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銷售七百萬冊,史上最暢銷的曼布克獎得主,《少年Pi的奇幻漂流》作者楊‧馬爾泰最新代表作 ◆ 一個非常不可思議的故事,你一定會相信 ◆ 聯合文學二月號「大人的寓言」專輯巨幅報導一位暢銷作家,一個神秘的動物標本師 還有一對淘氣的猴與驢 他們能合力創作出一齣戲嗎? 但要創造奇特的故事,得先與魔鬼打交道! 亨利是位暢銷書作家,打算寫一本開創閱讀新模式的書,沒想到他的創新想法不被出版商接受。他沉寂隱匿,成為一家巧克力公司的員工,甚至打算此生不再提筆寫作,直到有天收到一份神秘郵件,信封袋裡裝了一份待完成的劇本手稿與一張信箋:「敬啟者,我拜讀過您的小說,欣賞至極,我需要您的協助。」 好奇的亨利循著指示找到一家動物標本工作坊,年老的店主是位動物標本製作師傅,他需要亨利協助完成一齣動物劇,主角分別是驢子和猴子。一猴一驢似唱雙簧與說相聲的對話生動有趣,兩個原本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因為創作的熱情而開始合作,一段古怪、有趣、高潮起伏又充滿哲思的人性之旅就此展開:他們將要探討生存、死亡、威脅生命的暴力、恐懼與救贖——在實際生活中,也在創作的劇本裡。
作者簡介:
楊‧馬泰爾(Yann Martel) 一九六三年出生於西班牙,畢業於加拿大特倫特大學哲學系,從事寫作前做過各式工作:種樹工、洗碗工及守衛,旅行足跡遍及全球。他的著作《少年Pi的奇幻漂流》享譽國際,二○○二年榮獲英國曼布克獎,翻譯成四十一種語言,並蟬聯《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長達一年。他的短篇集《故事的真相》及第一本小說《Self》皆大獲好評。他還出版了與加拿大總理的書信集《What Is Stephen Harper Reading?》。楊‧馬泰爾與作家妻子艾莉絲‧瑰柏斯、兒子希奧同住在加拿大薩省沙市。
譯者簡介:
柯乃瑜 英國巴斯大學口筆譯碩士,自由口筆譯者。天性愛流浪,嗜好嗑文字,永遠長不大。譯作:《搞定怪咖情人》、《荒野之月》、《向生命說Yes!》(合譯)、《異教徒的女兒》、《廁所之書:第一本廁事大全》、《愛無忌憚》。聯絡信箱:freespiritstw@gmail.com。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好評推薦】 加拿大史上最受矚目的書。——《環球郵報》 《少年Pi的奇幻漂流》粉絲又有新的動物可迷了,這回是驢子和猴子,不會咬人但可能會撕碎讀者的心。——維多利亞‧厄亨,《溫尼伯自由報》 楊‧馬泰爾……寫出想像有如神助般新奇,情節編織怪誕,但真正在核心價值的堅持上卻是非常古典的傑作。——知名評論家南方朔 精采地將讀者由絢爛的開頭引導至恐怖黑暗的老人店內及歐洲歷史。到了最後一切聚焦,讓讀者大吃一驚、驚嚇不已又感動萬分。——《今日美國》 馬泰爾無窮的想像力、驚人的文字功力,將小說帶往前所未有的境界……一本詭異勇敢、環環相扣且絕不留情的書。馬泰爾的成就將超越過往,證明他已掌握大眾內心與當代不可言之恐懼奮戰的渴望。——《澳洲文學評論》 《少年Pi的奇幻漂流》粉絲又有新的動物可迷了,這回是驢子和猴子,不會咬人但可能會撕碎讀者的心。——《溫尼伯自由報》 充滿了影射及引文,隨之而來的是等同文學界的數獨遊戲,一格格謎題得解開再連接才有意義;這是本在道德邊緣危險遊走的小說,一如其所冒的文學風險。馬泰爾在呼籲我們張開緊閉的雙眼,往下看……——《蒙特婁公報》 從諸多層面來看都令人激賞:哲學共鳴、高超文學本領,以及一群生動逼真、難以忘懷的角色。深刻強烈的故事。不斷在我腦海裡自行重播。