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艾莉絲•孟若
唯一長篇小說
知名小說家 伊格言•葉佳怡•鍾文音 聯合推薦
一個古靈精怪的女孩,對於長成為一名少女的所有疑惑:
身體可以做到的事;性與愛的探索;我與其他女孩、其他男孩的關係。
家裡,與父親拉開了距離,母親變得更像朋友或是對手……
以及一個明明沒變、卻再也不像以前那樣看我的世界。
「也許所有女孩和女人的生活中,都有一些共通的部分;孟若把那個核心挖出來,赤裸裸地用精確的文字加以固定住,就像是將撲撲翻飛讓人眼花潦亂的蝴蝶釘在標本台上一般,既殘忍卻也奇異、美麗得讓人目不轉睛。」——譯者 蔡宜真
艾莉絲•孟若——2013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唯一長篇小說:「形式上而非事實上的自傳」,記錄了一個在一九四○年代、於安大略省鄉下長大的女孩的心路歷程。
黛‧喬登的家原本離群索居地位在弗雷茨路盡頭,家裡經營的是銀狐農場,而她此時的同伴基本上就是一個性情古怪的單身漢(農場工人),與粗魯無文的年幼弟弟。當她開始住到鎮上,身邊開始被女性圍繞——她的母親(一個懷疑論者、固執己見的女人,工作是向當地的其他農家推銷百科全書);他母親的房客(身強體壯的芬),以及她自己的朋友娜歐蜜(兩人一同分享青春期的挫折與不受控制的喜樂)。
在這些不知情的導師,以及她自己接觸到的性、生與死之下,黛探索了成年女子的黑暗與光明面。而她始終聰慧、機智地觀察並記錄小鎮生活的實相。於是我們看到艾莉絲•孟若充滿力量的、動人的、充滿幽默感地演繹了你從未想過的,女孩與女人的生活。
本書收錄的八篇短篇小說——彼此聯繫、被評論家視為是作者的長篇小說——只有一個女性主角「黛」,敘述她從女孩到青少女時期,一路走來的歷程。
作者簡介:
艾莉絲•孟若(Alice Munro)
2013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艾莉絲.孟若自1968年初出文壇,推出處女作Dance of the Happy Shades,旋即榮獲象徵加拿大最高榮譽的總督文學獎。她創作超過四十年生涯,出版十四本短篇小說集,及一部長篇小說,至今獲獎無數,包括三座總督文學獎、吉勒文學獎、美國國家書評人獎,及2009年獲頒曼布克國際文學獎(Man Booker International Prize)。
譯者簡介:
蔡宜真
成功大學建築系學士、義大利歐洲設計學院整合傳播碩士。
譯作:蔓越莓皇后、樂高神話、擦擦史……等。
章節試閱
弗雷茨路
我們在瓦瓦納許河畔度過了好幾天,幫忙班尼叔叔捕魚,替他抓青蛙。我們會在泥濘的河岸邊、柳樹下,尋找這些青蛙,找到之後先躡手躡腳地跟在後面,然後撲上去猛地抓住。河邊布滿了深陷的泥沼,裡頭長滿鼠尾草和針草,這些植物會在我們光溜溜的腿上留下細小的割傷,雖然一開始的時候還看不出來。老青蛙們都很清楚最好避開我們,但其實我們也不想抓牠們;我們想抓的是那些青綠、苗條的小青蛙,稚嫩而多汁。牠們冰涼涼又滑溜溜,我們會把牠們輕柔地捏在手中,撲通丟進一個蜂蜜桶子裡,再把蓋子蓋上。接下來牠們就一直待在裡面,直到班尼叔叔把牠們用鉤子掛起來為止。
班尼叔叔不是我們的親叔叔,他也不是任何人的親叔叔。
他站在離河岸邊有一點距離的棕色淺水中,那裡的河床底不是爛泥,而是小石頭和砂礫。他穿著每天那同一套衣服,不論去哪裡他都穿一樣——橡膠靴、連身褲,沒穿上衣,外加一件西裝外套,顏色是破舊的黑色。西裝釦子扣上,露出胸前一片V型堅韌的皮膚,被曬成了紅色,邊緣則露出柔軟的白色肌膚。他頭上戴的毛氈帽上繫著一條細細的緞帶,還有兩根羽毛作裝飾,那兩根羽毛已經完全被汗水染污了。
