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甭管別人構想的原創性越強,別人能給的好意見就越少。我一開始在名片背面畫漫畫時,大家都笑我傻,幹嘛不做點兒市場比較好消化的東西,像是討喜的賀卡之類的呢?
創意誕生的那一刻,你不會知道它有沒有搞頭,誰都不知道。你頂多會有一股強烈直覺,告訴自己這次對了。而相信直覺不像樂天派說的那樣簡單。人們害怕直覺是有道理的──因為直覺告訴我們的,往往跟這個世界告訴我們的不同。
請教好朋友也總讓人失望。並非他們存心不幫忙,只是因為他們對於你的世界,理解不及於你的百萬分之一,不論他們多努力嘗試,也不論你多努力解釋。
況且,大創意會改變你。你的朋友也許愛你,但他們恐怕不希望你改變。你一旦變了,他們跟你的相處模式也會跟著出現變化。他們也許寧可一切照舊,他們愛的是你這個人,而不是你可能變成的模樣。
也就是說,你的改變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果真如此的話,他們會抗拒任何催化改變的事物。這就是人性。設身處地想想,換作是你,作法也沒什麼兩樣。
問同事就更糟了。他們早已習慣用固定模式跟你打交道,早已習慣在雙方關係之中掌握某種主控權,而只要對他們有利的事,他們便照單全收。當然啦,他們也可能情願你跟他們一樣成功,不過那不是他們的優先考量。
假使你的點子好到改變了你們之間的權力動態,足以降低你對他們的依賴,或者老天保佑別發生這種事──降低市場對他們的依賴,那麼他們肯定會處心積慮排擠你的點子。
老話一句,這就是人性。
大創意改變關係中的權力平衡,這就是大創意一開始老是受到排擠的原因。
好點子與生帶著沉重包袱;正因如此,沒有幾個人能落實它們。扛得起包袱的人,寥寥無幾。
<漫畫>
大創意改變關係中的權力平衡,這就是大創意一開始老是受到排擠的原因。
沒錯,不過…
<漫畫>
這群人相貌堂堂,儀表不凡,直到他們打開該死的鳥嘴。
2.創意不必大,只要是你自己的就好
你對作品享有的絕對主權,遠比作品的實際內容本身更能夠激勵人心。
我們每個人都花許多時間受到素昧平生的傢伙所感動──那些擁有大企業、熱門商品、強檔電影、暢銷作品的媒體當紅炸子雞。
諸如此類。
而我們花更多時間徒勞地向他們看齊,試圖創造自己的企業、自己的商品、自己的電影計畫、自己的著作,還有其它無以名之的事。
我也不能免俗。這些年來我做過許多不同嘗試,拼命想讓事業從一群凡夫庸才的夾縫中脫穎而出。有些與商業有關,有些與藝術等等的有關。
一天晚上,在另一次多餘的失敗開端之後,我放棄了。我坐在酒吧裡,覺得自己好像快要被工作與生活榨乾,於是毫無來由地開始在名片背面畫畫。我並不真的需要理由。只不過因為它正好就在手邊,因為這麼做帶給我一種隨心所欲、率性而為的快感。
那當然很傻,當然不具商業價值,當然沒什麼前途,當然是徹頭徹尾的浪費時間。但是回過頭來看,正是這種與生俱來的徒勞無益為它賦予了優勢。因為它正好跟同儕和我過去制定的種種「大計畫」南轅北轍。偶爾換換口味,不必去想那麼多,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做點不須要具備任何商業角度的事情,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做點不須要引人矚目的事情,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拋掉所有野心與宏圖,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幹點不以生涯發展為考量的事情,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幹點完全屬於自己、不必與別人共享的事情,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享受一下全然的絕對主權,真令人痛快。