——加州科爾蒂馬德拉 Book Passage書店 我一口氣讀完,根本無法放下。我覺得這本會比《少年Pi的奇幻漂流》還吸引人。馬泰爾的新書如此細緻微妙層層堆疊,會讓人一頁接著一頁讀下去,難以抽離書中角色。——Esther Bushell讀書會統籌者暨Literary Matters創辦人 【讀者迴響】 ‧你可能會跟我一樣愛這本書,但就算不喜歡,這本小說也會強迫你正視我們經常鈍化並嘗試逃離的恐懼。這本小說值得認真看待並記憶。 ‧我愛死了馬泰爾甜美溫柔的流暢散文……太驚人的創意。馬泰爾運用各種罕見的技巧讓閱讀此書成了新鮮、不尋常又獨特的體驗。 ‧緊湊敏捷且相當風趣的小說……整體而言是本好書,讓人在在深思咀嚼,其中也包含閃耀光芒的甜美西洋梨。 ‧我已經很久沒碰過會讓我讀完後迫切想與他人討論的書。絕對是讀書會的好選擇。 ‧我要跟那些讀過《少年Pi的奇幻漂流》的人說,這本書不容錯過絕對值得。 ‧我非常喜歡這本小說,雖然最後幾頁有些突兀,但真的讓我嚇了一跳。 ‧單為那場描述西洋梨的場景而讀都好。寫得好極了。
名人推薦:【好評推薦】 加拿大史上最受矚目的書。——《環球郵報》 《少年Pi的奇幻漂流》粉絲又有新的動物可迷了,這回是驢子和猴子,不會咬人但可能會撕碎讀者的心。——維多利亞‧厄亨,《溫尼伯自由報》 楊‧馬泰爾……寫出想像有如神助般新奇,情節編織怪誕,但真正在核心價值的堅持上卻是非常古典的傑作。——知名評論家南方朔 精采地將讀者由絢爛的開頭引導至恐怖黑暗的老人店內及歐洲歷史。到了最後一切聚焦,讓讀者大吃一驚、驚嚇不已又感動萬分。——《今日美國》 馬泰爾無窮的想像力、驚人的文字功力,將小說帶往...
章節試閱
亨利的第二本小說同第一本以筆名出版,其成績相當亮眼,推出後獲獎累累,翻譯成數十種語言。亨利受邀參加世界各地的新書發表會與文學祭,無數學校與讀書會選用他的作品,他也不時在飛機或火車上看見乘客讀他的書,好萊塢還打算改拍電影,諸如此類走紅際遇。 亨利繼續過著基本上可算是隱姓埋名的生活。作家本來就鮮少是公眾人物,他們的著作才理當占據眾人目光。看過書的讀者輕易便能認出封面,但是咖啡廳裡的那個男人,那是不是……是不是……真的很難說……他好像留長頭髮吧?……唉呀,他走了。 有人認出自己的時候,亨利也不在意。依過去經驗判斷,與讀者相會很愉快。他們畢竟讀過他的書而且深受感動,否則何必來找他?這般會面往往是相當私密的感受:兩個陌生人相遇,卻是為了討論彼此身外之事,是共同感動他們的信念,於是所有藩籬消逝無蹤。細語低聲,肢體近貼,自我表露無遺。有時還會吐露心聲。有位讀者告訴亨利,小說是他在牢裡讀的。另一位讀者則是在對抗癌症時讀的。有位父親說,他們全家人在歷經孩子早產繼而死去後一同閱讀。還有其他經驗分享。每一次都是他的某句話、某個角色、某個事件或某個象徵,支持他們度過生命中的危機。有些讀者見到亨利後,心情非常激動。無論如何他都不會受到影響,並盡可能地安撫這些人。 亨利之所以寫小說,是因為內心有個需要填補的洞,需要答案的問題,如同等待上色的帆布,這般藝術源頭混雜著焦慮、好奇與歡樂。而他填平了洞,回答了問題,在帆布上揮灑色彩,都是為了他自己,因為他必須這麼做。結果萍水相逢的人卻告訴他,他寫的小說填補了他們心中的洞,回答了他們心中的問題,為他們的人生增添色彩。陌生人帶來的安慰,就算只是一抹微笑、肩上一拍或一句讚美,都能真正為他帶來安慰。 親自宣傳小說的工作終於結束後,亨利重返生活,可以安靜在房內一連待上數個星期、數個月。他又寫了一本書。其中構思、找資料、寫作及修改長達五年。 亨利寫的書分兩部分,打算以出版業所謂的「手翻書」形式出版:也就是一本書共有兩組書頁,上下顛倒背對背地裝訂於同一書脊。如果用大拇指快速翻頁,到了一半就會出現相反的頁面。從頭翻到尾就會看到另一邊的雙胞胎,因此取名手翻書。 