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羅里達州西嶼的溫暖陽光,連一向流浪慣了的傑克‧李奇都無法抗拒,在這兒一待就是三個月。不過這段舒服的日子,卻被來自紐約的私家偵探柯斯特洛打斷了。他表示『雅各太太』雇他來找李奇,但是李奇根本不認識什麼『雅各』,所以不承認自己的身分。沒想到當晚柯斯特洛竟然慘遭殺害,還被削去了十根手指的指尖!李奇為此自責不已,為了找出『雅各太太』,並查明柯斯特洛被殺的原因,他決定立刻動身前往紐約。
當他飛到紐約後,循線追查下,才發現神秘的『雅各太太』原來是昔日長官蓋伯將軍的女兒裘蒂。然而,裘蒂只是遵照父親的遺願要找到李奇,轉交一份遺產給他,連她也想不透原本只是單純受託找人的私家偵探,為什麼會惹上殺身之禍?
然而,就在蓋伯將軍的葬禮結束之後,竟然有人開槍要射殺裘蒂!李奇赫然發現對方就是殺了柯斯特洛的兇手,兩人這才驚覺,原來想要查出『雅各太太』身分的,不只李奇一個人;而蓋伯將軍生前急著要找到李奇,也絕不只是交待遺產那麼簡單……
作者簡介:
李查德 LEE CHILD
他用六塊美金創造了奇蹟!
李查德一九五四年生於英國。上高中時,他獲得獎學金而成了《魔戒》作者托爾金的學弟。之後他曾就讀法學院、在戲院打工,最後進入電視台,展開長達十八年的電視人生涯,期間參與了許多叫好叫座的節目製作。
四十歲那年,他卻於一夕之間失業了。這個突來的噩耗原本是青天霹靂,然而就像他筆下智勇雙全的動作英雄傑克.李奇每每能夠化險為夷一樣,他將這個中年危機化為最有利的轉機。
酷愛閱讀的他花了六塊美金買了紙筆,寫下「浪人神探」傑克.李奇系列的第一集《地獄藍調》,結果一出版就登上英國週日泰晤士報暢銷排行榜,在美國更贏得推理小說最高殊榮之一的安東尼獎,以及巴瑞獎的「最佳處女作獎」,並榮獲麥卡維提獎和黛莉絲獎提名。而次年出版的第二集《至死方休》亦榮獲W.H.史密斯好讀獎。
此後他以一年一本的速度推出續集,每出版必定征服大西洋兩岸各大暢銷排行榜,更風靡了全球四十三國的讀者,不但獲得美國驚悚大師傑佛瑞.迪佛的強力背書推薦,故事大師史蒂芬‧金也盛讚:「所有關於傑克.李奇的冒險故事都棒呆了!」
李查德目前長居美國,在紐約曼哈頓與法國南部都有居所。他已婚,並有一個成年的女兒。
◎李查德中文官方網站:www.crown.com.tw/no22/leechild/
◎李查德英文官方網站:www.leechild.com
譯者簡介:
彭臨桂
彰化師大英語系畢業。熱愛閱讀、嗜聽音樂、沉迷電玩、彈吉他。現為師大翻譯所N年級資深研究生,譯有《神鬼傳承》等書。
章節試閱
傑克.李奇看著他進門。
那人站在進門約兩、三步處,眨眨眼讓自己適應一下,因為他剛從西嶼的熾熱驕陽下走進這個昏暗酒吧。西嶼位於美國最南端,緯度比巴哈馬的大部分地方都要低,現在是七月份,下午四點整,外頭正是豔陽高照,天氣炎熱。李奇獨自坐在後方,喝著瓶裝水,靜靜等著。
