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會宰了你!
誰敢惹我,有仇必報!史上最強「病嬌」女主角!
榮獲第28屆「小說昴新人賞」!
里奈從小就有嚴重的報復癖!
姊姊搶她的布丁,她就在姊姊的蛋糕裡放蟲;
姊姊剪斷她洋娃娃的頭髮,她就剪斷姊姊洋娃娃的四肢;
姊姊踢她一腳,她就賞姊姊的臉一拳(還把姊姊的牙齒打斷了);
媽媽的家教學生把她心愛的貓咪弄斷腿,她就把對方推下樓梯;
男友偷吃,她就把男友和偷吃對象的私密對話,截圖貼給全班;
老師欺負同學,她就網購了一把電擊槍……
這樣的里奈,有天走夜路時,竟然被人從背後捅了一刀!
這下可不得了,有仇必報的里奈怎可能輕饒對方?!
然而,里奈唯一的線索,
只有兇手留下的一句謎樣的咒語:拉梅爾諾艾利基沙……
作者簡介:
渡邊優
1987年出生於日本宮城縣,現定居仙台市。大學畢業後,一面工作,一面寫作,2015年以本書贏得第28屆「小說昴新人賞」。另著有短篇小說集《自由之鯊與人類的夢》。
譯者簡介:
高詹燦
輔仁大學日本語文學研究所畢業。現為專職日文譯者,主要譯作有《鳥人計畫》、《烏鴉的拇指》、《夜市》、《光之國度》、《蟬時雨》、《劍客生涯》系列、《新選組血風錄》等書。
個人翻譯網站:www.translate.url.tw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模倣犯》宮部美幸、《我想吃掉你的胰臟》住野夜 兩大名家暢快推薦!
如此率性的小說!才一開始讀,我就成了主角里奈的粉絲!
——《模倣犯》名家/宮部美幸
這部作品是最強悍中的最溫柔,充滿孤獨感卻又活力洋溢!
——《我想吃掉你的胰臟》名家/住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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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報仇是無益之舉。
但這「有人說」並不是指某個具體人物直接對我這麼說,是像書本或電影裡曾經這麼寫過。
例如某人所珍惜的人遭殺害,因而想展開復仇,這時有人對他說「就算你這麼做,已死的人也不會高興」。或是某人被自己所看重的人背叛,因而想展開復仇,這時有人對他說「你自己得到幸福,才是最好的復仇方式」。
從小我就無法認同這種反復仇的論調,看見復仇者在這種偏離主軸的說服下放聲大哭,總會隱隱覺得反感。
對我來說,復仇始終都是為了自己而做。為了讓自己感到暢快。而我認為追求暢快,是人活在世上所不可或缺的要事。堆積的沉澱物要沖洗,抹在身上的泥巴要清除,歪斜的主軸要伸直。倘若一直沒能得到暢快,人將會變得愈來愈沉重、骯髒、癱軟,我可不想淪落成那樣。因為喜歡自己,所以為了寶貴的自己,我希望自己永遠都能保持心情暢快。復仇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了寶貴的自己。
從小我就對復仇抱持這樣的印象,所以我六歲那年將一名七歲女孩的手臂折斷,其實也不是為了咪娜。
咪哪是隻四歲的公貓。明明是公的卻叫咪娜。畢竟牠是貓,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我、大我兩歲的姊姊、我完美的媽媽,以及平凡的爸爸,都對咪娜百般疼愛,牠於是長成一隻愛撒嬌、會與人親近的完美寵物。「當初在庭院角落撿到喵喵叫的咪娜時,本以為牠是隻灰貓,沒想到現在毛色這麼白。」完美的媽媽將完美的貓放在膝上輕撫的光景,真是完美。
而固定到我完美的媽媽開設的鋼琴教室上課的,就是那個臭小鬼。
要折斷咪娜的腳肯定易如反掌。因為咪娜就像狗一樣,會挨向任何人身邊,要求人們撫摸牠。據親眼目擊的姊姊描述,那個臭小鬼當時坐在鋼琴椅上,把咪娜抱在膝上,讓咪娜的右前掌擺在鍵盤上,然後故意蓋下琴蓋。我那完美的媽媽聽見姊姊放聲哭喊的聲音後,朝鋼琴教室趕來,只見咪娜雪白的身軀,因右腳的嚴重出血而染紅。骨折經過一個月才完全痊癒。可憐的咪娜儘管傷勢痊癒,日後卻變得很怕人,除了我們家人外,一概不敢接近外人。我不懂那個臭小鬼為什麼要那樣對待咪娜。七歲的女孩抓住一隻溫馴的貓,將牠的腳折斷,仔細想想,這或許有點異常。是孩子特有的殘酷天性剛好施加在咪娜身上嗎?還是她內心帶有黑暗面?
