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殺戮,在這座山莊裡沒有更適合做的事!
一樁危機四伏、暗潮洶湧的致命交易,
一個深埋在李奇心底十年的悲傷祕密,
都將在這座無路可逃的山莊裡被揭開……
【推理評論家、台灣推理作家協會會長】杜鵑窩人◎專文導讀
當李奇第一次看見這座山莊,他知道自己將很難全身而退。
整座山莊建在突出於海面的半島上,三面環繞著灰暗的海水。牆頭有纏繞的鐵絲網和即使夜晚也亮如白晝的照明燈,空曠的草地上可能還埋藏著地雷。在這座山莊裡,李奇將有一個新身分——地毯大亨薩克雷.貝克的新保鑣。
不過這名商人卻有一些地方讓李奇感到非常疑惑,比如他與黑道分子有著密切往來、對槍枝瞭若指掌,而且……他似乎並不是這座山莊裡真正的老大。
這時,李奇發現有一名女子進入山莊後立刻下落不明,甚至開始有人為此喪命,所有的線索都指向一名神祕的幕後黑手!李奇無法再坐視不管,因為他來到這裡,還有更重要的事必須了斷……
層層障礙、戒備森嚴的海邊山莊,圈住了一個疑點重重的案件,這將是「浪人神探」傑克.李奇所面臨最複雜的難題!沒逃出這座山莊,又怎能闔上書頁?備受史蒂芬.金讚譽的英國驚悚天王李查德的無懈可擊之作,絕對讓你緊張得忘了呼吸!
作者簡介:
李查德 LEE CHILD
他用六塊美金創造了奇蹟!
李查德一九五四年生於英國。上高中時,他獲得獎學金而成了《魔戒》作者托爾金的學弟。之後他曾就讀法學院、在戲院打工,最後進入電視台,展開長達十八年的電視人生涯,期間參與了許多叫好叫座的節目製作。
四十歲那年,他卻於一夕之間失業了。這個突來的噩耗原本是青天霹靂,然而就像他筆下智勇雙全的動作英雄傑克.李奇每每能夠化險為夷一樣,他將這個中年危機化為最有利的轉機。
酷愛閱讀的他花了六塊美金買了紙筆,寫下「浪人神探」傑克.李奇系列的第一集《地獄藍調》,結果一出版就登上英國週日泰晤士報暢銷排行榜,在美國更贏得推理小說最高殊榮之一的安東尼獎,以及巴瑞獎的「最佳處女作獎」,並榮獲麥卡維提獎和黛莉絲獎提名。而次年出版的第二集《至死方休》亦榮獲W.H.史密斯好讀獎。
此後他以一年一本的速度推出續集,每出版必定征服大西洋兩岸各大暢銷排行榜,更風靡了全球四十三國的讀者,不但獲得美國驚悚大師傑佛瑞.迪佛的強力背書推薦,故事大師史蒂芬‧金也盛讚:「所有關於傑克.李奇的冒險故事都棒呆了!」
李查德目前長居美國,在紐約曼哈頓與法國南部都有居所。他已婚,並有一個成年的女兒。
◎李查德中文官方網站:www.crown.com.tw/no22/leechild/
◎李查德英文官方網站:www.leechild.com
譯者簡介:
彭臨桂
彰化師大英語系畢業。熱愛閱讀、嗜聽音樂、沉迷電玩、彈吉他。譯作有《神鬼傳承》、《一觸即發》、《莉西的故事》、《無間任務》等。
章節試閱
警員在中槍前四分鐘下了車,那動作看起來就像知道自己將遭到不測。他推開沉重的車門,在磨損的座椅上緩緩轉身,兩腳同時著地,接著雙手抓住門框,把自己拉出車外,先在清澈冷冽的空氣中站了片刻,再回頭把車門一推關上,然後又靜靜站了一會兒,才走到車頭邊,靠在車上。
