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自願被吃的豬》之後,英國暢銷哲普天王再次登台!
以細膩的哲學分析手法,為你挖掘新聞事件的真假對錯。
我們有權窺探公眾人物的私生活嗎?
政治人物爆出緋聞就一定要下台嗎?
基因改造食品真的那麼罪不可赦嗎?
政府花大錢辦煙火秀會比拯救貧窮更重要嗎?
哲學雖然不能給你答案,卻能讓你想得更清楚!
哲學有助於思考諸如此類的問題:
◎ 眼見為憑?
從震驚全台的三一九槍擊案,到世界盃足球賽震驚全球的席丹頭錘事件,透過攝影鏡頭,我們看到事件的發生。然而,我們都不相信媒體呈現的真相,也從來不知什麼是真相。
◎ 偷窺有理?
從政壇美女被偷拍製成光碟轟動華人世界,到八卦媒體撒下天羅地網偷窺公眾人物,窺探他人隱私已經成了全民運動。然而,很多人都忘了自己有朝一日也可能被偷拍,也從未思考過有沒有權利挖掘他人隱私。
◎ 劈腿無罪?
從政壇帥哥被爆劈腿而下台,到法界大老搭載女子到汽車旅館上廁所而請辭,人人都要求政治人物應當先齊家再談治國。然而,治國能力真的和性能力有關嗎?下半身和上半身真的不能分開思考嗎?
◎舉頭三尺有神明?
從大街上的各種宗教建築,到小巷裡的各種廟宇神壇,很多人因信仰而得救,也有許多人因信仰而沒救。同樣都是相信某些神祇,同樣都有五花八門的儀式,同樣都是尋求心靈寄託,各大宗教與民間信仰的差別到底在哪?
新聞事件可以視為茶餘飯後的趣聞,也可以做為哲學思索的素材。在本書中,英國哲普作家巴吉尼將以新聞事件為範例,利用哲學大師的技巧與見解,帶你一步步挖掘新聞事件背後的議題。
吃飽太撐嗎?新聞報導看看就好了,幹嘛還要挖?作者向你保證,用哲學方式思考新聞報導,將能訓練百毒不侵的思考能力;一旦練成,新聞記者就唬不了你,攝影鏡頭也嚇不倒你,政治人物更是騙不到你!
作者簡介:
朱立安.巴吉尼(Julian Baggini)
英國《哲學家》期刊編輯與共同創辦人,定期為《衛報》撰稿,並且固定在英國廣播公司第四電台上發聲。他出版了許多哲學普及著作,是英國知名的暢銷哲普作家,《衛報》說他:「擁有一顆清明的心智,使得他在哲學普及書籍的領域中格外傑出。」麥田「哲學小徑」將陸續出版他的著作,包括《眼見為憑?新聞事件背後的哲學思索》、《生命是怎麼一回事?看哲學家如何解讀生命意義》、《哲學工具大補帖》、《輕鬆搞懂哲學五大主題》、《輕鬆讀通哲學五大經典》(以上中文書名皆為暫譯)。
譯者簡介:
陳信宏
國立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畢業。曾獲全國大專翻譯比賽文史組首獎、梁實秋文學獎及文建會文學翻譯獎等翻譯獎項,目前為專職譯者。譯有《裸女》、《滾滾豬公》、《幸福建築》、《我愛身分地位》、《我可以把妹妹煮來吃嗎?》、《好思辯的印度人》、《幸福的歷史》、《品牌思考很簡單》、《101 個兩難的哲學問題》、《猿形畢露》、《66億人的共同繁榮》、《最後的演講》、《只有這本!必讀的西方五大哲學家經典》、《一把鑰匙,走進哲學》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聯合晚報總主筆蔡詩萍 推薦
◎「市面上有許多不錯的哲學入門書,但是這本書特別具有實際效益,因為它探討的主題都是牽動人心的重要頭條新聞……巴吉尼的文筆令人稱羨,不但明白曉暢、平易近人,而且絕不賣弄專門術語。不過,本書最有價值之處在於,促使我們經常檢驗重大新聞事件中的各種論點,並且特別注意自己的評論策略,從而發掘自身的偏見。」~Amazon.co.uk Review
◎「這是一部探討人文思想基礎的通俗教科書,也是我看過最出色的一本……深具娛樂性與知識性。」~The Humanist
名人推薦:◎聯合晚報總主筆蔡詩萍 推薦
◎「市面上有許多不錯的哲學入門書,但是這本書特別具有實際效益,因為它探討的主題都是牽動人心的重要頭條新聞……巴吉尼的文筆令人稱羨,不但明白曉暢、平易近人,而且絕不賣弄專門術語。不過,本書最有價值之處在於,促使我們經常檢驗重大新聞事件中的各種論點,並且特別注意自己的評論策略,從而發掘自身的偏見。」~Amazon.co.uk Review