儘管可愛的咪娜腳被折斷,但我那完美的媽媽卻以完美的慈悲心原諒了她,並為她的心理狀態感到擔憂。將她扭送警局,如果她不肯,就殺了她──母親完全無視於我的意見,就只是以平靜的語氣開導那臭小鬼,而且沒向那臭小鬼的父母索求醫藥費,而是建議他們帶孩子向醫師做心理諮詢,最後甚至還說「如果妳不排斥的話,今後還是可以繼續到這裡學鋼琴哦」,對那個臭小鬼無比寬容。
完美的媽媽。我最愛媽媽了。媽媽比任何人都還要漂亮、溫柔。的確,一個七歲女孩所犯的罪,或許就該這樣得到寬恕。關懷重於定罪,這或許才是大人正確的因應之道。
當然了,我那完美的媽媽也沒忘了要關懷我們這對因咪娜的傷而難過的姊妹。她溫柔地安慰我們,訴說這世上種種的不幸與不合理,但還是教導我們要懂得原諒他人的可貴。
我認為媽媽說的沒錯。我年幼的心靈,只覺得媽媽真是位了不起的大人,心中無比佩服。但當時我只是個年僅六歲的小女孩。不管那位年紀比我大的臭小鬼有怎樣的精神問題,我都感覺不到一絲的同情和憐憫。
雖然媽媽很完美,做法也很正確,但與我的感受有點出入。
咪娜是我家的貓,同時也是我的貓。今天我的貓受害,就如同我受害一樣。此刻我處於受害狀態。就像咪娜要療傷,我也得療傷才行。就是這樣的想法,開啟了我的復仇開關。
在媽媽的許可下,那臭小鬼再次大搖大擺地到鋼琴教室上課,這對我來說是大好機會。我想殺了那個臭小鬼。
而最先發現的人,是我姊姊。姊姊個性文靜,但對於人心的微妙變化頗為敏感。她沒將我的復仇計畫告訴大人。因為她知道,告密者也會淪為我的復仇對象。不管是不是親人,我一概不輕饒。姊姊與我年紀相近,而且我們感情融洽,因為這樣的立場,她常遭受我的報復。例如她搶我布丁,我便在她的蛋糕裡放蟲子報復,她剪斷我娃娃的頭髮,我便切斷她娃娃的四肢報復,她踢我一腳,我便賞她的臉一拳報復,有一次姊姊的乳牙還被我打斷。
當時姊姊明白我有仇必報的傾向,一直都小心翼翼,避免惹惱我。所以姊姊並未強行阻止我,不過她倒是給了我一個建議。
「里奈(小峰里奈),妳知道漢摩拉比法典嗎?」
不知道,那什麼啊──我側著頭不解,姊姊接著說:
「告訴妳,在古老的法律中,有這麼一套法典。當中有一段文字非常有名,那就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意思是,別人如果惹我,我就要報仇。雖然很容易被誤解成野蠻的含義,但其實它不是這個意思,它要說的是,就算別人惹我,我要報仇,也要懂得分寸。像被人戳瞎眼睛,就把對方的頭砍下;被人打斷牙齒,就把對方脖子扭斷,這樣是不行的。我認為妳有時候做得太過火。」
姊姊用和媽媽一樣的平靜口吻開導我。
「妳聽我說,詩織她雖然折斷咪娜的腳,但她並沒有殺了咪娜。所以妳如果殺了詩織報仇,會不會做得太過火呢?姊姊認為,只要折斷她的手就夠了。」
姊姊真聰明。當時她才八歲,竟然就已經知道漢摩拉比法典?我一直都將姊姊視為長輩,對她懷有一份敬意。所以這時候我一聽她這麼說,馬上率真地心想,原來也有這樣的想法啊。但有件事我還是想不透。
「妳說不能做得太過火,這個我懂。但詩織把無辜的咪娜腳折斷耶。而且我為了咪娜腳被折斷的事好難過。大家也都很難過。我們明明沒做壞事,卻被迫得感到難過。要是把咪娜的無辜以及大家的悲傷全部算在一塊,光是折斷詩織一隻手實在不夠。」
「嗯,那如果兩隻手都折斷呢?總之,不能殺了她。」
「好!」
姊姊明白我的意思,我最喜歡她了。
