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達然
現在臺灣的散文,除了表達辭藻更幽雅外,除了把洋化思想與荒謬注入臺灣的生活外,除了內容更愁苦外,除了造境更清新外,似乎沒進展多少,不是太散就是太文了。
過去雖還未是傳統卻成了幽靈在我們的文藝創作裏廻盪。五四時代陳獨秀要推倒的「貴族文學」、「古典文學」、和「山林文學」現在仍流行,胡適叫喊的「八不」竟成了「八步」:內容言之無物,無病呻吟;敘述用典,用套語濫調,對偶,不合文法,摹仿古人,避免俗語俗字。我們擺脫了文言表達方式,卻掉進傳統的抒情韻致。二十年代後期,新月派幾位先生認為是文壇十三種「不正當的營業」中的四種:「傷感」、「頹廢」、「唯美」,和「纖巧」在臺灣生意還興隆,廣告胡說。一九○四年英國有個作家却斯特頓預言「胡說」是未來的文學,我擔心未來的散文仍是優美的胡說。
中國散文的傳統真悠長,據說從尚書就有了。傳統的中國散文範圍也很廣闊,廣到經史子集無韻律的都擠進去,使得有些研究中國文學的洋人(如David Hawkes)認為不必硬用西方文藝類型來套中國作品;闊到一走進中國傳統文學就難免踩到散文。走過五四後,文、史、哲由分手,分工,而分家。文學領域裏,雖然大家都寫散文,但散文作者已不再是大地主而成了自耕農,要種好自己的園地並不容易,稿子一寫多,批評也來了。
文學批評,有人(如Allan Rodway)分為內評(intrinsic criticism)與外評(metacriticism)。前者注重美與意義的內涵,後者強調個體與羣體,作者與讀者的關係;前者就進入作品,後者也要走出作品。姑且用這個意見來談談臺灣的散文創作:雜文、抒情文、小品文,與遊記。
雜文是一種從文章走出來的「人生觀察」與社會批評:感到,趕到,敢到,敢倒。文對主題,主題對政治社會。作者的態度是不妥協的方塊,為不平而不平。從諷刺到幽默,從幽默到正經;從「林添禎」到「耶穌傳」;也許雜到南腔北調,卻在冷酷人間吹成一股熱風。間接挖苦的,替讀者抓癢,看了小笑,大笑,或哭笑不得。直接揭露的,替讀者出悶氣,看了爽快。嚴厲控訴的,替讀者發脾氣,看了減許少罪惡感,淨化心理。雜文踏實,或精緻或粗獷,都容易產生效果與影響。但有些卻執意教訓讀者,東引連自己都不實行的教條,西抄連自己都不明瞭的教義,大可不必。
抒情文在臺灣多半是「走進去」的作品感到,趕悼。大抵有兩種:朱自清式的與徐志摩式的。
朱自清式的淺顯細緻,文筆樸素流暢,內容簡單明瞭,大抵是遠近「踪跡」感懷「你我」。情愫真摯,結構上又似乎能如哥爾瑞治(Samuel Coleridge, 1772-1834)所說的把字放在適當的位置。老一輩(他們有很多回憶)喜愛,國文老師(他們有很少選擇)提倡。這類模範作文,像基本素描,多半平淡平凡,一看就懂,一向流行。
另外一種抒情文倒像色彩濃豔的畫。作者喜用優柔的文辭捕捉意境,用詭譎的語句表達天真;簡直把散文當作德萊頓(John Dryden, 1631-1700)所指的「另一個和諧」,有氣氛無氣概,主題常在美學的距離中迷失。又因為寫意朦朧了寫實,浪漫情調濃,社會意識淡,把殘酷的現實當籠鳥玩弄。其實浪漫的也常是反抗的,但往往散文作者表現出的只是「詩意的憤怒」而已。
尤其在學校念書的浪漫時期,愛讀寫這種抒情文。年紀輕,熱情多,想像與現實從拉鋸到衝突;本來「寧可為野馬」(袁枚),感情奔逸後竟變成「疲驢」了。
