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理論大師約翰.伯格vs專業攝影名家尚.摩爾,合力探究攝影本質的經典之作!
◆薩依德譽為「劃時代的原創性影像論述」!
◆繼《明室》、《論攝影》、《迎向靈光消逝的年代》後又一影像思考巨著!
◆探討影像敘事之道的理論與實務之作!
◆本書為三言社出版的《另一種影像敘事》改版書!
關於攝影,我們不停思索:
何謂真實?攝影是紀錄,抑或另一種謊言?
什麼是照片?照片意味著什麼?它們是如何生成,又如何被使用、被詮釋?
影像與文字間有何關聯?圖說是理解之必要,抑或想像力的扼殺?
為何沒有文字說明的照片,依然能令人感動莫名?
我們能否捨棄文字,純然以影像思考、敘事?
當代知名美學評論家約翰.伯格,與瑞士知名攝影家尚.摩爾,首度以理論結合實務的方式,延續班雅明、羅蘭.巴特、蘇珊.宋塔的思想傳統,為讀者揭示攝影的本質。
全書以極具創發性的方式寫就,企圖為攝影提出另一種獨特的敘事法則!
尚.摩爾首先以13個自身拍攝的經驗,書寫他作為攝影家的反思。一張照片,就像一個「相遇之所」,身在其中的攝影者、被攝者、觀看者,以及照片的使用者,對於照片常有著彼此矛盾的關注點。這些矛盾既隱蔽,又增加了攝影圖像曖昧不明的特性。而這特性,正啟發了另一種遊走於紀實與想像間,攝影所獨有的敘事之道。
約翰.伯格在第二部分進一步提出一個關於攝影的理論,比較攝影與繪畫的差異,並詳論照片的觀看之道。
第三部分則是兩人想像力的共同合作,也是對影像的大膽實驗,內容由150張沒有任何文字說明的相關照片構成。作者將這一系列的照片命名為〈假如每一次……〉,透過連續的影像呈現,訴說一位農婦生命史的故事。這些照片,不是報導攝影,而是以影像訴說故事的具體實例。
第四部分則試圖探討,在〈假如每一次……〉當中說故事的方式,具有何種理論上的意圖與內涵。
一連串照片,不意圖紀實,沒有隻字片語,只有純然的影像:它們訴說生命的故事,誘發記憶與回想。攝影敘事之道,由此而生……
章節試閱
無法被拍攝的主題
The subject not photographed
「拍,或不拍?」(To take or not to take)這是每個攝影記者走在街上時,心中恆常浮現的問題。決定不拍的理由則形形色色。
有時是因為畏懼。你感覺到被拍攝者可能會有激烈的反應。譬如說,在某些都市的港口地區就是如此。在非洲或南美洲,一個白人攝影家可能會發現自己成為帝國主義的象徵,在拍照時引發各種恨意。
有時候這種拍或不拍的猶豫事關倫理抉擇。譬如說,是否該拍攝執行死刑的過程──除非這些照片,是為了用來譴責壓迫人性的專制政權。
不願拍照的理由,可說成千上萬。但假如你是攝影記者,你的雇主會說任何理由都是不成立的。
很多年前,我到阿爾卑斯山探險,希望能夠攀上大汝拉峰(Grandes Jorasses)的南面。這是比較容易攀爬的一面。當我們抵達過夜的駐紮小屋時,遇見了另一組剛從山麓北面下來的登山客。因為山上暴風雪過大,他們只好在距離頂峰數公尺遠處,艱苦地度過了一夜。他們之中許多人都受到嚴重的凍傷,面容因為險峻嚴苛的際遇,而顯得極為憔悴。明天報紙的獨家照片就在眼前,等著我去拍攝。
我的照相機連拿都沒拿出來。在這種情境下,如此的選擇並不是什麼美德善行,因為眼前有著更急迫的事必須進行:趕緊將傷重者用人力背下山(那是一個沒有直昇機的時代)。
