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充實;方式:逃亡;手段:殺人。
這就是我遺書的全部。我想說,在你們的歷史上存在過這樣一個人。
再見。
在我心中,
一個人被殺是因為他值得被殺。
丁允恭(作家,高雄市新聞局局長)◎專文撰序
我覺得有一把彈簧刀,事情就會有一種儀式感。
我將它藏在包裡,走過人群,不一會兒就忍受不住誘惑,將手塞進包裡,按起按鈕。
嗒,它彈出去,嗒,它收回來。
我感到眩暈,我是死神,可以隨時決定這些路人的生死,而他們只能將之歸結為偶然。
大考前夕,十九歲的少年殺了一個美麗優秀的女同學,總共三十七刀。
不為錢財,不為性侵,沒有仇恨,理由僅因那份讓他再也無法呼吸的、生而為人的無聊。可怖的是,他連一點點歉意也沒有。
《下面,我該幹些什麼》是根據2006年的一件「無理由殺人案」進行的一場文學演算,這也許我們看過最勇敢的小說。它與《麥田捕手》猶如一枚硬幣的兩面:一面犀利、深刻,直面現實;一面傷感、憂鬱,留有希望。比起沙林傑的感傷,阿乙顯然更加勇敢。
小說以第一人稱自述,從作案的籌畫、實施、逃亡、被捕、受審,一氣呵成,教人屏息。活著的意義究竟何在?阿乙藉由此書對現代社會的人類生存本質拋出了大哉問;他以一貫的犀利冰冷,逼迫眾人正視自身內在最難以自處的部分,令人如坐針氈,他更以此作向法國存在主義大師卡繆的《異鄉人》致敬。
精彩摘錄:
我覺得有一把彈簧刀,事情就會有一種儀式感。我將它藏在包裡,走過人群,不一會兒就忍受不住誘惑,將手塞進包裡,按起按鈕。嗒,它彈出去,嗒,它收回來。我感到眩暈,我是死神,可以隨時決定這些路人的生死,而他們只能將之歸結為偶然。但我得挑選。在我心中,一個人被殺是因為他值得被殺。我覺得這些人都不太合適。
我們像兩棵樹、兩根木棍那樣擦肩而過,而我心知,我是殺過你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我捫心自問,在這世界與誰也沒有約定,如果非得算上一個,那就是自己。
我和他,我們都像是自己不得不承受的垃圾,我們沒有一天不渴望天空的飛機停下來,好甩出繩梯,將我們撈走,帶我們去一個充實的地方。甚或那地方一點自由沒有也可以。但是什麼奇蹟也沒發生,我們不得不繼續忍受著時間。
有幾次我試圖問什麼時候可以開始,但這樣很操蛋。就像女人不能對罪犯說,你什麼時候可以強姦我啊。
此時讓我耿耿於懷的倒不是窗外自由的天空,而是在青山被捕的時刻。那時我完全可以推倒刑警,奪路狂奔,撿起石頭或菜刀傷害行人,如此便可被當場擊斃。而現在我卻不得不獨自面對龐大的時間。人世間所有的事情,行路、勞動、戰爭、求歡,都是阻擋肉身與時間直接接觸的屏障,但在我這裡,在這間無所事事即使有點事也會很快辦完的狹小牢房裡,我總是清晰地看著時間張大臂圍走過來。它孔武有力、無懈可擊、無所不在,沒有任何肉身都會有的情感,它既不會聽你的求饒,也不看你的哀傷,它就像是不停砸下的泥石、不停湧來的浪潮,塞滿整個房間,淹沒你,淩遲你,它淹沒你讓你感到全身被重量重壓時它是囫圇的,它割殺你它像竹簽一樣釘進你的指甲時它又是淩厲的。它讓你無法抵抗,讓你極緩慢地死亡。
書籍重點
◎ 繼《鳥看見我了》、《模範青年》等精彩短篇之後,阿乙首度推出的長篇作品,在微博上引起眾多讀者討論,甚至與阿乙直接對談!