偶爾換換口味,感受徹底的自由。偶爾換換口味,做點不須要仰人鼻息、不須要別人認同的事情。
當然,就在此時,也唯有此時,外面的世界才會開始注意到你。
你對作品享有的絕對主權,遠比作品的實際內容本身更能夠激勵人心。你的絕對主權如何激勵人們追尋屬於自己的絕對主權、屬於自己的自由與可能性,遠比作品本身的客觀價值更能賦予作品力量。
創意不必大,只要是你自己的就好。
構想的獨立自主權越高,你越能自由揮灑,創造出了不起的作品。
作品越了不起,就越能打動人心。
越多人被你的構想打動,你的小東西就越容易滾雪球似地變成大創意。
這就是名片背面的塗鴉教給我的心得。
3.多下苦工
值得做的事情總是既費時又費勁。成者與敗者之間,九成的差別就在於時間、心血與毅力。
經常有人問:「你那名片漫畫的藝術格式沒太大學問,難道不怕遭人剽竊?」
標準答案:只有當他們畫得比我更多,畫得比我更好。
我的優勢源自於一個非常簡單的事實,那就是我已經畫好多年了。我投入作畫的時間,已經不下好幾千個,甚至好幾萬個鐘頭。
所以,要是有人想剽竊我的創意,儘管放馬過來。要是有人想跟我打一場名片塗鴉戰爭,取代我的地位,儘管放馬過來。你面對的是一條漫漫長路,還得下好多年苦工。況且你跟我不同,你這麼做可不是為了好玩,而是為了某些讓你鄙棄自己、懵懵懂懂、站不住腳的利益理由而做。所以日子甚至還更漫長,更難捱。你可真走運喔。
如果業界有人比你成功,八成是因為他比你更努力。當然啦,他或許更有天份,更懂得打關係等等,不過那不是藉口。日子一久,這些優勢會變得越來越不重要;正因如此,世上才會充斥著那麼多天資聰穎、長袖善舞卻一事無成的平庸之輩。
所以囉,成功意味著眼前還有一大段長路要走,別無僥倖。什麼才是最好的對應方法呢?
嗯,就像我最喜歡在部落格上說的──千萬別辭掉白天的正職。我就沒辭。我租了間辦公室,每天進城上班,跟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年輕一點的時候,每當我得提醒自己,在我的異想空間之外還有一個好大的世界,我就跑到夜店裡作畫;不過那已是陳年往事了。即便在我的漫畫事業起飛以後,我還是會接下大企業的行銷與廣告工作,只為了跟真實世界保持聯繫。
一隻腳踏在「真實世界」裡,讓一切變得好辦許多。另一份收入來源意味著我不必屈服於市場壓力。反之,我愛怎麼做就怎麼做,高興就好。我想,這種態度讓我的作品更具力量,同時也幫助我以更沉著的態度堅持下去,不必為了金錢煩惱,發了瘋地追尋愚蠢的創意火花。
我的正職讓我有機會跟同儕一起投入既有生產力又好玩的事情,也強迫我每天邁出家門;我真心喜愛這份工作。假如我是個職業漫畫家,我就得成天栓在家中的製圖桌前,為了養家活口而默默畫著,只有偶爾上上咖啡館才能喘口氣。不了,我敬謝不敏。
簡單的說,我的方法讓我可以設定自己的長遠步調,這很重要。
毅力是非常要緊的,而且毅力得仔細經營,否則不可能持久。人們以為只要捱過一次瘋狂、強烈、天馬行空的創意火花,夢想就能實現。他們錯了,大錯特錯,簡直笨得可以。
所謂「厲害」,好比溜冰──「厲害」的定義就是要有本事看起來毫不費力,一派信手拈來的輕鬆模樣。但其實根本不容易,向來如此。這是那些大錯特錯、笨得可以的人很方便地忘記的事。
如果我剛開始寫,好比說,小說或劇本,或者也許創立一家新的軟體公司,或者開設網路商店,我不會動念頭辭掉白天的工作,只為了大張旗鼓,轟轟烈烈幹一番大事業。
我的作法會簡單許多:我會每天找出一兩個鐘頭只屬於自己的時間,然後善加利用。多下功夫,長此以往,一定會出現改變你一生的神奇際遇。當然啦,那意味著少看點電視、少上網、少出門等等的。
可是誰在乎呢?