其實我擬定的復仇計畫很簡單,就是將詩織這個臭小鬼從鋼琴教室所在的二樓推下樓梯,至於會折斷一隻手還是兩隻手,我實在無法對傷害做精密計算。結果詩識左臂骨折,額頭劃破,血流不止,我看了之後才嚥下這口氣,從先前不合理的扭曲中解放開來。心情暢快多了。
我清楚記得當時做完後心情暢快,但之後的發展就記不得了。我並沒有受到任何訓斥。整起事件被當作意外處理。這是孩童從樓梯跌落的常見意外。因為我是從後面推了詩織一把,她可能也沒發現是我下的手。
但坦白說,我連動手推詩織的記憶都很模糊。如今腦中回想的那個動手推她後背的畫面,幾乎都是我自己描繪想像所拼湊而成,實際上我是如何將她推落,我早忘了。六歲小孩的記憶就是這樣。我現在已經十六歲,那已是十年前的事。我只記得復仇成功時的快感、成就感、安心感。對我來說,復仇只看結果。從我懂事前就開始的小復仇,然後是這個人生第一次比較大型的復仇開始,直到今天,我已進行了大大小小各種復仇。我不可能把每一次的復仇都記得清清楚楚。重要的是結果。當我所重視的自己受害時,把每一筆帳都算清楚了的那個結果。
姊姊替我取了「復仇之子」這樣的綽號。我很喜歡。我不會被不合理的事扭曲,一直都過得很快意。
這樣的我,前些日子走夜路時,被人從背後捅了一刀。
1
那是六月時的事。時間是晚上八點左右。在我結束一個月一次的學校委員會,獨自返家時發生的。
我藉著路燈和沿途住家的燈光,走在陰暗的住宅區。從公車站牌走到我家,只要短短五分鐘路程。
我聽著音樂。用的是老舊的隨身聽。裡頭有各種不同領域的歌曲,將16GB的容量塞得滿滿的。
只要是音樂,我什麼都聽,完全不挑。只要是流行樂或搖滾,不分國內外,從排行榜上的名曲到獨立音樂,我全部都聽;只要是偶像,從擁有數十萬粉絲的大型團體,到只有網路上才找得到音樂,剛出道的地下偶像,我都照單全收。像金屬樂、RAP、視覺系,我都是從地方上的唱片行推薦區擺的CD,或是喜歡視覺系的朋友推薦的CD裡隨便挑;如果是古典音樂,我不分時代、樂派、作曲家、演奏者、樂器,一律以CD便宜為由,大量購買。
這並不表示我對每個領域都具有詳細的專業知識。我無樂不愛,而且我沒有過人的聽力,所以沒有特別的好惡,也沒有對音樂的堅持,能盡情聽我喜歡的音樂。我喜歡將這些曲子雜亂無章地塞進隨身聽裡,然後對所有曲目採隨機播放模式。我從電腦裡收藏的七萬首曲子中,精選出四千首曲子,將隨身聽那薄薄的基板塞到極限。所有曲目隨機播放,是從中亂數選出曲子陸續播放的一種模式,那天我坐在公車裡,在聽完巴布馬利的〈女人別哭〉後,接著是龍貓原聲帶裡的〈風之通道〉,而繼德布西的〈月光〉之後,是AKB48劇場公演曲的〈心型病毒〉。
下公車時,正好開始播放下一首曲子的前奏。是低沉的小提琴樂音。由於音量不夠,我略微提高了音量。小提琴聲開始重疊。我明白這是韋瓦第〈四季〉裡的〈冬〉。是某個室內樂團的公開錄音集。
用耳機聽古典樂很不容易,因為聲音的強弱落差很大。我配合中弱的音量將聲音放大後,突然一個中強,令我震耳欲聾。我怕因此重聽,注意力全放在音量調整鈕上,想找到一個可以聽得舒服的適合音量,邊走邊聽。
走夜路時不應該邊走邊聽耳機。
我完美的媽媽曾對我這樣說過。似乎有統計數字指出,如果邊走路邊聽耳機,或是玩手機,很容易遇上色狼或搶匪。因為對周遭的注意力會變得散漫。媽媽很替我擔心。
媽,我知道。
我對溫柔的媽媽如此回答,但我一點都不想停止這種走夜路時享受音樂的生活。
如果因為害怕色狼或搶匪,而忍耐不聽音樂,那就是被色狼或搶匪剝奪了聽音樂的快樂時間。這就如同是沒遇上色狼或搶匪,卻因為他們而受害一樣。