只要我們一把腳踏進水中,他根本不用轉頭,就能立即查覺。
「你們這些孩子要是想把水攪渾、把魚嚇跑,那就去別的地方,滾出我的河岸。」
河岸不是他的。這裡,他經常釣魚的地方,其實是我們的,但我們從來不曾這樣想過。按照他的想法,這條河、樹叢,甚至整個格蘭諾許沼地,或多或少都算是他的,因為從來沒有任何人比他更瞭解這裡。他宣稱他是唯一曾經穿越沼地的人,而不像其他人,只在沼地的邊緣進行小範圍的探險。他說沼地裡有流沙坑,輕易就可以吞沒一輛兩噸的大卡車,就像吃早餐一樣簡單。(我把流沙想像成閃閃發亮、滾動的凝固液體,因為我把流沙〔quicksand〕和水銀〔quicksilver〕搞混了。)他說,瓦瓦納許河裡有很深的洞,在夏季時足足有廿呎深。他還說他可以帶我們去看,但他從來沒有兌現承諾。
但只要有人稍加質疑,他就會反駁說:
「等你掉進去,就會相信我說的話了。」
他留著濃密的黑色鬍鬚,眼神凶悍,長了一張宛如掠食動物般微妙的臉。他的年紀不像他的衣服看上去那樣老朽,他臉上的鬍鬚和他的習性會讓人認為:他是那種幾乎還沒脫離青春期,就已經變得冥頑不靈的人。他的宣稱、預測和評斷中,都隱藏著一以貫之的熱情。有一回,在我們的院子裡,他抬頭看著彩虹,大聲地說:「你知道那是什麼嗎?那是神的承諾,代表不會再有另一次大洪水!」他因為這個重大的承諾而全身顫抖,彷彿這個承諾剛才對著他本人許下一樣。
當他捕到他想抓的魚類時(他會把大嘴黑鱸丟回水裡,留下鰱魚和河鱸,還說河鱸是種美味的魚,雖然刺多的像是針插一樣),我們所有人就會一起從樹蔭下的河岸爬上來,穿過田野走向他家。我和歐文光著腳,輕鬆地走在收割後的田地上。有時候,我們家那隻不太愛理人的狗:市長,會隔著一段距離跟著我們。班尼叔叔的房子就在樹叢邊緣;再過去一哩,樹叢就會被沼澤取代。他的房子高大亮白,老舊未上漆的木板被夏日陽光曬得發白,窗上的遮板是深綠色的,已經腐朽損壞,每一扇窗上的遮板都搖搖欲墜。屋子後方的樹叢裡幽深、燥熱,密密地長滿多刺的灌木,充斥著閃閃發亮、在空中飛舞的昆蟲。
在房子和樹叢之間有好幾個籠舍,裡面總是關著一些抓來的動物,例如一隻半馴化的金色雪貂,一對野生的水貂,一隻腳被陷阱夾傷的紅狐等等。這隻紅狐一跛一跛,半夜裡會高聲嚎叫,名字叫女爵。浣熊則不需要籠舍,牠們就住在院子周圍的樹上,比貓還溫馴,會自己到門邊等著餵食。浣熊最喜歡口香糖了。松鼠也會來,不怕人地坐在窗臺上,或是在門廊上的報紙堆裡翻翻找找。
還有另一種籠舍是淺淺的,在房子旁邊的地上挖出來的,兩側及上面釘上木板,大約有兩呎高。班尼叔叔用這種籠舍關他的烏龜。有一年夏天,他一心一意投入捕捉烏龜,他說他要把烏龜賣給一個從底特律來的美國人,他出一磅卅五分錢向他買。
「把烏龜做成湯。」班尼叔叔一邊搭建這個烏龜籠一邊說道。他對於動物們的悲慘下場的熱中程度,和馴養及餵養牠們不相上下。
「烏龜湯!」
「美國人喝的。」班尼叔叔說,好似這個理由相當充分。「我自己是絕對不會喝的。」
不知道是那個美國人後來不見蹤影,還是他不願意付給班尼叔叔合意的價錢,又或者是這件事從頭到尾就只是個傳言;總之這個計畫最後不了了之。幾個星期後,要是你向班尼叔叔提起烏龜的事,他就會一臉茫然,說:「噢!我已經不想去費心煩惱那件事了。」一副你消息實在太不靈通,他替你感到難過的樣子。
