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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幾小時、甚至幾分鐘,她的記憶就會回歸空白。
芙蘿拉罹患「近事失憶症」,生病前的一切她歷歷在目,生病後則無法形成新的記憶。她最後的回憶,停留在十歲。父母將她照顧得無微不至,任何需求也都盡量滿足;對於芙蘿拉,父母只有兩個要求:按時吃藥,不要亂跑。
七年以來,芙蘿拉嚴格遵守這兩條規則,每天活動的範圍侷限在這個小鎮裡。她學會在手臂上寫下各種備忘錄,以防記憶重置時過於慌張而遭遇危險。她以為再也沒有康復的可能,卻驚訝地發現,她竟記得派對後與某個男生接吻的細節!這是患病之後,她第一次擁有的新記憶!
芙蘿拉開始期待康復,回歸常人的生活。就在此時,她卻從蛛絲馬跡中,發覺父母似乎並不希望她恢復正常;另一方面,在她發病後離家出走的哥哥此時傳來病危的消息,父母的言詞閃爍,更使她疑心起一切……
-媒體如潮佳評-
「讓人陶醉不已的故事,技巧純熟、令人感同身受的寫作手法。」──《書單雜誌》星級書評
「融合了科學的手法引起讀者好奇心,故事中的北極探險讓人不安、恐懼,卻又迷人。」──《號角圖書》星級書評
「本書最終將帶給讀者滿滿的希望……青少年都該讀這本書!」──《校園圖書館期刊》
「或許芙蘿拉的情形特殊,但她對於自主的渴望與所有青少年一樣,在成長的旅程中都該好好地被聽見。」──《出版人週刊》
「對於記憶缺失與自我探索的描述非常深刻而感動人心。」──《科克斯書評》
「雖是初試啼聲,卻將永留讀者心中。」──《VO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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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動人心的一部小說,關於祕密與謊言、愛與失落、讓人心碎與生命的故事。」──《每日郵件》
作者簡介:
艾蜜莉・巴爾Emily Barr
原本在倫敦擔任記者,但始終嚮往在一個安靜的房間內寫作。後來她出國遊歷一年,得到創作靈感,寫出一本背景在亞洲的背包客小說,也就是成人驚悚之作《背包旅行》,一舉贏得WH.史密斯新人獎。此後她接連寫出十一本成人小說,在英國與世界各地出版,目前與伴侶及孩子定居康瓦爾。
譯者簡介:
林力敏
現於輔大翻譯所研讀筆譯,曾獲聯合報文學獎、時報文學獎等國內重要文學獎項,並獲公費獎助赴哈佛大學暑期進修。夢想是環遊世界,活出精采有趣的人生。現為聯合報〈繽紛版〉專欄作家。
章節試閱
前言
五月
我站在山丘上,雖然好像做出糟糕的事,卻完全不記得了。
我知道是一分鐘或一小時之前做的,現在卻全忘了。先前沒空寫成白紙黑字,現在忘得一乾二淨,只知道得躲得遠遠的,卻不知道是在躲什麼。
我站在山脊上,在美得不可思議的冰雪世界。遠遠的下方,一邊是水,兩艘小船停在岸上;另一邊什麼也沒有,山巒無盡綿延。天空蔚藍無比,豔陽燦爛刺目。地上積著薄薄的雪,但我穿著毛皮大外套,覺得很熱。好一個冰雪世界,不可能是現實,我是躲在腦中的某處。
我轉頭望見遠遠的下方有一棟小屋,離小船不遠:先前我跌跌撞撞奔出小屋,一路爬上山丘,逃離屋裡的某個事物。不過我知道外頭另有某種危險的東西,我不該獨自待在這裡。
但與其面對屋裡的那事物,不如待在野地還比較好。
