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蒙.卡佛最激賞的作家!
★《賽狗場的女人》收錄了理查.福特最為人所熟知的短篇小說,也因為這部小說集,奠定了他「美國最好的小說家」的地位。
★ 理查.福特是第一位以同一部作品榮獲「福克納筆會獎」&「普立茲小說獎」兩項文學大獎的作家。
我們之間的愛到底算什麼?
真要追究的話,不過是被同一個浪頭打上沙灘的兩個人。
「我很尊敬理查.福特,甚至希望能成為他,因為他正是我所缺乏的一切。」
──瑞蒙.卡佛
你如果醉心於卡佛的小說,就更不能錯過理查.福特!
「美國當代最好的小說家」、「福克納筆會獎、普立茲小說獎雙料得主」!
瑞蒙.卡佛談理查.福特:「他正是我所缺乏的一切!」
我喝了一口威士忌,把瓶子還給我爸,讓酒含在嘴裡,直到不再灼燒才一點一點地嚥下去。
「你在擔心什麼,傑基?」我爸說,「擔心女孩的事嗎?還是以後的性生活?」他瞟了我一眼。
「我沒在擔心那些。」我說。
「那你擔心什麼?」我爸說,「還有什麼好擔心的?」
「我擔心你會比我早死。」儘管我不想這麼說,「或者媽。我在擔心這個。」
「如果不這樣那就是奇蹟了。」我爸說,「人生很短暫,傑基。別再為那些事擔心了。如果是我,我會擔心我們可能比你晚死。」他對我笑了笑,不是剛才那種緊張和充滿憂心的笑,而是一種開心的微笑。我不記得他在這之後是否還曾經這樣對我笑過。
《賽狗場的女人》收錄理查.福特最為人熟知的十篇短篇小說,在他筆下,隨處可見小人物的隨波逐流、瞬間交會的偶然機緣,失根的狀態……人性的考驗無所不在;人們與大自然對抗,也與自身存在的卑微相對抗。理查福特的作品常被拿來與約翰.厄普戴克、威廉.福克納、海明威與華克.波西等名家來相比,本書不僅是他驚豔文壇之作,也是奠定他成為美國文學代表人物的重要作品。
作者簡介:
理查.福特(Richard Ford,1944-)
理察.福特是美國當代著名小說家。他的長篇小說《獨立日》(Independence Day)曾經獲得普利茲獎。
福特出生於密西西比州的傑克遜,父親是一位銷售員。福特八歲時,父親罹患嚴重的心臟病,從此他經常去阿肯色州的小石城的祖父家居住。1960年,福特的父親心臟病復發去世。
福特畢業於密西根州立大學,獲得學士學位。他起初學習酒店管理,後轉唸英語文學。畢業後在密西根州弗林特教初級中學。福特有輕度閱讀障礙,但對文學有強烈興趣。1970年,他在加州大學歐文分校獲得碩士學位。1976年他出版了第一部小說《A Piece of My Heart》,《賽狗場的女人》(Rock Springs)是他最為人熟知的短篇小說集,奠定了他「美國當代最好的小說家」地位。曾二度獲得福克納筆會獎、普立茲小說獎,以及費米娜獎等文學大獎。
譯者簡介:
湯 偉
資深譯者。筆名小二,電機工程師。一九八二年畢業於清華大學電機系。一九八八年赴美留學,獲美國維吉尼亞理工大學電機工程系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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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僅靠一根細線維繫著,讓它美好的東西並不太多。」──理查.福特
「早在福特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我的一片心》時,卡佛便直言這是『幾年來我所讀過的最好的書!』後來又說過『我非常肯定,這個國家現今仍在寫作的作家中,理查是最棒的。』最後乾脆在一篇題為〈友誼〉的文章裡,一整個傾倒地說:『我很尊敬他。我甚至希望我能是他,因為他顯然是我缺乏的一切!』」──傅月庵(茉莉二手書店書物總監)
瞬息的燭火/傅月庵(茉莉二手書店書物總監)
曾在某本關於書籍的書裡,看到這樣的說法:無須太尊崇經典。人類歷史上所埋沒足以成為經典的書籍數量,肯定比現存的多上許多。——你所看到的,未必是最好的。最好的還在明天,或昨天就被毀掉了。切莫以眼見為真!