◎「這是一部探討人文思想基礎的通俗教科書,也是我看過最出色的一本……深具娛樂性與知識性。」~The Humanist
章節試閱
為所當為:私人生活與公眾議題
性、毒品、金錢
新聞媒體最愛揭露公眾人物的桃色風波、貪金斂財或吸毒愚行,三者一起來更是再好不過。要是沒有性、毒品和金錢的醜聞,許多銷量極佳的報紙恐將找不到新聞可報導。
近年來,最能彰顯媒體渴求這類新聞的事件,就是柯林頓與陸文斯基的緋聞鬧劇。這名世上最有權勢的男人如何為雪茄找出創意用途,還有陸文斯基那件刻意不洗的洋裝,全球各地的民眾都因這些報導而著迷關切、氣憤填膺,或者厭煩不已。
毒品造成的醜聞則較不受重視,只是短暫見於報端。英國一部歷久不衰的兒童電視節目的主持人,因為被發現吸食古柯鹼而遭到解雇。一個形象清新且擁有眾多青少年歌迷的流行樂團,因為團員遭人發現曾經抽過大麻而被迫公開道歉。這類新聞在報紙上經常可見,雖然毫無新鮮之處,卻總是絕不例外會登上報紙頭版。
金錢醜聞通常不見於明星身上,而是在政治人物與企業人士身上。英國政府高階首長曼德森接受另一名政府首長的大筆房貸,結果因事件曝光而辭職下台。那名借貸給他的首長當時也正被另一個政府部門調查,卻沒有將這項消息透露給利益相關的各方。
不論到世界上哪個地方,類似的新聞總是經常見於報端,一般人的反應經常是把這類事件當成社會道德淪喪的證據。這種關於道德衰敗的預言在歷史上一樣屢見不鮮,而這樣的預言唯一揭露的現象,就是人們總是習於認為自己處在世風敗壞的時代。在我們當前這個時代,只要有人談到道德衰敗,通常都會提到性愛、吸食毒品、以及個人主義的氾濫。
不過,並不是所有人都認為這些現象代表道德標準已經滑落;另一種不同看法指出,我們只是改變對於適切道德議題的觀點而已。當前的主流態度認為,只要不危害他人,私底下做什麼事都可以。舉例而言,當代道德哲學家辛格(Peter Singer)曾經寫道:「性根本不構成特殊的道德議題。」這種見解也絕非他獨有。真正的道德議題是關乎苦難、剝奪自由與壓迫;至於個人要怎麼利用自己的時間,尤其是從事什麼樣的性行為,則是個人的事情。
這種對於道德焦點的不同看法,就是柯林頓事件的探討重點。相信大多數人──包括柯林頓自己──都同意他的行為非常不可取,別的不提,至少他就背叛了自己的妻子;不過,許多人都認為,這種情感問題較是屬於人生喜怒哀樂的一部分,而不是重大的道德議題。罪責、懲罰與歉疚必須由事件中的各方自行處理──或是由上帝支配,如果上帝存在──對於廣大的一般民眾而言,這起事件其實無關柯林頓的道德。如果他為了金屋藏嬌而挪用稅金,就是關乎公眾利益的道德議題;但是他的性生活所關係的對象,只包括他自己、他的情人,還有他的家人。
這項爭論反映出倫理學思考中一項根本上的歧異:一方認為道德的核心奠基於我們私底下的行為,另一方則認為道德主要存在於公共場域,關乎我們的行為對他人的影響。當然,沒有人會認為道德完全只限於私領域或公領域;不過,待會兒就會看到,這種強調重點的不同確實會造成非常重要的差異。
不論哪一種觀點正確,明確可見的是,過去那種植基於傳統與宗教價值體系的道德秩序一旦被推翻,許多人都必須努力為自己的道德判斷找尋堅實的基礎。平常我們侃侃而談權利、責任、正義、自由與公平等議題,但是對於這些字眼的意義,卻經常缺乏明確的概念。我們是不是像英國哲學家艾爾在一九三六年所說的,只是用道德語言妝點自己心裡贊同或反對的直接感受?或者,實際上是不是存在真正有助於我們解決道德難題的倫理概念?
兩個問題
釐清這些道德議題不僅困難,而且永無止盡。為了讓我們的討論有所進展,我只集中焦點在兩個問題上;一般人討論公眾人物的醜聞時,經常都會混淆這兩個問題。首先是隱私的問題:事件中的各方是否有權保有私生活的隱私,還是大眾有權知道這些事?接著則是責任的問題:事件中的各方是否有權在私生活中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影響他們保有公職或一般工作的權利?