他開的車是雪佛蘭,出廠七年,黑色,車身無警方標誌,不過配備了三支無線電天線及純鉻黃色輪圈。大部分警察會說這是有史以來最棒的警用車輛,而這位警員似乎也完全贊同。他看起來像位能調度任何車輛使用的資深便衣警探,但心裡還是最喜歡這部老雪佛蘭,對新型的福特毫無興趣。我看得出他身上有股老派頑固性格。他穿著某種厚羊毛織的深素色衣服,體型看起來大而笨重。他長得很高,但是有些駝背,畢竟他是個老人。他沿著馬路望向北方,再望向南方,又伸長粗脖子回頭看了一下大學校門。
他跟我之間距離三十碼。
大學校門只是個象徵性設置:兩根磚柱矗於人行道後方一大片草皮上,柱子之間是高高的雙扇柵門,柵欄以鐵製成,彎曲扭轉成花俏的圖案。柵門黑得發亮,彷彿剛重新漆過,也許學校每年冬天都會漆一次吧。這道門完全沒有防護作用,任何人只要把車開到草皮上就能繞進校園。而且,門本來就敞開著。校門後方連著一條車道,在離兩旁磚柱八呎處各有一根與膝齊高的鐵桿,兩扇柵門就栓在鐵桿上。
車道約一百碼長,通往好幾棟緊鄰的陳年磚造建築,陡峭的屋頂覆滿青苔,高聳的樹木突出其間。車道兩側種滿了樹,人行道旁也是。到處都是。細小捲曲的枝葉正準備萌發,露出了鮮綠色。從現在起的六個月期間,這些枝葉會開始茁壯,然後綻放出一大片紅色與金黃色,到時此地也將擠滿攝影師,為校刊拍攝美麗的照片。
一輛小貨車停在對街,緊靠人行道,距離那名警員與校門二十碼。它的車頭面向我,離我五十碼。這輛車看來與周遭景色很不搭軋,紅色車身褪得厲害,車頭有個暗黑色大型防撞桿,看起來曾撞彎過幾次又被拉直。車上有兩個男人,年輕、金髮、輪廓鮮明。他們一動不動靜靜坐著,眼神凝視前方,但並未特地盯著什麼東西看,不是在看那位警員,也不是在看我。
我的位置在他們南方,將一輛普通的褐色廂型車停在一家唱片行外。這種唱片行是大學校門附近常見的店,會在人行道上擺出好幾排二手CD,然後在櫥窗裡張貼海報,替人們從沒聽過的樂團打廣告。廂型車後車門開著,裡面有好幾個箱子。我手上拿著一疊資料。由於現在是寒冷的四月早晨,所以我穿了件大衣,另外由於箱子拆開處有外露的騎馬釘,所以我戴著手套。我帶著一把槍,這是習慣。槍就插在背後腰際,外頭有大衣遮著。這是把柯特「巨蟒」大型左輪手槍,裝配點四四口徑麥格儂子彈,長十三點五吋,重約四磅,算不上我最喜歡的武器,因為它太硬,而且笨重、冰冷,帶在身上又不舒服。
我站在人行道中央,目光從手裡那疊文件往上移,接著聽見遠處小貨車引擎的發動聲。車子哪裡也沒去,只是待在原地,排出的白煙在後輪邊飄盪。空氣十分冰冷,現在時間還早,街上空無一人。我走到我的廂型車後,從唱片行望向大學建築,看見有輛黑色林肯轎車停在其中一棟的前方,車旁站著兩個人。雖然我和他們有一百碼距離,但還是看得出他們不像普通的轎車司機。一輛車不會有兩個司機,而且一般司機不像他們那麼年輕且體型龐大,一舉一動都充滿警戒與慎重。那樣子一看就是保鑣。
