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老子之形上學―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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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旨在論述《老子》之道,前言論及研究《老子》之概況與重要。其本論在論述《老子》道之意義,道之論證,道之道體,道與宇宙(空間、時間)。道相之描述:一、大、獨立、不改、恆常、超然、無極、普遍。其在道性道用上,詳論其真精、樸素、無為、自然。而後再論道紀、道動。最後再論《老子》之道與物論之關係,即是詳述道與萬物之關係,物及萬物之辨,道德與本質、萬物之變化,萬物之關係論等
前言
形上學是哲學領域的基礎,研究哲學所有領域共同根據的基本原理原則,所有哲學範疇都不能缺少它;因為如果任何哲學領域排斥了形上學的根本原理,那麼這個領域即是缺乏它的理論根由及立論的所本,則這個哲學理論便動搖不穩而有倒塌之慮。所以,任何哲學體系都不能缺少形上學。設若有人反對形上學,它便要提出反對的根本理由,如此,這也是形上學。所以任何哲學體系都不能缺少形上學。而在中國哲學領域中《易繫辭》云:「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老子之道便是形上學,而老子是在中國哲學史中首先建立以道為核心而立論的形上學。老子之「道的形上學」,雖在老子之後的中國形上學史的發展,其核心名詞雖隨朝代的更易而有同質異詞與同辭異義的變化,例如太極、氣、天、玄、無極、天理,以太等等詞義的殊異,但基本的架構及論式,仍然脫離不了老子的道之形上學的模式。是故為了了解中國形上學思想的傳遞,精細研究《老子》之道論是有其必要的。
本文則就《老子》之道為形上學之本根,道之意義,道之自證,道體(道之本體),道相(道之屬性:道相、道性、道用、道理、道動),道與萬物而申論之:一方面就《老子》之道本身做研究,另一面也嘗試以老子之道做中國形上學之基本架式之可能,以做為往下伸延建立研究中國形上學的基礎。
一、 道之意義
既然老子之《老子》01 之道是老子道家形上學的核心觀念,然而,道的意義是什麼?則明瞭道之意義便是首要的工作。從「道」字的古文寫法,「」【散氏盤】。「」【貉子卣】,「」《說文解字》。由此可見,「道」之古字字形字義即是【說文解字】說「道,所行道也,从辵首」,《爾雅》謂「一達之謂道。」由「道」字古字形可見,道為人之路所意向之處,而欲達而行之目的地,其間則有必經之途,此即道路也。故其本義作「所行道也。」是故「由此達彼所行經之路稱之曰道。」由此「道」之原義引出許多衍義。即道之功能要在能「通」,道是延引人到目的地,故曰「導」。道為人之所向,故為目的,故引申為萬物與人之最高源流與歸趨之目的;道為人與萬物之所由,人必按此途徑所行故引申出為有規律、規則、道理。道為引導人所達之目的,是故有方法,道術之意義。道為人首之所向,是為人生所欲達到之理想與真理之最高標準,道為人道所思所想所知而欲表達而出,其發出於聲即是言語,故道有為言說之意義。道為人之所行道而達之,即人有所見、有所知而總有所得,即為道德。這是「道」字從原始字義引申出的一般相關的意義。由此觀之;若將這些意義將其爬梳整理即可將其系統化成一哲學思想即可做總括宇宙之所一,為萬物之所由,其行在萬物變化之中即是道理、規範、律則。而道為人所欲了解的真理與理想,而欲通達之則必有方法與技術,也必要有言說之道。
(一) 道之字義
在先秦老子之前,「道」字在經書,諸子當中為一般意義,《老子》即將「道」字用在其哲學思想中做為形上學的根本的一個核心觀念。但在《老子》文本裡,老子對道字的描述在文本不同的字句中亦有各種不同的涵義。例如,唐君毅先生指出有「六義」02,嚴靈峯老師以哲學的範疇分類為道體、道理、道用、道術03。牟宗三先生認為境界之道04。先賢這樣分類法,是相當有意義的,不過他們彼此之間亦有同異與衝突之處05,但從諸位先生的議論當中,仍然能獲得到寶貴的啟示。06