亨利選擇如此特殊的格式,因為他很在乎如何最能同步呈現相同書名、相同題材、相同重點但不同文體的兩種文本。其實他寫了兩本書:一本是小說,另一本是非小說論說文。採取雙重模式是因為他覺得需要使用各種可行的方法來處理所選題材。但小說與非小說鮮少列於同一本書中出版,問題就在這裡。按照傳統作法,兩種文本必須分開。書店與圖書館皆如此分類我們的知識與生活點滴:不同走道,不同樓層;出版商也是如此籌備書籍:幻想一本,理智一本。作者的寫作方式卻非如此。小說不完全是缺乏理性的天馬行空,論說文也不一定缺乏想像力。人類生活的模式也非如此。大家不會嚴格地區分理性與想像的思考和行為。事實與謊言並存,這是最卓越的分類,書中、人生皆適用。按照敘述真實的小說與非小說,和漫天扯謊的小說與非小說來分類比較實在。 「手翻書」也是新穎物品:小冊子上有動作連環變化的連頁圖案或照片,快速翻頁時便會以動畫形式展現眼前,例如奔騰跳躍的馬匹。隨後亨利花了許多時間琢磨,若自己的作品是這類手翻書,會畫上什麼樣的卡通圖案:自信的男子,昂首闊步,最後卻以最華麗的方式踉蹌絆倒跌在地上。 亨利寫下小說與論說文。耗時五年的苦心。完成後,他將雙份手稿發送給諸位出版商。這時他受邀參加午餐餐會。還記得手翻書裡踉蹌絆倒跌在地上的男子吧。亨利為此餐會專程飛越大西洋。時間選在某個春天的倫敦書展期間,地點就在倫敦。亨利的四位編輯還邀請了歷史學家與書商與會,亨利認為那應該代表了理論與商業的雙重肯定。他完全沒料到後續發展。 餐廳很高級,走裝飾藝術風格。他的身旁各坐了一位編輯。弧形桌對側有四張椅子,歷史學家與書商坐中間,兩旁各坐一位編輯。場面非常正式,安排卻很溫馨。服務生帶來菜單,介紹了當天的華麗特餐。亨利的興致高昂,他以為這是婚禮派對。 其實,他們是行刑隊。 按照慣例,編輯會極盡奉承地誘使作者看出書中不妥之處,每句讚美背後都暗藏批評。這種作法比較圓滑,能夠改進書的內容,又不會破壞作家的心情。於是他們開始,點了午餐、小聊了天,再以恭維之詞掩飾等同命令的建議,就像移往丹辛安城堡的勃南森林。但亨利是渾然無覺的馬克白,他根本聽不見他們說的話,不斷笑著打發他們愈漸尖銳的問題,對他們說:「你們的反應就跟讀者可能有的反應一模一樣,會有很多問題、批評與反對意見。就是該這樣。書本也屬於言論。我這本書的核心議題是讓人無比難過的事件,僅見容於對話之中。所以,我們來討論吧!」 最後是在英國發展、說話坦白、鼻音很重的美國書商,只差沒抓住亨利的西裝領口,直接粗魯地道破他的意見。「論說文太無趣,」亨利猜書商指的是依據他在大西洋兩岸的零售經驗,但可能也是他讀完後的批判分析,「特別是如果你挑上猶太人大屠殺這般神聖不可侵犯的議題。每隔幾季,市場上就會出現一本猶太人大屠殺的書,動人心弦(書商就是這麼說),紅遍全球,但每紅一本,檯面下就有幾百箱其他本淪為紙漿。至於你採取的表現手法,我指的不僅是手翻書形式,還有要發揮對猶太人大屠殺事件的想像力,來個什麼猶太人大屠殺西部片、猶太人大屠殺科幻小說、猶太人大屠殺牙買加雪橇車隊喜劇之類的,我說,你到底想搞什麼?然後你還想做成手翻書,一般來說那只是花招,跟笑話書分在同區,而且,我說不出為什麼,但我覺得你的書最後只會變成啪嗒書。啪嗒,啪嗒,啪嗒,倒。」才說完正好第一道菜上來,一系列的精美小盤上點綴著有些華而不實的精緻小點。 「我懂你的意思,」亨利眨了幾下眼睛,感覺彷彿吞下大金魚後開口,「但我們不能總遵循相同的模式。難道這番新意本身,以這般內容與形式呈現如此嚴肅的書,無法吸引大家的注意力嗎?難道不會成為賣點?」 「你覺得書要擺在哪裡?」書商張大嘴咀嚼食物。「小說區,還是非小說區?」 「理想來說,兩邊都擺。」 「辦不到。太麻煩了。你知道書店要處理多少存貨嗎?如果還得煩惱書到哪裡該翻到哪一面,那根本沒完沒了。還有,書的條碼要印哪裡?