這裡一棵樹也沒有,一定得翻過山脊才有地方躲。一翻過去,就是野地,只有我跟山丘、岩石與積雪。我站在山脊上,從外套口袋裡拿出兩顆光滑的石頭;我不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做,但知道這很重要。那是兩顆黑色石頭,相偎在我的掌心。我丟出一顆,再一顆,盡量使出全力,儘量丟到最遠,只見兩顆石頭先後消失在覆雪的岩石之間,滿意之情油然而生。
我很快會消失不見,找到地方躲藏,不輕舉妄動,直到想起先前到底做了什麼。我不在意要躲多久,大概要躲在這個寒冷的地方度過餘生。
第一章
音樂太過大聲,屋裡太過擁擠,沒道理可以塞這麼多人。重重的低音震著身子。我已經在角落站了一陣子:我深吸一口氣,開始穿過整屋的陌生人。
我看著我的手,上面寫著粗粗的黑字「派對」。
「我看到了。」我對這兩個字說,雖然不知道為什麼我會在這裡。
空氣裡混雜著酒精與香水的味道,又甜又膩,讓人反胃。我得離開,到外頭透透氣,靠著欄杆看一看大海。大海就在屋外。
「嗨,芙蘿拉。」某個人說。是個又瘦又高的光頭男生,我不認識他。
「哈囉。」我盡量語帶穩重。這男生穿著牛仔褲。現場所有男生跟大多數女生都是穿牛仔褲。我則是穿亮閃閃的白洋裝搭裙子,配一雙跟我不太搭的難看黃鞋子。
我想原本我覺得上派對該這麼穿,結果卻根本搞錯了。
我看著我的手,上面寫著「我十七歲」。我再低頭看自己。我看起來像年輕人,感覺起來卻不像。
我年紀更小的時候,喜歡好好打扮上派對,穿今晚這種派對服裝,大家看了會抱一抱我,誇獎我像個公主。可是現在我不小了,沒辦法那樣穿了。如果我手裡有筆,要在手臂上寫:「我沒我想得那麼年輕。」我不該穿派對服裝,該改穿牛仔褲。
「要喝嗎?」
那男生朝一張桌子點頭示意,桌上擺著塑膠杯跟瓶子。我看我的手腕,上面寫著「別喝酒」。人人都在喝瓶裡的東西,也許是酒吧。
「好啊。」我說,想看會怎麼發展。我的手上也寫著「德瑞克要走了。P的男朋友」。這是某人要走的歡送派對,P是指佩姬。佩姬的男朋友。可憐的佩姬。「我要紅色那瓶,謝謝。」
我用指頭沾口水,把「別喝酒」三個字抹掉。
那男生把杯子遞給我,裡面斟滿紅酒。我喝下一口,臉一皺,但拿著酒能讓我覺得自己屬於這裡,所以繼續拿在手裡,然後去找佩姬。
我十七歲。這是一場派對。德瑞克要走了。德瑞克是佩姬的男朋友。
一名女子拉住我的手,我停下腳步。她留著一頭淡淡的羽毛剪金髮,看得出來比在場其他人的年紀都大,臉上有些皺紋,是佩姬的媽媽。不知為何,她不太喜歡我。
「芙蘿拉。」她聲音很大,免得被音樂蓋過。她嘴巴有笑容,眼神沒笑意。我也擠出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芙蘿拉,原來妳在這裡。妳都還好吧。」
「對。」我大聲喊回去,用力猛點頭。
「我會跟妳媽講。她傳了三次簡訊叫我留意妳的狀況。」
「好。」我說。
「戴夫跟我要出去外頭。妳會照顧好自己吧?我知道妳一直需要有人照顧。」
她講話有點酸。
「我不會有事的。」
她看著我一會兒,然後轉身走掉。她是佩姬的媽媽,這是佩姬的家。
震耳欲聾的音樂停了,我鬆了一口氣。可是隨後音樂再度響起,四周的人開始手舞足蹈,跳上跳下,跳著我實在學不來的舞。大家顯然很喜歡現在這種更嗨的音樂。
「再放小妖精樂團的音樂啦!」某個人大喊,就在我耳邊。我嚇了一跳,把紅酒灑在身上,像是鮮血。
一個女生往後退,踩到我的腳。她頭髮非常短,戴著大耳環,鮮紅的脣膏有點暈開,好像嘴巴受傷。
「抱歉。」她說完轉頭繼續聊天。
我得離開。離開這地方。派對不是我想的那樣,不是大家穿著洋裝玩玩遊戲,吃吃蛋糕。我不能見佩姬──我沒人可以聊。