閱讀外國小說的最大樂趣之一,大概也類如這麼回事吧。尤其對於那些無法直接閱讀原文,或僅熟悉一、二國語文的普通讀者而言,沒有翻譯等於不存在;翻譯出版後讓人眼睛為之一亮的書,時不時總會突然冒了出來,讓你驚嘆相見恨晚!
理查.福特(Richard Ford)是個好例子。
這位早在1995年便以《獨立日》(Independence Day)成為第一位同時榮獲「福克納筆會」與「普立茲」兩項文學大獎,從而聲名大噪,作品也早已翻譯恐超過二十國文字,深獲世界各地讀者喜愛,因而經常成為網路八卦新聞主角的美國作家,如非筆路與瑞蒙.卡佛(Raymond Carver)相近,恐怕很難被譯介到臺灣來。再往前推,臺灣的「卡佛熱」,誰都不能否認與村上春樹的風靡不衰有關。如此環環相扣,一位「拔蘿蔔」出另一位,這固然是一種閱讀的群體樂趣,卻也不禁讓人想起一句臺灣諺語:「也要神,也要人」——再有才華的作家,如其機緣不湊巧,恐怕永遠也只能是一個區域性作家。諾貝爾文學獎之可信而不可信,也正在此。
人有縱天之志,無運不能自通;馬有千里之行,無人不能自往。理查.福特之於臺灣,大抵如是。如今,幾經輾轉,千里馬、縱天人終於來到眼前了。他,到底有多好?好在哪裡呢?
因《伊甸園之門:1960年代的美國文化》(Gates of Eden: American Culture in the Sixties)一書而為世所推崇的美國文化學者莫里斯.迪克(Morris Dickstein),1991年曾寫過一篇論文,歸納總結當時美國的一股短篇小說熱潮。他論定這股潮流始於瑞蒙.卡佛,更對1980年代相繼過世的約翰.契佛(John Cheever)、瑪拉末(Bernard Malamud)、唐纳德.巴塞爾(Donald Barthelme)、卡佛等致敬,認為他們的小說雖然風格多樣,各擅其長,卻有一個共同點,便是「追求尋常」,也就是著力書寫尋常百姓,庶民人家的世界。其中自以卡佛的成就最大,得能繼承這一衣缽的,不過數人耳,理查.福特實乃其中佼佼者。
這一論斷,似乎也可從卡佛這邊獲得證明。早在1976年福特的第一部長篇小說《我的一片心》(A Piece of My Heart),便直言是「幾年來我所讀過的最好的書!」後來又說過「我非常肯定,這個國家現今仍在寫作的作家中,理查是最棒的。」最後乾脆在一篇題為〈友誼〉的文章裡,一整個傾倒地說:「我很尊敬他。我甚至希望我能是他,因為他顯然是我缺乏的一切!」
「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中國傳統的武器評論。小說創作約略若是。前後不過一萬字的短篇,尺幅千里,要把故事講得有頭有尾,起承轉結一樣不漏,靠的是一股氣,又名「張力」,一旦氣洩,那就沒什麼好講的了,故謂之「險」;相反地,長篇小說浩浩蕩蕩,如黃河之水天上來,要求的是曲折多姿,高潮迭起,靠的是調息,或說敘事鋪陳,那是「功力」,得慢慢鍛鍊,絕非一蹴可成,是之謂「強」。
短篇小說維持張力的方式,概分二途,像奧亨利(O. Henry)那樣,以機智(wit)取勝,敘事過程中,逐步埋下伏筆,設下圈套(trick),結尾時流波一轉,繩索一拉,讓人恍然大悟,拍案驚奇,其閱讀快感常如「本格派」推理小說的「解謎」。另一種則是契訶夫的散筆寫法,若無其事,閒閒說去,乍看瑣碎一如流水賬,一股懸疑卻自然而然凝聚,最後亦無太大逆轉,戛然而止,該停就停。然而仔細一思索,危機四伏,含不盡之意俱在言外。其閱讀快感則像「社會派」推理小說,重在「動機」,案子破了,事情往往還沒了結。