外頭停著林肯轎車的那棟建築似乎是間小型宿舍,宿舍的大木門上有幾個希臘字母。我看見大木門打開,一個年輕的瘦小子走了出來。他看起來像個學生,頭髮又長又亂,打扮跟遊民差不多,卻提著一個昂貴的皮革包。保鑣中的一位站著不動,另一位上前打開車門。瘦小子將包包丟進後座,坐進車裡,然後自己把門帶上。就算隔了一百碼,我還是聽得見微弱低沉的甩門聲。兩位保鑣四周環視一下,便一起進了前座駕車離開。在轎車後方三十碼處,有輛校園巡邏車也緩緩朝同一方向前進,看來不像是要護送轎車離開,而是剛好出現在那裡。巡邏車上坐著兩個無精打采的校警,彷彿只是漫無目的在校園裡亂轉,無聊得很。
我脫下手套,丟進後車廂,走到街上找更好的視野。我看見林肯轎車以普通速度在車道上行進,它的車身又黑又亮,簡直一塵不染,上頭一定打了很多蠟。 校警的車還離得很遠。林肯轎車在那道象徵性的校門前停了一會兒,然後左轉往南走,朝著黑色雪佛蘭警用車的方向。也朝著我的方向。
接下來發生的事,總共佔了八秒鐘時間,但感覺卻像一眨眼那麼短暫。
外表嚴重褪色的紅色小貨車倒退了二十碼,離開人行道旁,接著猛力加速衝向林肯轎車,平行掠過那位警員的雪佛蘭,而且只差一呎就撞到他的膝蓋。小貨車的駕駛再加速,稍微超越林肯轎車後,使勁轉動方向盤,讓防撞桿呈直角撞上林肯轎車的前保險桿。駕駛緊抓方向盤,緊踩油門,將林肯轎車擠離路面上了路肩。輪胎在草皮上磨出明顯的痕跡。最後,林肯轎車迎面撞上一棵樹,砰的一聲猛然停住,金屬塌陷撕裂,車頭燈玻璃碎滿一地,而那棵樹上剛生長的綠色小樹葉則在這平靜早晨裡劇烈地震動搖晃著。
小貨車裡的兩人下了車,開始射擊。他們拿著黑色輕機槍對著林肯轎車掃射,槍聲震耳欲聾,我還看見一堆彈殼如雨般落到柏油路面上。接著,他們拉開林肯轎車的車門,其中一人進去把那瘦弱的孩子拖出來,然後用左手從口袋拿出某種手榴彈丟進車裡,關上車門,再推著孩子跟他夥伴蹲伏在地躲避。林肯轎車內傳出一陣爆炸聲,六面車窗全都破了。我離現場有二十碼遠,還是能感受到強烈的衝擊力道。玻璃碎片四處飛濺,在陽光下反射出無數道彩虹。丟手榴彈那個人倉促起身,衝向小貨車駕駛座,另一人將孩子推進乘客座,自己再跟著擠進去。車門用力甩上後,那孩子夾在兩人中間,表情滿是驚恐。透過骯髒的擋風玻璃,我看見他嚇得面無血色,嘴巴張得很大,發出無聲的尖叫。駕駛打檔,引擎隨即高速隆隆運轉起來,輪胎摩擦地面發出尖銳聲響。車子正朝我的方向過來。
是輛豐田,我看到防撞桿後方的水箱護柵上有TOYOTA字樣。車身很高,懸吊系統前方有個大型黑色差動齒輪,尺寸跟足球差不多,可見這輛車是四輪傳動。輪胎又大又厚,車身到處是凹痕,烤漆已經褪色,外觀看來從出廠後就再沒清洗過。車子正對著我衝來。
我只有不到一秒鐘時間決定如何反應。
我掀開大衣後擺,抽出柯特手槍,仔細瞄準,對水箱護柵射了一發子彈。槍口爆出閃光,發出轟鳴聲,我手上感到一股強勁的後座力。我又對左前輪開了一槍,將輪胎炸成橡膠碎片,幾塊破片還噴到空中。小貨車轉個方向停了下來,駕駛座面對著我,中間只有十碼距離。我躲回我的廂型車後方,關起後車門,繞到人行道上,對小貨車左後輪又是一槍,橡膠碎片同樣噴散開來,而小貨車也因此往左側傾倒,差點就要翻覆。駕駛打開車門,摔到路面上,忙亂中用單膝撐在地上起身。他拿槍的那隻手不是慣用手,於是急忙把槍丟到另一隻手上,我等到確定他真要瞄準我時,才用左手握住右前臂,支撐好柯特手槍四磅的重量,依照我多年前受訓時學到的方式,對準他的身軀扣下扳機。