最近我因為動背部手術,而在醫院裡躺了兩週(歸咎於隨身攜帶的攝影肩袋裡,那些該死的照相機、鏡頭,及底片)。我用背部躺下,渾身無法動彈,也不被准許移動。我開始想拍些照:病房的大小、我不幸的病友們(我去看神經外科,診斷自己的骨頭與脊椎)、明亮無暇的迴廊、乾淨潔白的屋頂,舉目所見,盡是一片白淨無暇的痛苦感。攝影,應該能表達出這種感受。但我很快就明瞭到,人們不能在同個時間裡內外通吃、左右兼顧。許多年來,當我替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工作時,我拍了許多病患、手術後的病人,以及受傷的人們。這一回,我最好還是乖乖地待在病人這一邊,這次經驗才會鮮活深刻地銘記下來,不是紀錄在底片上,而是深植在我的記憶裡。
照片的曖昧含混
The ambiguity of the photograph
攝影的原始素材是光線與時間,這使得攝影成為一門奇特的發明,有著無法被預見的效應。
但且讓我們從一些比較具體的事物開始。幾天前,我的朋友發現了這張照片,並將它拿給我看。
我對這張照片一無所悉。想推估其拍攝年代的最好方法,或許可從它的攝影技巧來判斷。是在1900至1920年間嗎?我看不出拍攝地點是在加拿大、阿爾卑斯山,或是南非?我們唯一所能確見的,是照片中有個微笑的中年男子與他的馬在一起。為什麼要拍這麼一張照片?這張照片對拍攝者而言有何意義?拍攝者的意圖,又和影中人與馬所認知到的照片意義完全相同嗎?
我們可以試玩一場創造意義的遊戲。最後的騎馬警察(他的笑容變得具有鄉愁)、在農場縱火的男子(他的笑容變得邪惡)、兩千英哩長征前(他的笑容裡似乎有些憂慮),兩千英哩長征後(他的笑容變得十分謙和)……。
照片中最明確的資訊,是馬匹所穿戴的轡頭類型,但這顯然並非是這張照片當時被拍下的原因。將這張照片獨自細察,我們甚至連它屬於那種類別都難以界定。這是一張家庭相簿照、報紙中的新聞照,或是旅者的快照?
會不會拍攝這張照片的初衷,並非為了這個男人,而是為了影中的馬匹?這個人的角色,會不會僅是一個拿著馬鞍的馬伕?或者他是買賣馬匹的商人?或許這其實是早期西部電影拍攝場景裡的電影靜照?
這張照片無可駁斥地提供了我們這個男人、這匹馬兒,以及馬轡頭都確切存在的證據,但卻完全沒告訴我們,他們存在的意義為何。
照片從時間之流裡,捕捉住曾經確切實存的事件。不像那些人們曾親身經歷過的往事,所有的照片都是一種逝去之物,藉此,過去的瞬間被捕捉起來,而永遠無法被引領到當下來。所有照片都有兩種訊息:第一種是關於被拍攝的事件,第二種訊息,則與時間斷裂所造成的驚嚇感(a shock of discontinuity)有關。
在照片被拍攝的過往,與照片被觀看的當下間,存在著一個無底深淵。我們是那麼習慣攝影的存在,以至於不再意識到攝影的第二種訊息。除非處在一些特殊的情境下:譬如,被拍攝者是我們所熟悉的人物,如今身在遠方或已然逝去。在這種狀況下,照片比大部分的回憶或紀念物,還更具有創痛人心的效果。因為照片彷彿預見了隨後由於缺席或死亡,所帶來的斷裂感。不妨假想一下,倘若你曾與一位擁有馬匹的男人熱戀,而他如今已不在此處了,在看這張照片時會有何種感受。
然而,倘若他是一個全然的陌生人,人們則只會想到第一種訊息,照片的意義因而顯得曖昧模糊,原本影中所紀錄的事件也逃逸無蹤。人們得以隨意創造(invent)照片中的故事。
但是這張照片的懸疑還沒就此結束。影像所保存下來那平庸陳腐的事物外貌(appearances),比任何創造出的故事(invented story)或詮釋(explanation)都更具有當下在場(present)的意涵。這些外貌傳達的訊息或許有限,但其存在卻是無庸置疑、不容否認的。