瑞蒙.卡佛的小說創作,毫無疑問走的是契訶夫的路子,社會派的,他筆下所描繪的,類皆浮世男女的愛憎悲喜,進退失據,彷如困在蛛網裡的蒼蠅般卑微不足道的生命。偶有的歡喜,仔細一看,也是黑色的,滿滿都是荒謬,或更巨大的荒涼。這樣的深沉的事物,卡佛卻能以海明威式的簡約文字,類如白描般的對話,一步步往前推進,兩者的反差遂形塑出某種無以名之的張力:一切是那麼日常、平常,可背後那個無常卻彷彿隨時會從字裡行間躍出,一口把人給吞噬淨光。
這些特質,理查.福特也幾乎都有了。兩人最大的不同是——還是莫里斯.迪克的話——卡佛的簡約主義是一種「經過現代主義的懷疑與絕望情緒所鍛造出來的現實主義」,卡佛和福特的區別則在於:卡佛徹底絕望,而福特在絕望的縫隙裡,埋藏著不易察覺的懷疑和微弱渺小的希望。而這,或許就是讀多了卡佛,常讓人感受到一種對於世界、對於人生的無力感,遂不想(或不敢)一讀再讀了。反之,每讀一次福特,你總能多看到一點東西,也許是一株綠芽,也許是一線光亮,遠方的那道地平線,但總之,即使對生活滿懷希望的你,最後被「一個又一個的倒楣衰運」所絆倒,甚至擊碎,你卻能哀而不傷,總相信有一個明天還在前方等著自己。
滅了罷、滅了罷,瞬息的燭火!
人生不過行走的影子,舞臺上比手畫腳的那個可憐演員,
登場片刻悄然而逝;無非愚人的話語,滿是喧譁與憤怒,
實則毫無意義。
莎士比亞《馬克白》第五幕的名句。閱讀卡佛、閱讀福特,不免想起這一段話。兩人筆下,人生荒涼早成定局,所不同的,或僅是「真的毫無意義」與「未必毫無意義」的差別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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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僅靠一根細線維繫著,讓它美好的東西並不太多。」──理查.福特
「早在福特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我的一片心》時,卡佛便直言這是『幾年來我所讀過的最好的書!』後來又說過『我非常肯定,這個國家現今仍在寫作的作家中,理查是最棒的。』最後乾脆在一篇題為〈友誼〉的文章裡,一整個傾倒地說:『我很尊敬他。我甚至希望我能是他,因為他顯然是我缺乏的一切!』」──傅月庵(茉莉二手書店書物總監)
瞬息的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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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狗場的女人〉
我老婆剛和本地賽狗場的一個馴養工跑去了西部,我打算搭火車去佛羅里達,並藉此改變一下自己的運氣。此刻我正閒在家中,等著把東西收拾好就走人。火車票已經在我的皮夾裡放著了。
這是感恩節的前一天,這週的每一天門口都停有獵人的車子:皮卡和幾輛舊雪佛蘭(幾乎全是外州的車牌),偶爾會有兩個男人站在車門前喝咖啡聊天。我沒去搭理他們。蓋恩斯.伯勒(那個我正考慮賴掉他房租的房東)曾說過不要和這些人敵對,隨他們打什麼,但如果他們在離住房很近的地方開槍,就打電話給警察,讓他們來處理。但我還沒發現有人在住房附近開槍,儘管我聽見林子裡有槍聲,看見其中一輛雪佛蘭的車頂上放著一頭鹿,快速駛離了這裡,我還是覺得不會有什麼大麻煩。