◎ 二十世紀中期,法國存在主義大師卡繆藉由《異鄉人》一書,探討了現代人在強大的現實威迫之下,生存意義和存在感都變得極端稀薄和虛無的狀態;而阿乙也因一起「無理由殺人案」的標題,引發了寫作《下面,我該幹些什麼》的念頭。在當今二十一世紀,人心更加乾涸,人們皆受困於巨大的疏離感與渺小的自我價值感,此書是阿乙向卡繆致敬之作。
作者簡介:
本名艾國柱,一九七六年生於江西。擔任過警察、祕書及編輯。作品發表於《今天》、《人民文學》、《收穫》及《GRANTA》雜誌。曾出版短篇集《灰故事》、《鳥看見我了》、《春天在哪裡》,小說《下面,我該幹些什麽》、《模範青年》,隨筆集《寡人》。
《模範青年》、《鳥看見我了》中文繁體版已由寶瓶文化出版。
小說作品曾獲:
二○一二年,首屆林斤瀾短篇小說獎。
二○一二年,《人民文學》「未來大家TOP20」。
二○一二年,台灣《聯合文學》「二十位四十歲以下最受期待的華文小說家」。
二○一二年,華語文學傳媒大獎最具潛力新人獎。
二○一一年,《東方早報》文化中國年度人物。
二○一一年,《人民文學》年度青年作家。
二○一一年,《南方人物周刊》中國青年領袖。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推薦序】
殺與逃的雙股螺旋
丁允恭(高雄市新聞局局長、作家)
關於這本書,首先,我們要談的,當然就是「殺人」。
阿乙問說:「下面,我該幹些什麼?」於是,我們要問:那Meursault(編按)走了以後又怎樣?
那是《異鄉人》裡面,在母親的喪禮之後、焦燥乾渴的刺眼日光之中,因為輕率的誤解而殺死了阿拉伯人的男子。後來我們都知道了,他百無聊賴,他麻木不仁,對一切都滿不在乎,連辯解都不屑為之,所以自構了荒謬的末路。存在主義的年代,不為了什麼而做些什麼,意義的一再削減,終至虛無;這虛無也成為一面鏡子,反身看到無所依附的自己,成了一代文青的流行,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然而在開放槍枝持有的美國州份、一次次的校園槍擊事件後,在貼上御宅標籤的秋葉原隨機刺殺事件後,當然,也在台北捷運令人悲傷的殺人事件之後,關於種種的「無意義殺人」,全都因為難以理解,而被反覆討論著。異鄉人裡頭這樣高蹈的哲學,抽象的關於存在的反省,卻沒有辦法滿足我們對於每一個具體殺人案件裡面,種種庸俗而真摯的好奇心。
Meursault縱然無賴,卻也稱不上可惡,關於那些真切地可惡著的人們,又或者所有那些擁有著「汪洋大的殺意、鼻屎大的動機」的人,他們到底在想些什麼呢?
對於這些無意義的殺人,我們還需要更現世的說法。
於是,我們有車載斗量的通俗犯罪小說,也有像村上龍的《寂寞國的殺人》這樣的社會評論;也於是,阿乙在目睹了學生殺人的社會事件以後,寫出了這本《下面,我該幹些什麼?》。
就殺人者的主觀意志而言,「殺人」常常是他們與世界對話的手段,可是在無意義殺人的情境下,殺人作為一種說話,通常是沒有對話基礎的對話。沒有對話基礎,我們又如何談論下去呢?