從《老子》的各種文本中,雖有古今各種版本文字的差異,這是訓詁、校斟(刊)的學問07,本文從其中從其大同,注意其差異,斟酌取捨。一方面可根據《老子》章節文句中歸納分類於範疇中,道體、道相(道象)、道動、道式、道物、道性、道器、道真、知道、道言、道名中以訓詁《老子》「道」字的各種涵義,另外即是根據《老子》的思想體系抽象出其定義。做為貫穿其思想體系的「一貫之道」。以此做為其形上學,本體論,宇宙論的根本之基點,而後以此貫透於《老子》的其它之知識論、道德論(倫理學),人生論,政治哲學等等。在《老子》文本中道之多方意義方面:最主要的意義即是做為宇宙天地萬物本根的永恆道體之意義上,即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二十五章〉的「道」字,此道是為永恆存有,故為「常道」〈一章〉。此道為惟一不二之「獨立不改(不變)」且普遍,周行無所不包的實體,因其中有精、有真、有信,故「道之為物」〈二十一章〉為其實有的道體,為宇宙萬物之本根。其次從道體的附屬性而言之:道之動有規律的「天道」〈七十九章〉,是謂「道紀」〈十四章〉,道為制限賦與萬物之性理之範式者是為有「道式」,這是從形上學、本體論、宇宙論所展顯的客觀道體之道。其次《老子》之道從認識論(知識論)、修養論、道德論上人的主觀意境而言之,則有「道可道,非常道」中人所意識認知上的「道」,與言說之道,客觀永恆之道,亦有人所體認形成學問、知識之學術理論的「聞道」〈四十一章〉,亦有修養「古之善為道者」〈六十五章〉有成的「唯有道者」〈七十七章〉,以及有「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二十三章〉的道德之道,以及修煉「長生久視之」方技治國技術等方法之道。總言之:在《老子》所論述之道:道有客觀之道;這是指涉宇宙萬物本根之道,亦有人主觀之道,這是指涉人之在知識、學術、道德、修養、治術方法技術之道,或有學者從主觀唯心論觀點稱之曰:「意境之道」。08而無論從主觀、客觀言道,雖兩者有所殊別,然而卻以宇宙萬物本根之道為主體而可統攝其它成為一體系。因此《老子》道之定義上可說:道為總括宇宙萬物之整體之大一,無所不包之大一,為宇宙萬物之本根。在客觀上涵括無有之境,在主觀上為人所體認之道,為無所不包之知識。
(二) 形上學之道
形上學是研究宇宙萬物現象之背後基礎最根本的一個不可或缺,不可動搖的根本點。《老子》的道論便是形上學,其最不可否定其存有,其基本的立足點便是「道」。《老子》的「道」是「自本自根」09,「自古以固存」,自然而有的「有」本體,這個實有本體稱為「道體」,生天、生地、生萬物。是故於先天地而自有自在自存者為不可得而見,不可得而聞的「無狀之狀,無象之象」的狀象,此者稱之為「無」,而有形、有狀、有象的萬物之母稱之為「有」,是故道具備「無」、「有」兩面向。道便是大有,統一「有」形之有與「無」形之有的大有,亦稱之為大一常有。由此觀之:道是自己而然之「自然」而「有」,是不依恃於「它者」條件制約的「獨立」的「自立體」,是永久常存不變的「存有」。道是自有而又生發萬物之「根」,自己獨有而又為宇宙萬物存有之所「本」。所以道為自本自根又為宇宙萬物之所本所根之道體。是故《老子》文本中之「有」有兩義:一是〈二十五章〉「有物混成之有」為宇宙萬物本體為一存有「Being 」,而〈一章〉、〈二章〉、〈四十章〉為「有無」相對之小「有」(being)。
道包涵無限空間與無限時間的宇宙,所謂「宇宙」東西南北上下是為「宇」,「宇」即是「空間」,也稱為「界」:古今往來稱為「宙」也即是時間,亦稱之為「世」,宇宙也是俗稱之世界10。因為其在於宇宙是為「汎」與「久」,換言之:「道為久」,即是在時間上是無始無終的永恆,《老子》稱之為「常道」,或「恆道」,在空間為「廣泛」與「大」,即是至大無外,至小無內。
道是「有」,超然萬物但又與萬物一體,即是「道」為「有物混成」〈二十五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五十一章〉。所謂「有物混成」,即是「有-物-混-成」,「有」是道之「常有」,道為物之始,其物之「元質」《老子》稱之為「樸」其特徵為微、眇、小、玄、未形,具潛能之質,漢人稱之為「太素」、「太質」11經過「混」合道之理型(道式),道之動之規律(道紀),道之勢,物形之而後勢使之「成」,是故所謂「混」之變化者,即是生之、長之、育之、亭之、毒之,而「成」其「器」物,即是「成」在其「有物混成」過程中,物生於道,道落實在物是為「德畜之」而有形,稱之為「萬物」;物壯則老,老則失道,是為「不道」,「不道早已」,又返歸於道,稱之為無,而道則「虛而不屈,動而愈出」,萬物則生生之謂易,易則生死更化,消息不已,呈現與消失,便是「有無相生」。是以道在萬物為「有」,道超然於具體之物而無形稱之為「無」。
而道總包宇宙萬物,其廣汎於萬物巨大無所不包是為「大」,內在萬物之細微則為「小」。近人以受西洋科學原子論影響,譚嗣同解「小」為「以太」12,嚴靈峰先生或解「玄」為「原子」。13。然而不論「大」與「小」,道則與宇宙萬物為一體是為「大一」,為萬物有古今,道則無古今;萬物有方位,佔據有地方與空間,道則涵括無東西南北的無限空間;道又為萬物之本,故道稱之為根。道為萬物之始,是為萬物之原,原為源流,元為最高點是為「太極」,道又超越「太極」是為無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