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一開始,她想幫他、陪在他身邊不是出於愛,只是再堅強的心也希望能有個人依偎作伴,忙了一天,回家會有盞燈等待自己,不是一室黑暗;但她為他做的一切,早已超過對待愛人的範圍,可惜的是,他始終弄不懂自己是愛她或不愛,和她在一起,又是因為習慣,還是真的想陪她到長久?以為從一個人變成兩個人,就能告別孤單的滋味,怎知兩個人的世界,卻比一個人還寂寞;終於,她等得心冷了,選擇分開,那麼該還的,自然要弄個清楚,最好兩不相欠,可只有最重要的一樣,她沒跟他討回來──她的心;因為女人的真心無價,他還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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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語
原以為有了他,可以從此告別孤單
誰知兩個人的世界,卻更加孤單
楔子
如果你問,我汪詠靚這輩子與什麼有不共戴天的讎怨心結,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你——前女友。
是的,你沒有看錯,就是這三個字。
記得某名人曾說過,前妻是這世上最可怕的生物,我必須補充的是——前女友也不遑多讓啊!
這恩怨要細說從頭,大概得由我那段連開始都來不及便宣告終結,從此轉為地下化的初戀兼暗戀。
女人不管活到幾歲、如何地成熟獨立,心中永遠有著一個粉紅色的瑰麗夢想,而楊季楚這個男人,無疑是女人一生最美的夢。
我醒得很快,因為知道這個優秀完美的男人不只是我,也是許多女人的美夢,而夢總是不切實際的,永遠不可能實現。只不過我還比她們幸運一點點,至少還可以是他的紅粉知己,聽他訴說心事,分享他與「初戀前女友」那段酸甜交織的愛戀情事。
告白這種事,早在聽到「前女友」三個字時,便遠到坐噴射機都追不回了,那道永遠活在他心中的影子,是任何女人終其一生也無法擊潰的。
但跳出這個坑,一個不留神,又跌進另一個坑裡。這個坑,顯然比之前那個更深不見底,跌得我頭破血流,至今仍爬不出來。
究竟是怎麼栽下去的,歷史悠久,至今已不可考,我只能說,「前女友」這三個字上輩子一定跟我有仇,這輩子才會讓我暗虧吃得這麼徹底。
是的,沒錯,正解——這個男人,也是有「前女友」的。
為什麼男人會對初戀有那麼深的依戀情結?我不懂。似乎,無論身邊的女人如何挖心掏肺地付出,在他們心底,永遠有一塊最柔軟的角落,是留給初戀的人,神聖而唯美,不容褻瀆。
是像楊季楚那樣——回憶永遠最美?
抑或像齊雋那樣——失去的永遠最好?
是戀舊還是犯賤?說實在的,我已經不想去探究。女人一生必會有的、最重要的兩個階段——最初、最唯美的夢、以及最深最刻骨銘心的愛,全都終結在同一個原因裡。
一連栽在「前女友」手中兩次,也實在很夠本了。
你說,換作是你,會不會從此聞前女友而色變,敬前女友而遠之?
雖然三聲無奈,但這就是我,汪詠靚的過去、汪詠靚的愛情,汪詠靚的——
故事。
第一章
故事的開端,或許你會覺得很荒唐,許多年後我自己回想起來,也覺得那時的做法稍嫌衝動了些,可在那當下是全無自覺的。
那年,我幾歲?二十六?二十七?不重要,總之叛逆期到這階段才來發生,是遲了些。
那一天,我在和哪個企業家二代的「有為青年」吃飯?永泰?旭新?不太記得住了,也不重要。
那到底什麼才重要?嗯,有的,因為那天我遇見了他。
最初,我是奉父命來吃這頓「友誼飯」,打著「年輕人多交朋友」的名義,行相親之實。
一直以來,我對這種事情已經見怪不怪,也很坦然應對了。不過剛好這一餐特別食不下嚥,這位公子哥言語乏味,滿口生意經,過度吹噓豐功偉業……
剛開始,會不小心走一下神,基於禮貌,本人可是秉著千金風範,面帶微笑,適時回應,掩飾得完美無缺,後來閃神的次數多了,不小心多瞧了幾眼前方桌位。
應該是在上演求婚大作戰之類的,男方深情款款,女方含羞帶怯,桌邊的演奏者正拉著小提琴,我對現代流行歌曲不熟,不確定那首歌是不是叫「今天妳要嫁給我」。
結束了每個月至少會有一場的「餐敘」,不想延長受刑時間,婉拒了對方接送的美意,站在餐廳門外等待侍者將車開來的空檔,不經意瞧見斜前方的身影。
是剛剛那名小提琴演奏者。
「多年的苦學,就是為了做這種事嗎……」他盯著手中幾張薄薄的紙鈔,極輕極淺的低喃帶著極深的嘲諷與悲涼,隨著夜風輕輕送入耳畔。
這讓我不由得多看了他兩眼。
看來,又是一個為五斗米折腰的殘酷實例。
這人顯然是極傲、自視甚高,這樣的人迫於現實而折腰,會格外地難堪悲辱。
這不就是人生嗎?他有他的無奈,我也有我的。
拉回視線,取了車離開,終結短暫湧現的悲憫。
我沒有想到,還會再一次遇見他——這個看似滿腹才華、卻抑鬱不得志的年輕男子。
而且場景一次比一次更不堪。
這次是在另一家餐廳、與不同的人吃飯。
他可能從頭至尾沒留意到我,但我可是第一眼就瞧見他了。這一次,沒有小提琴,那雙修長如藝術家的優雅雙手是用來端餐盤,我不禁替他感到一絲惋惜。
但是生活,有時真的得做出某種程度的取捨,所以放下身段是必須的,放棄理想他更不是古今中外第一人。
我不曉得他是不是在這裡打工有一段時間了,很顯然前桌的女客是衝著他來的,幾次喚他前來、有意無意的碰觸,連同為女子的我都要替她汗顏了。
真的,我要聲明,不是每個千金小姐都這樣的,那是少數特例。
男子眉心微蹙,眼底壓抑著不得不為之的忍耐,幾次技巧退避,到最後,餐廳經理索性叫他別忙了,去陪熟客聊幾句。
這——算是陪酒賣笑嗎?
