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必備品:照相機、護照、信用卡、ipad、《旅人》。
ON THE ROAD,我們已經無法停止。在途中、在機場、在異環境、在城市與鄉間、在終點,和我們一同上路的還有胡晴舫和她的《旅人》。
機場、鏡頭、月台。疆界,流亡者。舊報紙,達弗斯旅人,自己的城市,世界的中心。這些元素日益嵌入現代人的眼睛、頭腦和心靈,左右我們的身體和生活,藉由旅行成為生命的一部分,乃至全部。
這不是一本私人旅遊筆記,而是——你在路上,並藉此窺視他者、驗證自己、修正偏見、或形成新的誤解之沉思錄。旅行的本質是什么?是離開和歸途的無窮辦證,是日常文化與異國情調的互相挑逗。是他者和自我的彼此窺視,是文化偏見和自我追尋的不斷對話。比如你帶著《旅人》來到峇里島,你或許一邊沉浸在濃郁的熱帶風情裡,一邊悲觀的認為文化在旅遊市場裡逐漸櫥窗化,成為媚俗商品。這時,胡晴舫提醒你:你不要忘記了,正是因為旅人的闖入,峇里島的當地人才搖身變成舞臺上的演員。
在回程,你把心丟在目的地。相機裡或許塞滿了照片,信用卡或許透支,行囊裡的《旅人》或許變得厚重,因為:你的經驗和偏見印證了胡晴舫的經驗和偏見,彼此重重疊疊。
作者簡介:
胡晴舫
作家。出生於台北,臺大外文系畢業,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戲劇學碩士。1999年移居香港,目前旅居東京。著有《憂鬱的城市》、《她》、《我這一代人》、《濫情者》、《機械年代》、《辦公室》、《人間喜劇》、《第三人》、《懸浮》等。
章節試閱
我站在生活的另一邊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成為一個真正的旅人。
雖然在台北有一個家,在香港有一層公寓,我卻從來不曾在同一個城市呆上超過十天的時間。
我總是在路上。
帶著我的旅行包,穿著一成不變的衣服。香港公寓的衣櫥裡放置了少女時代迄今的我的衣服,其中很多我已經不碰了,不是式樣過時,不是料子不好,純粹是因為不適合旅行。
能夠帶著旅行的衣服就是那幾件。於是,我老是穿同樣的衣服,出現在不同背景的城市。彷若一個演技拙劣糟糕透頂的演員,無論出現在哪,還是只懂得同一齣戲碼。
每天,我還是上街。像個普通人過著正常日子。去該城市裡人們喜愛的菜市場選上一袋水果;去他們會去的書店買書,讀他們的報紙;去他們會去的咖啡廳喝咖啡,學他們觀看路上的人潮;去他們會去的聚會認識一些新面孔,談著城裡正流行的話題。有時候,我也會去他們的辦公室稍微談點生意。
生活,依然散發一股親切的熟悉感。把我很快拉融進入每一個城市人們的圈子。只要有太陽升起的地方,就會有陽光。只要每一個城市的人們都會起床後刷牙,懂得搭交通工具,喜愛喝茶喝咖啡,也重視美食,也偶而擦鞋,報章雜誌不離譜地提供足夠的訊息讓我們交談,他們都會視我為他們生活中的一份子。
即使我在這座城市沒有一件家俱,擁有單調的時裝展示能力,對城市的過去只有書面的理解,對未來也無法參與,而我在這個城市裡彷彿有模有樣的生活樣態,不過是我快速模仿他們的粗糙成品。
可是,他們還是從我沒有歷史的速成習慣和不熟練的行為舉止,認出他們自己的生活,而露出喜悅,寬大接納了我。
我也以為我已經融入了他們的生活。有了相同的生活,就能得到相同的靈魂,有著相同的感受,或許,如此可以行得通。