那人不停四處張望,接著往暗處走來,走向吧台。他已上了年紀,大概六十歲,身高中等,不過體型龐大。如果以醫生的角度,可能會認為他體重過重;但在李奇看來,他原本是個健壯的人,隨著年紀變大才慢慢走了下坡,不過還是努力維持不讓身材突然走樣。從穿著看來,他像個北方城市佬,要到某個氣候炎熱的地方度幾天假:輕便的灰色長褲,腰部寬鬆,腳部縮窄;薄薄縐縐的米色夾克,裡面是白襯衫,領口敞開,露出喉部白裡泛青的皮膚;深色襪子,搭配上都市人會穿的那種鞋。李奇猜,他可能來自紐約或芝加哥,也可能是波士頓,而且整個夏天都待在冷氣房和車上;他的褲子跟夾克可能從二十年前買來後就一直擺在衣櫥最深處,偶爾認為適當時才拿出來穿一下。
那人走到吧台,從夾克口袋拿出皮夾。他的皮夾是上好黑色皮革製的,看起來小小舊舊,外皮緊貼著裡頭塞的一堆東西。李奇看著他對酒保熟練地翻開皮夾,小聲問了個問題,酒保隨即把頭別開,像是受了侮辱。他把皮夾拿開,撥撥自己頭上浸了汗珠的幾綹灰髮,然後低聲說了些話,酒保便從冰桶拿出一瓶啤酒給他。老先生拿冰酒瓶貼著自己的臉,然後喝了一大口酒,用手摀著嘴小心打嗝,自己笑了笑,彷彿剛剛的失望得到了補償。
老先生坐在吧台忙著喝啤酒,不過邊喝還是邊環顧屋內,看見李奇是唯一沒有坐在吧台的人,於是他起身走向李奇。他對李奇舉起酒瓶,示意問他:我可以坐這裡嗎?李奇點點頭,一邊打開第三瓶水。老先生重重地坐在李奇對面,身體覆蓋了整張椅子,他把鑰匙、錢包還有手帕全放在褲袋裡,因此臀圍看起來特別大。
『你是傑克.李奇嗎?』他問。
不是芝加哥,也不是波士頓。這人一定來自紐約,因為他說話聽起來和李奇認識的某個朋友一模一樣,那個人在二十歲前都住在離佛頓街不到一百公尺的地方。
『傑克.李奇嗎?』老先生又問了一次。
近看的話,這個老人眼睛雖小,但看起來帶有智慧。李奇邊喝水,邊透過清澈的水瓶觀察對方。
『你是不是傑克.李奇?』他問了第三遍。
李奇把水瓶放到桌上,搖搖頭。
『不是。』他撒了個謊。
老先生肩膀失望地往下垂,拉開袖口,看了看手錶,把龐大的身軀稍向前傾,像要起身離開,不過突然又坐了回來,好像覺得時間還夠似的。
『四點零五分了。』他說。
李奇點頭。老先生對酒保搖搖喝完的酒瓶,酒保又拿了一瓶新的過來。
『有夠熱,』他說。『真是受不了。』
李奇又點點頭,繼續喝水。
『那你知道附近有誰叫傑克.李奇的嗎?』老先生問。
李奇聳聳肩,反問:『他長得怎麼樣?』
老先生正在喝第二瓶酒,他用手背擦嘴,順便擋著嘴巴輕輕打了個嗝。
『不太清楚,』他說。『我只知道是個大塊頭,所以才過來問你。』
李奇點點頭,說:『這裡有不少大塊頭,到處都是。』
『可是你沒聽過這名字?』
『我該聽過嗎?』李奇問。『誰想知道他是什麼人。』
老先生笑著點頭,像是為自己的小小失禮道歉。
『我叫柯斯特洛,』他說。『很高興認識你。』
李奇點點頭,微微舉起自己的水瓶回應。
『你是追債的嗎?』他問。
『私家偵探。』柯斯特洛說。
『所以你要找個叫傑克.李奇的人?』李奇問。『他幹了什麼?』
柯斯特洛聳聳肩。『就我所知,什麼也沒做。我只是受雇要找到他而已。』
『你認為他在這裡?』
『嗯,』柯斯特洛說。『上星期還在這裡將錢電匯到他維吉尼亞州的帳戶。』