我想在下雪和電費帳單到來之前離開這裡。我老婆臨走前將我們的車子賣掉了,把要辦的事辦完還沒那麼簡單,我過去一直沒時間操心這些事情。
早晨十點剛過就傳來了一陣敲門聲。門外結了冰的草地上站著兩個肥胖的女人,還帶著一頭死鹿。
「蓋恩斯.伯勒在嗎?」其中一個胖女人問道。這兩人都是獵人的穿著,一個穿著紅格子呢的伐木工夾克,另一個穿著綠色的迷彩服,都帶著橘紅色的小座墊,是那種獵人掛在皮帶上,一坐上去就會發熱的座墊。兩個人都背著獵槍。
「他不在,」我說,「回英國去了。和政府有點麻煩事,具體的我說不上來。」
兩個女人都在盯著我看,像是要把我看清楚一點。她們的臉上都塗著綠黑相間的油彩,看起來像是在琢磨著什麼。我還穿著浴袍。
「我們想送一塊鹿排給蓋恩斯.伯勒,」穿紅色伐木工夾克、最先開口說話的那個女人說道。她回頭看著那頭死鹿,鹿的舌頭拖在嘴的外面,眼睛看起來和玩具鹿的一樣。「他讓我們在這裡打獵,我們想用這種方式來謝他。」
「你們可以把鹿排留給我,」我說,「我幫他保管著。」
「我想你會這麼做的。」一直說話的女人說道。但另一個,那個穿迷彩服的女人看了她一眼,眼神像在說:如果鹿排落到了我手上,蓋恩斯.伯勒根本就不會見到它了。
「進屋裡坐吧,」我說,「我去煮點咖啡,你們進來暖和暖和。」
「我們確實凍慘了,」穿格子呢夾克的說,她拍了拍雙手,「如果菲麗絲不介意的話。」
菲麗絲說她一點也不介意──當然,接受邀請喝咖啡和送出一塊鹿排之間並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
「是菲麗絲打中的。」比較友好的胖女人說道,當時她們已經接過我的咖啡,坐在長沙發上,並用她們肥胖的雙手捧著咖啡杯。她說她叫邦妮,她們來自州界的另一邊。她倆身材都很高碩,四十來歲的樣子,胖乎乎的臉,穿的衣服讓人覺得她們身上的每個部位都特別的大。但兩人都是一副興致勃勃的樣子──包括菲麗絲,在忘掉了那塊鹿排後,她的臉上恢復了生氣。客廳似乎被她們塞滿了,房間裡充滿了歡樂。「鹿被她擊中後還跑了六十碼,在越過柵欄時摔倒了,」邦妮用威權性的口吻說道,「那槍擊中了心臟,有時要過一段時間才會起作用。」
「牠跑起來就像一條被燙傷了的狗,」菲麗絲說,「摔倒後則像一坨屎。」菲麗絲留著金黃色的短髮,一張顯得嚴厲的嘴似乎只願意說些硬邦邦的話。
「我們還見到一頭受傷的母鹿,」邦妮說,她看起來被這個激怒了,「看見牠們那個樣子有時真讓人憤怒(注:美國許多州禁止獵母鹿)。」
「也許有人追蹤過牠,」我說,「也許是個意外。這些事說不準。」
「那倒也是。」邦妮滿懷希望地看著菲麗絲,但後者一直低著頭。我試圖想像這兩個人怎樣把一頭死鹿從樹林裡拖出來,說不定對她們是輕而易舉的事。
我去廚房取我之前放在烤箱裡當早點的蛋糕,回來時見兩人正在竊竊私語,不過似乎不像是在說什麼不好的事情,我沒說什麼就把蛋糕遞給了她們。她們的到來讓我感到高興。我老婆是個瘦小的女人,穿的衣服都是從服飾店的兒童部買來的,她說那是天底下最好的衣服,因為你怎麼穿都穿不壞。但她待在屋裡一點都不顯眼,她實在是佔據不了多少空間,也不是說這房子有多大,實際上它非常小──是蓋恩斯.伯勒用拖車拖來的活動屋。但這些女人像是把所有的空間都塞滿了,讓人有感恩節真的來臨的感覺。過去我一直認為肥胖沒有一樣好處,現在有了。
「你有沒有去賭過狗?」菲麗絲嘴裡含著半塊蛋糕,另一半在她的咖啡杯裡。
「賭過,」我說,「你怎麼知道的?」
「菲麗絲說她覺得在賽狗場見過你幾次。」邦妮微笑著說道。