教育方針、方式,與內容使學生在學校與考試間,在老師的臉與父母的手間,生活點點而成不了面。書裏念的又大多是硬幫幫的論敘和軟綿綿的抒情,燻得學生白天寫小夜曲晚上背正氣歌。累了,免費看天上那個暗中亮起的浪漫,被月愚弄還自以為新。
新月。徐志摩。提起這位才華橫溢的「生命的信仰者」就想到「我所知道的康橋」。但讀這篇影響很大的散文後很難想像康橋真正是什麼,只覺得美就是了。他孤獨逍遙凝望,陶醉裏,他對康橋的了解是外表的;閒適裏,他對康橋的描繪是浮誇的。
徐志摩說他要寫康橋的「天然景色」和「學生生活」,但寫的卻只是他自己活看風景。康橋精華在大學,大學由各學院組成。他寫一些學院卻簡短而膚淺,甚至錯以 Pembroke 學院在康河的 the Backs 邊。對建築史上里程碑的王家學院教堂,他只說它外表「閎偉」,若帶讀者進去看看,聽聽晚吟,一定更有韻味。對校園最大,名人最多的三一(Trinity)學院,他只指出圖書館的拜倫像,但教堂內的牛頓像旁邊還有詩人呢!他是那樣講究情調,但康橋的情調主要並不在自然景致,只是他不帶大家去隔王家學院一條街的露天市場看看平民的生活罷了。康橋最可貴的該是學術氣氛,但在那裏交遊廣闊而且讀了很多書的他不提導師學生的抬槓,彷彿他都出外看風景去了。徐志摩過分寫意以致給我們一種對康橋偏謬的印象。而他看到的迷人「天然景色」之一,也就是文章末後幾段,大家最熟悉的那部分,所描寫的並不是康橋本地而是郊區。大家所朗誦的原來是文不對題的美麗—「我所感到的康橋郊外」!
在貴族的康橋,「像是第一次我辨認了星月的光明,草的青,花的香,流水的殷勤」,徐志摩忙着悠閑,流連景物。康橋的士大夫意識影響他整個不幸的短命寫作,也感染臺灣的抒情文。
喜、哀、怨、怒、怕、慾、恨雖是人的一些天性,但我們卻學佛克納在無與哀中選擇哀,以為哲思的茫然是感情的迷失。不懂社會只好寫自然,在自然裏徘徊久了自然走入死巷;難得像那個極端個人主義的梭羅抒自然也梳哲理,給人新鮮的消息外還有暗喻。從前尼采怕凝望空谷,因也怕被空谷凝望。我擔心寫散文的朋友,花很多情感供養一瓶花,哀怨成氣候,抒了情也輸了情;只是燃燒熱情後,也許落得灰燼。
還有一種散文是名士派的小品。落筆瀟灑,緩緩開講。「以自我為中心,以閑適為格調」,對閒適的「人間世」「無所不談」。從「論肚子」、「論中西畫」到「論靈心」、「祝土匪」。也「放風箏」也談「臉譜」。據說小品文中國早就有了,現在的作者除了文白相雜外,也像十六世紀末葉的蒙田和十八、十九世紀的英作家,喜歡引用古今中外死人的話與事,零星推銷見聞,流露酸澀的幽默,詼諧的譏諷;把快感當美感,把感到當敢到,作者總是開心而不關心。然而知識常是個性化的,小品文也常成了「偏見集」,陪閑人喝茶「剝豆」,沒多大意思。為何我們偏愛品小,而不品大的?
隨着閒人增加,趕到感悼的遊記也多了。這種風景散文雖可上窮名勝古跡,碧落平民地帶,可惜多半展覽異邦,忽略臺灣。東瀛歸來外,尤其喜歡在西洋鏡裏撒野,雜憶留歐,散記遊美。連風光也是外國的旖旎?作者一走進去以後,讚美慨嘆,瘋憬外無思想,實在無聊。現在交通發達,觀光指南也多,「我來了,我看了,我懾服了」的油記可免了。陌生人因較客觀偶能冷靜分析。例如關於美國最精采的一本書就是一八三一至三二遊美的法國人涂克維爾(Alex de Tocqueville,1805-1859)寫的。遊客霎時客觀不一定值得居民百年偏見,但常常居民百年經驗被遊客一天偏見歪解。我們須要觀察細膩,風景裏收入人文的遊記。寶島秀麗,大家口裏讚美,可是手上文章呢?我相信真正的發現不在新風景而是新視覺的展開!