『從西嶼這裡?』
柯斯特洛點點頭,說:『每個星期都有,三個月來都是如此。』
『所以呢?』
『所以他在這裡有工作,』柯斯特洛說。『應該說,他在這裡工作了三個月,我才會認為這裡有人認識他。』
『可是沒人聽過這名字?』李奇說。
柯斯特洛搖搖頭。『我問遍了整條杜佛街,那邊應該是這裡活動的中心。不過,最接近的線索是在某個地方二樓的脫衣酒吧,那邊的女孩告訴我,有個大塊頭正好待在這裡三個月了,而且他每天下午四點都會在這裡喝水。』
他沉默下來,猛盯著李奇看,像是發出了挑戰書。李奇又喝了口水,對他聳聳肩,說:『巧合而已。』
柯斯特洛點點頭,小聲回答:『我想也是。』
他拿起酒瓶喝酒,邊用他帶有智慧的小眼睛看著李奇。
『來來往往的過客太多了,』李奇對他說。『隨時都有人漂泊到這裡,然後又離開。』
『我想也是。』柯斯特洛又說了一遍。
『不過我會多注意的。』李奇說。
柯斯特洛點點頭,含糊地說:『非常感謝。』
『誰要找他?』李奇問。
『我的客戶,』柯斯特洛說。『一位叫雅各太太的女士。』
李奇喝了口水。他沒聽過這個人,也從來不認識什麼叫雅各的人。
『好吧,如果遇得到他,我會告訴他,不過你別期待太高,我認識的人不多。』
『你在這裡工作?』
李奇點點頭,說:『我是挖游泳池的。』
柯斯特洛陷入思考,似乎他知道游泳池,但不知道游泳池到底是怎麼建的。
『所以你是開挖土機的?』
李奇笑了笑,搖搖頭說:『挖土機在這裡派不上用場,我們親自下去挖。』
『親自去挖?』柯斯特洛重複了一遍。『用鏟子嗎?』
『泳池的建地太小,不能用機器挖,』李奇說。『街道太窄,樹木也太低了。走出杜佛街外,你就知道了。』
柯斯特洛再點點頭,突然露出滿意的表情,說:『所以你大概也不會聽過這個叫李奇的人。雅各太太告訴我,李奇是個軍官。我查過了,她說得沒錯,而且李奇是個少校,得過一大堆勳章。他們說他是個大人物呢!這種人不太可能拿著鏟子在路邊挖泳池吧。』
李奇喝了一大口水,掩飾自己的表情。
『結果你查到他在做什麼?』
『在這裡嗎?』柯斯特洛說。『我不確定。可能是飯店保全,或者因為工作來談事情吧。說不定他有艘遊艇,要來這裡租人。』
『不過他到底為什麼選擇這裡?』
柯斯特洛點點頭,似乎同意他的想法。
『對啊,』他說。『什麼鬼地方。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他就在這兒。他兩年前離開陸軍,把錢存在離五角大廈最近的銀行,然後就銷聲匿跡了。銀行帳號顯示他把錢匯到各地,不過這三個月來錢都是從西嶼匯過去的。所以,他漂泊了一段時間,接著在這裡定下來,賺了些錢……我一定會找到他的。』
李奇點點頭,問:『那麼還需要我幫忙打聽嗎?』
柯斯特洛搖頭,似乎已想好下一步。
『就不麻煩你了。』他說。
他輕輕移動龐大的身軀,起身後從褲袋抽出一捲鈔票,丟了張五塊錢在桌上就走了。
『很高興認識你。』柯斯特洛頭也不回地說。
他走出酒吧缺了道牆的地方,又進入午後炫眼的陽光中。李奇喝完瓶中的水,一邊看著他離開。現在已經是下午四點十分。