對於這兩個問題,我們可能會有不同的答案。舉例來說,有人可能認為我們有權知曉柯林頓與陸文斯基之間發生的事,但是無權因此要求柯林頓下台。我們可以主張自己有權知道別人私生活中的行為,同時又自認無權因此干涉別人的生活。
我要暫時將隱私問題放在一邊,先來探討:基於對公眾人物私生活的理解,我們能對他們提出什麼樣的要求。我將以柯林頓與陸文斯基的事件為探討案例,焦點則放在這起事件與公私道德議題有關的層面上。更重要的是,這裡的探討並不涉及柯林頓遭到的性騷擾指控及偽證的罪名。我們會從這項探討中得出一些通則,最後再利用這些通則來檢視先前提到的毒品與金錢醜聞。 首先,我們必須先回顧柯、陸緋聞的主要過程。
愛在橢圓形辦公室
柯林頓與陸文斯基的緋聞被揭發是一項司法調查的意外結果。在阿肯色州長任內,柯林頓曾經涉入一件名為「白水」的房地產開發案。這起案件在一九九四年一月開始被調查,當時的特別檢察官是費斯克;不過,這個職務在同年八月卻改由史塔接任。根據許多評論家的說法,史塔以超乎尋常的狂熱對柯林頓窮追猛打。
若不是史塔主導這項調查,柯林頓與陸文斯基始於一九九四年的性醜聞可能根本不會受到如此矚目。一九九四年五月,前州政府職員寶拉•瓊斯對柯林頓提起性騷擾訴訟,所指控的行為也發生在他州長任內。陸文斯基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才浮出檯面,在瓊斯的訴訟案中被指定為可能出庭作證的證人。
之後並沒有發生什麼大事,直到一九九八年一月,醜聞才真正撼動了白宮。一月七日,陸文斯基簽署一份宣誓證詞,聲稱自己和柯林頓沒有任何性關係。五天後,陸文斯基的友人崔普,將自己和陸文斯基的電話交談錄音帶交給特別檢察官辦公室,內容證明陸文斯基在法庭宣誓下說謊,由此自然可見柯林頓也說了謊。
關鍵的發展出現在四天後。由於史塔獲得授權了解陸文斯基的緋聞事件是否與白水案有關,於是性醜聞與房地產案從此交纏不清。這究竟是史塔為了拉下柯林頓而不擇手段的結果,還是柯林頓本身的欺瞞行為確實與白水案有關,至今仍然沒有定論。
接下來發生的事件已深深烙在大眾的記憶裡。柯林頓兩眼直視電視鏡頭,宣稱自己「沒有和那個女人發生性關係」,並且否認自己要求別人說謊。同一天,陸文斯基向崔普透露,她有一件洋裝上還留著柯林頓的精液。
到了八月,柯林頓已不得不改變自己的說詞。他再次透過電視向全國人民表示:「我確實與陸文斯基小姐有過一段不適當的關係。」史塔在九月完成調查行動,提出報告時指稱其內容可能足以構成彈劾的要件。十二月,柯林頓正式遭到起訴,包括三項偽證罪名和一項妨害司法的罪名。在兩個月的聽證期間,眾議院以一項偽證及妨害司法的罪名,對柯林頓提出彈劾案,但是握有最終決定權的參議院則在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二日否決該案。
在長達數月的期間,這起案件一直是新聞報導的重點;但是在事件結束之後,卻有許多人認為這起新聞也許不該獲得如此高度的矚目。這起事件真的關乎公眾利益,或者只是民眾茶餘飯後的八卦話題?對於自己的性關係,總統是否有權保有隱私?就算有權了解他的性關係,他應該為此向大眾交代嗎?
要回答上述問題,必須先釐清案件中的一個面向:據說柯林頓在法庭宣誓下說了謊。這種行為違反法律,因此是社會理當關切的事情;光是這一點,就足以為大眾的關注提供充分理由。不過,就某方面而言,這並不是這起事件的根本議題。柯林頓只是必須公開交代自己的性生活,因而被迫隱瞞自己私生活的真相;如果社會大眾原本就不該要求他交代這樣的事情,我們可能就會以不同的眼光看待他的後續行為。如果社會大眾沒有權利了解他的性癖好,他不願直接回答有關自己私生活的問題難道錯了嗎?
在以下的討論中,我不談對全國民眾以及在法庭上說謊的問題,只聚焦於柯林頓與陸文斯基的婚外情究竟是不是可受公評的事件。
首先思考公共道德與私人道德的區別,有助於我們回答這個問題。在柯林頓的緋聞案裡,有一個問題是,他的行為究竟道不道德;另一個問題則是,我們該不該由此判斷他在公領域的表現。
探討這項議題,也有助於更加了解一般性的倫理標準。我們的討論將觸及權利、個人自由、傷害和美好人生的概念等問題,藉由探討這個案例,可以將結論擴展為通則,從而協助我們釐清自己的道德思考。
然而,在開始之前,必須先說明兩項基本區別:第一項是倫理學與道德規範的區別,第二項是公私之別。了解這兩項區別,可以讓我們對若干關鍵議題產生更清楚的認知。
4鷹派與鴿派之爭:戰爭的道德性
世貿大樓
