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七日,七年前
序幕
她們給打發回家的時候,兩人都光著腳,濕腳丫留下的水印子瞬間蒸發,彷彿從來不曾存在。後來有許多人費盡心思,從圍著水綠色氣球的派對餐桌旁邊那個淺水池,經過小吃店門口,上樓梯,走到停車場角落,試圖追溯她們當天的足跡。但那些腳印一個比一個更小,先是腳趾部分消失,接著是窄窄的足弓,然後腳跟,最後是她們還帶著嬰兒肥的胖胖腳掌肉,痕跡一點一點變少,最後什麼也沒有了。
她們在路邊護欄上坐下,穿起鞋子。蘿妮穿的是運動鞋,愛麗絲穿的是嶄新的果凍鞋。愛麗絲總能擠出錢來跟上約克聖威廉小學五年級的流行,那年夏天果凍鞋最時尚,至少在七年前的七月十七日,是這樣的。
麥蒂的媽媽把她們逐出派對、趕離池邊的時候苦惱地說:「我應該打電話給妳們的媽媽,妳們不應該自己過艾德蒙森大街。」
當時蘿妮回答:「我可以。我有個阿姨住在史坦福路,爸媽工作的時候我會自己去她家,她就住在艾德蒙森大街的這一邊。」
那時候,在場的女孩們一個個都還目瞪口呆,蘿妮目空一切對著大家說:「我阿姨家有雙份夾心的Oreo餅乾和米果,跟全部的有線頻道,我愛看什麼就看什麼,就連超過PG-13的片子我都能看。」
麥蒂的媽媽並不相信蘿妮編的故事,愛麗絲從她的表情中看得出來。她塗了粉紅唇蜜的雙唇張著,雙眼疲倦地斜視,心裡有兩個念頭互相拉鋸:到底是要拆穿蘿妮的謊言呢,還是要盡快擺脫她,連帶愛麗絲一起。愛麗絲覺得很委屈,她又沒做什麼。她什麼也沒做,就只是不該搭蘿妮哥哥的便車,一起到派對來。
麥蒂的媽媽舔了舔嘴唇,一次,又一次,舔掉了一點粉紅唇膏和絕大部分的亮光唇蜜,最後終於說出:「那好。」事後,她跟大家說蘿妮騙她,說她要是知道沒大人帶,絕不會讓兩個小女孩離開,絕不會讓她們自己走過艾德蒙森大街。時至今日,巴爾的摩西南邊的居民回想起來,都認為七年前的七月十七號下午兩點鐘,她們實在不該獨自穿越艾德蒙森大街,沒有比那更糟的事了。
堅持要愛麗絲跟蘿妮玩在一起的人,是海倫.曼寧。蘿妮住在附近,所有女生只有她跟愛麗絲一樣沒參加夏令營也沒有游泳池會員卡,暑假裡愛麗絲會跟她在一起,只有暑假。學期中的時候,她有比較優質的朋友,那些朋友跟她自己比較像,會看書,頭髮整潔,盡可能衣著合宜。所以每年入秋開學,她都非常開心,因為可以和真正的朋友重聚。
但今年秋天不同以往,她們即將升上中學,班上好多人都要去念私立學校。溫蒂說:「真正的私立學校喔。」口氣並不刻薄,卻有點不夠體貼,她忘了愛麗絲不會跟她們一起。愛麗絲心想,約克聖威廉也是真正的私立學校啊,因為這裡的學費她媽媽就已經負擔不起了,下學年愛麗絲將會進入西巴爾的摩中學,蘿妮也是。愛麗絲的媽媽說,這無關乎錢,而是要讓愛麗絲去接觸各種各樣不同的人,得到新的體驗,而且,如果天主教學校讀得太久,搞不好她會成為天主教徒,那可不行。
可是愛麗絲心知肚明,問題就是出在錢上。追根究柢,什麼都跟錢有關,在她家是這樣,在富勒家也是,即便是在那些有錢孩子家裡,也是一樣。每個人的父母都自有一套說法,有些直接了當,有些天花亂墜,有時候他們會刻意避免提及,全依各家情形而定。
「今天太陽這麼大,妳一定玩累了。我現在打電話去妳們家的話,有沒有人可以來接妳?」她拿起手機就要撥號。
「我是跟愛麗絲一起來的。」蘿妮一把抓住愛麗絲的胳臂。「要走也要一起。」
愛麗絲冷不防給抓住,一時之間無計掙脫,原本她確實應該要跟蘿妮一起回家,但不乖的人是蘿妮,又不是她,她為什麼要因此而提前回家?