我往門口走,朝著大海的味道,朝著沒有音樂的地方與我家。這時某種叮叮聲響起,全場發出「噓」的一聲,大家不再說說笑笑,我也停下腳步,看著大家都在看的方向。
他站在椅子上。是德瑞克。德瑞克是佩姬的男友,而佩姬是我的摯友。我很熟悉佩姬這個人,我們四歲剛上學就認識對方,那時她綁著辮子,我也綁著辮子,兩人都很緊張。我記得我們在操場玩跳繩,也記得我們一起讀書:我先識字,再幫忙她。長大後,我教她做作業,她則編劇情給我們演著玩,還找樹跟我一起爬。我還記得我們一起迎向六年級,對即將升上中學滿心雀躍。
我知道佩姬,而我看到她時,才赫然發覺她是大人了。這代表德瑞克是她真正的男朋友。
我留意到德瑞克是深棕色頭髮,戴黑框眼鏡,跟大家一樣是穿牛仔褲。我不認得他。
他環顧全場;我們對上目光之際,他露出笑容片刻才移開視線。這代表雖然我認不得他,但我們其實認識。一個金髮女生在他旁邊的椅子上,盯著他看,跟他離得實在太近。我想我看過她。她不該這樣盯著他看,畢竟他是佩姬的男朋友啊。
「謝謝,謝謝大家今天過來這裡。」他對全場說。「我從沒想過真的會辦一場派對,畢竟我才來這邊五分鐘而已吧。好啦,是五個月。在這裡跟凱特阿姨和瓊恩姨丈住很開心,而且真沒想到能交到這麼多新朋友。我本來想說康瓦爾郡會跟倫敦有點像,我會搭雙層巴士、吃恐怖的英國食物、變成愛鬧事的足球迷,沒想到,我竟然經歷了一段最美好的時光。大家要保持連絡啊。如果有誰想來世界上風景最讚的斯瓦巴找我,非常歡迎。我一直想永遠住在那裡,也很幸運能有這個機會。可是我的意思不是康瓦爾不讚啦,這裡真的很讚。」
我身後有個人輕聲說:「他怎麼不多講些北極的事呢。」另一個人聽得笑了。
我拿手機拍下他,才能提醒我為什麼要來這裡。我不知道「斯瓦巴」是哪裡,聽起來很陌生,但他顯然很喜歡那地方。
我喝完剩下的酒,味道依然很糟,接著我左右張望,感覺很不舒服。
「當然囉,我在這裡的時候,很幸運地遇到了小正妹佩姬。」他暫時停頓,露出笑容,有一點臉紅。
我後面的那個人低聲說:「還真是高攀了。」另一人哼氣同意。
「透過她,我認識了你們當中很多很棒的人。」德瑞克繼續說。「我會很想你們,謝謝大家的照顧。我會在臉書發下雪的照片給大家看,我想雪會滿大的。對了,還要謝謝佩姬、伊凡阿姨和戴夫叔叔讓我們來他們家,本來我還想說辦在酒吧就好。好了,大家繼續喝吧,記得要維護整潔。」
他笨拙地爬下椅子,全場響起掌聲,但大家手裡拿酒,掌聲七零八落。
我試著拼湊他剛才說的話。他要離開,去一個下雪的地方,對此相當興奮。他在這個彭贊斯鎮待了五個月,跟凱特阿姨和瓊恩姨丈一起住。佩姬替他辦了這場歡送派對。
佩姬站在角落,被一群人圍著。她抬頭對我挑眉,意思是問我還好嗎。我靠微微點頭回答。
佩姬很美,一頭濃密的微捲黑髮,肌膚白嫩,笑起來有酒渦,活脫脫是個陶瓷娃娃。今天她穿緊身的淺藍洋裝,短短的裙子,搭配緊緊的厚底靴。我拉一拉身上這件難看的白色「派對洋裝」,盡量不去看腳上醜陋的鞋子,覺得糟透了。
真好奇我在鏡子裡是什麼模樣,但我沒看到任何鏡子。
我的手臂內側寫著一些字:明天跟佩姬看電影,幫她打打氣。
我替杯子添酒,從小門溜出去,努力不引起別人的注意,彷彿真有人會留意或在意似的。一出去,迎面是冷冷的空氣,還有海水的潮聲與氣味。我閉上眼睛一陣子。謝天謝地,我出來了。
我站在路中間,時間是晚上。我環顧四周,想弄清狀況,腳下是一條白線,不偏不倚的路中央。這時一輛車朝我飛快駛來,按著喇叭,我眼看車頭燈愈來愈近,但最後那輛車忽然一閃,從旁邊駛過,一路繼續響著喇叭直到車身消失於遠方。
我不該獨自外出,不該站在路中央。我才剛獲准獨自過馬路,不必由大人陪同。為什麼我會在晚上出來?為什麼我獨自一人?老媽在哪裡?