二○○一年九月十一日那天,我正在倫敦的醫院看病。我和往常一樣慢慢等待,一等就是好幾個小時。在這段時間,我無意間聽到了別人交談,還有電視與廣播上的新聞片段,因此察覺到似乎發生了什麼大事,但是又不知道究竟是什麼事情。看完病之後,我撥了通電話給我的伴侶,讓她知道我已經在回家的路上,她則告訴我一項驚人消息:美國有多架飛機遭劫,而且還有摩天大樓遭到攻擊。當時的感覺是一片混亂,沒有人知道接下來還會發生什麼事,也不知道同樣的事件會不會發生在其他地方。我隨即趕到地鐵站買了一份晚報,報紙上的消息還不多,可是已經夠嚇人了。兩架飛機撞入紐約世貿大樓,其他飛機則行蹤不明。
我當時只想盡快趕回家,不只為了遠離倫敦的高樓大廈,也想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在這種時刻,我總是覺得坐立難安。我想看電視上的災難報導算不算一種病態偷窺慾?在當時的震驚與恐懼中,是不是還摻雜了一點興奮?據說,許多軍人在戰場上都會感到一種莫名的興奮之情。在那天搭地鐵回家的途中,我看到幾名像是美國遊客的人拿著報紙頭版拍照,臉上掛著微笑。這樣的行為讓我頗感驚訝,我敢說那張照片後來一定銷毀了,當事人也一定覺得很難為情。
到家後,我在電視上看到了那幅令人永難忘懷的畫面。事件的完整經過終於慢慢浮現,世貿大樓的雙塔雙雙倒塌,造成數千人死亡。另一架飛機撞上五角大廈,第四架飛機則在匹茲堡附近墜毀。我認為最令人不忍卒睹的畫面,就是被困在世貿大樓北塔的人,他們看到南塔倒塌,紛紛朝著底下叫喊。在那二十分鐘裡,他們活在隨時都可能喪命的恐懼中。我們現在知道,當時有許多人打電話給自己心愛的人,而他們在電話中所說的話正是當天那場悲劇最沉痛的注腳。還有許多人就只能焦急地等待,無法和自己的伴侶、子女和家人通話,害怕自己可能永遠再也沒有機會和親人見面。然後,北塔就跟著倒塌了。
電視上的影像令人驚懼不已,但是同樣的影像不可能一再重複播放。接下來的日子裡,媒體以異乎尋常的熱切態度追蹤相關報導。事件發生後不久──實際上就在同一天──一個重大的問題隨即浮現:美國該採取什麼樣的反應?
答案就是現在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反恐戰爭。從一開始,這場戰爭就明顯可見不會是國與國的傳統戰爭,而是國家對各個恐怖組織的戰爭。賓拉登領導的蓋達組織是頭號打擊目標,但是美國從沒說這是唯一的目標。小布希總統在事件發生後第四天表示:「這場戰爭沒有戰場也沒有灘頭,這場戰爭中的敵人認為自己能隱匿行蹤。要戰勝恐怖主義,不是只靠一場戰役,而是要採取一連串堅定的行動,打擊恐怖組織以及窩藏資助這些組織的國家。」
雖然這場戰爭確實與眾不同,但是就某方面來說,每一場戰爭其實都各不相同。第一次世界大戰持續甚久的壕溝戰不僅史無前例,規模之大也是空前絕後。英國近年來涉入的各項戰事也都各自不同。在其中一場戰爭中,英國海軍艦隊航越半個地球,前往南大西洋阻止阿根廷侵略一個殖民小島,結果雙方都傷亡慘重。英國也出兵參與波灣戰爭,由於這場戰事大量採用空襲手段與「精靈炸彈」,因此英軍傷亡極少,但是伊拉克士兵死傷遍野,包括職業與徵召軍人,而且平民也不得倖免。波灣戰爭中特殊的地形與科技的結合,恐怕再也不可能出現第二次。英國後來又加入美國轟炸伊拉克的行動,再次造成軍人與平民的重大傷亡。再把時序拉近一點,北約組織在科索沃執行維和任務的武裝衝突事件,其實也沒有真正的前例可循。因此,我們不該被政治語言矇騙,以為反恐戰爭和其他戰爭毫無共通之處。
身為公民,我們會咀嚼消化新聞報導與政治領袖的談話,從而認定一場戰爭究竟正不正當。如果我們反對這場戰爭,而且反對意識強烈,就可能會採取反戰的行動。這種行動有可能產生效果,美國越戰期間的反戰運動就是個例子。國內輿論非常重要,因此政治人物總是企圖塑造輿論;而就某方面而言,民眾也有責任在應該支持的時候出面支持,應該反對的時候挺身反對。
然而,一旦國家涉入武裝衝突,我們該如何決定是否支持呢?這是一個困難的問題。若要做出適當的抉擇,就一定要知道若干事實,至少也要盡可能掌握。以反恐戰爭為例,我們必須知道未來發生恐怖攻擊的風險有多高,軍事行動對區域穩定的影響如何,被認定為罪魁禍首的對象是否真的有罪,這場戰爭的後果與成敗,以及造成平民死傷的可能性等等。問題是,在許多案例中,就連專家也只能提出可能的預測;而在戰爭期間,正確的資訊通常更難取得。