我們的社會,習慣於簡單的答案,與複雜的儀式,對於這些殺人事件,我們往往以死刑等手段作為回應,然而對於並不畏懼死亡的人,這樣的回話往往只能讓他們冷笑,甚至對他們的惡我們也無從真正懲罰。這種無奈的情境,或許只好交給小說家以細緻的筆法來摸索,找出真實對話的稀少可能出來。
迥異於Meursault的漠然,阿乙的兇手充滿了獨白,然而這樣的獨白,雖然對於真實事件中那些謀殺者的模擬未必精準,卻是跟讀者最交心的對話。
在殺人以外,就是「逃亡」。
花了生平裡面許多時間擔任犯罪追獵者 ── 警察的阿乙,決定採取被狩獵者的視角,展開一場逃亡之旅,也讓「逃亡」成為無意義殺人的意義所在,讓主角從殺人者的狩獵角色,轉置為被追捕的獵物角色。
逃亡本身就「不是」什麼,而並非「是」什麼。一場逃亡,就像是一隻不斷掙脫著自己舊皮的毒蛇一般,把過去所有拋諸腦後。「逃」也是常見的主動機,隨著情節的發展,它構成了一部公路電影,或甚至是一場RPG遊戲,不論基於道德感受使我們對逃亡者多麼厭惡,我們卻也不得不對他做出投射與同情,也讓整個閱讀的過程成為兇手的從犯。在逃亡的過程中間,載荷了沿途的風景,也豐富化整個蒼白的犯罪故事,更因為拉長展延的時間軸,讓一切有機會在敘事中被反芻消化。
在阿乙的手下,逃亡本身也是匪徒對警察、對政府,乃至於整個體制的嘲笑方式,更與「殺人」所構成的挑戰互為呼應。逃亡的成功,讓體制自己所號稱的效能,因為本身的臃腫龐大,或是年久失修,而完全失靈故障。然而在這淺層的譬喻之下,更是挑戰一整個使我們感到安逸釋然的社會系統,原來所有那些我們以為足以保護我們的機制並不可靠,當然他們日常如同匪徒一般的行徑就更不在話下。
就在殺人與逃亡之間,交雜出這部作品的雙股螺旋,敘事在其中纏繞向前。我們小說的主人翁,透過冷血無恥的殺人,與大逃亡歷程的構思與實行,也幾幾乎就要反向地英雄化了起來。我們不禁也會猜測,或許這也是阿乙對自己未必情願的警察生涯,一種漫不在乎的嘲笑?
然而或許是對更多事物一種更為廣泛的巨大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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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異鄉人》裡面,在母親的喪禮之後、焦燥乾渴的刺眼日光之中,因為輕率的誤解而殺死了阿拉伯人的男子。後來我們都知道了,他百無聊賴,他麻木不仁,對一切都滿不在乎,連辯解都不屑為之,所以自構了荒謬的末路。存在主義的年代,不為了什麼而做些什麼,意義的一再削減,終至虛無;這虛無也成...
章節試閱
【部分內文】
兩點是約好的時間。一絲風沒有,巨大的光明映射在小石路和棗樹葉片上,哨兵孤零零站著,車輛不斷經過。我給她發短信,沒有回音。等待總是這樣,無盡荒謬,特別是等待一個女人。她們在出門前極其漫長地化妝、穿衣,試圖找到最合適的自己。她們對遲到很有道理。
兩點半,我判定她不會再來,走回房,在牆上寫: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然後靠在牆上,承受巨輪沉沒一般的遺憾。我想只能隨便找個人,時間不多了。我戴好帽子,將彈簧刀藏於褲兜,走出門來,卻見孔潔正在和哨兵說話。她看到我,走過來。她今天梳著馬尾辮,穿著純白T恤、淡藍色裙子,脖子上掛著水晶鍊子,手腕戴寶石色小方錶,套著三圈紅色小佛珠,鞋首碼了一朵花瓣清晰的蓮花。她的生活被安排得如此精巧。她眼若黑珠,面若紅粉,嘴唇近乎透明,胸前起起伏伏透不上氣來,像是從畫中走出來。
我有些慌亂。
她說:「沒晚吧?」
我說:「早來晚來還不都一樣。」
她說:「我感冒了。」
我恍然大悟,禁不住為自己胡亂斷人羞慚。我覺得就是這麼好的一個姑娘啊,我要對她動手。但這時好像不是我要對她做什麼,而是她主宰著我,讓我去對她幹點什麼。她像聖母走在前頭,將我帶上臺階。
她問:「你怎麼還戴帽子?」
我說:「是內容的一部分。」
她表示不解,我又重複了一次,「就是內容的一部分。」
我有些語無倫次。走著走著,我渴望臺階能無止盡地延伸下去,可它們卻一級級地少。我對自己說:「沒事的,沒事。」
她說:「什麼叫沒事,這麼大的事。」
我看見細密的汗珠從她的脖子上滲出,晶瑩剔透。她真像一件光新的瓷器,身體滲出雨後綠樹才有的清香。我再也走不動了。她轉過身,等著我。這閒暇片刻,她用手攏住眼睛,看了一眼天空。那裡沒有一絲雲,藍色蒼穹深邃而無盡止,太陽像是無數電焊光聚攏一處。沒有任何聲音。她露出潔白的牙齒,像腦癱病人傻傻笑著。然後繼續走。我飽受折磨,幾次想喊住她,叫她滾,滾得越遠越好。我甚至怨恨起她的母親來,怎麼可以讓自己的女兒就這麼隨隨便便地去相信一個人?