我穿著白洋裝跟難看的黃鞋子。洋裝前頭有一塊紅色汙漬,但摸起來不會痛。手裡拿著一個塑膠杯,裡面裝著利賓納黑加侖汁,稍微灑到白線上。
我才十歲,不知道為什麼卻是在大人的身體裡。好討厭,好想回家。我快步穿過馬路,來到海邊的人行道。某處傳來陣陣音樂。我靠著欄杆,試著冷靜。
我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皺起眉頭。這不是黑加侖汁,但嘴裡恐怖的味道有點熟悉,可見我先前喝過這東西。
我看著我的手,上面寫著「芙蘿拉」。這是我的名字。我記得的,我是芙蘿拉。名字下方還有三個字:「要勇敢」。我閉起眼睛,深呼吸,想辦法打起精神。真不知道為什麼我人會在這裡,但我不會有事的。
手上還寫著「我十七歲」。
另一隻手寫著「派對」跟「德瑞克要走了。P的男朋友」。旁邊有些字抹掉了,無法辨識。手臂上寫著「明天跟佩姬看電影,幫她打打氣」。手腕上寫著「爸媽:莫拉公園街三號」。
我知道佩姬是誰,她是我的摯友。我們四歲剛上學就認識了。德瑞克是她的男朋友,但他要走了,佩姬需要打氣。
我知道我有爸媽,知道家在哪裡。在莫拉公園街三號。我該回家,這就回去。我頭怪怪的,有點暈。
我望著海上倒映的月色。欄杆綁著一張紙:「協尋愛貓。特徵:黑白相間,沒有耳朵。週二失蹤。」上面還有連絡電話。我拿手機拍下來,再拍一張,又拍第三張。我不希望這隻沒耳朵的黑白貓走失在外,牠可聽不到車子的聲音。我得找到牠。
我把手機轉到另一面,拍下我的臉,一看,卻發現我長得不一樣,比原本想的更大,不只十歲。
海水黑沉沉,一大片漆黑延伸到夜色中。月亮的倒影閃動,海灘帶著微光。
我考慮要不要走下海灘,踩過濕濕的石頭,陷進濕濕的沙裡,毀掉這雙我不確定喜不喜歡的難看黃鞋子。
我可以坐在海灘上,喝手中這杯紅色飲料,再凝望大海一陣子。一邊想,我邊走下中間凹陷的幾級臺階,走過石頭,但腳沒陷進入沙裡,這礫灘沒想像中軟。我找地方坐下,望向大海。
海浪啪啪打著岸邊,我聽見身後傳來腳步聲,沒有回頭看。接著有個人在我身旁坐下。
「芙蘿拉。」那男生掛著燦笑說。他就坐在我旁邊,肩碰著肩。「那是酒吧?」他從我手裡拿走杯子,喝下一口。我看著他。他戴眼鏡,深色頭髮,穿牛仔褲。
我稍微挪開身子。
「是我。」他說。「我是德瑞克啊。芙蘿拉,妳還好吧?」
「你是德瑞克?」
「對啊。喔,嗯,我懂了。沒關係,芙蘿拉,我認識妳好幾個月了。我是佩姬的男朋友。」
我不知道該跟他說什麼。
「沒關係,真的沒關係。可是妳竟然會喝酒?很不像妳耶。」
我想說些什麼,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我想試著裝作沒事。他是德瑞克,辦了歡送派對,現在坐在海灘上。
「妳來這邊幹麼?」他說。「怎麼會來海邊?」
我看左手上的字。路燈從後方照過來,我依稀看得清楚,再次得到提醒:「德瑞克要走了」。下方一片模糊不清。右手則再次提醒我要勇敢。
他拉起我的左手,看上面的字。我感受他手的溫暖。
「德瑞克要走了。」他念著。「P的男朋友。」我們一起盯著這些字。「芙蘿拉要勇敢。」他念出另一隻手的字。「我喜歡妳手上的字。這些有用嗎?有幫妳記住事情嗎?」
他握著我的雙手。
