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蕭紅書簡》中的第29封信, 就是許鞍華拍攝《黃金時代》的出處:「這不就是我的黃金時代嗎?此刻。」於是我摸着桌布,回身摸着籐椅的邊沿,而後把手舉到面前,模模糊糊的,但確認定這是自己的手,而後再看到那單細的窗櫺上去。是的,自己就在日本。自由和舒適,平靜和安閒,經濟一點也不壓迫,這真是黃金時代,但又是多麼寂寞的黃金時代呀!別人的黃金時代是舒展着翅膀過的,而我的黃金時代,是在籠子過的。
電影《黃金時代》描寫30 年代時期,一生顛沛流離的蕭紅,由哈爾濱、重慶、武漢一路南下來到了香港。蕭紅與蕭軍前往武漢,並一同和幾位東北的流亡作家組成了「東北作家群」。其後,蕭紅在與蕭軍分手後,懷着蕭軍的孩子與端木蕻良結婚。
詳細的歷史是怎麼樣的呢?
本書是一部蕭紅的手稿書簡, 加上當事蕭軍的詳細解釋說明, 另附有蕭紅的朋友聶紺弩駱賓基的回憶。
嚴格意義上講,這部手稿本《蕭紅書簡》的整理、出版,是為了已逝的先賢們——魯迅先生、許廣平先生、蕭紅、蕭軍、胡風、聶紺弩、駱賓基……同時,也是為後來者研究、考證「三十年代著名左翼女作家——蕭紅」提供一份珍貴翔實的「第一手」史料。
作者簡介:
蕭紅(1911-1942),原名張廼瑩,筆名蕭紅、悄吟。1933 年與蕭軍自費出版第一本作品合集《跋涉》,並因此登上了滿洲國政府的黑名單,被迫離開哈爾濱。1934 年蕭軍與蕭紅移居青島。在這裡寫完了長篇小說《生死場》。這部小說以「女性作者的細緻的觀察和越軌的筆致」(魯迅序),生動地寫出了幾個農婦血淋淋的的悲慘命運。在魯迅的幫助和支持下,蕭紅的成名作《生死場》出版,魯迅為它寫序。蕭紅由此蜚聲文壇,取得了在現代文學史上的地位。魯迅曾說,將來取代丁玲成為女作家中佼佼者的必定是蕭紅。1936 年7 月,蕭紅為擺脫感情問題的困擾而東渡日本。這本《蕭紅書簡》主要是蕭紅從日本寫給蕭軍的信。
作者序
前 言
這裡所輯存注釋的幾十封書簡,大部分是蕭紅於一九三六至一九三七年間,由日本東京寄回來的;也有幾封是她回國後,又去北京,由北京寄到上海的。
我為她寄去日本的信件,由於當時國內和日本的政治環境政是十分惡劣,不宜於保存在身邊,一旦被日本「刑事」搜出,而發現她的左翼作家身分,這會增加無限的麻煩。當她去日本之前我就告訴她,信讀過以後,馬上就焚毀或消滅掉,不要留下任何痕跡,因此,我給她的信就依風也沒遺留下來。至於如今留下的幾封,這全是後來她從北京帶回來的。
關於這批書簡還能夠留存到今天,居然還能夠和讀者們見面,這只是一個偶然的「奇跡」!若按一般規律來說,它早就該屍骨無存了。
從一九三六、七年計算到今天,已經是四十多個年頭過去了。這期間,對於我們國家、社會……來說,是一個大動亂、大變換、大革命……的時代;對於我個人來說,在生活方面是東飄西盪,患難頻經,生死幾殆,……當時一身尚難自保,更何能顧及到身外諸物?……興念及此,不能不憮然以悲,愴然而涕,悚然以懼,以致欣然而喜也!
一九三八年初春之夜,當我和蕭紅在山西區臨汾車站上分別時,我竟忘記了把這批書簡應該由她帶去西安。待第二天我檢查提箱中諸物時,才發現這包書簡留在箱子裡;同時,在椅子下面還發現了她的一雙棕紅色的短腰軍事女靴,竟也被遺落下來。
火車昨夜就開走了,估計已到了西安,當然不可能再由她帶走。這時候,日本軍隊要進攻臨汾的消息很急迫。民族革命大學決定要撤退到晉西南的鄉寧,正在匆忙地準備中。有一些教員紛紛準備乘火車去西安;有些身體比較好的單身人,要步行到黃河邊,渡河去陝西或者去延安。
前 言
這裡所輯存注釋的幾十封書簡,大部分是蕭紅於一九三六至一九三七年間,由日本東京寄回來的;也有幾封是她回國後,又去北京,由北京寄到上海的。
我為她寄去日本的信件,由於當時國內和日本的政治環境政是十分惡劣,不宜於保存在身邊,一旦被日本「刑事」搜出,而發現她的左翼作家身分,這會增加無限的麻煩。當她去日本之前我就告訴她,信讀過以後,馬上就焚毀或消滅掉,不要留下任何痕跡,因此,我給她的信就依風也沒遺留下來。至於如今留下的幾封,這全是後來她從北京帶回來的。
關於這批書簡還能夠留存到今天,居然還能夠和讀...
目錄
1 前言
7 蕭紅書簡(原信複印)
77 蕭紅書簡(蕭軍注釋)
221 蕭軍給蕭紅書信
【附錄】
237 《側面‧我留在臨汾》摘錄(蕭軍)
251 紀蕭紅詩(蕭軍)
257 在西安─回憶蕭紅(聶紺弩)
263 悼蕭紅詩詞(聶紺弩)
265 太平洋戰爭爆發之後─「找的回憶」(駱賓基)
285 編後贅語(蕭耘 王建中)
286 記《蕭紅書簡》在香港出版(蕭大忠)
1 前言
7 蕭紅書簡(原信複印)
77 蕭紅書簡(蕭軍注釋)
221 蕭軍給蕭紅書信
【附錄】
237 《側面‧我留在臨汾》摘錄(蕭軍)
251 紀蕭紅詩(蕭軍)
257 在西安─回憶蕭紅(聶紺弩)
263 悼蕭紅詩詞(聶紺弩)
265 太平洋戰爭爆發之後─「找的回憶」(駱賓基)
285 編後贅語(蕭耘 王建中)
286 記《蕭紅書簡》在香港出版(蕭大忠)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