條碼都印在封底。前後都是封面的書是要把條碼印在哪裡?」 「我不知道,」亨利說,「印在書脊上。」 「太窄了。」 「書皮內頁。」 「櫃員沒辦法把書打開亂翻一通吧,要是書封了膠膜呢?」 「印在書腰上。」 「書腰會破損掉落。這樣連條碼都沒了,那會是一場惡夢。」 「那我怎麼知道。我寫猶太人大屠殺這本書的時候,根本沒去煩惱該死的條碼要印在哪裡。」 「只是在想辦法幫你賣出這本書而已。」書商翻了白眼。 「我想傑夫的意思是,」其中一位編輯插嘴滅火,「這本書在實作與概念上有些特定問題得解決。這是為了你好。」她加強了語氣。 亨利撕下一塊麵包,憤怒地蘸取由遙遠西西里島上特有的六株橄欖樹園所產之橄欖製成的橄欖醬。他發現蘆筍。服務生特別詳加解釋該醬汁出自如何精湛的廚藝,內含如何精緻的成分,滔滔不絕沒完沒了。聽他說得好像只要舔一口醬汁,就好比拿到博士學位般了不起。亨利用力叉了一根蘆筍,蘸了一下略帶粉色的汁液,塞進嘴裡。他的思緒過於繁雜,除了青草味什麼都吃不出來。 「我們換個方式解釋好了。」歷史學家提議。他有張和善的臉,聲音讓人鎮定。他偏著頭,從眼鏡上方望向亨利。「你的書在講什麼?」 亨利感到非常困惑。這個問題本身或許顯而易懂,他卻無法輕易回答。所以人家才要寫書啊,好完整回答簡短的問題。書商方才的話仍讓他心情難平。亨利深深吸吐,整頓好思緒。他盡可能地回答歷史學家的問題,最後吐出的答案卻結結巴巴迂迴不清。「我的書主要在探討猶太人大屠殺事件的重現方法。事件已過,剩下就是無數的故事。我的書是在探討新的故事選擇。面對歷史事件,我們不僅要見證,也就是闡述發生的事、滿足逝者的需求。我們也必須詮釋並加以總結,才能滿足今時之人、滿足逝者後代的需求。除了歷史知識,我們還須具備瞭解的藝術。故事能引起認同,聯合大眾,賦予涵義。正如音樂是有意義的噪音,繪畫是有意義的色彩,故事則是有意義的人生。」 「是啦,是啦,或許是吧,」歷史學家無視亨利的話,更用力盯著他看,「但你的書到底在講什麼?」 亨利的內心一陣緊張慌亂。他改試別種方法,從手翻書所代表的概念下手。「小說與非小說其實沒那麼容易區隔。小說或許不是事實,卻很真實;超越事實的光環找尋情感與心理真相。至於非小說,以歷史來說是真的,其真相卻飄忽不定難以捉摸,沒有絕對的意義。歷史若無法轉為故事,最終對所有人而言都會是死的,除卻歷史學家。藝術是承載歷史的行李箱,滿載精華。藝術是歷史的救生圈。藝術是種子,是記憶,是疫苗。」亨利感覺得到歷史學家即將打斷他,於是破碎倉促地繼續。「面對猶太人大屠殺,就像栽種擁有巨大歷史樹根的樹,卻只結了稀少渺小的小說果實。但果實本身才有種子!人們採擷的也是果實。若是沒有果實,樹也將遭遺忘。我們每個人都像是一本手翻書,」亨利繼續說,卻不是接續原本的話,「我們每個人都是事實與虛構的混合體,故事在我們真實的軀體內交織而成。不是這樣嗎?」 「這些我都懂,」歷史學家的語氣帶著些微不耐。「但我再問一次,你的書到底在講什麼?」 問題重複到第三次,亨利再沒答案。或許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書在講什麼,或許問題正出在這裡。他深深吸氣,嘆氣,胸膛隨之起伏。瞪著白色桌布的他面紅耳赤,說不出話來。 編輯打破尷尬的沉默。「大衛說得有道理,」他說,「小說與論說文都需要更集中焦點。你寫的書非常有影響力,是了不起的成就,這點我們都同意,但目前看來,你的小說缺乏魄力而論說文缺乏整體性。」 服務生現身桌前,每每成為亨利在此災難餐會中的救贖者,新菜上桌正好藉口改變話題,強顏歡笑、不開心地進食,直到又一位編輯或書商或歷史學家感受到強烈的專業衝動(也可能是個人衝動),決定拿起自己的來福槍對準亨利,再次開火。整頓飯便如此進行,在過度精緻的無聊餐點與支解他的作品之間笨拙地切換,亨利詭辯爭執,他們安撫破壞,前前後後一來一往直到食物全吃完話也說罄。