一小時後,李奇晃到杜佛街,邊走邊想事情:他要重新安排銀行業務,找個地方提早吃晚餐,還有,為什麼他要騙柯斯特洛。他決定,首先要提筆錢出來帶在身上,接著聽他那位比利時朋友的建議,吃一大塊牛排跟冰淇淋,再配兩大瓶的水。另外,他對柯斯特洛說謊是因為沒有說實話的必要。
他在嘈雜的街道與溫暖天氣下散步了一小時,接著離開杜佛街,前往一間隱密的庭園餐廳。餐廳的人認得他,也知道他最愛喝什麼牌子的水,而且,他們還能馬上給他一塊蓋過整個盤子的超大牛排。
牛排的配菜是蛋,薯條,還有某種看起來做法複雜的混合時蔬;冰淇淋則搭配熱巧克力醬與堅果。他喝了大約兩公升的水,隨即再喝下兩杯濃烈的黑咖啡,接著往後一靠,坐著休息,非常滿意。
『飽了嗎?』女服務生問他。
李奇對著她笑,點了點頭說:『很過癮。』
『你看起來很滿足。』
『那是因為我真的很滿足。』
的確,他下一次生日就滿三十九歲了,但他從沒感覺這麼棒過。他一直很健康也很強壯,不過這三個月的工作更讓他達到高峰。離開軍隊那時,他身高六英尺五英寸,體重兩百二十磅;到這裡開始挖游泳池後,成天在大太陽下揮汗工作,第一個月後他的體重就降到了兩百一十磅。接下來兩個月,他又讓自己增重到兩百五十磅,而且增加的全是強硬結實的肌肉。他的工作量大得驚人──他算過,每天挖起來的土石砂礫差不多有四噸重。從挖土、剷土、轉動鏟子,再用鏟子把挖起來的土拋到旁邊,他自己想出一套方式,讓身體運用所有部位來完成這些動作,就這樣工作一整天。鍛鍊的結果當然非常可觀:他整個人曬成了深褐色,有著此生以來最強壯的身體,就像有些女孩開玩笑說的,像個塞滿核桃的保險套。他估計,要維持現在的身材,每天至少需要十大卡的熱量,當然還有兩加侖的水。
『晚上要去工作嗎?』女服務生問。
李奇笑了。大部分的人要到城裡的健身房花上一大筆錢,才能擁有他這樣的身材,不過他光靠這樣的健身飲食就能賺到錢;而大部分男人都願意不拿任何薪水,來做他現在要去的夜間工作──他是脫衣酒吧的保鑣,就是柯斯特洛曾經提過的那家,在杜佛街上。他就坐在那兒一整晚,不穿上衣,露出結實的體格,喝著免費飲料,然後確保不會有人找脫衣舞孃的麻煩。光是這樣,他就能拿到五十塊錢。
『只是個零工,』他說。『不過我想總得有人做。』
女服務生也跟著笑了,接著他付完帳,走回街上。
事情發生在一個寧靜的夜晚,地點在脫衣酒吧。
李奇背對酒吧,待在通往裡頭通道的三分之一處,這裡剛好可以看到大門,也可以讓裡頭的人看到他就在這裡。那個叫克莉絲朵的女人剛結束她的第三段表演,現在正勾著一個看來無害的男人到後台,準備為他來個價值二十塊錢的私人秀。就在此時,李奇看到兩個人出現在大門口。看來是外地人,來自北方,三十歲上下,體型龐大,面色蒼白,看來不懷好意。從昂貴的衣著、擦亮的鞋子,看得出是北方來的棘手人物,但來得非常匆忙,所以還穿著在城裡辦公室上班穿的衣服。他們正站在售票口,跟收票員為了三塊錢的入場費爭執。收票小姐看了李奇一眼,李奇便從凳子起身,走向門口。
『有事嗎,各位?』他問。