淪落到這境地,讓我想不同情他都難了。
深入觀察,我這才留意到,他的確是少見的美男子,難怪會被女客毛手毛腳,那俊秀眉目隱約有些神似某人,我心房不由得為之一悸。
那個——我從十九歲動情、暗自傾慕、一再隱抑,不敢求、也不妄想能得到的男子……
如果一切到此為止,我或許還能保持理性,不至於做出太無腦的事,偏偏——你知道的,命運有時就是這麼奇妙。
第三次,真的除了命運的安排之外,我再也找不到更貼切的形容了。
這天一大早,天空就灰濛濛的,預計今天不會是什麼好天氣了。
進公司前,我先到樓下的便利商店買杯咖啡提神,於是就不小心全程目睹了「貧賤情侶百事哀」的年度分手悲情大戲。
「他結婚了!」
「我知道,但是他會對我好。」
「就為了安逸的生活,妳情願捨棄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去當個見不得光的情婦?值得嗎?妳究竟在想什麼!」
「值得!在你為了現實而妥協,忍受以前無法忍受的事時,感受應該比誰都還要深刻,不是嗎?所以我願意拿名分去換安穩的生活,我以為你能理解……」
「我忍受那些,是為了什麼?是因為妳!因為想起妳,不得不為之的忍耐……」
到頭來,所有的妥協,還是保不住在現實壓迫下搖搖欲墜的感情。
很芭樂的內容,連大學社團的舞台劇都不屑編了,要在以前,看到這種老梗舞台劇我一定會笑出聲來。
但是這一刻,我笑不出來,他悲愴而無力的神情令我當下呆立原地,忘了該移動腳步,禮貌地迴避。
女子什麼時候離開,我沒留意,全副注意力都在他身上。
不知時間又過去多久,垂眸靜立、宛如僵化的男子終於有了動作,回眸的瞬間,我已經來不及閃避,目光與他撞個正著。
他似有一瞬間的錯愕、帶著一些些隱私遭人窺探的窘迫,最後臨去那一眼,則是責備我不懂得迴避的唐突行徑,不過他終究沒說什麼,有涵養地擦身而過。
時隔不到十二小時,下班前果然下起傾盆大雨。開車回家的途中,我一面留意路況減速慢行,瞄了眼便利貼上的地址,彎進巷子裡。
我原本是預備探視一位剛剛生完孩子、正在坐月子的下屬,順道送個禮表示心意,但看見前方的狀況後,不由自主慢下車速。
我幾乎是毫無困難便認出那抹身影——這段時間實在太常出現在眼前了。
看他在大雨中撿拾為數不多的家當,淋得一身狼狽,不必用腦也能推敲出是發生了什麼事。
房東會不會太狠了?雨下那麼大,趕人也不看時機的。還有——
這男人今年沒安太歲吧?怎會衰成這德行?!
從初見到現在,還真是一回比一回淒慘。
我未經思索,腳下便踩了煞車。
撿回最後一只皮箱,男子坐在店家的騎樓下,望著雨幕發呆,望著望著,竟笑了出來。
我分不清,那笑是苦中作樂?嘲諷命運?還是自身的狼狽?
而後,出乎意料的是,他竟拿出他的小提琴,就地拉了起來。
坦白說,這出人意表的舉動讓我錯愕。他是被逼到神智不清了還是怎樣,乾脆順應時勢當起街頭藝人嗎?