雖然是以最溫和的字眼包裝,但話已挑明:小說冗長情節太虛,角色缺乏說服力,命運又平淡無奇,迷失焦點;論說文太薄弱缺乏實質意義,辯論無力寫作不佳。手翻書概念干擾惱人,根本是自尋死路。整本書是個徹徹底底無法出版的失敗之作。 午餐終於結束後,亨利重獲自由,茫然地走出餐廳。似乎只剩兩條腿還管用,載著他前往未知的方向。幾分鐘後,他來到一座公園。眼前所見讓他大吃一驚。他來自加拿大,那裡的公園往往宛如樹的庇護所。倫敦這座公園卻不同。裡面綠草如茵,一片和諧的綠。間或有樹,卻總是聳立雲端伸出樹枝,彷彿小心不要遮住下方無拘無束的綠草。公園中央一池圓湖閃爍光芒。天氣溫暖陽光耀眼,園內人潮洶湧。在公園裡遊蕩的亨利,突然意識到自己剛剛發生了什麼事。五年的心血就這麼化為烏有。過度震驚而靜默的思緒突然間劈里啪啦活了過來。我應該這麼說……我應該那麼說……媽的他是哪根蔥……?她竟敢……?……腦海裡的他不斷咆哮,想像自己的怒火爆發。亨利想打電話給在加拿大的妻子莎拉,但是她在上班,手機沒開。他在兩人共用的語音信箱裡留下心碎的胡言亂語。 此時,亨利體內緊繃的肌肉一陣抽動,內心翻騰的情緒一齊發聲:雙手朝空中握緊拳頭,伸出一腳使盡全身力量跺地,喉嚨深處同時吐出一聲哽咽。他並非有意識地如此表達情緒。但就這樣,痛苦、憤怒與悲傷猛然爆發。他站在樹旁,大樹周圍的土地柔軟裸露,跺腳引起的迴響轟隆如雷,至少對他而言是如此,躺在附近的情侶也因此轉向他。亨利佇立原地,頗感驚訝。大地顫抖了,他感覺到震後餘韻。他心想,大地聽見他了。他抬頭望樹。這是一株巨樹,好比揚起帆的十五、六世紀西班牙大帆船,所有收藏品全數展出的美術館,或是內藏上千名信眾膜拜的清真寺。他凝視了幾分鐘。樹從未對他有如此撫慰的效果。欣賞大樹的同時,他感覺內心的憤怒與憂傷漸漸消逝。 「放手,放手,放手,」亨利默誦著。穿著涼鞋的男子從旁走過,雙腳啪嗒,啪嗒,啪嗒,就像書商詛咒式的結語。「放手,放手,放手,」亨利繼續默誦。離開公園時,亨利不再是作家。他不再寫作,那股衝動消失了。這是所謂的作家瓶頸嗎?後來他跟莎拉爭論,認為不是這麼回事,因為書確實寫了,而且還寫了兩本。正確來說應該叫封筆,亨利根本放棄了。但是他不寫作,至少還能生活。倫敦公園裡散步一圈,看見了美麗的樹,至少還讓他學會實用的一課:若是墮入不幸,總要記得人生在世日子有限,乾脆盡力在剩餘的歲月裡活得精采。 ※※※ 某個冬日,亨利收到來自不遠處的大信封。從回郵地址看來就在這座城市內,卻如常繞了一大圈,這回是透過他在英國的出版商。顯然是讀者來信,而且,他嘆了口氣,摸摸信封厚度可知是位有很多話要說的讀者。 信封裡另一枚迴紋針夾住了第二疊紙張。看來是節自某劇本,劇名不詳,作者不詳。 經過幾個星期陸續回完其他來信後,那只信封再次浮上頂端。某天傍晚,亨利在排戲。他所屬的業餘劇團演出的場地曾是大型園藝店使用的溫室,因此名為「溫室劇團」。他從信封抽出劇本開始閱讀。 (維吉爾與貝亞德坐在樹腳。兩位一臉呆滯。沉默。) 維吉爾:我願意用一切來交換一顆西洋梨。 貝亞德:西洋梨? 維吉爾:沒錯。成熟多汁的西洋梨。 (停頓) 貝亞德:我從沒吃過西洋梨。 維吉爾:什麼? 貝亞德:事實上,我應該連看都沒看過。 維吉爾:怎麼可能?西洋梨是很普通的水果。 貝亞德:我父母都吃蘋果和胡蘿蔔。我猜他們大概不喜歡西洋梨。 維吉爾:但是西洋梨那麼好吃!我敢賭這附近就有西洋梨樹。(他四處張望) 貝亞德:形容一下西洋梨給我聽。西洋梨長什麼樣子? 維吉爾:(回原地坐下)我可以試試看。我想想……首先,西洋梨的形狀很特別。底部圓圓胖胖,可是上面會逐漸變細。 貝亞德:好像懂。 維吉爾:先從下半部開始。妳能想像出圓圓胖胖的水果嗎? 貝亞德:像蘋果? 維吉爾:不太一樣。妳若心裡想著蘋果,會發現蘋果周長最寬處位於中間或上面三分之一,對吧? 