她終於走到門口,問:「你嬸子是不是好難說話?」我說:「水離開盆了,就這樣。」她拉開門,裡邊漆黑一團,「怎麼不開窗簾?」我走去拉亮燈,關上防盜門和木門。她忐忑地說:「在裡邊?」
我嗯了一聲,走到臥室,撈起布簾探視。不知為什麼到這時候,我還要裝得確有其事。我說:「她睡著了。」她便細心察看屋內,看到旅行包,似乎明白,又看見洗衣機,「這個也要帶回老家?」
我木訥地點頭。
我們還奇奇怪怪地談了一些,事情看起來永不會發生。直到牆鐘的卷簧突然彈動。它就像一把彈中我的心臟,使我痛苦異常,緊接著鐘噹噹噹連響三聲。我笨手笨腳走到她身後,抱住她腰,捂緊她的嘴巴、鼻子。不停噴出的氣息,打擊著我的手掌。我的手像是死死摳進她的面頰骨。她試圖用手扳,扳不動,便掐,掐到什麼就像拿剪刀剪,然後又騰跳起來,就像一匹不肯馴服的幼獸。我沒想到她會有如此力量,不禁大汗淋漓。我倉促耳語道:「求求你溫順點,求求你。」
她猛然頓住,軟下來。作為感恩的一部分,我稍許鬆開手,讓她重新呼吸。後來我想這是合情合理的,一個男的想和一個女的發生性關係,多次動武不能奏效,說出這句話,她頓在那裡,準備懊惱地接受現實。但這不是強姦。我扯下牆上的透明膠,用牙叼住,扯出半尺長。她一直愣著,等到透明膠快要封死嘴巴,才又撕又扯。她像吐果皮一樣將它們吐出,然後雙手撲在空中,發出一聲尖叫。聲音像突兀的炮彈飛出去,劃出一道完美的弧線,準確落到遠處的街道,落在別人心臟上。我想幾分鐘後,軍人和老百姓便會操起武器,黑壓壓趕來。她還要喊,我捂住她,掏出彈簧刀,彈出刀刃,對著她的腰腹猛刺一刀。
這是我第一次殺生,手和心靈都空蕩蕩。就好像不是刀子在刺,而是泥潭似的肉將刀子吞吸進去,我的思維跟著瞬間被吞吸到一個光溜的地方。我想擺脫這可怕的感覺,又不聽使喚,連刺三刀,直到手被熱氣騰騰的血淹沒。熱臊的腥味像潮水一次次湧上房間。我拖著抽搐的她來到窗前,用刀挑開窗簾一角,看見哨兵正站在院內側耳聆聽,好像不能確信聲音是從院內發出的,就連是不是人類的叫喊也不能確定,但他分明是聽過的。沒人來印證,他極為遺憾地走回崗哨,自己給自己立上一正,站直了。
我大口喘氣。孔潔正往下掉,我鬆開手,她便整個滑落在地。她嘴巴張開,眼睛突出,眉骨、眼眶、鼻梁、面頰骨這些原本隱藏的部位全部顯現出來,而潔白的T恤已染出一團極端的紅,就像紅上澆了一層紅,它鮮豔怒放如牡丹,我從沒見過如此大的牡丹,覺得恐怖。
她被永遠毀了。就像一大塊玻璃被從頂樓扔下來,被永遠毀了,無法挽回。
我顫抖著扶住牆,眼淚婆娑地嘔吐起來。我竟將她,竟將一個人敗壞成這樣。但為著已鑄成的瘋狂,以及隨後站在這裡的法醫也能感到驚悚(他們總是對屍體熟視無睹),我蹲下,持刀在她臉上劃割,隨後朝肉身猛刺,就像在刺一個無用的水袋。刀刃斷掉,血污濺滿我的臉。我將她抱起,頭朝下,腿朝上,倒放於洗衣機。我跌跌撞撞朝衛生間走時,還看到她在朝洗衣機裡鑽。
我脫掉衣服,打開蓮蓬頭,沖洗自己,大片的血滑落下來,匯成紅色的水流。我一直低吼著沖洗,以為洗乾淨時,又見鏡中的後肩還有大片血污,不禁打出一個冷顫。我決定將肉身分為七個區域,從上到下逐片重洗。洗到一半我像遊魂走出來,在血泊中巡視,沒找到,又到洗衣機翻,終於找到她的手機。它還有信號。我拆掉電池,將它扔掉。
我重洗了一遍,穿上過去常穿的那件T恤以及球褲,拖上備用拖板,戴上帽子,背好旅行包。如此打點停當,我朝房間看了最後一眼,發現尼龍索和餅乾袋還在屋角,遂將尼龍索塞進旅行包,餅乾袋提在手上。我拉開窗簾,確信無人,打開門走掉。