照片在歷史上首度出現時,讓許多人感到驚奇不已。這是因為它們以遠比其他視覺影像更為直接的方式,呈現了已然消逝事物的形貌。照片保存了事物的形貌,並允許這些形貌被隨身攜帶。這種驚奇感並不全然肇因於攝影的技術層面。
人們回應影像形貌的方式十分深沈,其中許多元素,來自我們的生物本能與遺傳。譬如說,無論我們的思慮如何理智,形貌仍舊能夠獨力挑起人們的性慾。再譬如說,無論多麼短暫,紅顏色都能使人感到被挑撥刺激,進而產生行動。更廣泛地說,世界的外表(the look of the world)本身,正是對世界作為彼界(thereness)之存在最強大的一種確認。觀看世界因此持續地提醒,並確認了我們與彼界的關連,從而滋育了吾等的存在意識(sense of Being)。
早在你試圖解讀出男人與馬所代表的意義前,早在你試圖為它定位或命名之前,光是簡單地凝視著這張照片,藉著影中的男人、帽子、馬匹、轡頭……,即便短暫,你都已經確認了自身活在世上的存在感。
一張照片所蘊含的曖昧含混,並非肇因於影像所紀錄的事件瞬間:攝影紀錄下的逼真證據,遠比親眼目擊者的描述要來的清楚明晰,正如一場勢均力敵的賽跑裡,最後常用終點照片來公正地決定是誰勝出。是攝影在時間之流所造成的斷裂感(discontinuity),使得其意義充滿含混曖昧,造就了出攝影雙重訊息的後者出現(亦即相機拍攝的過往時分,與照片觀看的當下片刻,兩者間的距離宛如無底深淵)。
一張照片,保留了一個過往片刻,使其免於被隨後繼之的其他片刻所抹滅消除。就此而言,照片似可比擬於人們在心中所記憶的影像。但在一個基本層面上,兩者仍有差異:人們記憶中的影像,是連續(continuous)生活經驗中的殘餘物(residue),照片則是將時間裡斷裂(disconnected)的瞬間面貌孤立出來。
人生在世,各種意義並非在瞬間片刻(instantaneous)產生。意義,是在各種聯繫與關連中出現,並且總處於一種不斷衍生發展的狀態下。沒有一套故事架構,沒有一些推衍發展,也就毫無意義可言。事實(fact)與資訊(information)
本身並不構成意義。事實可以被餵進電腦裡,成為推測演算的要素之一,但電腦並不能生出意義來。當我們為一個事件賦予意義時,我們不但對此事件的已知面,並且對它的未知面都做出了回應:意義與神祕(mystery)因而形影不離,密不可分,二者都是時間的產物。肯定確信(certainty)或許生於瞬間(instantaneous),疑慮懷疑(doubt)卻需時間琢磨(duration),而意義,實乃兩者激盪下的產物。一個被相機所拍攝下的瞬間,唯有在讀者賦予照片超出(extending)其紀錄瞬間的時光片刻,才能產生意義。當我們認為一張照片具有意義時,我們通常是賦予了它一段過去與未來。
專業攝影家在拍照時,總試圖找出具有說服力的瞬間片刻,好讓觀看者能賦予影像一套適切的(appropriate)過去與未來的脈絡。攝影家藉著他對拍攝主題的理解或同理心(empathy),來決定何謂適切的影像瞬間。然而,攝影家的工作與作家、畫家,或演員有所不同,他在每一張照片裡,只能進行一個單獨的構成選擇(a single constitutive choice):也就是選擇要拍攝的瞬間。與其他傳播方式相比,攝影在展現創作者的意圖性(intentionality)上顯得特別薄弱。
充滿戲劇性的照片,有時與平淡無奇的照片一樣曖昧含糊、意義不明。
發生什麼事了?我們需要圖說才能理解事件的重要性:「納粹焚書」。而圖說的意義,則取決於吾等是否具備歷史感(a sense of history),並非每個人都必然具備此種歷史感。