我們能做的,就是檢視國家參與戰爭的理由,然後以現有的資訊設法判斷這些理由是否充分。針對二○○一年十月七日以攻擊阿富汗揭開序幕的「持久和平行動」,小布希與布萊爾都提出了若干理由,說明其正當性。在此,我要檢驗這些理由是否足以證明軍事行動的正當性,然後再探討這樣的思考對於反恐戰爭有什麼影響。我會先檢視小布希與布萊爾為這場戰爭提出的辯護理由,然後再提出正義戰爭理論的原則,探討這些原則如何適用於這場軍事衝突。
懲罰
九一一事件當天,小布希曾說:「不要搞錯:美國絕對會逮到犯下這些懦夫罪行的人,讓他們受到應有的懲罰。」小布希這句話的意思是,美國的反應乃是奠基於司法正義的概念之上:犯罪者必須被逮捕,並且為其罪行受罰。小布希後來又在許多場合反覆強調這項主軸,例如他在九月十九日指出:「我的美國同胞以及世界各地的所有人都一定要了解,美國一定會讓這些罪犯負起責任。」
以這個理由發動戰爭其實很有問題,原因很多:首先,誠如許多人所說的,將嫌犯繩之以法必須有逮捕與公平審判的程序,但是小布希早已多次說過,「不論死活」都一定要逮到賓拉登。此外,什麼樣的懲罰算是合理,而什麼樣的懲罰理由才算正當,這些在哲學上都是困難重重的問題。
不過,就算我們認為這場恐怖攻擊的發動者必須受懲罰,而且可以不經審判程序,還是會有其他問題。以一九九八年攻擊伊拉克的行動為例:聯合國武檢人員雖然獲得授權,可以進入伊拉克檢查化學與核子武器,但是伊拉克領導人海珊卻一再拒絕合作。由於雙方都態度強硬、互不相讓,英美兩國終於忍無可忍,於是轟炸伊拉克。我認為這項攻擊行動可以找出若干令人信服的理由,但是「海珊必須受懲罰」絕非其中之一,這種說法顯然是把國家和領導人混為一談。
轟炸伊拉克和懲罰海珊有什麼關係?他本身又沒被炸到。每次他只要受到「西方國家」攻擊,國內的民意支持度就水漲船高。此外,真正遭到轟炸的人通常不是應該被懲罰的對象。如果有一家連鎖企業販賣黑心商品,你絕對不會毆打這家企業的銷售助理,做為對董事長的懲罰。放火燒掉其中一家店,確實可以對董事長造成懲罰效果,但是這樣的手段畢竟非常拙劣,因為直接受到傷害的其實是那家店的店員,還有其他無辜的顧客。
同理,不論美國希望懲罰賓拉登以及其他蓋達組織成員的想法有多麼正當,都不能因此發動大型武力衝突。這點非常重要,因為我們經常把戰爭視為政府與領導人的個人事務。如果所有人都認定某人是卑鄙殘暴的領袖,而且發動戰爭的一方又把這場戰爭形塑為針對這名領袖的攻擊行動,許多人就會認為這場戰爭是件好事。然而,攻擊一個國家只是間接攻擊它的領袖而已;也許這個國家的領袖會因此受到傷害,但通常是根本連受傷也沒有。而且,就算他真的受到傷害,許多人也都會連帶遭殃,我們不該對此視而不見。在電影中,英雄人物為了達成任務,經常導致許多無辜的局外人成為槍下亡魂。我們對此並不在意,因為我們知道這只是一部電影;然而,在真實世界的衝突事件中,不該只是將焦點都放在主角身上──亦即交戰各國的領袖──而忽略了「配角」的死傷。
就阿富汗的攻擊行動而言,支持者也許會說,英美聯軍的攻擊目標只是蓋達組織,而不是阿富汗全國。小布希就一再強調,這場戰爭的對象不是阿富汗人民。二○○一年十月八日,布萊爾也在下議院指出:「我們爭執的對象不是阿富汗人民。」他前前後後多次重申這項論點,但是受到戰爭影響傷害的人絕對不只限於恐怖份子。意外造成無辜人士死亡,自然和刻意殺害的道德層次完全不同,但是這種意外傷害若是事前能預見,肇禍者就不能完全撇清道德責任。不能只是為了要將惡徒繩之以法,就恣意採行會危及他人的行動。當然,這不是說絕對不能參與任何可能造成平民傷亡的衝突行動;這裡的重點只是,如果要發動足以造成他人死傷的武裝衝突,懲罰單一領導人絕對不是充分的理由。
8麵包與競技表演:價值衡量的兩難
成本效益
為了慶祝千禧年,英國在倫敦舉行了一場暫時性的展覽,期間為二○○○年一整年。展覽場地是一座具有未來色彩的巨形圓頂建築,其建地原本是遭到汙染而荒廢的土地,經過清理後才用於建造這座千禧巨蛋,而整個再生計畫也包括建構新的運輸設施與住宅。這場展覽由許多不同「區域」組成,每個區域各有不同主題,包括人體、信仰與探索發現。巨蛋的中央劇場也有非常壯觀的表演。
這場展覽在那一年總計吸引了六百五十萬名遊客,相較於英國當年遊客數排名第二的遊樂區,人數足足多出一倍以上。此外,千禧巨蛋在全歐洲也是當年遊客人數第二多的景點。獨立調查顯示,遊客參觀千禧巨蛋的滿意度高達九成。
這麼說來,千禧巨蛋算不算是一項成功的計畫?若從新聞媒體的反應來看,顯然不算成功。自從千禧巨蛋開張前幾個月起,到展覽結束的幾個月後,幾乎每天都可以在媒體上看到關於千禧巨蛋的負面報導。許多人認為這場展覽空洞淺薄,只不過是個內容平淡、沒什麼價值的主題樂園而已。這場展覽飽受批評的另一個原因,則是原本的規劃不知為什麼竟然預估可以吸引一千兩百萬名遊客,大多數人都認為這個數字實在高得離譜。由於後來的展覽無法達到這個不切實際的目標,因此雖然成效不差,給人的感覺卻是一大失敗。