他用了一招他稱為『大男孩走路』的策略。之所以這麼稱呼,是因為他注意到很多大學男生在走路時不知為何總會繃緊身體肌肉,然後慢慢地走,尤其是在海邊、穿著短褲的時候。他們看起來就像肌肉僵硬,連要正常運動四肢都沒辦法。他認為一個體重只有一百三十磅的男孩做這種動作,看起來會非常滑稽;不過他知道以他重兩百五十磅、身高六英尺五英寸的身材用上這招,看起來可是會非常嚇人。這招『大男孩走路』是他新發明的技巧,一個非常有效的技巧。眼前這兩個傢伙想必被震住了。
『有事嗎?』他又問了一次。
通常他只問完這句,大部分人就會摸摸鼻子走開。不過這兩個人竟然沒被嚇倒,他反而還覺得眼前這兩個人散發著一種帶有自信的威脅,好像還摻著一些傲慢,彷彿他們總能得到想要的東西。不過,這裡可不是他們的地盤,所以他們還滿謹慎的。
『沒事,泰山。』左邊那個人回答。
李奇笑了。他聽過很多人對他的稱呼,不過『泰山』可還是第一次聽到。
『入場費就是三塊錢,』他說。『不然就請下樓,從大門出去可是免費的。』
『我們只是要找個人談談。』右邊那個人說。
兩個人說話都有口音,應該是紐約來的。李奇聳聳肩。
『沒什麼人會在這裡聊天,』他說。『音樂太大聲了。』
『你叫什麼名字?』左邊那個人問。
李奇又笑了。
『泰山。』他回答。
『我們在找一個叫李奇的人,』那個人說。『傑克.李奇,你認識嗎?』
李奇搖搖頭,說:『沒聽過。』
『那我們要跟裡頭的女孩談談,』那個人說。『有人說她們可能認識李奇。』
李奇再次搖搖頭,說:『她們都不認識這個人。』
右邊那個人正從李奇肩膀上往裡瞧,看著酒吧後頭那些女孩。他在想,現在值班的保鑣可能只有李奇一個人。
『好吧,泰山,讓開,』他說。『我們現在就要進去。』
『你不識字嗎?』李奇問他。『那裡的幾個大字?』
他指著售票桌上方掛著的牌子,黑色背景上有幾個用螢光筆寫的大字:管理人員有拒絕顧客入場之權利。
『我就是管理人員,』李奇說。『現在我拒絕讓你們入場。』
那個人看了看牌子,再回頭看看李奇的臉。
『需要我幫你翻譯嗎?』李奇問。『白話一點?我是老大,你們別想進來。』
『省省吧,泰山。』那個人說。
李奇讓那個人走到跟自己肩對肩的地方,然後舉起左手扣住他的手肘,用手掌把他的肘關節壓直,再把手指用力按進他三頭肌底部柔軟的神經部位。結果就像持續壓到手肘的麻筋一樣,那人有如觸電般一直跳上跳下。
『下樓吧。』李奇溫和地說。
另一個人正忙著計算打倒李奇的可能。李奇看見了,為了表示公平,他把右手舉到與眼睛同高,證明他還沒用到右手,可以跟對方比試。他手臂的皮膚黝黑,非常粗壯,手掌因為握鏟子而長了厚繭。剩下那個人看到這樣,就知道該怎麼辦了──他聳聳肩往樓下門口走。李奇也放開了手邊的人。
『走著瞧。』那個人說。
『把你的朋友都帶來吧,』李奇朝著樓下說。『別忘了每個人都要付三塊錢入場費。』
李奇轉身要走向酒吧。叫克莉絲朵的舞者就站在他身後。
『他們要做什麼?』她問。
『來找人的。』
『找個叫李奇的人嗎?』
他點點頭。
『這是今天第二次了,』她說。『之前有個老傢伙也來過這裡。他付了三塊錢。你要不要跟著他們,看看他們到底想幹嘛?』
李奇猶豫了。克莉絲朵把他放在凳子上的襯衫拿起來遞給他。
『去吧,』她說。『我們在這裡不會有什麼事的,今晚還算安靜。』