「非常好。」麥蒂的媽媽說:「妳們兩個就結伴一起走吧,這樣我也會覺得比較好過一點。妳現在是要去妳阿姨家,對吧?就在艾德蒙森大街的這一邊,那好。」
一點也不好,一點也不對,而且一點也不公平!愛麗絲從長凳上起身,抓起自己的毛巾和鞋。
於是,她們離開了那個生日會,一前一後,留下兩組濕腳印,同行卻不同心,這純粹是由一連串不公平導致的結果,一切都只是再平凡不過的日常意外事件。她們一路爬上階梯,穿越廣闊的黑色停車場,走長長的山坡路前往艾德蒙森大街。
安全穿越艾德蒙森大街之後,愛麗絲以為她們就要直接回家,沒想到蘿妮突發奇想說要走捷徑(其實是繞遠路),穿過一堆大房子,那些房子前面都有大片草坪,草坪上立著牌子,說有農藥,警告大家不要讓狗和小孩靠近。
就在她們走到房子最大那一區的時候,蘿妮忽然停下腳步,說:「妳看!」
有輛嬰兒車放在台階頂端,銀色把手在陽光照耀下閃閃發亮。
「金屬在太陽底下這樣曬,一定很燙。」
她似乎期待愛麗絲有所回應,所以愛麗絲就說:「車子離樓梯太近了,很容易滾下來。」
「一路滾下來。」
「如果煞車卡好就不會。」愛麗絲說。
蘿妮說:「就算卡好煞車,也不應該把小孩丟在那裡。」
「說不定她媽媽人就在屋裡面。」
蘿妮抓住愛麗絲手肘,擰了一下。今天不是個好日子,還是不要跟蘿妮唱反調好了。
蘿妮說:「離開一分鐘也不可以,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那個小孩一定要有人照顧才行。」
她們偷偷摸摸走向門邊,紗門鐵網很密,密到看不見黑沉沉的屋子裡面是什麼情形,可是沒有腳步聲,也沒有說話聲,她們沒有聽見任何聲響。「妳們有沒有喊人?」後來,這問題以各種形貌出現,她們給問了無數次。「妳們有沒有敲門?」「妳們有沒有按門鈴?」愛麗絲有時候說「有」,有時說「沒有」,每一個當下她說的都是真話。在她心裡面,那一天有千百個版本。某些版本裡面,她們喊了,還按門鈴,然後試著開門,發現門沒鎖,她們大步進門拿起電話打給911,孩子的媽媽高興得要命,給她們20元當謝禮,甚至打電話給報社跟電視台,她們成了上電視的英雄。
不過,大部分時間愛麗絲對兩件事很確定,她們確實敲了門,還有,那道紗門的網非常緊密,一道後頭還有一道,是種精密的金屬設計,好像城堡用的東西,要看見幽暗屋內的任何東西都幾乎不可能。紗門頂端比她們的頭高,有許多細長的尖刺。她們說:「哈囉?哈囉?」聲音也許不大,但她們確實說了。
蘿妮說:「沒人管不行,我們一定要照顧這小孩。」
「我們太小了,還不能當保母。」暑假剛剛開始的時候,愛麗絲為了要買果凍鞋和其他想要的東西,曾經問過媽媽她能不能去打這種工。「得上高中以後才行。」
蘿妮搖搖頭。
「我們一定要照顧這小孩。」
身為問題焦點的那個嬰兒睡得正熟,臉貼著嬰兒車,所以一邊臉頰扁扁的,一邊臉頰鼓鼓的,像個重心不穩的水球。她穿著粉紅條紋連身娃娃裝,配上粉紅色的襪子和同款粉紅條紋的帽子。
愛麗絲說:「Baby Gap。」她好愛Baby Gap的東西。
「我們一定要照顧這小孩。」
爾後,愛麗絲的媽媽和那個臉上有斑的女人一直不斷問她蘿妮這句話到底是怎麼說的。到底是「『我們』一定要照顧這小孩」、「我們一定要『照顧』這小孩」,還是「我們一定要照顧『這小孩』」。但愛麗絲實在不記得當時她強調的是哪個字了。十個字說起來要不了五秒鐘。我們一定要照顧這小孩。我們一定要照顧這小孩。我們一定要照顧這小孩。整句話在她腦子裡黏成了一團。她們想做好事,她們想幫助別人,大家都喜歡會做好事會幫助別人的小孩。愛麗絲一直想要解釋這一點,她們想要做對的事。
那麼,蘿妮又是怎麼跟「她的」大人們說的呢?「她的」大人包括她爸媽,還有一個金髮閃亮身穿西裝的英俊男人,那種衣料的名字很好玩,愛麗絲的媽媽在走廊上望著那男人說:「泡泡紗。」愛麗絲一聽媽媽的語氣就知道那是好東西,就跟「經典」、「酒紅」一樣好,甚至可以跟「精美」相提並論。蘿妮對泡泡紗先生是怎麼說的呢?他會信多少呢?
可這答案愛麗絲從未得知,也無法得知,她因奧莉薇亞.巴尼斯之死而被馬里蘭州關了七年,直到獲釋,她依然對此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