不過,千禧巨蛋最受詬病之處,則是建造所需的天價。這座建築物總共耗資六億英鎊,相當於十億美元。這筆錢不是直接取自納稅人的口袋,而是來自負責分配英國國家彩券收入的千禧年委員會。於是,原本為了「公益目的」──其中包括藝術與文化──而儲備的彩券收益,就有一部分用於建造千禧巨蛋;在許多人眼中,這種做法實在是不可容忍的浪費行為。這筆錢原本可以投注在健康醫療或教育中,結果竟然拿來建造一座普普通通的主題樂園,而且民眾還必須花錢買票才能參觀,這樣的做法顯然不對。
不過,在其他情況下,有些原本能用在醫療與教育上的經費,雖然同樣流入其他較不急迫的事務當中,卻沒有人提出抗議。泰特現代美術館也在二○○○年開幕,以倫敦泰晤士河邊的一座舊電廠改建而成。媒體評論家只要抓到機會,就忍不住把泰特現代美術館的輝煌成就拿出來和千禧巨蛋的愚蠢浪費對比一番。泰特現代美術館耗資一億三千四百萬英鎊建造而成,而且為了讓民眾免費參觀,每年還需要兩千五百多萬英鎊的營運經費;不過,大多數人卻認為這座美術館物美價廉,相較於千禧巨蛋尤其如此。
對大多數人來說,這類計畫涉及的金額實在難以想像。在許多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都還不盡完善的情況下,竟然將如此天文數目的經費花在藝術和娛樂上(或是像美國的太空計畫),實在看不出有什麼正當性。若是想到花費在這類計畫上的錢,對其他各種急迫事務會有多大的幫助,這些錢看起來就實在是不折不扣的浪費。實際上,一般人抱怨政府這類政策的時候,最常提出的說詞就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雖然建造千禧巨蛋的經費幾乎全部來自彩券基金,而非國家稅收,許多民眾仍然認為這項計畫是浪費納稅人的錢。許多媒體評論家都認為,泰特現代美術館是善用納稅人血汗錢的表徵,但是平常不上美術館的民眾若是知道其中花費的成本,不曉得會不會同意這種看法。這種種不同的判斷究竟何者是對的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思考幾項議題,其中許多都與哲學無關,譬如財政管理與規劃的問題:這些計畫的花費是否都壓到最低?這個問題必須由會計師回答,而不是哲學家。此外,除了藝術和娛樂的整體價值問題之外,還有個別計畫的品質問題。用一億三千四百萬英鎊打造的泰特現代美術館划不划算,有一部分必須取決於我們是否認為這是一座高品質的美術館。這個問題必須由藝評家與參觀民眾回答,而不是哲學家。
不過,若要提出完整的答案,就必須釐清若干哲學議題,其中一項議題是國家應該扮演的角色。舉例而言,我們可能會認為,泰特現代美術館是一座非常值得建造且非常出色的美術館,但同時卻認為建造經營這類藝術中心不是國家的工作。另一項重要的哲學議題也是我想先談的問題,就是事物的價值從何而來;這個問題也許有些艱澀,卻是千禧巨蛋與泰特現代美術館爭論的核心議題。我們判斷這些計畫是否划算,主要取決於我們認為計畫成果是否具有價值。許多人認為千禧巨蛋娛樂性質太強、缺乏深度,因此沒什麼價值,這就是一般人抱怨千禧巨蛋花費太高的一個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泰特現代美術館則被視為世界級的美術館,日後將成為英國又一個深富價值的遺產,這就是一般人對其成本沒有微詞的一個主要原因。雖然泰特現代美術館的造價比千禧巨蛋低,但是這和大多數人看待這兩者的態度必然無關,因為對一般民眾而言,一億三千四百萬英鎊和六億兩千八百萬英鎊,都是難以想像的天文數字;簡言之,兩者都是非常龐大的金額,若是投入健康醫療,必定可為英國的醫院增添許多病床。不過,由於媒體評論家與大眾都喜歡泰特現代美術館,因此,這座美術館的造價可以換算成多少張病床,也就顯得無關緊要了。
由此可見,我們對價值的概念缺乏精確的掌握,而且經常也只是以粗略的方式比較不同事物的價值。部分原因是這種比較原本就不易捉摸,譬如我就想不出有什麼方法可以嚴謹比較美術館與醫院的價值,原因在稍後的探討中即可看到。會計師採取成本效益分析,但問題是,現在談的不只是金錢的效益,因此必須依據事實做出判斷,而不是光靠數字計算。建造道路可以比較建造成本與道路帶來的經濟效益,但是若用同樣的方式評估美術館,顯然是誤解了這種機構的價值所在。