「我只賭前兩名(注:賽狗的下注方法,押最先到達終點的前兩名,順序不限),」菲麗絲說,「但邦妮什麼都賭,我沒說錯吧,邦妮?三連勝(注:賽狗的下注方法,下注者須猜中前三名的順序才能獲勝)、日雙贏(注:賽狗的下注方法,押能在同一天的兩場比賽中獲勝的狗),什麼都賭。她才不管呢。」
「那還用說嗎。」邦妮又笑了笑,把橘紅色的熱座墊從屁股下面移到了長沙發扶手那裡。「菲麗絲說她有一次看見你和一個女的在那裡,一個瘦小的女人,很漂亮。」
「有可能。」我說。
「她是誰?」菲麗絲粗聲粗氣地問道。
「我老婆。」我說。
「她在這兒嗎?」邦妮問道,她自在地在房間裡四下看了看,好像有人藏在一把椅子的背後。
「不在,」我說,「她出門了。去西部了。」
「出了什麼事?」菲麗絲沒好氣地問,「你把錢全輸在賽狗場,把她給氣跑了?」
「不是。」我比較喜歡邦妮,雖然從某種程度上說菲麗絲看起來更可靠些,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的話,但我覺得不會真到那一步的。儘管菲麗絲說的不全對,但我還是不高興她知道得那麼多。我們──我老婆和我,是從城裡搬來這裡。我曾想在餐館和加油站為賽狗場做廣告,發放去賽狗場共度良宵的優惠券,讓所有的人都賺點錢。我花了很多時間,用光了所有的資金。而現在,地下室裡堆滿了裝著那些沒人要的優惠券的箱子,而且,印優惠券的錢還欠著呢。我老婆有一天跑過來大笑了一番,說我的主意都不會讓一瓶冰凍可樂冒出氣泡來。第二天她就開著車子走了,再也沒回來。後來,一個傢伙打電話來,問我有沒有車子的維修紀錄(我沒有),我這才知道車子被賣掉了,也知道了她和誰跑了。
菲麗絲從迷彩服裡面的口袋掏出一個扁長的塑膠瓶子,擰開蓋子,隔著茶几遞給了我。現在還一大早,我心想,管他呢,明天就是感恩節了,我獨自一個人待著,正打算撕毀蓋恩斯.伯勒的租約,早點喝晚點喝又有什麼差別?
「這裡簡直太亂了。」菲麗絲拿回酒瓶,查看我喝了多少,「看起來像是住著一隻快要餓死的野獸。」
「這裡需要女人的照料。」邦妮說著朝我眨了眨眼。儘管有點胖,她其實也沒有那麼難看。她臉上塗著的油彩讓她看起來像個小丑,但看得出來她的五官還是滿端正的。
「我正打算離開這兒,」我說著伸手去拿酒瓶,但菲麗絲已把它放回夾克口袋裡,「我正在後面打包東西。」
「你有車嗎?」菲麗絲說。
「在讓人加防凍劑呢,」我說,「就停在BP(注:英國石油公司的縮寫。此外亦指其加油站與車輛維修站)那裡。是輛藍色的雪佛蘭卡馬羅。你們來的路上可能見到了。兩位,你們結婚了嗎?」我很高興把話題從我身上引開。
邦妮和菲麗絲交換了一個惱怒的眼色,讓我很失望,因為我不想看見邦妮那張好看的圓臉上露出了慍怒。
「我們嫁了兩個推銷橡皮筋的,在彼得堡,過了州界就是,」菲麗絲說,「一對真正的瘦皮猴,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話。」
我試圖想像邦妮和菲麗絲的丈夫,眼中出現了兩個穿著尼龍夾克衫的精瘦男子,在一個購物中心保齡球館前面黑暗的停車場上與別人握手。我想像不出其他什麼。「你覺得蓋恩斯.伯勒這人怎麼樣?」菲麗絲說。邦妮只是看著我微笑。
「我對他不是很了解,」我說,「他告訴我說,他是英國一個畫家的直系後代,但我不相信。」
「我也不信。」邦妮說,她又朝我眨了眨眼。
「他一定是隔著絲綢放屁(注:諺語,意為過著富裕的生活)。」菲麗絲說。
「他有兩個孩子,他們時不時地會來這兒探望,」我說,「一個在城裡跳舞的,另一個是修電腦的。我覺得他們是想把房子要回去自己住,但我手上有租約。」
「你不會賴掉他的房租吧?」菲麗絲說。