他坐在我們家廚房門後面,他最喜歡的那張椅子上(他坐在那裡的樣子,就好像在說他沒有什麼時間坐著,也不想麻煩誰,只是坐一下子就要離開);這時的班尼叔叔總是有很多新聞可以說,內容都是關於冒險的商業投資,永遠都是非常特別的行當。那些住在不遠處的人們,例如南方的人或是鄰近的格蘭特利的鎮民,正在用這種方式大賺其錢。例如說養金吉拉兔、繁殖鸚哥,幾乎不用花什麼功夫,一年就可以賺進一萬元。他幾乎從沒做過什麼穩定的職業,但他一直都在替我父親工作;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父親養銀狐。這種職業是如此高風險又不尋常,既迷人又可怕,代表一種他從未實現的致富願望。
他在門廊上把魚清理好,要是他想吃的話,就會立即用鍋子炸一些魚。那把鍋子上黏著陳年的煙熏油漬,他會直接就著鍋子吃。不論外面有多溫暖明亮,他都會點上一盞燈,那顆燈泡就直接從天花板上垂下。屋子裡一堆又一堆的雜物和厚厚的灰塵,將光線吞噬。
我和歐文在回家的路上,有時會輪流說出他家裡、或單單是廚房裡的東西。
「兩臺烤麵包機,一臺是有門的那種,另一臺是土司要平放那種。」
「一個汽車座椅。」
「捲起來的床墊。一臺手風琴。」
但我們心知肚明,我們說出來的,連一半的數量都不到。我們記得的那些東西要是全部被移到屋外,屋裡也不會感覺少了些什麼。這些只不過是露出來的一小部分,在那成堆的殘骸寶山的頂端,少部分可辨識的東西罷了。那裡有成堆的亂七八糟、破破爛爛的地毯、亞麻油布地毯、家具的各個部位、機器零件、釘子、纜線、工具和各種器具。這座屋子以前是班尼叔叔父母住的地方,他們婚後一直都住在這裡(我對他們的記憶相當模糊,只記得他們很老又胖,眼睛半瞎,坐在陽光下的門廊上,穿了很多層已經開始風化的深色衣服)。所以這裡堆積的,有部分是來自於五十年的家庭生活,但也有一部分是別人丟掉的東西。班尼叔叔會問別人可不可以給他,然後把它們帶回家;有些甚至是從朱比利鎮上的垃圾場拖回來的。他說,他希望可以把這些東西修補一下,讓東西變得堪用,好賣給別人。要是他住在城裡,就會開一間大型的廢棄物商店,一輩子的時間都花在成堆的舊家具、壞掉的家電、缺角的碗盤,還有覆滿髒污的某人親戚畫像上。其實他就是珍惜這些破爛本身,只不過對自己和別人假裝要把這些東西派上用場罷了。
在他的屋子裡,我最喜歡的還不是這些,而是門廊上成堆的舊報紙,那些我怎麼都看不膩。他不看朱比利《號角前鋒報》,也不看那些會晚一天投遞到我們信箱中的城市報紙;他不訂《號角周刊》或是《週六晚報》。他的報紙一周送達一次,紙張粗糙、印刷很糟,頭條都是三寸高的大字。這是他獲取外界世界資訊的唯一來源,因為他很少有堪用的收音機。這些報紙裡的世界和我父母閱讀的報紙不同,也和每天聽到的新聞內容不同。這些頭條和當時正在展開的戰爭無關,也和選舉、熱浪、意外都無涉。是關於下列這些內容:
狠父以雙胞胎女兒餵豬
一婦女產下人猴嬰
處女慘遭著魔和尚在十架上輪姦
狠婦郵寄丈夫屍塊
我會坐在下陷的門廊邊緣,一邊用腳輕觸一定是班尼叔叔的母親以前種植的石竹花,一邊讀報。最後班尼叔叔總會說:「妳可以把那些報紙帶回家,我都看完了。」
但我很清楚,最好別那樣做。於是我愈讀愈快,盡可能地多讀,最後才走進陽光下盡情伸展四肢,踏上小徑,穿越田野回家去。那時的我會因為目睹了如此的邪惡而頭昏腦脹,這些惡行是如此的多才多藝、偉大創新,又是如此駭人地非比尋常。但是隨著我愈來愈接近家門,這些景象也逐漸淡去。為什麼我家那平淡無奇的黑牆、褪色破損的磚塊,還有廚房門外水泥砌的露臺、用釘子掛在牆上的洗衣槽、抽水泵、葉片上有棕色斑點的丁香花叢,會讓那一切感覺如此不真實呢?一個女人真的會把丈夫的屍塊,用聖誕節的包裝紙包起來,郵遞寄給丈夫在南卡羅萊納的女朋友嗎?