我一邊走一邊將摻著鼠藥的餅乾渣倒在路邊,後來手實在抖,便扔了。哨兵背對著我,筆直站著,我將拖板拖得很輕,想悄無聲息走過去。但隨著距離越來越近,我明白這自信其實一擊即潰,我的背部說不定就有塊血跡像花朵愚蠢地開著。在穿上它前是不是檢查過,已不記得了,我想走回去。這時他的右腿像是抽筋,輕抖一下,接著一隻鞋離開地面。我眼睜睜看著他轉過身來。我僵在原地,雙腿狠狠搖動,發出要命的聲響(我怎麼就不穿一條長褲出來呢)。我哆嗦著嘴唇,不知作何解釋,就等他走下來逮住我。但他認出帽子下的我後,露出親密的笑容。他嘴唇啟動,像是有很多話說,我綿軟無力地搖頭,他便只說了一句,「你不舒服?」我點點頭,走過去。我想他很孤獨,找不到分享祕密的人。
我的身軀完整通過崗哨時,所有器官都解放開來,鼓噪著要抬起我,拚命跑。沒有什麼比壓制這種衝動更痛苦的事。我僵硬地抬起腿,放下腿,一步一步,朝前走。走到一定距離,才試著快一點,但又不敢讓他看出來。我想他正將手指叼在嘴裡,看著我的背部,苦苦思索。他是換崗上來的,不知院裡來過一位女生,否則很快就可以在我和一聲尖叫之間建立起聯繫來。他一聯繫起來,就會像火箭飛來,一腳將我踹倒,然後用反關節技術將我死死鎖住。
一輛計程車停下。我將旅行包扔進去,擠進後車廂,砰地關好車門,猛然癱倒。數秒後,師傅轉過腦袋來問:「去哪裡?」我才急忙說:「快,火車站。」計程車穿過一條街又一條街,駛上主幹道,像摩托艇在寬闊的水面飛行,我回頭看了幾次,確信無人跟蹤,方拆下手機電池,將帽子扔到窗外,並翻出剃鬚刀,慢慢刮起鬍子來。這時,我看到窗外從來沒有這麼好看的陽光,也從來沒有這麼和善的人,他們像兒童,天真地奔向鮮豔的花叢,載歌載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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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序
【後記】
一個作者,還是一個正義的作者
阿乙
現在回想這篇小說的寫作歷程,有如夢魘。它作為欲望的斑點,誕生於二○○六年夏,我看到一則簡短報導:一位年輕人殺死同學,沒人能找到他的殺人動機。當時我和文學的關係很簡單,只是一個普通讀者。
我和很多事物擦肩而過,料想這報導也如此。但在幾個月之後,我發現它自行變大,成了一個可怖的世界。我每天都裝載著對它的龐大理解和無窮編造,就像背負重物。二○○七年春節,我沒有回鄉過年,試圖將它產下來,但只寫出十五節。當年五一,續寫兩節,國慶時又加了一節,但被迫停手。因為寫作間隔時間太長,文本前後掣肘,互相矛盾,而詞句也因時間將盡而顯得倉促淩亂。當時它叫《殺人的人》,有八萬字左右,計畫總長度為二十四萬字。因為這個,後來我只敢寫短篇。一些人還以為這是一種文學上的自覺選擇。
我差不多忘了它。直到二○一○年,在倒騰櫥櫃時看見材料,才想起還有這一遭。我想到自己如何盡力搜集資料,如何曠日持久推算,如何試圖去法庭旁聽,如何鑽研卡繆、杜思妥耶夫斯基、托爾斯泰的三部著作——我想到這些狂熱的準備,以及它的草草收場,便被一種恥辱感緊緊包圍,就像一個窮人生不起孩子。