所有的照片都是曖昧含混的。所有的照片都是從連續的時間(continuity)中所擷取出來。假如所紀錄的是公眾事件,這段連續的時間就叫「歷史」,假如所紀錄的是個人私事,這段被攝影所打破的連續時間就叫做「生命故事」(life story)。即便是一張純粹的風景照,都打破了原本連續的時間,而切割下了那個時間點的光線與天氣。照片的斷裂(discontinuity)總會衍生曖昧含混,但這種曖昧含混時常不明顯,時常因為照片與文字的搭配,藉著文圖共謀,製造出一種充滿確定感,甚至可說是魯莽獨斷的傳播效果。
在照片與文字的相互關係裡,照片等待人們詮釋,而文字通常能完成這個任務。照片做為證據的地位,是無可反駁的穩固,但其自身蘊含的意義卻很薄弱,需要文字補足。而文字,作為一種概括(generalization)的符號,也藉著照片無可駁斥的存在感,而被賦予了一種特殊的真實性(authenticity)。照片與文字共同運作時力量強大,影像中原本開放的問句,彷彿已充分地被文字所解答完成。
然而,照片中所蘊含的那種含混曖昧,倘若能被充分理解並接受,或許能提供攝影一種獨特的表達方式。這種含混曖昧,是否可能啟發出另一種影像敘事之道(another way of telling)?我在此提出疑問,並將於後文處理這個命題。
相機,是用來傳送形貌的盒子。攝影術自發明以來,其運作法則並無任何改變。來自被拍攝物的光,穿越了一個小洞,而落在照相底板或底片上,底片藉其化學成分保存了光線的痕跡。這些痕跡再經由一些較複雜的化學程序,便可以沖洗出照片來。正如同印刷報業盛行時,在技術上並不困難,以我們這個時代的標準而言,攝影在技術層面上也實屬簡單,如今仍屬困難的,則是如何理解照相機傳送的影像本質,究竟為何。
攝影機所傳送的事物形貌,究竟是一個建構物(construction),一個人造的文化加工品(a man-made cultural artifact),還是像沙灘上的腳印,是一個路過之人所自然地(naturally)留下的痕跡?答案是,以上皆是。
攝影家選擇拍攝的事件。這種選擇可以被視為一種文化建構(cultural construction)。藉著拒絕去拍他不想拍的事物,這種建構的空間彷彿被清空了出來。他的建構,以解讀(reading)自己眼前正在發生的事件來進行。藉由這種通常憑藉直覺、十分迅速的事件解讀,攝影家決定他所要拍攝捕捉的瞬間。
同樣地,當事件的影像以照片方式呈現時,同樣也會成為文化建構的一部分。照片從屬於某種社會情境下,譬如攝影家的創作生涯、一段爭論、一個實驗、一種解釋世界的方式、一本書、一份報紙,一個展覽等等。
但在此同時,影像,及其所再現(represents)的物體之間(在相片上的符號,以及這些符號所再現的樹木之間),乃是一種即時的(immediate),且毫無建構色彩(unconstructed)的物質關係。這種關係確實就像痕跡(trace)一樣。
攝影家選擇想拍的樹、取景角度、底片種類、焦距遠近、是否使用濾鏡、曝光時間、沖片時的溶劑濃度、放相時的相紙種類、相片的明暗濃淡、照片的裱框方式……等等。但他所無法介入的──除非改變攝影的基本性質──則是由樹叢處所發出的光線穿越鏡頭,藉此將影像銘刻在底片上的這個部分。