我們家就在弗雷茨路底,這條路就從鎮上邊緣的巴克商店,一路通往西去。這家搖搖晃晃的木造商店,從前端到後端的距離好短,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側放的卡紙箱,再隨便掛上一片歪斜的金屬板,上面寫著:麵粉、茶、麥片、飲料、香菸,這個景象對我來說,總是象徵著鎮中心已到盡頭。人行道、街燈、成列的行道樹、賣牛奶和賣冰的推車、鳥浴盆、花圃、放著柳條椅的前廊(女士們就坐在那裡望著街道)——這些文明的、讓人心生嚮往的東西也都到了盡頭。每當我和歐文從學校放學,或是我和母親每週六下午購物回來的時候,我們就會走在寬闊而蜿蜒的弗雷茨路上,從巴克商店到我家之間一路都沒有遮蔭,兩旁淨是野草叢生的田野,依照季節的不同,被蒲公英、野芥末或是金菊染上黃色。比起鎮上,這段路上的房屋間隔更遠,看起來也比較欠缺整理、貧乏簡陋、怪模怪樣,鎮上的房子看上去絕對不會是這模樣。例如,有一道牆只漆了半邊就停工了,連梯子都還架著;有一棟房子還留著拆除露臺的痕跡,沒有收尾;還有一扇大門前面沒有臺階,離地足足有三呎高;有的窗戶上原本應該有遮板的地方,卻東一塊西一塊貼著泛黃的報紙。
弗雷茨路不屬於鎮上,卻也不屬於鄉下。這裡原本應該是鎮上的一部分,卻被蜿蜒的河流及格蘭諾許沼地和鎮上隔開。這裡也沒有真正的田園,只有班尼叔叔和波特家的田地,占地分別為十五和二十畝。班尼叔叔的田地長滿灌木,而波特家的兒子們養羊為業。我們家有九畝地,用來養狐狸。大部分的人家都有一到兩畝地,也都有一些家禽家畜,通常都是一頭乳牛和雞,有些時候也有一些更奇特、不會出現在一般農場上的動物。波特家兄弟們養了一群羊,牠們總是跑到外面,在路邊上吃草。有個單身漢叫山迪・史蒂文生,他養了一隻小小的灰色驢子,就像《聖經》中的圖畫一樣,在田野邊緣多岩石的角落吃草。我父親的事業在此地還算是正常。
米屈・林姆和波特兄弟才是弗雷茨路上的非法人士。他們的風格相當不同,波特兄弟個性活潑,不過喝醉的時候脾氣就會很凶暴。有一次他們用小貨車順路載放學的我和歐文回家,我們倆坐在後面一路被甩來甩去,因為車開得超快,路上又一直有坑洞。我母親聽到這件事的時候,倒抽了一口氣。米屈・林姆就住在窗子上有貼報紙的房子裡,他不喝酒,因為風溼而一跛一跛,從來不跟任何人說話。他太太會不定時地晃到屋外的信箱旁,身上穿著破爛的蕾絲家居服,光著一雙腳。他們的房子外觀宛如集各種邪惡和謎團於一身,我看都不敢看,每次經過的時候都只敢眼睛直視正前方,還要壓抑想拔腿就跑的衝動。
這條路上還住著兩個傻子,其中一個是法蘭基・豪爾,他和他的兄弟路易・豪爾一起住。路易在巴克商店旁邊,開了一間外表沒有上漆、有假立面的小店,專營鐘錶修理。路易像是用白蘭香皂雕出來的一樣又白又胖,他會坐在店外曬太陽,身旁那扇髒污的店面窗戶的窗臺上,還有貓咪在打盹。另一個白癡是依蓮・波樂斯,她就和法蘭克一樣溫馴,或者說一樣傻。她會在路上追逐小朋友、掛在大門上拍動手臂呱呱叫,好像一隻喝醉的公雞。所以她的房子也是另一個經過時要小心的地方。有一首每個人都知道的打油詩,是這樣說的:
依蓮依蓮別過來,
不然我找棵蘋果樹,從你的咪咪吊起來。
我和母親一起經過她家的時候也會唸這首打油詩,但至少我知道要把咪咪改成腳跟。不知道這首打油詩是從哪兒來的?就連班尼叔叔也會唸。依蓮的頭髮是白色,不是因為上了年紀,而是天生如此,她的皮膚也白的像鵝毛一樣。
我母親最不想住的地方,就是弗雷茨路。每次她只要一踏上鎮上的人行道,就會感激地揚起頭,在歷經弗雷茨路的太陽曝曬之後,享受著路邊的蔭涼,感覺鬆了一大口氣,因而流露出一種新的樣子。每次她要是缺了什麼東西,就會派我去巴克商店跑腿,但是當她真的要購物的時候,總是會到鎮上。查理・巴克在我們經過的時候,可能正站在店後面的房間,把肉削成一片片薄片;透過深色的隔板,我們可以看見他的身影,半隱半現彷彿馬賽克人像。這時,我們就會低頭快步經過店門口,希望他沒看見我們。