我想從頭來過,而生活中別的事情也按照它的軌道運行過來,擠成一團。在祖母下葬的同時,我按照父親要求,購買新房,準備結婚。而因為寫作所帶來的對生活的敵意,我與女友的關係其實已走到盡頭。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我看著世界盃報導的加班表,哀楚欲死,感覺就像游泳好手要將自己溺斃,「好,我陪你們去生活,陪你們買房、結婚、加班。」我像困獸憤怒行走,最終做出的卻是相反的選擇。今天看來,這個選擇沒有辜負我,但相比《月亮與六便士》裡的思特里克蘭德,以及不少狂熱的朋友,我還是缺少出格的勇氣。他們都曾為創造的理想辭職,而我只是命令自己無論如何也要開始。我容易在妥協狀態裡生存。我在開始時打上這天的記號,後來才知在四年前,同樣是這一天,主人公的原型受激情驅使,舉起屠刀。這是一種可怕的巧合。
最終因為我的專橫霸道,我和女友分手,每天早上六點多起床上班,傍晚八點多回家,我總是試圖在網站工作中保護住精力,但每次回來都氣息奄奄,一個字也寫不動。然後我等週末。在週六,我會因為要找到續寫感覺而苦苦推敲,因此最終只剩下周日能暢快地寫幾千字。在這過程中,平均每三天,父親都打電話來,以商量的口吻問:「找女朋友沒有?」我每次都心藏怒火。我想說:「正因為你想讓我結婚,我有了一間房子;正因為要還月供,我不敢輕易辭職、跳槽;正因為這狗日的工作,我每天被消耗一空。」
有一天接過父親電話後,我翻開電話簿,找到一個自認妥當的人,發短信:我喜歡你。她和我進行了接觸,但是猶疑。對女人來說,這種緊迫的求愛不但值得懷疑,還值得鄙視。在見到她後我笨手笨腳地抱她,被掙脫開,這事情就完了。後來父親問我如何,我說高攀不起。聽得出來他很悲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這篇薄薄的小說終於修改完畢。當時是下午,窗外鋪陳死氣沉沉的建築物、冰塊、樹和時光,我一人呆坐,不知悲傷應該從哪裡來。我有一個朋友在寫完長篇後嚎啕大哭,我覺得我也應該這樣,但一直沒等來。我對自己很失望。當夜我失眠,恐懼像大風不停颳進空洞。我害怕這一切都是在做無用功。
後來我出門去談戀愛,換了兩次工作,並還清欠義人的房款。
這篇小說標題(原名)為〈貓和老鼠〉,偏近於對故事的解釋,喻示的是互動關係中的位置與使命,一個窮凶極惡地追,一個沒日沒夜地逃。小說的主人公在被無聊完全侵蝕後,再也找不到自振的方法,因此殺人,試圖贏得被追捕所帶來的充實。想一想這場景:就是要睡了,也要在指間夾一根燃燒的香煙,好在煙頭燒到皮膚時醒來,繼續逃命。(而「該幹些什麼」偏近於對一種狀態的解釋,偏近於象徵)。小說可用一句話概括:因為太無聊,並無法依靠自己解決這種無聊,主人公決定犯罪,與員警玩你追我趕的遊戲。它取材於新世紀後發生的一起真實案件,在闡述犯罪動機時,當事人神神叨叨,看起來像是用瘋子的語言與外界交流。直到死刑執行,真相也沒出來。但他成為一隻籮筐,將很多專家、媒體、讀者的解釋都裝了進去,他們為著維護自己的利益、職責、良心還有可能是粗淺的見識,將他解釋成他們想像中的樣子,或者說是想要的樣子。我在其中之列。我想他就是因為無聊。我想提醒一下,這裡所說的無聊是個重要問題,是每個人都可能遭遇的問題,而不是我們對別人的街談巷議(不是一種吊兒郎當)。它甚至可以被解釋為無助。如果有上帝,那麼它也應該成為上帝同情的一種遭遇。
我將他設置為一個純粹的人。就像電影《計程車司機》裡的特拉維夫,他的子彈注定要射出,至於射死的是總統候選人還是黑社會,他並未深究,他只是需要子彈射出。他並沒有先天的善惡動機,只是在效果上,他不能殺死總統候選人而可以擊斃黑社會成員,因此被捧為城市英雄。而我的主人公,他的行動為世人不齒,他們集體呼喊:
殺死他!