我深信自己的想法是對的,但我可不想對媽媽說這樣的論調。我是對的,但媽媽也一直都是對的。而比較符合現實的一方,向來也都是媽媽。
里奈,妳的理想太高了──姊姊曾對我這樣說過。我自己也知道,所以媽媽說的話,我都點頭稱是。我喜歡完美的媽媽,不希望媽媽當我是個笨女兒。而背地裡,我若無其事地背叛母親那溫柔的心靈。對於我心目中認為是正確的事,我堅持不肯讓步,而且我喜歡背叛媽媽。這大概是暫時性的叛逆期。不過,打從我懂事的時候就已開始,所以我覺得這時間似乎有點長。
小提琴正進入一開始的主題,我逐漸調高音量。在〈四季〉中,我最喜歡〈冬〉的曲目。我不懂作曲者要表達的含義,不過它樂聲激昂,相當帥氣。樂音變得愈來愈戲劇性,主題一再反覆。接著慢慢淡出,只剩下柔和的旋律。
緊接著造訪的是寂靜。在索尼隨身聽專用耳機的除噪功能下,我聽到逼近我背後的腳步聲。
2
我後背右側遭受一陣強烈的衝擊。我掛在右肩的書包滑落,兩耳的耳機也順勢脫落。
有人撞了我。在我體認此事的瞬間,氣血直衝腦門。
不可原諒。
我的個性實在很火爆。
我轉過來,瞪向那撞我的人影,同時手上使力,想握住快要掉落的書包。這時,我右腰處一陣刺痛。
我滿是怒火的腦袋,這時吃驚和混亂交錯。
為什麼那個地方會突然發疼?
那是過去不曾感覺過的疼痛。不知該說是鮮明還是閃亮,而且既強烈又快速。如果以顏色來比喻,就像豔粉紅色。總之,感覺就像火光。
我轉頭想確認疼痛的部位時,那人影猛然將他埋在頭套裡的臉湊向我,低語道:
「@*$%&*@%$%&*@,%*。」
這突如其來的一句話,我一時無法意會,瞬間凍結。
那人影完全不看我的反應,一說完話馬上轉身就跑。我頓時明白他想逃。
我馬上跨出一步,想追向前去,但右腰的疼痛阻止了我。好痛,痛死我了。剛才因驚訝而跑遠的憤怒又回來了。
那人影逐漸遠去,混進黑暗中,化為一個小點。但我疼痛不已,無法追向前去,讓他給逃了。
「我一定會宰了你!」
我從丹田縱聲吶喊。那名已看不見背影的人,一定也聽到了我的叫喊。雖然現在無法追向前去,但我一定要向他傳達我的憤怒。
因為叫喊的緣故,腰部又更加疼痛了。我無法站立,一屁股跌坐地上。平滑的柏油路直接碰觸大腿,感覺好冰冷。至於我的腰部則是開始變熱猶如火燒,形成強烈對比。熱的中心是疼痛。如果以顏色來形容此刻的痛楚,那就非胭脂紅莫屬。
我惴惴不安地伸手摸向痛處。隔著白襯衫輕輕觸碰,傳來一股溼答答的觸感。
啊,果然。我早就隱約有這種感覺。
我將沾溼的手抬至眼前,發現手指上沾滿了胭脂紅的顏色。我流血了。當我明白此事的同時,也發現自己開始飄散出血的氣味。那是不容輕忽的大量失血。
我將掉地上的書包拖過來,找尋裡頭的手機。纏在我手上的隨身聽按鈕不小心按到,螢幕發出亮光。〈冬〉的演奏似乎仍在持續。我不予理會,從外側口袋中取出手機。光是這樣的動作,我便喘息不止。因疼痛的關係,我連呼吸都有困難,心臟也噗通噗通直跳。是出血的緣故嗎?更重要的是,我現在陷入恐慌。
我以顫抖的手打開通訊錄,選了媽媽的電話號碼。接著就在我即將按下通話時,我停住手指的動作。
也許會挨媽媽罵。
對於這率先浮現腦中的想法,我大為震驚,心情跌落谷底。我心中仍有很孩子氣的一部分。我很希望自己不會有這個念頭。挨媽媽罵?會出現這樣的念頭,本身就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我已不是小孩了。
雖然這麼想,但我還是將浮現媽媽電話號碼的畫面關閉,按下緊急通報鈕。已是大人的我,想到我可以自己叫救護車。
一打就通的電話另一端,傳來女人的聲音。
請問要通報火警還是救護?