當我說我們住在弗雷茨路的時候,我母親總是會糾正我,說我們是住在弗雷茨路底,好像這有天大的差別。往後她也會覺得自己並不屬於朱比利鎮,但在此時的她還緊緊抓住這一線希望,沾沾自喜地確保鎮上注意到她的存在。她會大聲地和其他的太太打招呼,那些太太們會一臉驚訝(但是愉悅)地轉過頭來。她還會走進陰暗的乾貨舖,在店裡那些高腳小凳上坐下,呼喚著請人給她遞杯水,因為她剛剛走了又熱又乾的一段路過來。我一點也不難為情地跟著她,享受這些騷動。
我母親在弗雷茨路上並不受歡迎,她對這邊的人說話的語氣,不像對鎮上人說話時那樣友善,態度很嚴肅,還明顯故意地使用正確文法。她甚至完全不和米屈・林姆的太太說話,他太太曾經(但我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在麥奎德太太的妓女院裡工作過。母親總是站在窮人那邊,支持黑人、猶太人、中國人、女人,但她受不了酒鬼,就是不行,而且她也無法忍受性開放、說髒話、虛混度日、愚昧無知。因此她必須對弗雷茨路上的居民另當別論,他們和她所愛的那些、真正受壓迫的人以及窮人,是不一樣的。
我父親就不同了,每個人都喜歡他,他也喜歡弗雷茨路,雖然他本人鮮少喝酒,對女性也相當謹慎,不會使用不好的字眼,並且相信工作的價值、一直很努力工作。他在這裡很自在,但是和鎮上的人或是任何穿著西裝領帶上班的人相處時,他就會不自覺地比較拘謹、自尊心強又對任何侮辱敏感。他會以一種某些鄉下人特有的脆弱,對於任何自高於人的跡象,感受特別敏銳。他是在鄉下地方的農場上長大的(我母親也是,但她早就把那一切拋諸腦後),但他在鄉下並不自在,那裡充滿了根深柢固的傳統、安於貧窮,生活單調。而弗雷茨路就很適合他,班尼叔叔就和他很合拍。
我母親已經習慣了班尼叔叔。除了星期天以外,他每天都來我家一起吃飯。吃飯前,他會把口香糖黏在他的叉子尖端,吃完飯再把口香糖拿起來,給我們看叉子印在上面的圖樣,完美地刻進白鑞色的口香糖上,幾乎讓人捨不得嚼它。他把茶倒進茶杯碟子裡,吹涼了再喝。還會用叉子叉著一小塊麵包將盤子抹得一乾二淨,好像貓舔過的一樣。他的出現會給廚房帶來一股味道,我並不討厭這種味道,那是魚、有毛皮的動物、沼澤的氣味。他謹記著鄉下人的禮節,絕對不會自己伸手添飯菜,而且除非被再三催請,才會接受別人幫他添菜的好意。
他會說很多故事,那些故事裡總有些情節,是我母親認為不可能真實發生過的。就像山迪・史蒂文生結婚的故事。
山迪・史蒂文生曾經娶過一個從東南方來的胖女人,不僅是外地人,還是外國人。她在銀行裡有兩千元的存款,還有一臺龐迪亞克的車,是個寡婦。過沒多久,她就搬來和山迪一起住,就住在弗雷茨路上;那是大約十二到十五年之前的事。接下來一連串怪事就發生了。半夜裡,盤子會自己摔在地上、一鍋燉菜自己從爐子上滾落。山迪夜裡醒來,覺得像是有隻山羊在他們的床墊底下頂他,但是他往床底下看,那裡分明空無一物。他妻子最好的睡衣被從頭到腳撕成兩半,綁在窗板繫繩上。每到晚上,他們坐下來想談談心的時候,牆上就會發出砰砰的敲打聲,聲音大到連自己腦海裡的聲音都聽不見。最後,山迪的妻子終於告訴他,她知道是誰在背後搞鬼,就是她那過世的老公,原因是不滿她另結新歡。她聽得出那種敲牆壁的聲音,就是他用他的指節敲的。他們試著忽略他,卻完全沒用。後來他們決定要開車來趟小旅行,看看是不是能讓他收斂一點。但他也跟著一起來了,就坐在車子頂上。他用拳頭捶在車頂上、踢打、搖晃車身,讓山迪幾乎沒辦法開車。最後山迪終於崩潰,他把車子靠邊停下,跟那個女人說,換她來開車,他自己要下車走路或是搭便車回去。他還建議那女人,最好開車回去自己的故鄉,試著忘了他。那女人雖然放聲大哭,但也不得不承認,這是唯一的辦法。