「不會。我不會這麼做的。儘管他有時不說真話,但對我還算公平。」
「他隔著絲綢放屁。」菲麗絲說。
菲麗絲和邦妮會意地看著對方。透過那扇窗戶,我看見外面下起了雪,不大,但肯定是雪。
「你的行為表明你缺少點溫存。」邦妮說完看著我大笑起來,這讓我看見了她的牙齒。它們又小又白,全都露了出來。菲麗絲面無表情地看著邦妮,像是她以前聽過這句話似的。「你覺得如何?」邦妮說,她把身子往前傾,伏在她碩大的膝蓋上。
起先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後來我覺得儘管邦妮有點肥,但她的提議聽起來很不錯。我告訴她說我沒問題。
「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邦妮說著站起身來,她在這個小得可憐的房間裡四下看了看,想知道去後面的門在哪裡。
「亨德森,」我編了個假名,「我叫勞艾德.亨德森。我在這兒住了六個月了。」我站了起來。
「我不喜歡勞艾德這個名字,」她上下打量著穿著浴袍站在那裡的我,「我叫你捲毛吧,因為你的頭髮是捲的,和黑人的頭髮一樣捲。」她笑得那麼厲害,連衣服下面的身體都在抖動。
「叫什麼都行。」我心情愉快地說道。
「如果你們倆要去另一個房間的話,我會把這裡整理一下。」菲麗絲說。她用大手拍了一下沙發的扶手,像是要把灰塵拍出來。「你不會介意我這麼做吧,勞艾德?」
「捲毛,」邦妮說,「叫他捲毛。」
「不介意,我當然不介意了。」我看著窗外的雪,雪開始撒落在山坡下的田野上,看起來就像是一張耶誕卡片。
「那就不要在乎有什麼聲響囉。」她說著就開始收拾茶几上的杯盤。
脫光衣服的邦妮看起來也沒有那麼難看,只不過身上有好多道肉褶子而已,但你知道這些褶子裡面包著的她,是個高尚、有愛心、絲毫不比你遇到過的任何人差的女人。她只不過是肥胖一點而已,也許還沒有菲麗絲胖,如果你把她們並排放在一起的話。
我的床上堆了很多衣服,我把它們都推到了地上。可當邦妮往被子上坐的時候,剛好坐在一個金屬領帶別針和一些硬幣的上面,她一邊笑一邊大叫,我們兩人都大笑起來。我的心情十分愉快。
「這就是我們總想在林子裡找到的,」邦妮咯咯笑著說,「一個像你這樣的男人。」
「彼此彼此。」我說。摸她的感覺一點都不差,到處都是軟乎乎的。我總是認為和胖女人上床可能會更棒一點,因為她們的機會不多,所以有更多的時間來考慮並且為上床這件事做準備。
「你知道很多與胖子有關的笑話嗎?」邦妮問道。
「知道一點,」我說,「但我從前知道的要多得多。」我能聽見菲麗絲在廚房裡弄出的聲音,還有流水聲和盤子在水池裡的碰撞聲。
「我最喜歡的是那個開卡車的。」邦妮說。
那個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那個。」我說。
「你居然不知道那個開卡車的?」她十分驚訝地說。
「不好意思。」我說。
「也許我哪天會說給你聽聽的,捲毛,」她說,「你肯定會笑翻了。」
我想著站在黑暗停車場裡的那兩個穿尼龍夾克衫的男人,我肯定不管我是和邦妮還是菲麗絲做愛,他們都不會在乎的;即使他們在乎,等到他們知道這件事時,我人已在佛羅里達,也有了一輛車了。蓋恩斯.伯勒可以向他們做點解釋,順便說說他為什麼沒有收到他的租金和水電費。也許他們會在回家前揍他一頓。
「你是個很帥的男人,」邦妮說,「很多男人都胖得不行,但你不是。你的手臂像是輪椅運動員的手臂。」
我聽了後很開心,這讓我有了不顧一切的感覺,好像是我殺死了一頭鹿,還有一大堆好主意要讓世人知道一樣。