貝亞德:你說的沒錯。西洋梨不是這樣嗎? 維吉爾:不一樣。多數蘋果所謂的「屁股」是四至五個尖凸形成的圓環,避免身體跌倒。屁股中間,稍微上面一點就是蘋果的肛門,如果蘋果是動物的話啦。 貝亞德:我瞭解你的意思了。 維吉爾:對,西洋梨不是那樣。西洋梨沒有屁股,底部是圓的。 貝亞德:那要怎麼站起來? 維吉爾:不站啊。西洋梨要不掛在樹上,要不側躺。 貝亞德:跟雞蛋一樣笨拙。 維吉爾:西洋梨的底部還有一項特點:多數西洋梨都沒有蘋果的縱向紋路。多數西洋梨都有著平滑圓弧的外表,連底部也是。 貝亞德:真是迷人。 維吉爾:的確。現在我們再往北走,跨過水果赤道。 貝亞德:我就跟在你後面。 維吉爾:接下來就是我先前說過的逐漸變細。 貝亞德:我想像不太出來。水果是逐漸細成尖端嗎?圓錐狀那樣? 維吉爾:不是。想像香蕉的頂端。 貝亞德:哪一種香蕉?香蕉有上百種。 維吉爾:有嗎? 貝亞德:有啊。有些小得像粗短手指,有些則像棍棒。形狀大相逕庭,口味也都不同。 維吉爾:我是說普通那種黃色很好吃的香蕉。 貝亞德:普通香蕉,你想的可能是大蕉。 維吉爾:真佩服妳。 貝亞德:我很懂香蕉。 維吉爾:比猴子還懂。好,那就把普通香蕉的尾端放在蘋果上方,但是要記得我剛剛形容過的,蘋果與西洋梨的差異。 貝亞德:這樣嫁接真有趣。 維吉爾:現在把線條接得更順,更柔。讓香蕉友善地展開,融入蘋果。想像得出來嗎? 貝亞德:好像可以耶。 維吉爾:最後一項細節。在蘋果香蕉合成物最頂端加上硬得出奇的梗,就像樹幹那樣的梗。好了,這樣就差不多是西洋梨的模樣了。 貝亞德:西洋梨聽起來是很漂亮的水果。 維吉爾:真的很漂亮。一般來說,西洋梨的顏色是黃中帶黑色斑點。 貝亞德:就像香蕉。 維吉爾:不是,完全不一樣。西洋梨的黃色沒有那麼鮮艷、無光澤又不透明。比較淺,半透明,靠近米色卻沒那麼濃稠,比較稀,近似水彩薄塗的視覺感。斑點有時候會是棕色。 維吉爾:再來是外皮。西洋梨的外皮很獨特,難以形容。我們先前用蘋果和香蕉來比喻。西洋梨的外皮比較粗糙。 貝亞德:像酪梨的? 維吉爾:不是。但既然妳提到酪梨,西洋梨的形狀就有點像酪梨,不過西洋梨的底部通常比較胖。 貝亞德:太有趣了。 維吉爾:而且西洋梨的上半部消瘦的幅度比酪梨明顯。儘管如此,這兩種水果的外型多少還是相似。 貝亞德:我可以想像出清楚的形狀了。 維吉爾:但是妳不要拿兩者的外皮相比較喔!酪梨的外皮跟癩蛤蟆一樣多瘤。酪梨就像是得了痲瘋病的蔬菜。西洋梨的特色是輕薄的粗糙感,摸起來細緻有趣。若能放大一百倍,妳知道指尖滑過乾西洋梨外皮的聲音會像什麼嗎? 貝亞德:像什麼? 維吉爾:就像是留聲機的唱針滑入紋道。相同的舞動噪音,宛如最乾燥輕盈的柴火燃燒著。 貝亞德:西洋梨真的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水果! 維吉爾:就是,就是!那就是西洋梨的外皮啦。 貝亞德:可以吃嗎? 維吉爾:當然。這裡說的可不是柳橙那種上了蠟的粗暴果皮。西洋梨成熟時的外皮既柔軟又順從。 貝亞德:西洋梨吃起來的滋味像什麼? 維吉爾:慢著。首先要聞一下。成熟的西洋梨散發出濕潤隱約的香味,對嗅覺清淡的影響是其力量。妳能想像肉豆蔻或肉桂的味道嗎? 貝亞德:可以。 維吉爾:成熟西洋梨的味道對頭腦的影響如同這些芬芳的香料。腦袋如此出神受到吸引,挖掘出一千零一種回憶與聯想,持續深入理解讓人陶醉的香味為何如此誘人,卻從來都無法理解。 貝亞德:但是吃起來到底是什麼滋味?我等不及了。 維吉爾:成熟的西洋梨甜美多汁。 貝亞德:哇,聽起來好棒。 維吉爾:切下一片西洋梨,會發現白色果肉閃耀光芒,從內在透出。隨身攜帶刀子與西洋梨的人永不懼怕黑暗。 貝亞德:我一定要吃一顆。 維吉爾:西洋梨的質地與硬度又是難以言述的特性。有些西洋梨口感比較清脆。 