「但你不會相信這是真的吧,嗯?」我母親用輕快的態度說,並且開始解釋這一切都是巧合、想像力和錯覺作祟。
班尼叔叔用嚴肅而同情的眼光看著她。
「妳可以去問問山迪・史蒂文生。我還看過他身上的瘀青,親眼所見。」
「什麼瘀青?」
「被他床底下的東西頂到的。」
「銀行裡有兩千元存款啊!」我父親開玩笑地說,意在避免爭論擴大。「有這樣的女人,班尼,你得睜大眼睛給自己找一個啊。」
「沒錯,我就是打算這麼做。」班尼叔叔回答,也用同樣的玩笑語氣。「要是哪天我遇見一個的話。」
「像那樣的女人,恐怕不容易伺候。」
「我也是這樣想。」
「問題是,要胖的還是瘦的?胖的應該會是個好廚娘,但也吃得多。但話說回來,有些瘦的也很能吃,很難說。有時候娶了個胖的,她還能靠自己的脂肪活下去,也省了不少錢。但要確定她的牙口是好的,要不就是一口好牙,要不就是爛光換了整口假的。要是是連闌尾和膽囊也都割過更好。」
「講的好像是在挑母牛一樣。」我母親會說。但她其實並不真的在意,她有時會有這種不預期的寬容,後來就不曾出現過了。在這種時刻,她的身體線條看起來似乎變得柔和,那些不經意的日常動作,像是收拾盤子,也都罩上一層輕鬆自在的氣氛。比起日後,那時的她更為安適自在。
「但是她可能會騙你。」我父親煞有介事地繼續這話題。「跟你說她的闌尾和膽囊都割掉了,但其實不然。最好要求看看她身上的疤。」
班尼叔叔笑到岔氣,幾乎出不了聲,漲紅著臉、抱著肚子前仰後合。
「妳會寫字嗎?」班尼叔叔問我。那時我們就在他家,我在門廊上閱讀,而他正在清空茶壺裡的茶葉,把茶葉倒在欄杆上。
「妳上學多久了?現在幾年級?」
「下學期開始就四年級了。」
「過來這裡。」
他帶我到廚房的桌子旁,把一個他正在修理的熨斗,還有一把底下有個洞的長柄鍋挪開,拿來一個全新的寫字板、一瓶墨水,還有一支鋼筆。「幫我寫些東西。」
「要寫什麼?」
「不重要,我只是想看妳是怎麼寫的。」
我寫下他的全名和完整地址:班傑明・湯瑪士・波爾先生,宇宙太陽系,地球西半球,北美洲加拿大,安大略省瓦瓦納許縣,朱比利鎮弗雷茨路。他站在我後面看著,突然冒出一句:「那天堂又該放在哪裡?妳寫的還不夠完整,天堂不是應該比宇宙大嗎?」
「宇宙就包含了一切。是萬有的。」
「好吧,既然妳什麼都知道,那宇宙的盡頭又有什麼?那裡一定有什麼,不然就不叫做盡頭了,一定要有別的東西才會是盡頭啊。對吧?」
「沒有吧。」我懷疑地說。
「有啦,那就是天堂啊。」
「那,天堂的盡頭又是什麼?」
「妳永遠不會去到天堂的盡頭,因為神就在那裡!」班尼叔叔得意洋洋地說,並且仔細看我寫的字。我的字跡圓圓的、有點顫抖而不穩定。「嗯,這樣的字應該每個人都看得懂。我想讓妳坐在這裡,幫我寫一封信。」
他閱讀毫無問題,但不會寫字。他說學校裡的老師打了他無數次,想把他打出寫字的能力;就這一點他雖然很敬佩老師,但是這種做法完全沒有用。每當他需要寫信時,通常會請我父親或母親幫忙。
他在我頭上彎下身,看我怎麼寫開頭:
朱比利鎮,弗雷茨路,一九四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沒錯,就是這樣!現在起頭。親愛的小姐,」
「親愛的後面要接人的名字。」我說。「除非是商業信件,才會用親愛的先生或親愛的女士,要是對方是個女士的話。這是一封商業信件嗎?」
「既是也不是。妳就寫親愛的小姐。」