對方的胸口頓時爆出一大片血霧。瘦小子還在車裡震驚地看著,不過另一人已爬出車外,踉蹌移動到貨車前方,準備對我開火。我向左轉身,停了一會兒,支撐住右前臂,瞄準他的胸口,扣下扳機。他的身體同樣噴出一片紅霧,整個人向後倒下。
瘦小子開始動了。我跑上前,從第一個人的屍體旁把他拉開,再帶著他跑向我的廂型車。他嚇得不知所措,動作也變得很遲鈍,我把他推進乘客座,甩上車門,然後跑向駕駛座。接著,我從眼角瞥見有第三個人朝我走來,一隻手正伸進外套裡。他的身材高大,穿著深色衣服。我支撐手臂,對他開槍,而就在他胸前噴出鮮血的同時,我才發現他是剛剛那位從雪佛蘭下車的警察,他伸手只是想拿警徽而已。鑲在一塊磨損皮革上的金色警徽,就這樣從他手中鬆脫,滾到我廂型車前方的人行道上。
時間靜止了。
我看著那個警察,他躺在水溝蓋上,整個胸口都是鮮紅色,而且鮮血濺滿全身。血並未汩汩流出,或隨脈搏一陣陣噴出。可見他已經沒心跳了。他的襯衫上破了個大洞,動也不動,頭轉向一側,臉頰貼著柏油路面,雙臂展開,我看得到他手上顏色黯淡的靜脈血管。接著我看見路面的黑,草的鮮綠,以及天空的湛藍。我能聽到在新生枝葉間竄動的微風,以及剛才槍戰時迴盪的聲響。瘦小子透過廂型車的擋風玻璃先看看那警察,再看看我。我發現校警的車子出校門後就往左轉,以低於正常的速度前進。剛才這地方不知射了幾十發子彈,也許校警正在憂慮他們該不該管這件事,他們也可能根本就不敢插手。我的目光穿過那輛車的擋風玻璃,看見他們臉色蒼白。車子正以約十五哩的速度向我駛來。我瞄了水溝蓋上的警徽一眼,皮革上的金色徽章跟了那警察一輩子,已經磨得十分光滑。我站在原地沒動,再看看自己的廂型車。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一件事:要對人開槍很容易,要克制自己不扣下扳機才是最難的。
校警的車緩緩向我駛來,我只聽見車胎壓過路面砂礫的聲音,其它什麼都聽不到。接著,時間又開始運行,我腦中不斷大喊著快離開,於是我動了起來。我倉促爬上廂型車,將手槍丟到中間的位子上,然後發動引擎,急速迴轉,速度快到連一側的輪胎都離地了。瘦小子幾乎整個人被甩到車門上。我轉回方向盤,踩下油門往南衝。從照後鏡能見的視野有限,不過還是看到校警打開他們車頂的警示燈追了上來。旁邊那孩子雖然張著嘴,但一點聲音都沒有。他正努力想在座位上坐好,而我也努力想加快車速擺脫追捕。幸好路上沒什麼車。因為這裡是新英格蘭一個懶洋洋的小鎮,而且還是大清早。我讓車子以每小時七十哩的速度前進,雙手緊握方向盤,指關節用力到都失去血色,我仍舊凝視前方,彷彿不想知道後頭的情況。
「他們距離多遠?」我問那孩子。
他沒回應,只是縮在座位一角,盡可能離我遠些,剛剛的驚嚇似乎還讓他處於失神狀態。他盯著車頂,右手抵在車門上。皮膚蒼白,手指很修長。
「距離多遠?」我再問一次。廂型車的引擎發出巨大轟鳴聲。
「你殺了警察,」他說。「那老人是警察。」
「我知道。」
「你殺了他。」
「是意外,」我說。「他們距離多遠?」
「他只是想拿出警徽而已。」
「他們距離多遠?」
