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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倫斯.卜洛克可謂犯罪小說大師……馬修.史卡德系列則可謂本世紀最棒的推理小說之一。──強納森.凱勒曼,亞力士心理探案系列作者
當代最棒最優質的小說家之一……卜洛克的私探小說創新、令人激賞。──華爾街日報
卜洛克寫得真是好,他筆下的對白活像是在紐約街頭會偷聽到的片段一樣生動精采。──華盛頓郵報
他的世界處處斷垣殘壁、夢想傾頹,處處瀰漫著絕望的氣息;然而這位都會私探即便在其中載浮載沉,卻仍然維持一貫風格,剛強與溫柔並存,絲毫不為所動。──亞特蘭大立憲報
清洌的文字,下筆犀利見骨的散文體風格,這個風格從達許漢密特、詹姆斯凱恩到勞倫斯卜洛克,一脈相承。沒錯,他就是寫得這麼好。──馬丁.克魯茲.史密斯,《高爾基公園》作者
推薦序
關於這一版……傅月庵
向一名作家致敬的最好方法是什麼?買本書追隨請他簽名,這不錯。如其因緣湊巧,能為他效勞,編一套書,那更好!
認識卜洛克是一九九七年的事。
那年,初入編輯這一行,工作壓力不大,看書成了最大福利,天經地義。恰巧「推理傳教士」詹宏志加上「臉譜」總編輯唐諾,聯兩手之力把原本冷門的「歐美推理」硬是加溫炒熱了起來,讓向來浸淫「日本推理」,只識「本格派」、「社會派」的台灣讀者,得見世界之奇,滄海之闊,慢慢竟都轉向西顧了。我是其中之一。
於是,《八百萬種死法》甫登陸台灣,便即邀來一晤,一見傾心,驚為天人。此後十多年時間裡,但凡「馬修.史卡德系列」中文新書出版,總要在第一時間購入,無暝無日讀完始休。若說我是那些年「馬修.史卡德現象」(開口閉口:「我今晚只聽不說」、「我一天戒一次」、「大多時候我是容易收買的,但你不能收買我」……)參與製造者,一點不為過。更多時候,家裡所買的卜洛克新書,一如朱天心她家一樣,總是被拿走,總要再補。
甚至讀著讀著,竟把他與王國維等量齊觀了:
「嗚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過,即以生活之苦痛罰之。此即宇宙之永遠的正義也。自犯罪,自加罰,自懺悔,自解脫。」,四月裡,斷斷續續,我一直在重讀卜洛克的馬修.史卡德探案。原因是偶然看到王國維〈紅樓夢評論〉這幾句話,忽然隱約理解一些「生命自持」的線索,因而更想靠近卜洛克,貼近馬修.史卡德。有些書,你不論何時讀,總會讀出一些道理。有些書,時候不到,你很難理解。人間無理可推,無謎可解。我所等待的四月的雨,最終還是沒有落下來,但我還有五月可以等。我一次等一天……。
奇怪的是,儘管日後卜洛克其他系列一一被引入,我也嘗試找來一讀,卻都不甚入港,從「雅賊」到「殺手」,就是有「隔」,進得去,耽溺不了。這事,跟小說行不行關係不大,純然緣分作怪,緣淺還能說什麼?有位朋友,他是「雅賊迷」,愛跟我鬥嘴,老說柏尼.羅登拔如何如何機智迷人,怎樣怎樣淵博難說,「真正愛書人都該喜歡他!」對此,我想了想,總冷冷一句回嗆:「不會老的不是人,角色而已,喜歡個什麼勁兒?」
誠然,「馬修.史卡德」與其他類型小說最大的不同是,馬修肉體會衰老,意志會動搖,道德會踰矩,辦案會潛行由徑,人家給錢他通常都收下,轉個身卻又丟一些到教堂捐獻箱。案件向來不是他的困擾,女人也不是,真正困擾他的,無非紅塵滾滾,該如何照著自己的那一套存活下去,或說存活出來自己的那一套。而幾乎有大半的時間(至少從一九七六到一九八二年,整整六年時間裡,他終於明白且面對「我是酒鬼」這一事實),他都是在跟酒瓶奮戰,To be or not to be?說穿了,馬修既不「冷」也不「硬」,與我們人人都一樣,他心中也有一個哈姆雷特。
至於辦案方式,也奇了,他似乎沒多少小小的灰色腦細胞,也沒有角落或輪椅,鐵拳或好大一把槍。接了案子,他只能不停打電話,不斷上街晃盪詢問,「有時候我們知道一些事情,卻不知道我們知道」、「去他的,東西全在那兒,只是我看的方法不對。」要想知道,要看對,只有一個方法:GOYAKOD,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抬起屁股敲門去!天道酬勤,也許就對了。但「其實百分之九十八的調查工作皆毫無意義,你只能把想到的事都做好。你不知道哪件有用。你就像在煤礦堆裡找尋一隻不存在的黑貓,但除此之外我不曉得還能怎麼做。」——這不就是人生嗎?「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幾千年前,傳道者早已論定。你我人等孜孜不倦所打拚之事,有哪幾件不是徒然、枉費的呢?