貝亞德:像蘋果? 維吉爾:不,完全不像蘋果!蘋果拒絕讓人食用。蘋果不是用吃的,是征服。西洋梨的清脆更加迷人。臣服與脆弱。吃西洋梨就好比……接吻。 貝亞德:噢,媽呀,聽起來真是棒。 維吉爾:西洋梨的果肉帶著些微砂礫感,卻會在口中融化。 貝亞德:真有這種可能嗎? 維吉爾:每顆西洋梨都是。那還只是外觀、觸感、嗅覺跟質地,我還沒告訴你吃起來是什麼滋味呢。 貝亞德:我的天哪! 維吉爾:西洋梨的滋味好到吃的時候、牙齒箝入果肉的幸福瞬間,讓吃西洋梨本身成了最引人入勝的活動。你會什麼都不想做,只想吃西洋梨。寧願坐而不站,寧願獨處不要人陪,寧願寂靜不要音樂。除卻味覺,全數感官皆失去作用。什麼都看不見,什麼都聽不到,什麼都無法感受,除非那有助於品嚐西洋梨非凡的滋味。 貝亞德:但是吃起來到底像什麼? 維吉爾:西洋梨吃起來像,就像……(他掙扎了一番,然後聳肩放棄。)我不知道。我無法用言語描述。西洋梨吃起來就像西洋梨。 貝亞德:(很難過)真希望你有顆西洋梨。 維吉爾:要是我有,就會給你吃。 (沉默) 信封裡還有一只鉛字信箋: 敬啟者: 我讀了您的小說,欣賞至極。 我需要您的協助。 敬上 他的協助——那是什麼意思啊?什麼樣的協助?不時會有讀者將自己的作品寄給亨利。多數都稱不上厲害,但他依然回信鼓勵,覺得自己不該扼殺他人的夢想。這位讀者想要的是讚美、編輯評論或介紹門路之類的協助嗎?還是別種協助?有時他確實會收到奇怪的要求。 亨利:「莎拉,我要去散步。妳要一起去嗎?」 莎拉打了個呵欠,搖搖頭。到這個時候,她已經是非常健康但永遠想睡覺的孕婦。亨利穿上外套,牽著伊拉斯莫斯出發。當天陽光耀眼卻很寒冷,個位數的氣溫恰巧在冰點之上徘徊。 街道彎曲的幾何線條顯然是因為大樓的後端緊貼路面,巨大外型強迫街道繞行讓位。亨利牽著伊拉斯莫斯循路而走。第二段的商店本質較簡單。亨利看見乾洗店、室內裝潢店及小雜貨店。他特別注意建築物的門牌號碼,數字越來越接近:一九一九……一九二三……一九二九……轉過彎——他僵立原地。 街上有一頭霍加狓鹿望著他,前傾的頭轉向他,彷彿在等他。伊拉斯莫斯沒發現那頭鹿。牠正興味盎然地嗅著牆壁。亨利把牠拉離牆邊,過了馬路更加靠近。廣大的三面窗裡站著(亨利差點要說住了)令人無法視而不見的雄偉充填霍加狓鹿,站在立體的酷熱非洲森林背景中。立體景的樹林與藤蔓從凸窗內一躍而出掛在周遭磚牆上,立體逼真宛如完美的錯視畫。鹿有九英尺高。 亨利彎下腰,想看能否在鹿的肚子或腿上找到縫線。什麼都沒看見,只有柔順的皮毛蓋過肌肉,間或是突起的血管波浪。他望進標本的雙眼,濕潤黝黑。雙耳豎立,仔細聆聽。鼻子似乎正要顫抖。四條腿彷彿準備好要起而奔馳。下一秒這隻霍加狓鹿就會奔騰而去,如同在野外聽見相機快門聲的霍加狓鹿。 「有什麼能為您服務的嗎?」沉穩平和的聲音傳來。 亨利轉過身。說話的是一位高大男子。伊拉斯莫斯發出低沉的怒吼。亨利扯了一下狗鏈。他還沒開口,男子就說:「噢,是你啊。請等一下。」然後從側門消失不見。是你啊?亨利不知男子是否認出了他。 亨利瞪大了雙眼。一絲興奮感傳遍全身。眼前是個充滿故事的舞台。目光掃過屋內正中的場景,三隻老虎。雄虎蜷伏,直視著前方,耳朵轉向後方,所有毛髮直豎。雌虎站在雄虎身後不遠處,一隻腳爪高舉空中,臉上掛著咆哮的表情,尾巴焦慮地蜷曲半空中。最後是頭轉向一邊的幼虎,注意力暫時遭到打斷,但同樣身陷恐懼伸出爪子。三虎散發出來的緊張氛圍明顯如觸電。下一秒,本能接管,戰火一觸即發。雄虎將迎戰——迎戰什麼?迎戰誰?突然出現的兇猛雄獸?雙方將發出可怕的怒吼,若兩方都認為彼此不願退卻,或許還會直接對戰。雌虎會轉身立刻消失,於樹叢間跳躍快速移動,鼓勵幼虎跟上她的步伐。幼虎會毫不鬆懈全力以赴,無論心臟如何狂跳。因為知道這些動物都是死的,真的死了,亨利才沒做出同樣令人恐懼的反應。但他的心狂跳不已。 