他移動身體,稍微探頭從後方的小窗看出去。
「大概一百呎,」他的聲音模糊,語氣中仍帶著驚恐。「很近。其中一個還把槍伸出窗外。」
就在此刻,在引擎隆隆聲與輪胎嘎嘎聲之外,我聽見那把手槍發出砰的一聲。我拿起座位旁的柯特手槍,隨即又丟下,因為裡面沒子彈了。我已經開了六槍:第一槍打在小貨車的水箱上,接著是兩個輪胎,兩個人,最後是那個警察。
「打開置物箱。」我說。
「你應該停下來,」他說。「然後向他們解釋,你是為了幫我才不小心殺錯人的。」他說話時沒看我,而是繼續看著後方。
「我殺了個警察,」我用非常冷靜的語氣說。「他們只知道這個,不會想聽別的。他們才不管是什麼原因。」
他沒說話。
「打開置物箱。」我又說一次。
他轉回來,笨拙地打開置物箱,裡面有另一把巨蟒左輪手槍,跟我先前用的那把一樣,同樣有光澤的不鏽鋼外觀,而且子彈滿膛。我從他手中接過,然後搖下車窗,外面的冷空氣如強風般灌進車內。此時,後方傳來一聲槍響。
「可惡。」我說。
那孩子依舊沉默。後方不斷開槍,槍聲又大又悶,聽起來像打鼓。他們怎麼沒打中?
「盡量壓低身體。」我說。
我往旁邊擠,左肩抵到車門,右臂伸出車窗外,對後面開了一槍。那孩子害怕地瞄了我一眼,接下來便抱著頭蜷曲身子擠到座位前方的小空間裡。沒過多久,他剛才回頭看的那個小窗便爆開了。
「可惡。」我又說一次,然後將車子駛近路邊,試圖找個較好的角度,再對後方開了一槍。
「我要你幫忙看後面的情況,」我說。「但盡量壓低身體。」
他動都沒動。
「起來,」我說。「快點。我要你幫忙看看後面。」
他稍微起身,轉頭向後看。我看見他發現了後車窗已被擊碎,也發現自己的頭正跟它成一直線。
「我會開慢一點,」我說。「假裝要停下來,讓他們超車。」
「別這樣,」他說。「你還有機會,別再錯下去了。」
我不理他,還是將車速降到每小時五十哩,往路邊開去,讓校警的車從左邊經過我側面。我對那輛車射出最後三顆子彈,結果他們的擋風玻璃破了,整輛車也側滑到對向車道,看來似乎是駕駛中槍或輪胎爆了。那輛車衝向對面路肩,撞上路邊灌木叢,然後消失在我們視線之外。我把槍丟到旁邊座位上,搖起車窗,加速前進。那孩子什麼話也沒說,只是盯著破掉的後車窗,空氣從那裡被吸出去,發出奇怪的呼嘯聲。
「好了,」我差點喘不過氣。「現在我們安全了。」
他轉頭面向我。
「你瘋了嗎?」他說。
「你知道殺警察會有什麼下場嗎?」我回他。
他沒回答。我們沉默了大約三十秒,什麼也沒說,只是眨眨眼喘著氣,凝視前方,彷彿都被催眠了。車裡都是火藥的臭味。
「那是意外,」我說。「我又沒辦法讓他復活。所以就別在意了。」
「你究竟是什麼人?」他問。
「不,應該說你究竟是什麼人?」我反問他。
他安靜了,但還是沉重地呼吸著。我看看照後鏡,完全沒有其它車輛。前方也是。我們正在郊外,也許離公路系統交流道約十分鐘車程。
「我是他們劫持的目標。」他說。
劫持,真是個奇怪的用法。
「他們想綁架我。」他說。
「是嗎?」
他點點頭。「以前發生過。」
「為什麼?」
「錢啊,」他說。「還會為了什麼?」
「你是有錢人?」
「我爸爸是。」
「他是誰?」
「只是個普通人。」
「有錢的普通人。」我說。
「他是毯子進口商。」