「她叫什麼名字?」我討人厭地追問。「我大可以直接寫上她的名字。」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班尼叔叔不耐煩地說,一邊把他的報紙拿過來,翻開後面的分類廣告,這部分我從來不看;他把廣告放在我眼前。
帶一個孩子的小姐徵求為男士管理家務的職位,喜歡農場生活,希望是安靜的鄉村住宅。若合適可結婚。
「我是寫信給這個小姐,所以除了稱她親愛的小姐,還可以怎麼稱呼?」
我放棄了,照樣寫下來,然後小心地畫上一個大大的逗點,等著寫信的正文。就從「親愛的」的「的」正下方開始寫第一個字,如同學校教的那樣。
「親愛的女士,」班尼叔叔一口氣地說下去:「我寫這封信——⋯」
我寫這封信,是為了回覆妳刊登的分類廣告,我在我訂閱的報紙上看到的。我是個三十七歲的男人,獨自住在我自己的地方。這裡有十五英畝大,位於弗雷茨路的盡頭。有一棟不錯的房子,建在石頭地基上。這裡就在樹林邊緣,所以冬天從來不缺柴火。還有一口很好的井,六十呎深,以及蓄水槽。樹林裡有吃也吃不完的莓果,河裡有很多魚;如果妳可以不讓兔子靠近的話,還可以種很多蔬菜。我在房子旁邊的籠舍裡養了一隻狐狸當寵物,還有一隻雪貂和兩隻水貂,附近隨時都有浣熊、松鼠和花栗鼠。歡迎妳的孩子一起來這裡,不論是男是女都一樣。要是男孩的話,我可以教他變成一個優秀的追蹤者和獵人。我有一份工作,是替隔壁鄰居一個養銀狐的人工作。他的妻子受過教育,妳可以前去拜訪她。希望我很快可以收到妳的回信。誠摯的,班傑明・湯瑪士・波爾。
不到一星期,班尼叔叔就收到了回信。
親愛的班傑明・波爾先生,我代替我妹妹:瑪德蓮・豪依寫這封信,目的是要告訴您,她很樂意接受您提供的職位,並且在九月一號之後隨時可以前往。要如何搭火車或是巴士前往朱比利?或者,更好的方式是,您可以到這裡來接她,我會在信末附上我們的完整地址。這裡不難找。我妹妹的小孩不是男孩,是個十八個月大的女孩,名叫戴安。期待您的回音,誠摯的,梅森・豪依,安大略省,基奇納,查莫斯街一二一號。
「呃,這樣做有點冒險。」當班尼叔叔在晚餐桌上給我們看這封信的時候,我父親這樣說。「你怎麼知道她就是你要的?」
「我覺得去看一下她怎樣,應該沒什麼壞處。」
「看起來她的哥哥很想擺脫她。」
「帶她去給醫生看,做個檢查。」我母親嚴肅地說。
班尼叔叔說他當然會。從此開始,各種事項就迅速地做出安排。他為自己買了新衣,還借了車,要開到基奇納去。他一大早就出發,穿著一套淺綠色的西裝,白色襯衫,綠、紅、橘色交錯的領帶,還有一頂深綠色的呢帽,腳上是棕色搭配白色的鞋子。他也理了頭髮、修過鬍子,洗過澡。他看起來很陌生、蒼白,如同待宰的羔羊。
「開心點,班尼。」我父親說。「你又不是要去上斷頭臺。要是看到什麼不喜歡的,轉身回家就行了。」
我母親和我,帶著拖把、掃帚、畚箕、肥皂粉和清潔劑,穿過田野去到班尼叔叔家。我母親以前從來不曾進過他家的廚房,至少沒有真的走進去過,因此裡面的景象完全把她打敗了。她開始把東西往門廊外丟,但過了一會兒之後,她看出這麼做完全是白費工夫。「這些東西得挖個坑才夠埋。」她說著,在階梯上坐下,手裡還握著掃帚柄,撐住下巴,看起來像是故事裡的女巫。然後她笑了。「要是我不笑的話,就會哭出來。想想看她來了會怎樣。不到一個星期,就算要用走的,她也會回基奇納去。不然就是投河自盡。」
我們刷洗了廚房的桌子和兩張椅子,清潔了中央的地板,用粗紙擦拭爐臺,撣去燈具上的蜘蛛網。我摘了一束金菊放在一個水罐中,擺在廚房桌子中央。
「我看窗戶就不用擦了。」我母親說:「何必讓更多光線進來,照亮裡面的慘狀?」
後來回到家,她說:「現在我的同情心是站在那個女人那邊。」
到了晚上,班尼叔叔把車鑰匙放在我家桌上,用一種剛從長途旅行回來,過程一言難盡的表情看著我們,但他也知道他得給個說法。