「我把你的書拿來了,」男子從側門出現。 男子確實認出了亨利。他真是好眼力。亨利已經很多年不曾出現在媒體上,男子對他的印象想必不是出自近期。 「我也帶了卡片給你,」亨利自動脫口而出,儘管他本來沒打算親自送上,「要我在你的書上簽名嗎?」 「你要的話。」 「很榮幸認識你,」亨利伸出手。 「噢,是啊。」店主人柔軟的手包覆在亨利之上。 兩人交換手中物品。亨利在書上寫字。他寫下浮現腦海的第一句話:致亨利,動物之友。男子則打開信封,花了很長的時間閱讀卡片。亨利很擔心自己寫的內容。但這也給了他時間觀察眼前的男子。男子很高,遠超過六英尺,體型寬大卻顯憔悴,衣服好比垂掛在他的大骨架上。手臂很長,手掌很大。他的一頭黑髮上了油往後梳不去理會,高額頭之下是一張蒼白扁平的臉,鼻子很長,下顎寬厚。看起來六十幾歲。他的表情嚴肅,眉毛打結,瞪著幽暗的雙眼。看起來不像善於社交。他握起手來有些彆扭,顯然不常練習這般禮節,在書上簽名根本也是亨利自己的主意,不是他的。 亨利:「這是你的店嗎?」 男子:「是的。」 「不可思議的地方,我從沒看過這種店。你從事剝皮標本製作多久了?」 「超過六十年了。我從十六歲開始,從此沒停過。」 亨利嚇了一跳。超過六十年?那男子應該八十幾歲了。看起來完全不像。 「這三隻老虎很了不起。」 「雌虎和幼虎是印度范英根與范英根公司結束營業時送的。雄虎則來自我工作的動物園。牠死於心臟缺陷。」 他說話毫無遲疑,表達上清晰肯定。他也不害怕沉默。我說話不是那樣,亨利心想。我說話快速卻也多停頓,坑坑疤疤破碎未完的句子。 「這些動物都是要賣的嗎?」 「幾乎都是。有幾樣是博物館的,我修復後正在晾乾。少數幾樣是展示品。霍加狓鹿是非賣品,鴨嘴獸和食蟻獸也不賣。至於其他的,是的,全都要賣。」 「介意我四處看看嗎?」 「請自便。想怎麼看都可以。所有動物都是活的,靜止的是時間。」 亨利拉著伊拉斯莫斯開始在店裡繞。標本製作師留在原地,沉默,看著他。亨利發現多數動物後面都還藏著其他隻,通常是同種動物,但不一定。整群陸龜塞在印度豹的四條腿間。摩弗倫羊旁邊的地板上是一堆鹿角。捆捲好的毛皮站在鴕鳥旁的角落,那裡還有象牙與動物角。鑲在木板上的魚(鱒魚和鱸魚、河豚)躺在熊的腳邊。工藝超群。獸毛、魚鱗、羽毛全都閃耀生命的光芒。亨利覺得要是他跺個腳,所有動物都會立即起身奔逃。儘管全都擠在一起,每一隻都有各自的表情、情境與故事。 「客人就直接進來從架上選購動物標本?」 「有些人會。」 「我猜也有獵人帶動物來給你?」 「也有。」 「瞭解。」 男子不善於閒聊。亨利蹲下,將視線固定於狼的標本上,靜待。眼前的狼呈現奔跑狀態,前腿高抬空中,伸向前方地面。駝著肩膀,最能展現動物無法抑制前進奔馳的動作。方才施力一蹬的右後腿,如今筆直指向後方。全副軀體以極其自然的姿勢飄在半空中,僅靠單一後腿支撐。另一隻狼高大靜止地靠牆站立,頭轉向一邊,懶散好奇地觀察遠處某樣東西,完美的動物姿態。 最後亨利說:「那,不如跟我聊聊霍加狓鹿標本剝製吧。」
亨利的第二本小說同第一本以筆名出版,其成績相當亮眼,推出後獲獎累累,翻譯成數十種語言。亨利受邀參加世界各地的新書發表會與文學祭,無數學校與讀書會選用他的作品,他也不時在飛機或火車上看見乘客讀他的書,好萊塢還打算改拍電影,諸如此類走紅際遇。 亨利繼續過著基本上可算是隱姓埋名的生活。作家本來就鮮少是公眾人物,他們的著作才理當占據眾人目光。看過書的讀者輕易便能認出封面,但是咖啡廳裡的那個男人,那是不是……是不是……真的很難說……他好像留長頭髮吧?……唉呀,他走了。 有人認出自己的時候,亨利也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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