我的記憶只到這裡。
3
睜開眼後,看到狹小的天花板,接著是淡米色的窗簾。將我團團包圍,壓迫我視野的這些景象,承受來自外頭的亮光,看起來就像微微在發光。我感到迷迷糊糊,腦中隱隱作疼。
「里奈?」
我移動目光,看見完美的媽媽那完美的臉蛋上,帶著些許緊張之色,正俯視著我。
「妳清醒啦?不要緊吧?」
我本想回一聲「嗯」,但從喉嚨發出的,卻是沙啞的低吼聲。這聲音不該讓完美的媽媽聽見。我微微點頭。
「真的嗎?啊,太好了。里奈,妳現在人在醫院裡。已經沒事了,妳放心吧。」
媽媽對我露出溫柔的微笑,輕輕將手擱在我額頭上。那手既不溫熱,也不冰冷。我也回以一笑。感覺臉部肌肉比平時還要僵硬。
「要喝水嗎?啊,沒關係,妳還可以再睡一會兒。」
見我眼皮快要闔上,媽媽如此說道。
我闔上眼,關閉外頭的世界。額頭上那隻手真礙事。把手移開,臭老太婆。可能是我的念力傳達到了,媽媽旋即把手縮回。好,我就這樣裝睡吧。
此時的我很冷靜。
在醫院裡醒來,就情況來看,實在很不可思議,但我卻出奇地冷靜。或許是拜麻醉之賜。身體離我很遙遠,這種不自然的感覺說明了強力止痛劑的存在。也或許是因為一醒來就看到媽媽的緣故。看到我最喜歡的媽媽。
不管怎樣,我的記憶很明確,我也很清楚自己人在醫院的原因。
我被人刺傷。之所以被麻醉,一定是因為動手術的緣故。不知道縫了幾針。會不會有後遺症呢……
不安在我心中抬頭後,憤怒的情感旋即以凌駕其上的速度湧現。
有人傷了我。我被迫嘗到疼痛與恐懼的滋味,還有它帶來的不悅與不安。
還有……可惡!真是糟透了!竟然讓媽媽感到心煩。
媽媽從幾年前起,在大學的研究室裡擔任秘書。今天到底是星期幾呢?媽媽是請假來這裡嗎?還是被我占用了她美好的假日呢?可憐的媽媽。剛才她臉上的笑臉,只有一絲不自然。因為媽媽現在方寸大亂。
這當然是必須復仇的案件。我靜靜地顫抖著,心想,這或許是截至目前為止最大的一起案件。
姊,我終於要涉入殺人案了。姊,妳怎麼看?
「里奈?」
媽媽輕聲喚道。因為憤怒和激動的緣故,我裝睡的事似乎穿幫了。我睜開眼。媽媽那美麗的臉龐就在我身旁。國中時,媽媽那女神般的美令我感到自卑,我因此轉而欺負爸爸。因為我長得像爸爸。
「妳放心,什麼也不用擔心。媽媽會一直陪在妳身邊。」
我狂亂的內心因為這句話而莫名平靜下來,我的額頭深切感受到媽媽再次伸出的手,在麻醉帶來的睏意中放鬆心情。
在我失去意識前,最後聽到的那句話浮現我腦海。
那句話到底是什麼呢?
是誰對我說的?
「這都是為了拉梅爾諾艾利基沙,抱歉。」
里奈從小就有嚴重的報復癖,只要被人欺負必定加倍奉還!一直如此爽快地過著復仇人生的她,在十六歲的初夏,竟被人從背後捅了一刀,盛怒的里奈開始根據兇手留下的謎語追查真相──復仇少女絕不輕饒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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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報仇是無益之舉。
但這「有人說」並不是指某個具體人物直接對我這麼說,是像書本或電影裡曾經這麼寫過。
例如某人所珍惜的人遭殺害,因而想展開復仇,這時有人對他說「就算你這麼做,已死的人也不會高興」。或是某人被自己所看重的人背叛,因而想展開復仇,這時有人對他說「你自己得到幸福,才是最好的復仇方式」。
從小我就無法認同這種反復仇的論調,看見復仇者在這種偏離主軸的說服下放聲大哭,總會隱隱覺得反感。
對我來說,復仇始終都是為了自己而做。為了讓自己感到暢快。而我認為追求暢快,是人活在世上所不可或缺的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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