李奇接過襯衫,把袖子翻到正面,說:『謝了,克莉絲朵。』
西嶼的夜裡到了十一點還是一樣熱鬧。有些人的夜生活才過到一半,有些正要開始。杜佛街是主要的大街,從島西貫穿到東部,整條街處處明亮而喧鬧。李奇並不擔心那兩個人會在杜佛街堵他,因為街上太多人了,如果他們想報復,就會挑個安靜點的地方,這是很正常的考量。出了杜佛街,尤其是往北走,四周很快就冷清下來。整個中心區的規模很小,街區也小;稍微散個步,就可以走過二十條街,來到這個李奇認為已算郊區的地方,他就在這裡工作,幫人在小房子後面的小庭院挖游泳池。這裡的街燈有一亮沒一亮的,四周從原本酒吧的喧鬧聲變成現在夜間昆蟲沉重的嗡嗡聲;從原來的菸酒味變成庭院裡熱帶植物生長與腐敗產生的強烈氣息。
他在黑夜中以Z字形方式前進,遇到街角就隨機轉彎,在較安靜的區域來回走動,附近半個人也沒有。於是他走到路中央,故意讓想躲在門廊後的人有十到十五英尺的空間可以掩護自己。他不怕有人開槍射他,因為他們沒有槍,從他們穿的衣服就看得出來:太合身了,一定沒辦法藏武器。而且,從穿著就知道,他們這趟南下來得很匆忙,還是搭飛機過來的,這樣就更難把武器藏在身上了。
大概走了一英里後,他放棄了。這個城鎮雖小,但還是大到足以讓人迷路,於是他向左轉,沿著墓園邊緣往回走向熱鬧的地方。這時,他看到有個人倒在人行道上,就在鐵鏈圍起來的柵欄旁邊,四肢張開,動也不動。這在西嶼還算滿常見的。不過事情有些不太對勁;同時他覺得有點熟悉的感覺。不對勁的是那人的手臂,就壓在身體下面。不管他喝得多醉或多恍惚,肩膀的神經會發出訊息要他翻身。而他覺得熟悉的則是那人的米色舊夾克,他的上半身穿淺色,下半身則是深色:米色夾克,灰褲子。李奇停下來,先看了看四周有沒有人,然後慢慢走近,蹲了下來。
那個人就是柯斯特洛。他的臉被揍得稀巴爛,全都是血。喉頭原本泛青的皮膚上,全是褐色小河般的乾涸血跡。李奇摸他耳後,感覺不到脈搏。什麼都沒有。他用手背碰了碰柯斯特洛的皮膚,感覺冰涼。今晚並不冷,而且還很熱,所以他死了至少有一小時。
李奇檢查他的夾克,裡面裝得鼓鼓的皮夾不見了。他看到柯斯特洛的手,指尖的肉都被削掉,十指都是,這是用某個尖銳平滑的東西割的,手法乾淨俐落。不是手術刀,是某種更大的刀片,可能是割氈刀。
傑克.李奇看著他進門。那人站在進門約兩、三步處,眨眨眼讓自己適應一下,因為他剛從西嶼的熾熱驕陽下走進這個昏暗酒吧。西嶼位於美國最南端,緯度比巴哈馬的大部分地方都要低,現在是七月份,下午四點整,外頭正是豔陽高照,天氣炎熱。李奇獨自坐在後方,喝著瓶裝水,靜靜等著。那人不停四處張望,接著往暗處走來,走向吧台。他已上了年紀,大概六十歲,身高中等,不過體型龐大。如果以醫生的角度,可能會認為他體重過重;但在李奇看來,他原本是個健壯的人,隨著年紀變大才慢慢走了下坡,不過還是努力維持不讓身材突然走樣。從穿著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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