而人們離開我於城市的街道上,跟我道別,回到他們的家俱和他們的衣櫥,裡面裝滿他們從小到大穿過的衣服和舊相片簿,我明白,我和他們之間,畢竟只是雷同,而不是百分一百的相似。
依然,我站在他們生活的另一邊。
我想起那距離我幾萬里之遙的衣櫥,特別思念起一件寶藍色綢裙,和一個我,在維多莉亞港無所感地生活。
透過一個旅人的照相機,攝下了我正隨海風飄動的頭髮。
自己的城市
他要我為他描述我所居住的城市。
我思度了一會兒,想要提幾個形容辭,臨出口前決定改成學術字眼,想想,又放棄了文學說法,也不知道列舉城市活動是否合適。最後,竟是一陣沈默,我只是微笑,一時之間,無法尋著一種簡明扼要的方法,直接有力地陳述我對自己城市的印象。
如同,有人問起,「您的母親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如果他詢問我對某個政治人物、電影明星、社會名流、鄰居、同事、小學同學、上司、店員及其它任何一個熟識的印象,我都能不加思索,立即尋著一個適切的語詞說明對方的長相性格特徵。也許粗暴,也許不正確,但至少能夠是反應快速的。但是,問起我的母親,一個世上與我最親愛的人時,我的回憶卻是模模糊糊,不但對若干相處細節的記憶感到缺乏自信,連她的臉孔也不怎麼能憶起。甚至,用幾個簡單輕率的辭句去結語我對她的總體印象這件行為,讓我感到害怕,彷彿是天大的不敬,可怕的褻瀆。
我遲疑著。不能對那座城市有著清明冷靜的觀察,無法像提起一個漠不關己的遙遠城鎮、只為了充實一段社交談話的內容那般輕薄的目的,輕輕鬆鬆去講到我的城市。
心頭上沈甸甸壓著一層厚重的雲層,城市是躲在雲朵後面的太陽,似乎想讓我看見又不想讓我看見地探頭探腦。
當我終於開口講述,我發現自己小心翼翼在揀字篩辭,刻意閃躲掉那座城市平時常常令我不滿的缺點壞處;眼前浮現醜陋雜亂的市容,我趕緊搖頭閉眼晃走那幅不悅景象,企圖將視線拉到比較不礙眼的角落;我努力在腦海裡搜刮來許多令人動情的生活小枝節,誇大,增添色彩,讓那座城市聽上去活潑友善,可愛,迷人,充滿各式特殊的樂趣。談著談著,我談出對方一臉嚮往的神情,自己莫名生出一股大膽的信心,更加熱烈地去描繪城市的美處。跟著,像一個善於撒謊的人最後也信任了自己謊言的真實性,我也相信我口中所說的那座城市確實是我居住的所在。
然後,在一件小事上,我又頓住了。我實在記不起一條路的名字。雖然我天天沿著那條路開車上班,下工回家,來來回回,一遍又一遍,不必思索也能摸著路在正確的地方轉彎。我也想不出那條街上究竟栽種著什麼樣的樹。而,這會兒,我卻要向他描述,當春天來臨,我如何懷著喜悅心情,觀賞路樹油亮的綠蔭在亞熱帶陽光下閃爍發光,如同裡面藏住著成千上萬的迷你精靈。
我訝異,距離的遠近,居然能夠影響旅人對轉述城市記憶的把握程度。照理,越遙遠,旅人越不能輕易瞭解;越親近,旅人更能熟悉掌握。
可,不。
旅行的道理,如同瞎子摸大象。居住在自己城市的旅人,只見到自己城市的一隻大腿,一個耳朵,一把象牙。你專注在自己平時生活的活動範圍,陷於日常工作的及時完成,牽制於固定不變的人際關係脈絡之中。一個旅人,卻能夠拉開距離,看到大象的全貌。他能夠,對你的城市帶著研究的目光,不帶情緒地對你的城市進行去蕪存菁的工作。他有理智,可以抗拒城市不分青紅皂白的感染力;他有閒情,擔得起耗費時間精力,慢慢品味你的城市。
旅人對待城市的態度,就似上網瀏覽一樣,有興趣的網址點出來瞧瞧,沒有興趣的網頁,只消按一下滑鼠,就能去到更新奇的地方。沒有負擔。
他挑剔,選擇,評估,像對付一個可有可無的情人。隨時準備分手,而且有足夠的殘忍可以說放棄就放棄。