「毯子?」我說。「哪一種,地毯嗎?」
「東方風格的地毯。」
「進口東方地毯可以賺錢?」
「可以賺很多。」
「你叫什麼名字?」
「理察,」他說。「理察.貝克。」
我再看看照後鏡,仍然沒車。前方也是。我稍微減速,讓車子平穩行進於車道中央,像普通人一樣開著。
「那些傢伙是誰?」我問。
理察.貝克搖頭。「我不知道。」
「他們知道你要去哪裡,還有何時會去。」
「我要回家慶祝媽媽的生日。就是明天。」
「誰會知道這件事?」
「我不確定。認識我家的人都知道,我猜地毯界的人也都知道吧。我們家很有名。」
「還有地毯界這種東西?」我問。
「我們相互競爭,」他說。「因為貨品來源相同,銷售市場也一樣,所以這個圈子裡的人都認識彼此。」
我沒說話,繼續以每小時六十哩速度前進。
「你有名字嗎?」他問我。
「沒有。」我說。
他點點頭,好像了解我的意思。聰明的孩子。
「接下來要怎麼辦?」他問。
「我會在公路附近讓你下車,」我說。「你可以搭便車或叫計程車,然後完全忘掉我這個人。」
他沉默著。
「我不能帶你去報警,」我說。「不可能,你可以理解吧?我殺了個警察,搞不好還要加上剛剛那兩個。你親眼看見的。」
他還是沒說話。該做決定了。再過六分鐘我們就要到公路了。
「他們會把我關起來,」我說。「我搞砸了,那是意外,可是他們不會聽的。他們就是這種人。所以不要叫我去哪裡接近任何人,我不是目擊證人,什麼也不是。我要離開這裡,就像從來不存在一樣,懂嗎?」
他仍舊安靜不語。
他移動身體,盯著我看。
「帶我回家,」他說。「載我回去吧。我們會給你錢,幫你解決這件事。如果你要,我們可以替你找藏身的地方。我爸媽會很感激你。我的意思是,我很感激你,相信我,你救了我,那件事只是意外,對吧?只是個意外,你運氣不好而已,畢竟當時你壓力很大,我能理解。我家人也都會守口如瓶的。」
「我不需要你幫忙,」我說。「我只要擺脫你就夠了。」
「可是我要回家,」他說。「我們能互相幫忙。」
離公路只剩四分鐘車程。
「你家在哪?」我問。
「艾博特鎮,」他說。
「哪裡的艾博特鎮?」
「緬因州的艾博特鎮,」他說。「在海邊,在肯尼邦克港跟波特蘭之間。」
「我們方向不對。」
「你可以在公路上轉向北走。」
「那至少要開兩百哩。」
「我們會付你錢,不會讓你浪費這段時間。」
「我可以讓你在波士頓附近下車,」我說。「然後你再去找開往波特蘭的公車。」
他用力搖頭,看起來很像某種病發作了。
「不行,」他說。「我不能搭公車,不能自己一個。現在這種時候不行。我需要保護。他們說不定還在監視我。」
「他們早就死了,」我說。「跟那個警察一樣。」
「說不定他們還有合夥人。」
合夥人,又是另一個奇怪用法。他很瘦小,仍然一臉恐懼,我還能看見他的頸部脈搏跳動著。他用雙手撥開頭髮,將頭的一側轉向擋風玻璃,讓我看他的左耳。他的左耳不見了。那裡只剩下一塊硬突的疤,看起來像個沒煮過的小麵糰,或是義式生水餃。
「那是第一次的時候,」他說。「他們把它割下來寄到我家。」
「多久前的事?」
「我當時十五歲。」
「你爸沒付贖金?」
「付得不夠快。」
我沒再說話。理察.貝克坐在位子上,讓我看完他的疤後,還是驚魂未定。
「你還好吧?」我問。