殺死他!殺死他!
殺死他!殺死他!殺死他!
在原初的動機上,我的主人公一心只想著「如何充實」,殺人只是這一動機的外延。我著重探究的是這一動機。從動機上看他和過去的我並無區別,很多年我都渾渾噩噩,無所事事,每天盼望世界大戰。只是我止於語言,而這個主人公卻付諸行動。他設想過頻繁地做好事,好讓受恩人去搜尋他,但他想這樣的搜尋注定鬆弛、鬆散,從技術上並不能使他充實。因此他去當了惡棍。在殺那個漂亮、善良、充滿才藝的女孩時,他考慮的也是技術,因為殺掉一個完美的人,會激怒整個社會,進而使追捕力度增大。
寫作時我很平靜。我從來不讚美也不認同這種行為,但也沒有急不可耐或先入為主地對它進行審判。因為一個作者一旦將自己設置為正義的化身,他的立場便可能偏頗,思想便可能空洞,說教便可能膚淺,所揭示的也可能為人們所麻木。在這方面,我遵循卡繆的原則,像冰塊一樣,忠實、誠懇地去反映上天的光芒,無論光芒來自上帝還是魔鬼。
但最終我還是害怕,因為書寫這種罕見的罪惡,就像揭開一個魔盒的蓋子。我在小說中讓檢察官說,這種僅僅因為無聊而殺人的行為,它不可預測,使人膽寒,性質早已超越殺人放火、強姦拐賣,攻擊的是我們整個制度、傳統,以及賴以活下去的信念。
因為這種創造的害怕——我創造了一個純粹的惡棍——最終我抹去他的名字。一本小說有主人公卻沒有名字,因此討論起來就不方便。我既想你們看見作品,又想你們忘記它。
因為將自己太多的觀點投入到這個年輕的主人公身上,讓他演說出來,有不少人批評。認為一個二十歲不到的人說出三四十歲的人的話不妥帖。我認同這點。現在也很後悔。書出版後有幾起青少年的案件發生(最近的是紅領巾案),有好些記者和讀者在網路上tag我,說這就是《下面,我該幹些什麼》的現實版,認為我預言了某種現象。我什麼也沒預言,我取材的也是一件真實案件,我不可能去預言我所取材的那件案子。而這些後發的案子也教育了我,我想我對他們的理解越來越多,可惜當時我已經自以為是地寫了出來。
我到現在還很好奇,當初那個殺人者,他為什麼殺人,到底為了什麼。
他什麼也沒說,只是留給我們一些支離破碎的密碼。現在我認為他也是在心智不成熟的情況下設定這個密碼的。就像我們隨便捉弄人,隨便拋出一個謎面,讓人苦苦地猜,而實情是什麼謎底也沒有。
【後記】
一個作者,還是一個正義的作者
阿乙
現在回想這篇小說的寫作歷程,有如夢魘。它作為欲望的斑點,誕生於二○○六年夏,我看到一則簡短報導:一位年輕人殺死同學,沒人能找到他的殺人動機。當時我和文學的關係很簡單,只是一個普通讀者。
我和很多事物擦肩而過,料想這報導也如此。但在幾個月之後,我發現它自行變大,成了一個可怖的世界。我每天都裝載著對它的龐大理解和無窮編造,就像背負重物。二○○七年春節,我沒有回鄉過年,試圖將它產下來,但只寫出十五節。當年五一...
目錄
【推薦序】殺與逃的雙股螺旋 丁允恭
開始
前奏
準備
行動
實施
逃亡Ⅰ
逃亡Ⅱ
逃亡Ⅲ
結束
審訊
遊戲
坐監
判決
上訴
庭辯
告白
【後記】一個作者,還是一個正義的作者
【推薦序】殺與逃的雙股螺旋 丁允恭
開始
前奏
準備
行動
實施
逃亡Ⅰ
逃亡Ⅱ
逃亡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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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一個作者,還是一個正義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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