他說:「我是佩姬的男朋友。」
我不知道為什麼他會在這邊。他要走了,要去別的地方了。
夜晚變冷,刺骨的海風吹拂臉頰。
「會變怎麼樣?你要去哪裡?」我講得很快,因為覺得不舒服。
他仍握著我的手。我喜歡他傳來的溫暖。從他的眼神裡,我想我知道這問題的答案了。
「那地方會很讚。」他說。「還會很冷。我去過一次。很久以前,我們趁放假去斯瓦巴群島看午夜的太陽。那時候我十歲,從此就想住在那裡。現在,九年之後,我終於美夢成真。這絕對會酷到不行。」他呼了一口氣。「我的課會用英文上,因為學生來自世界各地。這對我真是很好運,我對學語言沒轍。」
德瑞克稍微往上坐,讓我們身子靠著,放開我的左手,卻更緊緊握住我的右手。
我完全無法專心聽德瑞克在講什麼,因為我全身上下一寸寸肌膚都活了過來,變得無比敏感,一寸寸肌膚都渴求他的撫摸。
他是佩姬的男朋友,真不知道來這裡幹麼。
「運氣真好。」我擠出話來。我把頭靠著他肩膀,不靠白不靠。「你十九歲,我十七歲。」我說。想起這件事似乎很重要。我把頭移開,因為他是我好友的男友。
德瑞克挺起身子,左手摟住我,讓我的頭重新靠向他的肩膀。我靠著他,感覺他的臂彎。
「佩姬跟我分了。」他說。
他轉頭面向我,我轉頭面向他。當他吻上我的雙脣,我明白這是天底下我唯一想做的事情。
後方車輛駛過。海浪在我們腳邊起起落落。我想永遠跟他坐在這片海灘上。我不知道怎麼會這樣,但明白這是這輩子碰過唯一美好的事情。白光閃動,整個世界消失不見。
我還是把自己拉回了現實。一道浪打上海灘,海風吹得頭髮飛舞。
「妳聽我說。」他說。「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別的地方?現在就走吧?我們今晚可以一起過……」
我凝視他。我們今晚可以一起過。我全身上下緊緊繃著。我想跟他一起共度今晚。我不知道要做什麼。他想要我跟他共度今晚。今晚。今晚。
我必須回家。
「可是我媽──」我說。我們凝視彼此。我無法把話說完,無法不看著他的眼睛。我往前湊想再吻他,但他往後閃避。
「對,妳媽。」他說。「天啊,對不起,這是個爛點子。啊,我到底是在……我沒有──」
他住了口。我說不出話來,只好點點頭。他以很難懂的表情看著我。
「我沒事。」我跟他說。
「對不起,我……我……我沒……」
我抓著一綹頭髮,用嘴咬住,不能把心裡想的事情說出口。我想跟他說的是,我從沒想過會遇到這種事,確定以前沒遇過,所以現在很混亂,還在不知所措,但他讓我感到像個正常人,所以我會永遠愛他,很願意跟他共度今晚。然而我不能背叛朋友,也不能徹夜未歸,就是不能。
「她會報警。」我補上一句,想著老媽。
「報警。老天,我真是笨蛋。忘掉我剛才說的吧。」
我的手臂冷得寒毛直豎。海浪陣陣,夜風拂面,雲朵遮住月亮與所有星星,天空跟大海一樣空蕩。
「我可以這樣說是因為,噢,我在幹麼啊?妳又不會記得。」德瑞克說。「好比說,我跟妳和佩姬在酒吧裡,而我看著金髮的妳,漂亮的妳,跟世上其他女生都不同的妳,不禁想說如果跟妳在一起會是怎麼樣。妳是這麼與眾不同,而且總是對我微笑。我想照顧妳,聽妳說話,因為妳所說的話跟其他人都不一樣。」他雙手捧著我的臉。「芙蘿拉,妳會好好的嗎?」