<漫畫>
要是能唬過更多人,從頭到尾活在謊言之中,並不算太糟。
<漫畫>
真走運,上帝碰巧跟我怨恨同一票人。
4.大創意有寂寞童年
這是你得付出的代價,毫無例外,無可逃避。
這一節既有關於「創意」,也有關於「生意」。不過話說回來,這兩者之間本來就很難涇渭分明。
當我說「甭管別人」,我不是叫你無時無刻不把別人放在眼裡,一輩子都這樣。不是的,其他人的回饋當然很重要。我的意思是──這麼說吧,點子越妙,一開始在別人眼中就越顯得「瞎」,甚至連你又敬又佩的人都不捧場。所以草創之初會有一段時間,你必須獨自一人咬著牙撐下去。得到的支持,也許不及所需的十分之一。這很正常,本來就這樣。在我畫了十年之後,我從「名片漫畫」得到的收穫──不論精神上或事業上的──似乎顯得天經地義,順理成章。不過我記的很清楚,當我一開始拿名片背面的畫作給別人看的時候,人們的標準反應是抓耳撓腮,不知作何感想。是啦,是有幾個人覺得這些作品還挺好玩的,可是就連我最要好的朋友都認為,這些作品在我當時生活的紐約世界裡根本毫無商業價值,只是徒勞無益的把戲罷了。所幸,時間證明了並非如此。
在此重申,別忘了我們的第一個心得:大創意改變關係中的權力平衡,這就是大創意一開始老是受到排擠的原因。好消息是,創造能挑戰當權者的創意或品牌,可能非常好玩,也非常有賺頭。壞消息是,「當權者」這個稱號可不是浪得虛名──他們掌控大局,握有權力。那就是說服內部團隊如此困難的原因,相較之下,向一般大眾推銷新構想所遭遇的難題,簡直是小巫見大巫。本來就這樣:要是你的頂頭上司或大主顧不喜歡你的構想,炒了你魷魚,這對你的打擊是很直接、很根本的。比起來,某個假想的堪薩斯鄉下主婦偶爾在什麼地方看到廣告卻不喜歡你的創意,根本算不了什麼。那也正是為什麼不管在哪一個行業,絕大多數工作團隊顧慮的都是切身同業圈子內的權力關係,遠甚於關心什麼才能真正引起顧客興趣、對顧客有益。
當然啦,一旦你的創意開始茁壯成長,逐漸脫離「寂寞的童年」,你也許得對付另一個新問題。我把它稱為「算我一份!噢,不,等等,我不要了!」症候群。
這種症狀,我以前看過太多次了,包括我的親身經歷以及其他朋友的故事。你的創意似乎終於行得通了,似乎開始吸引各種目光,突然之間,人們蜂湧而至,爭先恐後想成為大家庭的一份子,用盡心機搶分一杯羹。
然後一等到他們在權力核心站穩腳跟,你立刻發現他們從頭到尾沒搞懂你的創意,他們只不過是一群哪邊贏就往哪邊倒的投機客。最弔詭的是,為了維護他們新獲得的社會地位,這些人似乎不介意暗中破壞原本吸引他們加入的東西──你的原創構想。我在商業界親眼見過不少怪事,但這也許是我所見過最詭異的人類行為,而它卻稀鬆平常得令人驚訝。
再說一次,本來就這樣。大創意不存在於真空中,而是存在於社會脈絡下。不是每個人都跟你打同樣的算盤。
唉,就算進入青春期,大創意還是可能非常寂寞。
<漫畫>
它又髒、又臭、毛病一堆,正合我意。
<漫畫>
藝術家酒吧:
痛苦啊,痛苦啊,痛苦。你的電話幾號?痛苦啊。
1.甭管別人構想的原創性越強,別人能給的好意見就越少。我一開始在名片背面畫漫畫時,大家都笑我傻,幹嘛不做點兒市場比較好消化的東西,像是討喜的賀卡之類的呢?創意誕生的那一刻,你不會知道它有沒有搞頭,誰都不知道。你頂多會有一股強烈直覺,告訴自己這次對了。而相信直覺不像樂天派說的那樣簡單。人們害怕直覺是有道理的──因為直覺告訴我們的,往往跟這個世界告訴我們的不同。請教好朋友也總讓人失望。並非他們存心不幫忙,只是因為他們對於你的世界,理解不及於你的百萬分之一,不論他們多努力嘗試,也不論你多努力解釋。況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