然而,他還是一旦咬住了就不鬆口,就是要從百分之九十八的徒然裡,找出那百分之二的存在意義。
於是,推理一點不重要,破不破案也不是重點了。有人從馬修身上讀到了堂吉訶德,有人看到了卡拉馬助夫兄弟;有人說他是班雅明筆下「複製時代的抒情詩人」、「步行者」;有人則相信他是推著石頭上山的現代薛西佛斯……。凡此種種,無非說明了一件事:馬修.史卡德像鏡子,人人都可在他身上照見到自己,照見到比敘事更多的其他東西。而這,大約就是「經典」的本質了。
一口咬定「馬修.史卡德系列」已成「經典」,未免說得快了,畢竟最近一本《烈酒一滴》出版於二○一一年,還待時間考驗汰擇;但若說,這套從一九七六年創作迄今,歷時三十多年,前後十七冊的小說,已然具備「推理名人堂」候選資格,相信絕不會有什麼人有意見的。
也因此,當「臉譜出版」期望為此系列再出一個新版本,邀請我參與其事時,我欣然同意。畢竟,人生能有幾次機會為自己所仰慕的作家編一套書呢!?
此次新版修訂作業,大體分為兩部分,內容與裝幀都有許多變動。
內容方面,由於出版時間跨越十多個年頭,執行編輯屢經更迭,譯者多有,許多人名、地名或專有名詞未見統一,前後冊常見扞格,趁此機會一一修訂,讓讀者閱讀時,得以一氣呵成,疑惑不生;譯文方面,盡量保持譯者多元風格,但若確定錯譯、漏譯,經徵詢後,都予修正。甚至連書名,只要有問題,也都盡量求取確定答案。譬如讀者曾質疑,《每個人都死了》(Evebody Dies)中譯書名若為《每個人都會死》,當更精準。為此,我們特別親詢卜洛克,經他回答:「都可以!書名應該保持某種曖昧,讓讀者有更多想像空間。」遂決意維持原名不動。
至於實有發微抉幽之功的「唐諾導讀」,早已成為此系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維持不動,僅於涉及時事處,加以註解,方便讀者掌握行文來龍去脈,了解敘事理路;系列編號則按照英文出版,重新依序排列,讓這套書最大特色的「時間感」,得以凸顯。閱讀過程裡,讀者更能感受馬修在時間之河裡奮力泅泳,逐漸老去,終而得以迎向隧道最後那一線光芒的微妙心境轉折。
裝幀設計上,特別邀請著名平面設計工作者楊雅棠擔綱,除了提供一般讀者的「平裝版」之外,更設計一款附有松木書箱,亦得為書架的「珍藏版」,限量五百套,用饗重度發燒友,以便傳家。此版封面,楊雅棠以「一抹紅」表達了這一套書「懸疑、危險、溫暖」本質,簡潔明亮的設計出「很不傳統、很不一樣」的成組推理封面,讓人耳目一新,心湖大大為之一蕩。
相對於此,平裝版封面幾乎每一個都獨立表達一個抽象的詞彙,譬如「背叛」之於《酒店關門之後》,「執念」之於《到墳場的車票》,「情慾」之於《屠宰場之舞》……等等。整體則維持他一貫素雅細緻的風格,並與時俱進,添加更多「現代」元素,希望跳脫窠臼,吸引更多新世代年輕讀者,親近這套「非常不推理的推理經典」。
「馬修.史卡德系列」全套十七冊,數逾五千頁,共二百餘萬言。短短半年不到的時間裡,要完成浩大的「改建重裝」工程,其艱難可知,疏漏必然不免,還望四方讀者不吝予以指教。「校書如掃落葉,旋掃旋生」,編書當亦如是,只能盡力,無從滿意。而這一份「永遠追求更好」之心,實即一名編輯所能奉獻給作家與讀者的最大溫情與敬意了。
〈導讀〉
潘朵拉的盒子
唐諾
「就是紐約……紐約就建在曼哈頓島上。」
「什麼?紐約在一座島上?」