藉由比較照片與繪畫間的歧異,或許可以更加闡明前面所提及的痕跡,究竟所謂為何。一張素描,就是一場翻譯(translation)。畫紙上的每個部分,都是繪圖者有意識地去與真實存在的,或想像中的「模型」(model),所進行的一種連結,並且與紙張上先前已經畫上去的各個部分息息相關。因此,一個被畫出來的影像,是繪圖者耗費無數精力(或倦怠,倘若圖畫本身並不出眾)進行各種判斷下所達致的成果。每當一個輪廓在畫作中逐漸成形時,背後都牽涉繪圖者有意識地以其直覺,或系統化的思考進行介入。在素描裡,蘋果是被畫成(made)圓形球體,但照片中蘋果的圓型外貌與明亮陰影,則是藉由光線而被接收給定的(received as a given)。
這個關於作畫(making)與接收(receiving)的差異,也意味著兩者的時間觀並不相同。繪畫是在創作過程中得到了自身獨具的時間,獨立於畫作內場景存在於實際世界裡的時間。相反地,照片以幾乎即時,現在通常是以人眼無法察覺匹敵的快門速度,來接收影像。照片中唯一包含的時間,就是它在影像中所展現的孤立瞬間。
照片與繪畫這兩種影像裡的時間,還有一個很大的歧異點。畫作中的時間並不是均質一致的(uniform),藝術家會花多些時間心力在他或她認為重要的部分,畫作裡的人臉就可能比頭上的天空,要耗費了更多時間。畫作通常依照人的價值觀,來決定那部分要多花些時間處理。而在照片裡,時間則是均質一致的:影像中的每個部分,都以同等時間經歷了化學程序,在此過程中,影像裡每個部分都是平等的。
繪畫與照片所蘊含的時間觀,導引出這兩種傳播方式最基本的相異處。繪畫一事,牽涉到作畫過程裡,無數次系統化的(systematic)的判斷與選擇。也就是說,繪畫乃奠基於一套現存的繪畫語彙,而這套語彙手法,則隨著歷史演進而不斷變異。西方文藝復興時代繪畫大師的學徒所研習的創作實務及繪畫語法,必然跟中國宋代繪畫大師的弟子大不相同。但為了重建事物的容貌,每張圖畫必然都仰賴於一套語言(language)。
攝影不像繪畫,它並不擁有一套語言。攝影圖像是藉著光的反射而瞬間產生,其輪廓(figuration)並非藉由人的經驗或意識所受精(impregnated)生成。
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在書寫攝影時,曾提及「人類在歷史上第一次接觸到沒有符碼的訊息(messages without a code)。照片因此並不是影像大家族裡最終極的(改進過的)一個成員。攝影因此呼應了訊息經濟學的決定性突變(it corresponds to a decisive mutation of informational economics)。」稱照片為影像家族裡的突變,是因為它們提供了資訊,卻沒有一套自身的語言。
照片並不是從事物的形貌所翻譯(translate)過來,而是從事物形貌所引用(quote)而來。
無法被拍攝的主題The subject not photographed「拍,或不拍?」(To take or not to take)這是每個攝影記者走在街上時,心中恆常浮現的問題。決定不拍的理由則形形色色。有時是因為畏懼。你感覺到被拍攝者可能會有激烈的反應。譬如說,在某些都市的港口地區就是如此。在非洲或南美洲,一個白人攝影家可能會發現自己成為帝國主義的象徵,在拍照時引發各種恨意。有時候這種拍或不拍的猶豫事關倫理抉擇。譬如說,是否該拍攝執行死刑的過程──除非這些照片,是為了用來譴責壓迫人性的專制政權。不願拍照的理由,可說成千上萬。但假如你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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