我點頭。我想把我們接吻的事寫下來,現在就寫,可是在他邊講話時邊寫有點怪。我還想寫下他今晚想帶我到某個地方的事,實在不想忘記。也許今晚我們可以一起。我想得出方法。我可以某個晚上當正常人,像個大人。
「我會好好的。」我說。「你聽我說,我們現在可以找地方去,一定可以。我會想辦法。」
「不了。對不起,我的錯。我們今晚不行。不過──也許我們可以保持連絡?就──讓我知道妳過得好。可以嗎?」
「保持連絡。」我想再吻他。好想要他一直吻我。現在我們吻過了,我想把四周一切變不見,天底下只剩德瑞克、我跟這海灘。
現在水漲高了,海灘愈來愈小,我們往後挪。他深吸一口氣,把我的手握得更緊。
「芙蘿拉.班克斯。」德瑞克說。「妳要照顧好自己。別把這件事跟佩姬說,別跟妳媽說,也別寫在手上。」他拾起一塊石頭,放在掌心。一顆小石頭,光滑的小石頭。即使在月光下,我仍看得出那是一顆全黑的石頭,雖然這裡多數石頭都是暗灰色。
「拿去。」他說。「送妳的。」
他把石頭放在我的掌心,讓我握住。
「我會永遠留著。」我跟他說。
我站起身來,僵硬發冷,頭腦混亂,很想鑽進被窩,一次次重溫這時刻。德瑞克也站了起來。我們伸展身子,看著對方。
「那個……」他說。「那個……我……啊,今晚我不行回佩姬那裡。現在不行。我會過去,然後早上悄悄離開。」
他再次吻我。我倚靠著他,感受他的擁抱,明白我永遠不會再有這種感覺了。
「要我陪妳走回家嗎?」他問,但我搖頭。我站在海灘上,目送他離去。他走上臺階,返回真實世界,停下腳步揮一揮手,然後永遠離開我的人生。
我吻了夢中的男孩,而他正準備前往一個寒冷的遠方,一個有午夜太陽的遠方。我抬頭看向黑漆漆的夜空。
我回家時,媽媽穿著睡袍在等我,頭髮披垂,手裡拿著一杯茶。她親我的臉頰,上下打量我。
「好玩嗎?」她說。
「好玩。」
「妳喝了酒。」
「一點點。」
「都灑到衣服上了。算了,派對還不錯?」
「不錯啊。媽,謝謝妳讓我去。派對超級超級讚。」我朝她露出滿臉笑容。
「那就好。佩姬陪妳回家的嗎?」
「對。」
「好。鞋子還我吧。」
我脫掉黃鞋子,上樓回房,換上睡衣,把跟德瑞克的事情鉅細靡遺寫下來,寫在一本舊筆記本裡,以免給老媽看到,然後把筆記本放在床下的盒子裡,用其他東西蓋住。我還寫了一張便利貼,向我提醒筆記本藏在哪裡,隔天早上醒來時讀了一遍又一遍。
我雖然讀了,卻其實不必讀,因為我還記得。
黑色石頭擺在床頭櫃上。我還記得。我是十七歲。
前言
五月
我站在山丘上,雖然好像做出糟糕的事,卻完全不記得了。
我知道是一分鐘或一小時之前做的,現在卻全忘了。先前沒空寫成白紙黑字,現在忘得一乾二淨,只知道得躲得遠遠的,卻不知道是在躲什麼。
我站在山脊上,在美得不可思議的冰雪世界。遠遠的下方,一邊是水,兩艘小船停在岸上;另一邊什麼也沒有,山巒無盡綿延。天空蔚藍無比,豔陽燦爛刺目。地上積著薄薄的雪,但我穿著毛皮大外套,覺得很熱。好一個冰雪世界,不可能是現實,我是躲在腦中的某處。
我轉頭望見遠遠的下方有一棟小屋,離小船不遠:先前我跌跌撞撞奔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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