是的,新視覺的展開。許多的過去都曾是現在曾是將來,如果現在與將來的散文也和過去的一樣,我們算老幾?我希望我們活潑語言的運用,多創作些主題鮮明,內容帶思想,映時代,與含社會的散文。
擴展與豐富我們的語文的一個辦法是使用方言和俗話。國語的詞彙一直在增加,不僅包括了翻譯也吸收了方言和俗話。但我們卻寧可夾雜文白而忽略土話。其實,閩南話有不少就土得很好:討海(打漁為生)、頭路(也是客家話,職業)、顛倒(反而)、無采(可惜)、濫摻(胡搞)、烏白講(胡說)。也有很多雅得美極:牽手(太太,本來是原住民的話)、掠準(以為)、刁工(故意)、含眠(夢囈)、凍霜(吝嗇)。在北京生,長,死的老舍曾很成功地應用他最熟悉的方言俗語:磨煩(拖時間)、放鷹(全失)、拿着時候(把握適當時刻),其他活潑採用土話的例子多了。普遍被社會接受的新語句往往是普通人創造而不是知識份子「空吟」(coin)的。臺灣俗語中,像「兩人十四個心肝」,意指「德」,就很哲理,很諷刺,很感慨。散文本來就是不拘形式,「不擇手段」的;用方言與俗語,不是使散文「再粗雜化」(rebarbarization),而是注入語文的新血液,增強表達的貼切與內容的落實。
文藝創作本是對現實的一種思考與反映。可是我們思考了些什麼?而我們映的反是個人情感的縹緲飛昇,能高到那裏?抒情造境雖是中國文藝獨特的傳統,但現在的寫意卻往往是用白話文翻譯古人早已有的「詩的心情」。輕舟已過萬重山,李白醒來看到會笑死的。一開口就感嘆,沒什麼理也剪不斷使情更亂。一落筆涼,卻也不過如早期何其芳或麗尼(郭安仁)的婉約。何況今天大眾傳播進步了,畫、照片、音樂,甚至電影、電視常比文學創作更有聲有色地轉達意境。我們還是把「小我」的意境帶到「大我」的人間,發展風骨—劉勰的風骨我讀作寫實的意境。從前柏拉圖指摘藝術家只懂外表不明現實,搞得藝術成了一種遊戲;雖是偏見,卻仍值得文藝作者反省,而試着創造結合智性與感性,關連個人與羣體,交融過去與現在的作品—我們歷史意識一向豐富,而歷史意識是包括現代的。
現代不只是個隱喻,而是活生生赤裸裸的實在,一種行動、一種心情、一種意識。可是口叫現代卻手拿古鏡照就模糊了自我。誤認西方的現代感作中國的,把他們資本主義社會的迷失當作我們的情人猛抱,簡直比希臘神話裏塞卜魯斯那個國王雕刻家戀上他所塑的作品還荒唐。如果我們要肯定現代意識標榜現代散文,就落實本土,落實人間;感到,敢到,趕到,趕盜。少戀心境,多寫現象,合唱大家的歌。
我想起「參與文學」(littérature engagée)。我們是社會人卻不見得都有社會意識。有人想脫離社會自耕自食,是他個人的決定,但一旦與別人發生關係,就有責任與義務。我相信社會意識滋潤人性,知識份子無社會良心像個什麼樣子?
所謂文明,除了製造舒適與緊張外,也帶來機械化的野蠻和人為的殘酷、在臺灣,工商業等等的衝擊已使都市、鄉村、山社呈現許多人間情況與社會現象。我們聽到,看到,讀到的,當然可以用雜文,用抒情文,用小品文,用遊記,弄準焦距,特寫出來。散文精神正是有話就寫,寫就不懼情勢,不拒嘗試,不拘形式。散文作者已展了太多「我」了,活在人間寫人間,寫出「我們」與「他們」,當更切實,更有義蘊。我們雖不一定能瞭解別人,但至少可以寫出我們的觀察。許多人的「丟丟銅」比知識份子癆而不撈的疏離充實多了。古早中國不少優秀散文作家已精采地刻畫出社會現象。例如柳宗元注意小人物,以「捕蛇者說」寫出了捕蛇者三代的悲憤:他們抓可做藥用的毒蛇以交稅,祖父與父親都因捕蛇中毒死了,主角仍抓蛇,因為賦歛比蛇還毒!散文就在生活裏,用大家的語言抒發大家的情思,以社會意識擁抱時代,拆毀逼壓人民的違章建築。中文散文仍值得寫下去—可展現的是太多了。
我想起英文散文 essay 的另一層意思:試驗難事的可實現性。我們都試試吧!還沒完呢!
一九七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