「帶我回家吧,」他的語氣像在懇求。「我現在不能落單。」
再兩分鐘就到公路了。
「拜託了,」他說。「幫幫我。」
「可惡。」我說了第三遍。
「拜託,我們可以互相幫忙,你也需要藏身的地方。」
「我們不能再開這輛廂型車。說不定有人已經把這部車的特徵廣播到全州了。」
他滿懷希望地看著我。再一分鐘就到公路。
「我們得找另一部車。」我說。
「去哪找?」
「隨便都行,車子到處都有。」
我望向遠處,看見公路交流道西南邊有個大型購物中心,裡頭有好幾棟巨型棕色建築,外觀沒有窗戶,卻有許多霓虹招牌。寬廣的停車場上大概五成滿。我開過去,繞了購物中心一圈。這裡簡直就是個小鎮,而且四周都是人,讓我很不自在。我又繞了一下,經過一排垃圾筒,開進一間大百貨公司後方。
「我們要去哪裡?」理察問。
「員工停車場,」我說。「顧客整天來來去去,時間不固定,但工作人員上班時間都會在裡面,這樣比較安全。」
他看著我,似乎不懂我的意思。我開向員工停車場其中一區,那裡停著八輛車,車頭全朝向一面毫無裝飾的水泥牆。一部出廠約三年的暗色日產車旁有個空車格。這就行了。這輛車沒什麼特色,而且停車場又安靜,也沒其他人在。我倒著開進空車格,讓後車門貼緊牆面。
「這樣別人才不會發現後車窗破了。」我說。
那孩子沒說話。我將兩把柯特手槍放進大衣口袋,下了車,拉拉日產汽車的門把。
「幫我找根鐵絲,」我說。「像粗電線或衣架之類的那種東西。」
「你要偷這部車?」
我點點頭,沒說話。
「這樣好嗎?」
「要是你不小心殺了個警察,就不會覺得這樣不好了。」
他愣了一下,便到旁邊找東西去。我打開手槍彈膛,將十二發用過的空彈殼丟進垃圾筒。沒多久,他就從垃圾堆裡找出一根三呎長的電線。我用牙齒把電線外層的橡膠撕掉,然後在一端壓出一個鉤子,把它擠進日產車窗外圍的橡皮墊。
「你去把風。」我說。
他走到旁邊,向停車場上四處張望。我將電線塞進車內,試圖勾住門把,沒多久就打開了車門。接著,我把電線丟回垃圾堆,然後彎身拆開方向盤下方的塑膠罩,找出其中兩條可以發動車子的電線,讓它們彼此接觸後,引擎便嘎嘎響起,開始運轉。那孩子露出佩服的表情。
「我年輕時不學好,才會這種東西。」我說。
「這樣好嗎?」他又問了一次。
我點點頭。「夠好了。一直到今晚六點,甚至八點,總之等到商店打烊後,才會有人發現車子不見。那時候你早就回到家了。」
警員在中槍前四分鐘下了車,那動作看起來就像知道自己將遭到不測。他推開沉重的車門,在磨損的座椅上緩緩轉身,兩腳同時著地,接著雙手抓住門框,把自己拉出車外,先在清澈冷冽的空氣中站了片刻,再回頭把車門一推關上,然後又靜靜站了一會兒,才走到車頭邊,靠在車上。他開的車是雪佛蘭,出廠七年,黑色,車身無警方標誌,不過配備了三支無線電天線及純鉻黃色輪圈。大部分警察會說這是有史以來最棒的警用車輛,而這位警員似乎也完全贊同。他看起來像位能調度任何車輛使用的資深便衣警探,但心裡還是最喜歡這部老雪佛蘭,對新型的福特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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