「路上都順利嗎?」我父親替他起了個頭。「那車子沒給你添麻煩吧?」
「沒,車很好。有一次我走錯了路,但走沒多遠我就發現了。」
「你有看我給你的地圖嗎?」
「沒,路上遇見一個開拖拉機的傢伙,我向他問路,他叫我調頭。」
「所以你順利到達那裡了?」
「噢,對啊,我順利到達那裡了!」
這時我母親插嘴了。「我以為你會帶豪依小姐來這裡喝杯茶。」
「呃,她這一路有點累了,加上還要讓寶寶上床睡覺。」
「寶寶!」我母親悔不迭地說。「我都忘了還有寶寶!那寶寶要睡哪兒?」
「我們會想出辦法。我想我應該有個嬰兒床不知放在哪兒,只要把床底加幾條新木板就行。」他舉起帽子,露出汗濕的前額上一條紅印子,說道:「我是要跟你們說,她已經不是豪依小姐了,是波爾太太。」
「哇,班尼,恭喜你!祝你幸福!你是看到她就一見鍾情了,是吧?」
班尼叔叔緊張地輕笑。
「呃,是每個人都在那裡,婚禮都準備好了。我人都還沒到,就已經都準備好了。他們請來了牧師,買了戒指,跟某個人講好讓文件可以馬上出來。我看得出來他們已經都準備好了,可以舉行婚禮。沒錯先生,他們一樣也沒漏掉。」
「哇,班尼,你現在是已婚的人了。」
「噢,對啊,已經結婚了!」
「嗯,改天你一定要帶你的新娘過來看我們。」我母親勇敢地說。她使用了「新娘」這個字讓人一驚,這個字眼和長面紗、鮮花、慶祝等字一樣充滿想像空間,但在此地很少被提及。班尼叔叔說他會的,一定會,等她從旅途的疲倦恢復之後一定馬上過來。
但是她沒有過來。四處都沒有瑪德蓮的影蹤。我母親本來以為,這一來班尼叔叔就會回自己家吃晚餐了,但他還是和以往一樣來我家廚房。我母親會問他:「你太太好嗎?她還適應嗎?她會用那種爐子嗎?」班尼叔叔對於任何問題都用含含糊糊的肯定語調帶過,一邊呵呵笑一邊搖頭。
弗雷茨路
我們在瓦瓦納許河畔度過了好幾天,幫忙班尼叔叔捕魚,替他抓青蛙。我們會在泥濘的河岸邊、柳樹下,尋找這些青蛙,找到之後先躡手躡腳地跟在後面,然後撲上去猛地抓住。河邊布滿了深陷的泥沼,裡頭長滿鼠尾草和針草,這些植物會在我們光溜溜的腿上留下細小的割傷,雖然一開始的時候還看不出來。老青蛙們都很清楚最好避開我們,但其實我們也不想抓牠們;我們想抓的是那些青綠、苗條的小青蛙,稚嫩而多汁。牠們冰涼涼又滑溜溜,我們會把牠們輕柔地捏在手中,撲通丟進一個蜂蜜桶子裡,再把蓋子蓋上。接下來牠們就一直待在裡面,...
目錄
1 弗雷茨路 The Flats Road
2 活體的繼承者 Heirs of the Living Body
3 愛達公主 Princess Ida
4 信仰時期 Age of Faith
5 改變與慶祝 Changes and Ceremonies
6 女孩與女人的生活 Lives of Girls and Women
7 受洗 Baptizing
8 尾聲:攝影師 Epilogue: The Photographer
1 弗雷茨路 The Flats Road
2 活體的繼承者 Heirs of the Living Body
3 愛達公主 Princess Ida
4 信仰時期 Age of Faith
5 改變與慶祝 Changes and Ceremonies
6 女孩與女人的生活 Lives of Girls and Women
7 受洗 Baptizing
8 尾聲:攝影師 Epilogue: The Photograp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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