我想我可能也瘋了,居然也有興致欣賞,並且辨認琴音。
雨勢太大,加上隔了段距離,實在聽不真切,我索性打了傘下車,就近聆聽。
兩個瘋子,在滂沱大雨下,一個拉琴,一個聽琴,而且都還理所當然得很,完全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想想也是。
沒有現實的逼迫、環境的壓力,他能夠暢然做自己想做的事,這才是他真正愛的、真正想做的。
他是用他的生命熱愛他的小提琴。
別問我為什麼知道。音樂會說話,愛與不愛、投入幾分,由他拉琴的姿態中,完全可以感受到他澎湃的生命力,他在音樂裡活了過來。
所以在人生最絕望的谷底,他拉琴,感覺自己並非一無所有,感覺自己還活著,他還有他的音樂。
我似乎有些懂了。
琴音一停,他望向我,我也安靜望回去。
「是韋瓦第的『四季協奏曲』……『冬』?」不是太肯定,怕鬧出笑話,還是確認一下比較好。
完全能感受到樂聲中傳遞的蕭索寒涼、狂風驟雨的氛圍,對比此時的天氣,還真是應景。
他眼神閃過一抹錯愕,大概是沒料到我真的會和他討論起來吧,彷彿我們現在不是在便利商店門口,而是置身於國家音樂廳裡接受古典樂的薰陶。
他回神得很快,旋即別過臉,懶得理我了。
「為什麼這麼做?」反正他擺明了不想理人,為了找話題,不如閒著來問一下好了,印證我的猜測對不對。
「酬謝忠實觀眾啊。妳笑話看夠了嗎?」
原來他知道。
「加上這一次,你知道我們見過幾次嗎?」
「四次。」
還真的知道!我以為他根本沒留意……
如今近看,那張抿著薄唇、帶點疏離清冷的側容,益發像那個人……倏地,我心房一緊,泛起幾近疼痛的酸楚感。
他似是有些惱了。「妳老盯著我瞧,到底是在看什麼!」
「你要不要——到我那裡去?」來不及思索,話已經溜出口。
他一眼狠瞪過來。「妳把我當成什麼了?」
牛郎嗎?我猜他是這樣想的。
他到底是被多少飢渴熟女吃過豆腐,才會有這樣的本能反應?
嘖,可憐的孩子。
迎視他眼中毫不掩飾的厭惡,我坦然回應。「想到哪裡去了?我沒那麼隨便,你也沒有,何必看輕自己?」
他神色和緩了些。「不然妳是什麼意思?」
「你現在無處可去,不是嗎?暫時住到我那裡只是權宜之計,等你找到住處,隨時可以搬走,沒人會攔你。」
「妳又為什麼要幫我?我們甚至不認識。」
「如果我說我是童子軍,這個理由可以被接受嗎?」
「當然不行。」
我聳聳肩。「齊雋,X大音樂系高材生,今年剛畢業,我說的對不對?」又不是腦袋壞掉,一無所知我敢開這個口嗎?不要誤會,我對你沒有企圖,所以也沒那個閒工夫去調查你。基本上,你得喊我一聲學姊。」有幾次回學校找楊季楚,對他曾驚鴻一瞥,也聽音樂系的教授提過,關於他的天分云云的小八卦,很可惜孤兒出身,沒什麼本錢深造,否則成就不可限量。
天分與努力他都有了,要成功真的不難,缺的只是一個機會而已。
若是幫他一把,可以成就一個人才,我並不排斥。
「如果日行一善不夠,再加個人不親土親吧。」好歹同一所大學,照顧一下學弟——雖然是不同系、相差五屆、關係一整個遠到天邊去的學弟。
他側眸打量我,似在評估我話中的可信度。
「這對妳又有什麼好處?」
一定要有好處嗎?可憐的孩子,這輩子接受過的溫情恐怕少得連人性美好面都無法相信。
我有些同情地想,嘴上自有意識地回應。「當然不會沒有理由,今天我所付出的每一分,舉凡房租水電,都會一一列示清單,以合理的投資報酬率計算,將來一定會向你取回應有的報酬利益。」
唉,果然在商場上打滾個幾年,講話都機車起來了,完全把人當成一項值得投資的商品秤斤論兩,明明原意並非如此。
但是回頭想想,不這樣說他必然不會接受,雖然認識不深,倒也看得出此人性傲。我這見人說人話的功力,已經進化到無須思考便能自行啟動的地步了嗎?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相信我,但反正情況已經不會再更糟了,信我一次對現在的你來說並沒有什麼損失,不是嗎?你是要給自己一次機會,還是情願繼續為生活而折辱尊嚴、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一輩子就這樣?」
說完,我安靜地等著他作出決定。
能說的我都說了,最多也就這樣了,他若搖頭,我也不勉強,二話不說轉頭就走。幫人還要拉低身段求他接受,這麼自貶身價的事我可做不來。
我想,他是聰明人,也或許是現實磨掉了他太多的堅持,他並沒有思考太久便有了決定,默默起身提行李。
序語
原以為有了他,可以從此告別孤單
誰知兩個人的世界,卻更加孤單
楔子
如果你問,我汪詠靚這輩子與什麼有不共戴天的讎怨心結,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你——前女友。
是的,你沒有看錯,就是這三個字。
記得某名人曾說過,前妻是這世上最可怕的生物,我必須補充的是——前女友也不遑多讓啊!
這恩怨要細說從頭,大概得由我那段連開始都來不及便宣告終結,從此轉為地下化的初戀兼暗戀。
女人不管活到幾歲、如何地成熟獨立,心中永遠有著一個粉紅色的瑰麗夢想,而楊季楚這個男人,無疑是女人一生最美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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