因此,我們說某件事物有價值究竟是什麼意思?在柏拉圖的對話錄中,蘇格拉底對這種問題中的概念通常會先舉出一項初步定義(更常見的做法則是,請別人提出這項定義),然後再細細檢視這個概念,以確認先前提出的定義是否成立。我也要用同樣的方法回答這個問題,先提出一個概略性的答案,然後再詳加探討,慢慢填入細節。我提出的初步概念是:只要能滿足需求,事物就有價值。稍後探討人類的不同需求之後,這句話的意思就會更明確。
9從受孕到入棺:何時可以結束生命
合法死亡
「我們感到震驚不解──我們看不出飢餓脫水而死怎麼能算是基本人權。」二○○○年十月六日,新聞報導指出,英國高等法院判決兩名女性植物人病患的醫師勝訴,可在家屬要求下停止餵食這兩名病患。「生命權」組織領導人鮑曼聽到這項消息後,隨即做出上述表示。這兩名病患皆處於「持續植物狀態」,這種狀態下的病人對自身和周遭環境完全沒有知覺,但是只要給予人工餵食與醫療照護,其基本生理功能仍可維持身體存活。法院做出判決的十九天後,醫師宣稱這兩名女性病患──分別代稱為H女士與M女士──已「安祥去世」。
這類判決的先例開創於一九九三年,當時法院允許醫生停止餵食一個名叫布蘭德的年輕人,他在希爾斯堡足球場觀眾推擠慘案中受傷,陷入持續植物狀態。不過,二○○○年的判決之所以具有重大意義,原因是當時《人權法案》剛通過不久,將《歐洲人權公約》納入了英國法律體系。《人權法案》保障所有人的生命權,於是「生命權」這類組織便認為,他們可以援引這項法案,證明醫生放任植物人病患死亡的行為是剝奪基本人權,但是沒有成功。
在這項判決出現的兩個月前,大西洋彼岸的美國總統老布希,才剛核准聯邦經費在有限範圍內資助胚胎幹細胞研究。這項舉動違反了他自己的諾言,因為他曾在競選期間承諾,不會拿納稅人的錢資助這種必須摧毀胚胎的研究活動。此外,這項舉動也和雷根總統在同年稍早重新實施的一項禁令互相矛盾。該項禁令規定,對於鼓吹墮胎以及提供墮胎服務或墮胎諮詢的國際互助團體,美國政府皆不得出資補助。白宮發言人當時還指出:「總統不認同拿納稅人的錢提供墮胎。」
這些新聞事件的一項共通之處就是,各方對於何時具有正當的權利,可以結束他人生命或是放任他人死亡,都抱有非常強烈的不同意見。一方面,所謂的「支持生命」人士認為,奪取人命或是任人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死亡,絕對都是錯誤的行為;他們認為人類生命應自受孕起算,並且止於生物性的自然死亡。這種主張的優點在於簡單明瞭──也許太過簡單──且易於理解。反對這種看法的人則認為,人類生命不該受到不計代價的維護;而且,人類生命的若干型態,例如初期胚胎,其價值並不等同於發展完全的人。
我們不難理解這項議題為何特別容易激化情緒。在「支持生命」的人士眼中,墮胎及放任植物人病患死亡其實就等於謀殺,於是有些人就因此採取激烈行動,以捍衛那些無力保護自身權利的對象。舉例而言,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紐約州水牛城的墮胎醫生斯萊皮安就遭到一名狙擊手槍殺身亡;可歎的是,這項暴力行為並非個例。另一個陣營的人士則認為,墮胎是女性的基本自由權,而用盡一切手段維持植物人的生命則是侵犯人性尊嚴的做法(同時也嚴重浪費醫療資源)。
這種關於人命價值的爭論,其核心議題其實是一項重大的哲學議題。所有人都同意──至少我希望如此──人類生命就算稱不上神聖,至少也具有極高的價值。不過,從這些新聞事件中可以看到,對於這種價值是否存在於生命起始之初,或者是否存在於正常身心功能皆已喪失的生命末期,許多人的看法卻有極大的歧異。
從哲學角度探討這項議題有幾種不同方式,我要採取的途徑是思考一項根本性問題:人是什麼?首先,我必須提出一項頗受爭議的重要概念,亦即人與人類的不同。
物種歧視
乍看之下,人與人類的區分似乎是個似是而非的說法。畢竟,人類不都是人嗎?而所有人不也都是人類嗎?許多哲學家並不這麼認為,包括洛克在內。他曾經說過一隻鸚鵡的故事,這隻鸚鵡不只會重複別人的語句,還能與人進行理智的對話,就像人類一樣。洛克的重點是,如果有這麼一隻鸚鵡存在,就某種重要意義而言,難道這隻鸚鵡不算是人嗎?在這個意義上的人,就是「具備智力與思考能力的個體,具有理性與省思能力、並且具有自我認知、知道自己在不同時間地點都是同一個有思想的個體」。若是採取這種觀點,這隻鸚鵡就算是人。如果這個故事聽起來太過荒謬,就想想看史波克1 這個類似人的外星人。我們應該可以把史波克視為人吧?