於是,距離遙遠的城市,只會對旅人留下美好的回憶,卻不能烙下苦痛的痕跡。因為,令他憂愁不舒適的城市是進不到他生活裡的。
旅人對待自己城市的態度卻像個老太婆追憶起自己的青春。無論當時遇得如何慘綠,怎麼難受,如今都只剩下珍惜的情緒。述說起來時,便無法抑止地叨叨絮絮,每個生命情節都拿放大鏡去觀賞,賦予過度的意義,似在撰寫歷史課本上的世界大事般慎重。因為,那是你親身活過來的。好,壞,都是你的。有一種說不清楚的情感,放在眼前會感到羞恥,捧在手心就會融化,留在心裡則讓你有想哭的衝動。
近距離的放大,只令視線朦朧,事物愈發一片霧茫茫,看不真切。當局者,總是最感困惑也是最陶醉的那一個人。
我與他握手道別。出自一種罪惡感,我沒頭沒腦地說:「其實,我的城市沒我說得那麼美好。」
離家已久的他,露出理解的笑容,「我每次回家,都會燃起一種類似幻滅的感覺。距離,讓我把它想像得比實際上好太多了。當我回去時,一些我忘記了的不愉快經驗都會再度化為現實,降回我的身上。」
「您不覺得,自己的城市就像我們的老媽一樣,總教人又愛又恨。」他對我擠擠眼,表情憂傷,同時因感到一種隱約的幸福而放出光彩,「有她在,嫌嘮叨嫌煩,沒她在身邊,又覺得空虛,好像少了一件什麼很重要的情感倚靠,讓人失魂落魄。」
我站在生活的另一邊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成為一個真正的旅人。
雖然在台北有一個家,在香港有一層公寓,我卻從來不曾在同一個城市呆上超過十天的時間。
我總是在路上。
帶著我的旅行包,穿著一成不變的衣服。香港公寓的衣櫥裡放置了少女時代迄今的我的衣服,其中很多我已經不碰了,不是式樣過時,不是料子不好,純粹是因為不適合旅行。
能夠帶著旅行的衣服就是那幾件。於是,我老是穿同樣的衣服,出現在不同背景的城市。彷若一個演技拙劣糟糕透頂的演員,無論出現在哪,還是只懂得同一齣戲碼。
每天,我還是上街。像個普通...
目錄
我站在生活的另一邊
自己的城市
旅行作為一種榮耀
階級旅行
旅行,一種移動的方式
陌生的鄉愁
大家說英語
生活在他方
文化菜色
鏡頭
我看見,一個天堂島
婚禮與葬禮
這裡那裡
語言
原味文化
偏見
他者的眼睛
旅人的眼睛
旅行家
月台疑雲
新年旅行
達弗斯旅人
達弗斯民族
達弗斯建築
世界是用來生活的
疆界
流亡者
偷渡就像旅行
世界的中心
舊報紙
超時空連結
在異環境中旅行
如何不帶燻鮭魚旅行
城市與鄉間
旅行作為一種離開
不可告人的旅行
當旅行的終點是死亡
等待
機場
我們為何旅行?
我們還能夠如何旅行
恒河的一束光
盡頭
後記:我和我的小獵犬號
我站在生活的另一邊
自己的城市
旅行作為一種榮耀
階級旅行
旅行,一種移動的方式
陌生的鄉愁
大家說英語
生活在他方
文化菜色
鏡頭
我看見,一個天堂島
婚禮與葬禮
這裡那裡
語言
原味文化
偏見
他者的眼睛
旅人的眼睛
旅行家
月台疑雲
新年旅行
達弗斯旅人
達弗斯民族
達弗斯建築
世界是用來生活的
疆界
流亡者
偷渡就像旅行
世界的中心
舊報紙
超時空連結
在異環境中旅行
如何不帶燻鮭魚旅行
城市與鄉間
旅行作為一種離開
不可告人的旅行
當旅行的終點是死亡
等待
機場
我們為何旅行?
我們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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