「我打破了一個盤子,」邦妮和我回到客廳後菲麗絲說,「你們也許聽見了。我在抽屜裡找到一點『神奇膠水』,盤子現在比原來還要好。蓋恩斯.伯勒絕不會發現。」
菲麗絲在我們離開期間幾乎把所有東西都收拾整齊了,所有盤子全收了起來。她已穿上了她的迷彩服,一副要離開的樣子。我們都站在小客廳裡,這空間被塞得滿滿的,讓我覺得連插腳的地方都沒有。此時我還穿著浴袍,很想把她們留住。我覺得給我一點時間,我會慢慢喜歡上菲麗絲的,也許我們可以一起吃點鹿肉來慶祝感恩節。門外,雪把所有的東西都蓋住了。今年的雪下得早了點,我覺得這是一個糟糕冬季的開始。
「你們能留下來過夜嗎?」我滿懷希望地微笑著。
「絕對不可能,捲毛。」菲麗絲說。她們已經走到了門口。透過門上的三塊玻璃,我能看見躺在草地上的那頭鹿,落到牠身上的雪在融化。邦妮和菲麗絲已把獵槍扛上了肩,邦妮似乎在為不得不離開而感到內疚。
「你應該看看他的手臂。」她一邊說一邊對我最後眨了一次眼。她穿上了伐木工夾克,橘紅色的座墊也捆到了皮帶上。「他看起來不壯,但其實很結實。我的天啊!你真該看看他的手臂。」她說。
我站在門口看著她們。她們抓住鹿角,沿著小路把鹿往車子那裡拖。
「注意安全,勞艾德。」菲麗絲說。邦妮回頭笑了笑。
「我會的,」我說,「你們放心吧。」
我關上了門,然後走到窗戶那裡站著,看著她們拖著那頭鹿,沿著小路朝柵欄走去,鹿在她們身後的雪地上留下了一道擦痕。我看見她們把鹿從柵欄下方拖了出去,到了車子跟前,兩人大笑起來,她們把鹿抬起,放進車子的後行李廂裡,用一根繩子把箱蓋拉住。鹿頭露在行李廂的外面好讓人檢查潹。她們隨後直起身子看著窗戶裡的我,兩個人──穿迷彩服的菲麗絲和穿伐木工夾克的邦妮──都朝我揮了揮手,是那種動作很大的揮手。我在屋裡也朝她們揮了揮手。她們後來上了車,那是一輛紅色的龐蒂克,然後車子開走了。
下午大部分的時間我都在客廳裡待著,我看著天空在下雪,心想要是有台電視看就好了,我很高興菲麗絲把屋裡打掃得乾乾淨淨,這樣一來,我走的時候什麼都不用做了。我想著要是再能吃上一塊鹿排該有多好啊。
過了一會,我覺得離開這裡似乎是一個再好不過的主意了──叫一輛計程車,直奔火車站,趕緊去佛羅里達,忘掉這裡的一切,忘掉蒂娜和那個不知道除了灰狗以外還有其他交通工具的傢伙,和他們正在去太陽城的路上這件事。
可是當我去餐桌那裡查看我皮夾裡的車票時發現,裡面除了幾枚硬幣和紙板火柴外,什麼都沒有了,我意識到厄運這才剛剛開始。
〈賽狗場的女人〉
我老婆剛和本地賽狗場的一個馴養工跑去了西部,我打算搭火車去佛羅里達,並藉此改變一下自己的運氣。此刻我正閒在家中,等著把東西收拾好就走人。火車票已經在我的皮夾裡放著了。
這是感恩節的前一天,這週的每一天門口都停有獵人的車子:皮卡和幾輛舊雪佛蘭(幾乎全是外州的車牌),偶爾會有兩個男人站在車門前喝咖啡聊天。我沒去搭理他們。蓋恩斯.伯勒(那個我正考慮賴掉他房租的房東)曾說過不要和這些人敵對,隨他們打什麼,但如果他們在離住房很近的地方開槍,就打電話給警察,讓他們來處理。但我還沒發現有人在...
目錄
1. 石泉城
2. 大瀑布
3. 甜心
4. 少年
5. 賽狗場的女人
6. 國度
7. 寒冬
8. 樂觀的人
9. 煙火
10. 共產黨
1. 石泉城
2. 大瀑布
3. 甜心
4. 少年
5. 賽狗場的女人
6. 國度
7. 寒冬
8. 樂觀的人
9. 煙火
10. 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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