「這孩子居然不知道自己家鄉是在島上。」
——帕索斯,《曼哈頓站》
八百萬種死人的方法?這什麼意思?您在一部偵探小說中看過最多的死法有多少種?——我個人所知的紀錄是《一個都不留》,是克莉絲蒂的作品,書中十人出場,無一倖免,連偵探帶凶手全掛。
或是我們換個方式問:為什麼是八百萬?答案是,八百萬是整個紐約市的總人口數(當時),全紐約人全死光是什麼意思?當然,小說沒這麼狠,這只是說一種可能性、一種合情合理的假設,真正的意思接近台灣名小說家朱天心所說過的:免於隨時隨地皆可死去的自由。
在某些特殊的時空、特殊的情境下(如紐約或現在的台北市),人真的是很脆弱無助的,隨時隨地會莫名死去,其間不分種族、不分畛域、不分男女老幼、不分聖賢才智平庸愚劣,你可能只是去陽台晾個衣服,或在自家餐桌旁喝杯咖啡云云,因此,我們很容易察覺,一九四一年美國總統佛蘭克林.羅斯福在致美國國會咨文中所揭櫫的「四大自由」實在太不切實際也太天真了點,死亡,可以甚至往往在你來不及恐懼之前就找上你並且完成——這是種更大的恐懼呢?或換個心情想,竟是一種幸福?
把諸如此類的想法藏一本偵探小說的書名中,很顯然,寫作者是個有想法、有信念之人。
◆卜洛克和史卡德
對世界有如此強烈信念的偵探小說作家,想來最該是漢密特、錢德勒一脈的冷硬私探派——這人叫勞倫斯.卜洛克,一九九四年美國「愛倫坡獎」得主,當代犯罪小說大師。他筆下的私探名為馬修.史卡德,是名離職離婚的前警員,也是名戒酒中的前酒鬼,他不願也不耐煩申請私探執照,願者上門,倒不是流浪漢型的人物,勿寧接近現代社會常見的某種自由工作者。
從半世紀前漢密特和錢德勒為偵探小說注入「真實」這個元素之後,美國的偵探小說便很難假裝沒事,再回到范.達因以及之前大西洋彼岸的英國古典推理傳統,因此,在消遙之外,總隱藏著一個蠢蠢欲動的企圖:描述人的處境,孤獨的個人和日趨複雜的社會一種永不休止的角力,以及節節敗退後的微弱反擊和療傷止痛,甚至如福克納在他領諾貝爾獎時那段著名致謝辭所說的:「當人類末日之鐘敲響了,並從那最後的夕暉中,從寂無潮音的岩崖中逐漸消失時,世界上還會留下一種聲音:人類那微弱卻永不耗竭的說話聲音。」
據我個人所知,名作家朱天文曾令人駭異的用「優雅」二字來形容卜洛克筆下這位私探史卡德先生,這是不是讓人直接想到五○年前錢德勒筆下那名優雅高貴的冷硬私探元祖菲力普.馬羅?是滿像的,差不多的正直,差不多的聰明且言辭幽默,也差不多的孤獨,只除了史卡德的形象更渺小了些,譏誚轉成了自嘲,波本威士忌換成了黑咖啡和可樂,對正義的熱望也冷卻成寒涼世界的一點點火光或可望之取暖——我覺得史卡德很像老了五十歲的菲力普.馬羅。
◆「那又怎樣」的哲學問題
卜洛克在每部小說中部不惜花一大堆筆墨寫史卡德戒酒、出席AA(戒酒無名會)的聚會,寫得之複雜之微妙之飽滿真實,不由讓人懷疑這一定是卜洛克自己的親身經歷,否則哪可能這麼傳神且流水般一路辯證不完。