這個區別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將哪些對象歸類為人,具有「規範性」的後果;也就是說,這樣的歸類會對價值與倫理學的問題產生影響。一般而言,我們不會讓鸚鵡擁有和人類一樣的權利;不過,如果洛克所說的那隻鸚鵡確實存在,我們就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才能剝奪這隻鸚鵡的生命,否則就會像殺人一樣違反道德。史波克雖然不是人類,但是《人權法案》也應該以保護人類的同樣標準保護史波克(資深星艦迷可能會說,史波克有一半人類血統;但是這不重要──只要想像他完全不是人類,這個例子一樣適用)。若是不讓非人類的人擁有這些權利,將會構成瑞德(Richard Ryder)所謂的「物種歧視」:只因某個個體不屬於特定物種就予以歧視。這種歧視和種族歧視或性別歧視一樣不具有智識上的正當性。
由於一般人經常譏諷「物種歧視」這個用詞,視之為「政治正確過頭」的典型陳腔濫調,因此有必要在此釐清這個概念的意義。物種歧視並不是說,只要對待其他物種的標準不同於人類,就是犯了不正當的歧視之罪。這個概念的重點在於,若是以不同的方式對待其他物種,這些物種和人類一定有某些道德上的不同。也許我們會說,這種道德上的不同存在於人類和其他所有動物之間(但這一點在許多靈長類動物身上倒不是那麼容易證明);如此一來,我們就有正當理由以不同於人類的方式對待動物。提出物種歧視概念的主要目的在於,明白指出物種差異本身不足以做為差別對待的理由,因為物種差異在道德上不具重要性,甚至可能根本毫不相干。因此,史波克也應該享有「人類」的權利。
一旦接受這項論點,就會帶來兩個非常明確的後果。第一個後果是,既然物種差異在道德上不具重要性,我們享有人權的原因就不該是因為我們是人類。第二個後果是,既然身為人具有道德上的重要意義──從我們將史波克與鸚鵡視為人之後產生的道德意涵,即可看出這一點──我們思考生命價值這類道德問題時,就必須把這一點納入考量(另一項一般認為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主要因素,則是個體能否感受疼痛;不過,由於大多數人並不認為,這個理由足以為魚兒或蜘蛛這類能感受疼痛的生物賦予完整人權,因此不在這裡詳細探討這項因素)。
這項論點對我們先前提到的新聞事件影響非常大。根據洛克的定義,這些事件中遭殺害或者放任死亡的對象都不是人。不論是初期胚胎還是陷入持續植物狀態的人,都不是「具備智力與思考能力的個體,具有理性與省思能力、並且具有自我認知、知道自己在不同時間地點都是同一個有思想的個體」。雖然他們是人類,但是身為人類這項事實本身,並不具有道德上的重要意義,至少在道德上不具關鍵重要性。如果這點沒錯,放任植物人病患死亡和摧毀胚胎的行為就絕不能算是謀殺。
這並不是說我們就不需考量其他重要的事實問題與道德問題。最顯而易見的一項問題,就是持續植物狀態的診斷。「支持生命」人士經常舉例證明,有人從持續植物狀態當中甦醒過來;不過,幾乎所有這類案例的一個共同點,就是醫生從未曾聲稱這種持續植物狀態完全不可能治療,只是說恢復意識的可能性不高。然而,就算醫生的診斷可能出錯,我們也因無法確定植物人病患是否可能恢復意識而維持他們的生命,這種論點也絕對不同於說:由於提早結束植物人病患的生命等於謀殺,因此一定要維持他們的生命。
這個部分的論證頗為簡短,而且較需辯護的顯然是這項論證的結論與前提;為了讓這項論證更完整,我們必須進一步探討什麼是人。探究這個問題的其中一種方法,就是思考個人同一性的問題:一個人要以同樣的身分持續存在,必須具備哪些條件?如果能了解一個人需要哪些條件,才能持續以同樣的身分存在,就更能了解人究竟是什麼。舉例而言,如果必須維持大腦的存活,才能以同樣的身分持續存在,那就是說,不論我們是什麼,總之絕對不是捉摸不著的「靈魂」。
雖然我們都會隨著時間過去而改變,但是每到生日,我們都會說這是一個人生命中的又一個週年慶;然而,究竟是什麼原因,讓每年的生日都成為同一個人生命中的事件?這個問題主要有三種可能的答案。第一個答案稱為「靈魂說」,也就是每個人都擁有某種無形的靈魂,而自我就存在於靈魂中。第二個答案稱為「身體說」,也就是說我們之所以是獨立的個人,原因是我們都是獨立的生物性動物;我們的生存仰賴身體的持續存在,就算不是整個身體,至少也必須有相當的部分。第三個答案稱為「心智說」,也就是人的存在取決於心智;這個觀點與洛克的看法大致相當,也是我主張的觀點。要了解這個觀點為什麼較優越,首先必須探討另外兩項觀點的不足之處。
為所當為:私人生活與公眾議題 性、毒品、金錢 新聞媒體最愛揭露公眾人物的桃色風波、貪金斂財或吸毒愚行,三者一起來更是再好不過。要是沒有性、毒品和金錢的醜聞,許多銷量極佳的報紙恐將找不到新聞可報導。 近年來,最能彰顯媒體渴求這類新聞的事件,就是柯林頓與陸文斯基的緋聞鬧劇。這名世上最有權勢的男人如何為雪茄找出創意用途,還有陸文斯基那件刻意不洗的洋裝,全球各地的民眾都因這些報導而著迷關切、氣憤填膺,或者厭煩不已。 毒品造成的醜聞則較不受重視,只是短暫見於報端。英國一部歷久不衰的兒童電視節目的主持人,因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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