店不會再開門了呢?——像《酒店關門之後》的最後一章,也就是三件刑案發生後的十年,希臘酒吧成了韓國水果攤,寶莉酒吧成了高雅的五十七餐室,麥高文酒吧成了牛排館,小貓小姐酒吧成了同性戀俱樂部,昔日開酒吧混酒吧這些人,有的不知所終,有的死於急症,有的流落太平洋彼岸的舊金山,還有的居然還結了婚……
有一句好用、豪勇且順口的話可用:沒關係,酒店關門我就走——
我們能禮貌的問一句不太禮貌的話嗎?
請問:走哪裡去?
◆那些個日子
是啊,娜拉出走了哪裡去?池塘結了冰野鴨子哪裡去?
我猜,史卡德的回答還是書中的那首歌吧,「我那天心碎不已/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補完好/如果我帶著醉意出生/我或許會忘掉所有悲傷。」
我只想起了一樁私事,和另一位台灣的小說名家張大春有關。
幾年前,我在KTV心血來潮點了首有關酒店的歌,叫〈那些日子〉(Those were the days),唱著唱著,這位平日看來似乎無血無淚、被他的學生也是年輕一流小說家駱以軍說為「小說中沒有人稱微認真在悲傷」的四十歲張大春,不曉得想起什麼(基於禮貌我始終沒問),忽然眩然欲泣起來,開始逐字逐句把歌詞翻譯給其實也看得懂英文字幕的女友聽。
不久之後,我看到這些歌詞被放到張大春《沒人寫信給上校》的結局:
熟悉的酒店聲音傳出門外,
我看見你,也聽到你叫我名字,
老友啊,我們只是老了,並没有更智慧,
但我們心中的夢仍一如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