但戒酒幹什麼?成功的又一天沒喝酒又怎樣?你因此變得更快樂或更有價值一個人?卜洛克筆下這些在大紐約市踽踽獨行的人,不止史卡德自己,也包括警察、酒保、包打聽的丹尼男孩、千奇百怪的各個妓女,甚至包括才teenage的小鬼頭阿傑,無不是老練世故、踮起腳來就能一眼洞穿人生盡頭之人,多看兩眼、多問兩句有關意義的問題,當場就會問倒自己再找不到活著的理由(一個無親無故、隻身住破旅館、靠領救濟金過活的老頭子,即使不喝酒又怎樣?這是史卡德的老年夢魘),因此,他們很自然不敢瞻望未來,不敢沒事問「那又怎樣」一類的哲學問題,只能低著頭過日子,除了生物性的本能驅力外,他們尋求的往往是:做為人的一點最原初的善意,一點最單純的感動、一點你也明明曉得「那又怎樣」的自我設定目標完成(比方說破一個案、莫名其妙把收入十分之一扔教堂奉獻箱、戒一天就成功一天云云),他們也不問自己等什麼,反倒有點天真的行禮如儀。
◆這個城市
在卜洛克另一部小說《刀鋒之先》(Out on the Cutting Edge)中,有一段寫到史卡德向某個酒保要個地址,酒保不給,兩人劍拔弩張起來又馬上自覺孟浪相互道歉,「你知道,這個城市。」當下,兩人便默契十足芥蒂全消——這個城市是紐約,罪惡之都,美國推理作家協會票選「最佳謀殺城市」的第一名,每個人皆可隨時隨地死去的地方,卜洛克小說的永恆場景和主題。
紐約這個特質似乎全世界路人皆知,很多人不敢想、但也很多人努力在想:這個城市這樣一路下去最後會怎樣?我記得多年之前好萊塢有部片子好像叫《紐約大逃亡》之類的,時間設定在未來,說彼時的紐約已成為世界最大的監獄,四面豎立了高牆隔絕起來,所有的凶惡罪犯空投進裡面,讓他們弱肉強食,自生自滅。
滿俏皮也滿聳人聽聞的,但不太對。
不太對的原因是:一種全然的、純粹的、無趣的惡人之國,可怕是可怕,但就像鬧鬼的古堡一樣,除非你倒楣或無知不小心誤蹈其中,否則也沒什麼,你大可離它遠一些。
若說罪惡有什麼可怕,在於它鮮豔、它芬芳,它召喚遠人以來之:性、酒精、毒品、金錢、藝術、權力、乃至死亡無一不能如此。
我不想覆誦多少人講過的,紐約有怎麼樣最好的咖啡和食物,有最好的戲劇、藝術甚至電影(他們有伍廸.艾倫)、有最好的橋云云,我知道,他們甚至還有最好的大聯盟棒球隊,有絕對不是最好但真的是最粗暴的NBA籃球隊(但他們的確有最好的街頭籃球)。我想指出的只是,在我認識的人之中,最古井不波也最少欲望的人可能是小說家鍾阿城,但阿城曾告訴我他每回去紐約,「他媽的一待就半年,走不了。」原因是阿城喜歡博物館、喜歡藝術品和畫,看不完——紐約連阿城這樣的人都叫得來留得住,我不認為有太多的人能無動於衷。
就像紐約港口站著的自由女神身上所鐫刻的文字,那些貧苦無依的,那些受盡壓迫的,那些渴望自由……全都可以到我這裡來——是的,他們全來了,什麼都來了。
我一直覺得卜洛克小說最好看的相當一部分,便在於他寫的紐約,這個潘朶拉的盒子,讓所有他筆下的死亡在無比的華麗和無比的險刻凶殘之間穿梭而行,就像《八百萬種死法》這部小說裡的,穿梭在一個優雅且深諳非洲藝術的黑人皮條客,和他旗下六名這個能寫詩、那個懂報導文學的千奇百怪妓女之間;而話說回來,也虧得有紐約這麼個城市來支撐,這樣的死亡已才成立,才說得過,不至於輕飄飄的一吹就走,猶能如當年的漢密特和錢德勒一般,鐵釘般又深又牢的打進讀小說的人心裡。
◆美好的結尾
我也喜歡這部小說的結尾,小說的最後一行。
我總無來由的想到一段禱告詞,據馮內果說,是出自一個希望再也不沾一滴酒的酒鬼(其實是馮內果自己,但多像史卡德)之手:「主啊,請賜我平靜,能接納我無法改變的事,請賜我勇氣,能改變我可以改變的事,並請賜我智慧,讓我能辨別這兩者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